第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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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包养


也不知是刮了什么风,“包养”一词被翻了起来。什么陈书记生活糜烂,包了明星,养了情妇;什么农民企业家包了市区的楼房,养了城里的贪官污吏;还有什么领导包了小秘,经理包了公关,厂长包了买机器的收入。等等。剩下单纯的农民能够包什么呢?包土地去吧!

不知道被人包养起来是个什么感觉?从电影、电视和各种文艺作品中看,那些被包养起来的个个可都是清纯女子。她们因为父母双亡,无钱安葬,迫于无奈,只好下海,甘愿被人包起。这可是明白人做了糊涂事。还有的是浪漫女子爱上了成功男士,情不自禁而攻击别人的家庭,步入俗流。她们不怕议论耻笑的精神里面,表现的可是糊涂人做了明白事?

当一个人被包起来的时候,往往只有旁人能够看得出来,当事人或者没有感觉到,还自我陶醉于其中呢!当然也有甘愿堕落的,这就惨了,因为当一个人被包养以后,不仅是把自己廉价地出卖了,不仅是丧失了属于自己的那份权利,更表明其个人的奋斗精神也荡然无存。一个人没有自我奋斗的精神,可就不妙了。我见过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居然包养了三名名牌大学培养出来的精英,这其中有两个原来是在国有大公司里面充当着业务骨干,还都是中层领导干部。对此,我实在是无法理解,一个不识字的人也能够成功,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为什么就不能成功呢?他们为什么要把寄托压在别人的身上?压在那些根本就无法挑起重担,难以负重的瘦弱的肩膀上?

我突然想,是否干脆把初中以上的教育全部都取消得了,反正小学没念完的人多的是!他们不仅可以成功,还可以包养那些比他们多读了几倍的书的人。女人被男人包养,男人被女人包起,下级被领导包住,都算不得惊天动地,可一旦法制与道德被权利与愚昧包着,无法使用,社会将是个什么样子呢?这似乎就是题外的话了。——野猪



这样的时候心中才有你

前不久,仿佛又到了收获季节,我邮箱里面的邮件突然急剧地多了起来,令人删不胜删。仔细看看,除了新面孔以外,还有曾经被自己预订而突然自行中断发送了好长时间的一些电子杂志。它们都是甜言蜜语的样子,一个赛一个的客气。

不必细看,立即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让你去投票。怎么突然就要投票了呢?原来又到了评比哪个网站比较拔尖的日子,原来又到了为“模范”而当仁不让的时候。

同行业里面进行相互的竞争,为了鼓励竞争的缘故搞一些诸如评比之类的活动本无可厚非,但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如果出现了大面积的临时抱佛脚,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比如有的网站在发电子邮件的时候,常常丢三落四,即使你再三地去信询问,也仿佛泥牛入海,肉包子打狗。对于这样的网站,即使今天它们的嘴巴再怎么甜,你会投它们一票吗?

还有某些冠以“人民”、“国家”、“政府”的种种检查、评比,不也是这样的吗?平时工作做不好或者干脆不做事,在某个时刻却又异常地积极,这样的评比和对检查的应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它对端正我们的工作态度,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呢?我认为没有!不仅没有,还有种种的坏处。比如,启发和鼓励人们去投机取巧,承认一暴十寒也是一种工作方法,甚至是个很好的工作方法。比如会淡化脚踏实地而怂恿人们去追逐虚名。

如果的确是个好的网站,应该不必如此的低声下气,向网友们发个通知即可。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就是越心虚的人,越怕鬼,越胆小,越愿意向别人低声下气。那些突然冒出来的面孔,真不知道它们平时都干什么去了!——野猪



这样的省机关,需要停业整顿

之所以要制度,之所以要实行法制,就是因为人们的情绪不可能永远地正常,就是因为要限制少数人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由于人们的情绪不可能永远地正常,所以需要统一的标准去规范人们不正常的行为,以免人们的不正常越来越不正常,而导致恶果。由于要限制少数人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需要“法度”、“标准”来防患于未然,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显然,在集体的场所,没有制度当然不行。比如,一个省政府的总机竟然没有工号制度,难道那些服务员也需要保密吗?即使需要保密,也不妨碍工号制度的实施呀?一个工号能够泄露什么秘密?工号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它一方面可以方便受服务者表扬或者批评当事的服务员,一方面也给那些服务员增加某种意识,使他们少犯毛病,主动地去调整自己的情绪。

还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其它非单一责任者的部门,也应该如此,不仅要执行工号制度,还应该主动地自报家门,以示负责;以方便被服务者对其进行表扬或则批评。

要提高服务员们的素质,让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必要的工作热情。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对人们所进行的帮助,那是分内的工作,他们如果不帮助,可就失职了。对于无法胜任“办公室”或者“总机”之类的工作人员,应该及时地下岗培训,合格再来。

某种程度上讲,各级政府就是一个大大的“办公室”,就是114,就是总机。——野猪


红绿灯

宪法只有一部,我们自己的想法虽然比宪法还大,但只能停留在个人身上,一旦我们各自的小宪法都自由地泛滥出来了,那可就不妙了。哪怕那些小宪法都是100%正确的!试问,人人都是一部宪法,遇到红绿灯的时候以哪一部宪法为主呢?

谁都知道红绿灯,也常常闯红绿灯。在我们的城市中,甚至很难找到一个“从来没有闯红绿灯”的人。闯红绿灯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当然是犯法行为。犯法行为应该得到强制的矫正,应该得到应有制裁,可因闯红绿灯而犯法的人却常常不被制裁,甚至还普遍得不到及时的矫正。这是为什么呢?人们为什么喜欢闯红绿灯?闯了红绿灯的人们为什么常常受不到应有的惩罚呢?

在闯红绿灯以前,没有谁不认为自己是100%正确的。比如在十字路口,若每个人都认为其它三个路口的人不会过来而同时继续前进,结果必然是撞做一团,必然非死即伤。闯红绿灯的人所违犯的是《道路交通法规》。相比宪法来讲,《道路交通法规》的确是太小了,小得几乎都看不见。难道是因为“小得看不见”的缘故,所以人们才不愿意遵守或者执法者就难以执法了吗?那么同样是很小的一个《治安条理》,其执行的力度恐怕比宪法还深。君不见满街耀武扬威的“临时警察”们,一旦遇到他认为“看起来不舒服”的人,马上就满嘴喷着酒气来“检查”你,气势凶凶地打死你,枪毙你。均不见不经过法庭的审判,仅仅依靠《治安条例》就可以抓人囚禁、投入监狱吗?显然,违法后的制裁与否与某部法律的“大小”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为什么同样是违法行为,其后果却有天壤之别呢?仔细看看违犯了《道路交通法规》的后果,可以发现它确有独特之处。比如当一个人违犯了《治安条例》的时候常常会给别人造成麻烦或者损害。这就有了民愤,不制裁可不行。而违犯了《道路交通法规》则常常只是自己承担后果,即使也有妨碍别人的时候,但一定都要搭上自己的胳膊、腿什么的。而往往就是那些缺胳膊少腿甚至丧失性命的严重后果能够骗取善良人们的同情,泯灭他们的法律意识。人们不是常常这样议论吗:“人都这样了,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太不懂人情了吧!”于是为了懂人情的缘故,就网开一面吧。

讲人情的确无可厚非,但讲人情的时候要以践踏法律为条件,那就万万不可了!人们只要进入社会这个大家庭来生活,就必须遵守其中的规矩以减少麻烦、利人利己。这种种的规矩之中最必须遵守的就是法、法律!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毛病。每个人也都愿意努力地减少自己的毛病、避免错误的发生,这就需要一定的强制机制来时刻提醒他们。否则人们都有意无意地放松自己,即使是嘴巴与舌头也要打仗。那些“小违法”、“违小法”的行为不仅本身就潜伏着危害,还能够派生出更多、更大的危害。比如在不知不觉中淡漠我们的法律意识,妨碍我们遵纪守法。俗话说“从小偷鸡蛋,长大偷盐船(大船)”很能说明这个道理。

因为我们上班的时候没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所以当我们迟到的时候,往往也会自我安慰一番:“小事情!”因为我们生气而草菅人命的时候,也立即会有一个原谅自己的理由:“他是反革命,该杀!”当我们试图发动一场战争的时候,也会心安理得,因为我们要“解放”全人类嘛!请记住那个古老的语言故事。一枚铁钉坏了一个马掌,一个马掌坏了一匹战马,一匹战马坏了一位将军,一位将军坏了一场战役、一场战争,于是亡了一个国家。——野猪



技不如人的政府

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不仅可以兴邦,也可以治国。不仅可以提高生活质量,还可以倡导精神文明。不仅可以增长智慧,还可以净化人心。而技不如人则只能远远地落在人后,人民不能安定,国家不能统一。不仅物质生活贫乏,精神文明也无从谈起。不仅愚昧,而且心灵肮脏。

技不如人的政府并非什么都不如人,他们往往在杀人、整人方面可以堪称第一。比如朝鲜,虽然贫穷,但是杀人的刀子就特别锋利,那么小的一个国家,竟然连核武器也有!比如南斯拉夫的某个政府,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可以把整个少数民族全部杀光。中国也曾经有过,比如文革的时候,杀人最多、整人最有法子的就是那些技不如人或者根本就没有技术的人。

中国从来就有好政府。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的文化,有世界第一的发明创造。中国本来并不技不如人,所以身为中国人,应该不能反对自己的政府,起码我个人很不情愿反对中国政府,但是我难以容忍他们从来不说真话。我非常反感他们说假话。我认为强大的中国人没有必要说太多的假话。说假话和断章取义很不得人心,它甚至会把自己的朋友推向对立面,把自己的人民变成敌人,把自己的骨干变成自己的掘墓人。

我欣赏中国人的政治才能,但是生活不能仅仅只有政治。我认为只要获得了诺贝尔奖的人,都应该给予副总理,副总统的待遇;而那些除了搞政治而没有其他技艺的人最多只能够做到部长级别,而且只能副职。——野猪



为什么鬼并没有拥挤不堪?

为了说明没有阴曹地府,为了说明没有轮回,于是有人找了这样的证据:“如果真的有鬼,那么随着死人的越来越多,鬼也一定越来越多,于是鬼就挤不下了”。这让我十分惊讶:谁说人死了以后就一定会变成鬼?又有谁说只要变成了鬼就一定永远都鬼下去?如果人死以后一定都变成了鬼,那么我们常常纪念这个同志,又纪念那个领导,岂不成了向鬼献媚吗?反正他们因为死了就永远都是鬼,我们何必还要纪念他们呢?毛主席写的那篇《纪念白求恩》也该烧掉,是封建迷信嘛!

大家一定还记得前不久在台湾问题上,我们的总书记就说过这样的话:“中国人是从来不怕鬼的!”果然没有鬼的话,总书记的这句话岂不成了空话?我们的总书记会说空话吗?所以,鬼的确是有的,只是我们它的认同程度不同而已,否则为什么连总书记都要说“鬼话”?别人认为有鬼你不相信,这没有关系;那么你说没有鬼又有什么根据呢?你当然找不出什么依据,因为你这样的人其实就是鬼,是饿鬼(没有知识,所以肚子饥饿)!如同一个人因为很饿的时候只要看见能吃的东西就马上吃下去一样,人若没有知识也会胡说八道。

鬼一定是有的,否则我们的祖先为什么要创造一个“鬼”字!也许有人认为我们的祖先都很愚蠢,他们不懂科学,所以才发明了鬼字。那么我就想问:既然我们的祖先比我们愚蠢,那我们为什么不把这“鬼”字去掉?如果鬼没有,除掉“鬼”字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知道说这话的人到底有没有常识,到底是太无知还是别有用心?姑且不论到底有没有鬼,首先这话本身就没有根据,就直接反对了我们伟大的党!

清明祭奠祖先无可厚非,烧点器物以表达哀思也不无不可,只要他们没有犯王法。其实祭奠活动有很多好处,例如总结先人成绩,积累先人经验,通过祭奠还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等等。只要是正常人,谁都知道自己常常有一些无法办到的事情,无法弄懂的问题。而平常又因为过于忙碌无法静心,好不容易盼到一年一度的清明节,的确应该让他们做一些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起码这样的时候大家绝不会上街游行闹事,给政府添麻烦,这起码有利于安定团结嘛!不要愚弄百姓了,“人民的智慧是巨大的,而我们常常是幼稚可笑的!”——野猪



好版主现象

为了153号的物业管理事情,召集大家开会,整理会议记录,又耗去了我三个多小时,共计180多分钟。等我急急忙忙上来的时候,那个好版主已经被人们的造神运动推向到了顶峰——成为了论坛的第一位爱神!

神的确是需要的,何况那人还这样的情深意重,对工作既认真负责,又遵守纪律,严格“执法”。我常常想说“这个版主个好同志”,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现在有人把这个版主推向了神坛,我再来点锦上添花应该不为过吧!这个版主工作中的行为和网友们对他工作中的行为的一致认同,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形成了一种现象:《好版主现象》。

好版主现象表明,代表国家利益的网络媒体,只要用人得当,方法得当,疏导及时,完全可以包容所有的反对意见,化解最激烈的感情宣泄!好版主现象表明,爱国的人虽多,追求心灵慰藉的人更多!人们抱怨、发泄、人们追求,而网络、论坛则永远都不疲倦,也没有架子,还不会报复;在论坛上,人们看到了自由,体会了自由,也越来越承认自由必须接受某种约束。比如论坛中分类的话题,上贴的方法,帖子所使用的符号等,这些,都少不了一种专人的工作,于是,出现了斑竹。当某个斑竹受到了人们一致拥戴的时候,那时的人们,其实已经悄悄地迎来了一尊新的神:网络之神!而作为维护网络论坛的斑竹,也由论坛卫士修炼成了神:爱神!

神之所以为神,是因为它集中地体现了人们尊崇的道德规范,和心中追求的幸福生活,完美世界。爱神则集中地表现在爱字上。比如当一个人不慎堕落的时候,爱神会首先检讨自己“我怎么就没好好照顾他,让他在眼皮底下堕落了呢?”而不会责骂那堕落的人是罪有应得,或者认为那堕落的人与自己无关。比如当一群人的利益遭到个别人的恶意侵犯时,爱神会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也要维护大家的利益。作为斑竹,爱护每一位上来的网友,我想这方面那些好版主的工作的确令人满意。作为斑竹,为了维护网友的权益,最终维护论坛的健康发展,好版主在这方面的执着也应该得到一致的承认。作为斑竹,首先必须为论坛负责,因为没有论坛网友就没有聚会的地方。作为斑竹,也必须为网友负责,因为网友上来的时候,心态是“自由”的,常常忽略自己的言论是否会伤害别人的感情或者实际上已经攻击了政府,背叛了民族。而这些来自网友本人无意中的失误将会直接导致网友本人的名誉受到损害,即自己糟蹋自己。由于过分地放任,甚至会触电,发生伤亡事故。因为常常伤害别人感情的人一定难以得到别人的感情,而攻击政府,背叛民族的时候,一旦达到某种程度就会身陷囫囵。这些,可都是最令爱神伤心的事情。假如我是一个斑竹,我除了保持自己作文的一贯风格,还要学习那些好版主的认真、宽容、有情、执着。假如我是一个斑竹,我会把自己的当成总统,要尽最大的努力为每一个人服务。假如我是一个斑竹,我会把自己当成网友,时刻去体会那些“被删后的感觉”!假如我是一个斑竹,我会把自己当成爱神,时刻检讨自己:“是否有人没有体会到我的爱意?”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区别我有这样的比喻:即网络媒体面对的是洪水猛兽,势不可挡,如果要阻止它,唯一的办法就是学大禹治水——疏导。这是主动的,积极的,得人心的。而传统媒体面对的是蔓延的流行疾病,虽然有心去消除,但是,却迫于条件的局限,根本无法完全医治,即使全力以赴,即使有的时候不惜使用任何手段地干掉某些人,也只能够稍微阻隔一下那些靠近自己的极少数病人。这是被动的、消极的、不得人心的。——野猪



取消“招待费”


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结婚的时候要请客吃饭?如果说是因为喜庆的意思,那么死人的时候为什么也请人吃饭呢?也许是为了答谢。可是,某人只因为得到了一个什么新的器皿,要用它来煮东西吃,于是也叫上很多人,或者器皿是旧的,但是煮着吃的东西却是希奇的,也会叫上一帮子人来分享,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有人认为是为了热闹,我看不一定。

我认为之所以要把人们集中起来干某件事情,其实质是为了共享大家的资源。比如说吃,表面看是与大家分享美食,实际上却是为了借助大家的性命来分散风险。比如有的东西其实不能吃的,但你不知道而吃了那就会出事。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一个人关起门来独自贪食,那一定就没得救了。而与大家一起分享则没有这样的忧虑。首先,人们的体质不一样,最先出问题的一定是那些体质差的,而不一定是自己;即使万一自己不幸成为了那个体质差的人,也不怕,因为这样情况下那些体质好的人一定会帮助自己。

不论红白喜事,还是其他什么借口,聚会起来吃吃喝喝的风气恐怕是中国人所独有的。这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优良传统。吃喝不仅会浪费大量的粮食,还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大吃大喝不仅伤害身体,还会摧毁人们的意志。吃喝会让贫穷的人不得翻身,吃喝会让官员们更加地腐败。

关于吃喝的风气毛主席在世的时候就极力反对过,他明确地教导我们“不要请客送礼”,但是,这个非常好的提议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给弄歪了,变成了反对“克己复礼”!想想中国人真是聪明啊!那些聪明的人可曾想到过聪明反被聪明误?比如当官的,就算你吃喝以后没有人来追究你,但是你那不堪重负的肚子难道也怕你不成?我真不明白,“招待费”这一明显非法的开支为什么能够存在?它是什么时候走上大雅之堂的?它凭什么就可以横冲直闯,畅通无阻?什么是招待费?我怎么从来没有被招待过?——野猪



“给所谓民主人士的一点建议”读后感(上)

首先,这是一篇我最不愿意读的文章,不过,为了了解事实的缘故,我咬着牙,闭着眼还是读了大约40%,剩下的大半部分我将择机继续瞻仰完毕。这一小半部分给我的印象就是:美国的政治家和官员们都是自私自利分子,中国的政治家和官员们则都是伟人,大写的人;自共产党执政以来,中国有巨大的成绩,而且都是因为有了马列主义的正确指引;共产党最伟大!在共产党的面前,国民党简直就不屑一提。

那么,美国的政治家到底如何地自私自利了呢?他们的官员可以公开的拥有不受法律监督的权利吗?美国的政治家们在卸任下台以后,有几个是被后上台的人整死的?如果是一个自私自利的政客,那么在他下台,丧失了权利以后他的日子好过吗?如果美国的官员们可以不接受法律的监督和制裁,克林顿与他“司机”的那个事情会暴光吗?中国的政治家和官员们都是伟人吗?中国的“文革”、“反右”等等运动也是伟大的运动?或者那是野猪发动的吗?至于官员,远的不说,刚刚登台陈书记、胡省长,还有那个副委员长,他们到底有多少伟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当然是有进步的。但是,从49年到如今,世界上又有哪个地方是没有进步的呢?把中国人干出的成绩统统要归纳到什么马列的麾下,最令我生气!难道我堂堂中华都是酒囊饭袋吗?所谓的马列,所谓的主义,给本来就苦难深重的中国人带来了什么?是59年的面包,还是如今的失学儿童?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到底死了多少人?其中又有多少是主动去牺牲,又有多少是无辜的受害者?

不错,“列宁和毛泽东在世界范围内领导了轰轰烈烈的社会变革,实践并丰富着马克思的学说。”但这些学说让中国人都干了些什么?杀地主,杀资本家,摧残文化,泯灭人性,囚禁甚至杀自己的同志,难道是编造的故事吗?同样是经过了二战的洗礼,同样都在进行土地改革,为什么日本能够迅速地崛起,而我们却反而倒退?

主席毛是说过“凡事怕就怕认真二字”,但那是马列教导的吗?不是!那是中国人的智慧,是主席毛个人的智慧!就算是学,也是从他的老师杨先生那儿学来的,与马列有什么屁关系!解放军去前线抗洪救灾,那与共产主义又有什么关系?哲民江关心中国人民的生活,那是马克思、列宁的意思吗?马列什么时候从地下爬出来跟他说的?国民党虽然执政失败了,但它也执政了70年,而且他虽然失败,却没有给民众带来灾难。这样看,它依然还是一个健康的党!无端地打击一个十分弱小的组织道德吗?当初共产党成立的时候,不也只有几个人?他们的所有主张不也模糊不定?甚至到今天都难以解决台湾问题这个小小的国内问题,你说它的伟大到底在什么地方体现?我虽然不主张简单地推翻、打倒任何一个政党,但我很不满意眼前的这个党,最大理由就是他们只有理论,没有多少可以为民办实事本领。譬如眼下的东芝笔记本事件,为什么美国人能够得到赔偿,中国人就得不到?——野猪

 

“给所谓民主人士的一点建议”读后感(下)

本文下半部分给我的感觉是。论坛是某些人用来“讨论强国之策的”、“论坛是有共同目标的人在一起讲道理的”,论坛不是让你们来“反党”的。我就奇怪,“讨论强国之策”的地方为什么不取名为“政坛”,或者再专家些,干脆叫做“政策研究坛”,把你们都变成专家的待遇,岂不更妙?既然只向少数人提供服务,为什么不发出入证?或者凭党票发言?我还奇怪,“一些具有共同目标的人”为什么还要纠集“在一起讲道理”,而不去干实事?难道那些“具有共同目标的人”中还有不讲道理的人吗?或者他们只讲究道理,不屑动手去干那些实际的,老百姓喜欢的事情?

什么是“反党”?“反党”又怎么样?既然党员是少数,必然有多数的人不是党员。在那些不是党员的人中难道个个都是想当党员却不够格的吗?那里面有没有反对党的人?难道那些人都该被掐死?同在蓝天白云之下,为什么你可以滋润地活着享受生活,而“反党”的人就必须被你们删除?维护党的人就是不反党,不维护党的人就一定是反党,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不错,共产党内有政客,有腐败,可那是共产党内部的事情!只要你不是以人民的代表或者化身出现,只要你没有侵占人民的果实,非党员的人民虽然可以反对你,但也可以熟视无睹,不反对你!非党员的人民为什么一定要去为你们党内的腐败而辛苦、操劳?你们给开多少工钱?

把党员与非党员对立起来,这是共产党也不愿意做的事情,是共产党一贯反对的做法!况且“你们真正关心民族利益吗?你们在维护民族利益方面甚至不如蒋介石。”这本身就偷换了一个概念。什么是民族利益?什么才叫做维护民族利益?按照这些人的逻辑,只有在他划定的圈子里面跳舞才算是关心民族利益,才算是维护民族利益!别人都是“一群迫不及待要上台执政的政客”、“是小丑”,那你是什么?什么都是马列好,资本主义不好。请看,没有马列的美国,他们任人唯贤,所以人人都有机会上台,哪怕你仅仅只是一个戏子。这有什么罪恶?而我们呢?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毫无规范可言,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这到底是个什么优越的制度?这样优越的制度下,当然大多数人就没有机会上台了,而因为了骨气的缘故,即使出现了特殊的情况,允许那些圈外的人上台,他们也不一定就甘愿堕落!国家是人民的,政府也是人民的,有些人为什么就能够在美国的制度下上台,而不能在中国的制度下上台?这难道说明了我们的制度公平吗?这难道说明了我们的制度比美国还好吗?把谬论当成前卫,把普通的争论规定为“反党”,这才是真正的、彻头彻尾的政客们的一贯伎俩!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一点我是认可的,因为他们目前正在执政,而且人数众多。今天的现状,“倒共”的时机尚不成熟;现在的中国,乱不得,再也经不起折腾了,所以就算是一个破罐子,只要修修补补以后还能用,最好继续留着。我个人不是任何党员里面的一分子,将来也不会介入任何一个什么党里面去。我所坚持的共产党领导,只表示目前没有哪个党或者什么组织出来取代它,并不表示共产党就那么万能!比如,难道说只要共产党一出现,洪水就会倒退吗?难道共产党一出现,台湾就乖乖地投降,来伏首称臣吗?难道共产党一出现,美国的飞弹就会改变方向去炸苏联的大使馆吗?

中国的事情就中国范围内理论,主席毛个人的问题就他个人范围里论,也就罢了,居然还要为他们错误的行动贴上金子招牌,把错误当成牌坊,今天的人还信吗?今天的人还服吗?即使包括那些自誉为马列主义的人在内,又有几个人信?花儿再什么鲜美,如果有毒,那一定会被人抛弃!如果你脑子正常,即使胆子再大,你还会去碰那些虽然美丽,却巨毒无比的花朵吗?鹦鹉学舌再怎么象,能够取代人吗?——野猪



繁荣三陪行业 消除丑恶现象

好象又在搞什么“严打”,而且从7月1日开始连续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那么会有效果吗?如果是想达到杜绝所谓的“三陪”和卖淫嫖娼现象,我想无论多么严厉地打击,无论多长时间的连续作战也难以达到目的!为什么?因为“三陪”已经成为了一种广泛的社会需求,因为如今富裕起来的人们需要过一点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你可以打击公开的卖淫嫖娼,也可以打击任何形式的吸毒贩毒,但是,暗中的卖淫嫖娼你管得了吗?还有,有钱人花钱公开地金屋藏娇,算不算是卖淫嫖娼呢?如果是,你又奈何?难道让警察每天都去干这样的事情吗?

既然是一种社会需要,既然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那么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利用金钱的手段加以调节。综观现在的“三陪”、卖淫嫖娼行为,无一不是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那么分析一下到底是哪些人得到了利益?又是哪些人得到了暴利?

“三陪”和卖淫的卖方主角是无知少女和堕落的女人们,配角是怂恿和容留她们做“三陪”和卖淫的皮条客与坏良心的商人。其中,虽然无知少女和堕落的女人们能够得到可观的利润,而更多的利润,即暴利却常常是被别人拿去了。那些因此而得到暴利的人除了站在台面的皮条客和坏良心的商人们以外,还有那些躲在后面坐地分赃的人和部门。“三陪”和卖淫嫖娼之所以坏,就是因为有他们的缘故。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三陪”和卖淫嫖娼生存的土壤。如果没有他们,也就没有“三陪”和卖淫嫖娼的繁荣昌盛。

“食色性也”!我始终认为,“三陪”和卖淫嫖娼虽然不是社会上积极的东西,但却是人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就仿佛空气与水一样,简单地禁止能行吗?“三陪”和卖淫嫖娼之所以丑陋、罪恶,那是因为由此派生的一些诸如道德沦丧、意志消沉,诸如性病和家庭矛盾,而不一定就是“三陪”和卖淫嫖娼本身。所以,完全可以也应该把“三陪”和卖淫嫖娼公开化、合法化。合法了“三陪”和卖淫嫖娼以后,供他们孳生的“土壤”们当然也跟着合法了。

然后制定价格。比如“三陪”的价格如果是陪吃,那么就是被吃食物价格的10%到30%,最多不应该超过30%;如果是陪喝,就是酒、茶等价格的10%到30%,最多不应该超过30%。其它都按照这样的比例计算。而卖淫嫖娼的价格,则为国民平均月收入的10%。

我认为这是最可以控制“三陪”和卖淫嫖娼的手段。为什么现在无知少女和堕落的女人们对“三陪”和卖淫嫖娼行业趋之若骛,不就是因为奇货可居吗?如果从事“三陪”和卖淫的工作人员多了起来,其价格也因为强制和自然竞争而大大地降下来,尤其是当价格降到十分低廉的时候,比如跟餐馆的服务员或者商店的营业员相当,那些从事“三陪”和卖淫的无知少女和堕落的女人们还会继续干下去吗?要知道,即使是把“三陪”和卖淫嫖娼行业合法化,那些从事“三陪”和卖淫的人的社会地位也无法提高,况且还有感染性病的风险和得病以后的成本。

同时,要增加皮条客和坏良心的商人们的经营风险。比如,当他们要主营或者兼营“三陪”和卖淫嫖娼业务的时候,应该首先按照三年或则五年的时间来缴纳各种税金,还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给予那些因为在此嫖娼而染病的嫖客一定数额的赔偿。由于“三陪”和卖淫嫖娼合法化,那些躲在后台分赃的人和部门就无法再来干扰从事“三陪”和卖淫嫖娼行业的合法经营,他们也就可以多出一些时间去干属于自己应该干的本职工作。——野猪

力反贪官污吏,坚决保护中央权威

为什么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因为皇帝日理万机,忧国忧民,爱民如子,而贪官们,对上不效忠皇帝,对下不善待百姓,当有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常常把责任推向皇帝。他们在百姓面前污蔑“是皇帝昏庸无能”,甚至干脆把皇帝与人民对立起来,说什么“是中央的政策不让地方官员为人民谋利益”。等等。

如果那些贪官们欺上瞒下的勾当修炼到炉火纯青的时候,常常能够蒙蔽人民,以从中渔利。比如陈书记、胡省长之流,比如许书记、谢副市长之辈,无一不是对上曲意奉承,百般献媚,对下疯狂掠夺,任意鱼肉。为了欺上瞒下,他们通常对下采取一踢、二堵、二打压,对上则虚言谎报,瞒天过海,混淆视听。表面看,他们似乎是在维护安定,其实是在制造不满,堆积动乱的能量。这样一些做法,难道不是逼人造反吗?

所以后来象宋江一样的爱国人士,就打出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大旗。一方面揭露贪官的本质,剥开他们的画皮,一方面提醒人民“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玩弄、利用”。

现如今,似乎不提贪官污吏了,但是,这表示贪官污吏就消失了吗?当然不是!如今的中国,贪官当然不敢与以前一样地张狂,其表现形式也越来越不那么明显。比如他们也许生活清贫,不公开与人民为敌;比如他们并不一定就非有一个“官”的头衔不可。

所以,其实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说法还可以修改一下,变为“力反贪官污吏,坚决保护中央权威”。只有在在上面的强权威吓和下面有效的监督之下,贪官污吏们才没有做坏事的环境。才不得不从良,不得不弃恶从善。——野猪


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屏障

(原标题《买路钱 拦路人》)

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个罪恶的制度,我也曾经强烈地诅咒过、抵制过。但是回头想想,有的时候,那些罪恶的东西也不一定都那么罪恶。

比如刚才我想给浙江省人大写封信,由于不知道省人大的传真号码,所以就向杭州的114求助。令人不满的是,那边得来的几个号码都无法使用。这可怨不得114的服务员,由于条件的限制,她们只能够根据某个具体的单位而给你相应的号码。要命的是,一些与114职能相当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有这样的缺憾,而且大多是人为造成的。

比如一个位于省城的市人大办公室,完全可以帮助人们找到省人大的有关部门,完全应该帮助人们,尤其是投诉无门的人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才是为政府分忧,为人民办事,否则,要你们“代表”做什么?要“常委会”做什么?

说什么“内部号码”,我要问一问“内部内部”的是什么意思?人民的代表不为人民办事,人民的代表向人民保密,你是保的什么秘密?在你们搞出一些“内部”里,你们究竟在里面都干了些什么?

“办公室”的人员,不知道“公事”,不办“公事”,说得过去吗?我真是不明白,“办公室”是什么意思?

人人都有情绪,人人都有脾气,但是在工作的时间里,就不应该过分地放纵自己,实在无法平和,难以让自己正常地做事,就应该请假休息,若不愿意干,还可以辞职,另谋高就。好好跟领导谈一谈,向头头们说一说,相信领导们、头头们都是通情达理的,相信他们会理解你,不会为难你。

如果是故意地捣乱,明目张胆地违犯制度,则大大地不应该,那可就比罪恶的“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还罪恶。人民不会答应!——野猪



文字狱与法律意识

大学老师没有法制观念,是非常不妙的;大学里没有法制的氛围,谁能容忍?
曾经,我们最喜欢的老师利用上课的机会做广告,“现在我顺便也为我们XX公司做一个广告,我们XX公司有一个产品……”
下课以后,我立即质问该老师“请问你刚才的行为是校方的统一部署还是你个人的意思?”老师莫名其妙,睁大眼睛看我。我就解释,如果是校方的指使,那么我要正式向校方讨一个说法;如果是你个人的意思,我只提醒你一下这事就算过去了,因为你是我的老师。”老师于是轻松起来,回答“是我个人的意思,与学校没有关系,如果你有意见尽管提出来”。
“因为我们是自费来这儿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的,如果校方利用上课的机会做广告,那是在占用我们的时间、侵犯我们的利益!”
“那就是说我不能做广告了?”
“是的,你不能在上课的时候做广告!”
“那不是不让我们说话了么?这不是文字狱了么?难道我在大街上也不能做广告么?”
“这不是文字狱,这是权利与义务的明确区别。学校可以在大街上做广告,你也可以在大街上为学校做广告,但在上课的时候不行!”
“那什么时候可以?”
“放学以后、没有上课以前、课间休息的这些时间里,你都可以为学校做广告,向学生介绍你们的公司,因为这时你没有侵犯学生们的利益”。
“哦!这样的话,我虚心接受,谢谢你的批评!”
“我们是师生关系,我希望我们忘记在这次批评中所造成的不愉快!也希望老师在这件事中得到某些启示(树立法制观念)。”
本来我已经忘记了这事,不料事后不久校方另一个老师为了说明我是在运用“文革手法”,又把这事拿出来作为例证之一,进行点评,依然认为我是在搞文字狱。
那么,我真的在搞文字狱吗?——野猪


我在东京发牢骚

我是野猪,一个湖北人。今年1月来日本。11月3日,我在高轮警察署附近被这个警察署的警察无理拘禁,以及后来他们进入我的私人住宅,翻看我的个人文件等等一系列的违法非礼行为的事情见报以后,反响并不十分强烈。我不知道这是报刊做得不够还是在日的华人被警察弄得麻木了而见怪不怪,或者我的这个事情太小了,不足以引起大家的注意。


我认为,当一件事情涉及到一个人,特别是一群人的人格尊严的时候,决不能等闲视之。我是一个湖北人。湖北人有这样的的性格: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当时国民政府的教育部门发行了一份《中国地图》。由于是第一次发行地图,没有经验,在介绍湖北省的时候,用了“九头鸟”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湖北人。当时的湖北人看到这样的字眼以后,不答应,认为“九头鸟”这样的词语带有贬义的味道,如同给人取诨名一样,在正规的场合使用,有损于所有湖北人的尊严,不行!应该把地图上这样的词语去掉,但是地图已经出版了,要改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怎么办呢?烧!最好只好把它们全部烧掉。那时候的国家还很穷,但是为了尊严,只能这样,无法调和。更早的时候,还有宁可放弃生命也要保护自己尊严的大诗人屈原,因为无颜见江东父老而乌江自刎的楚霸王,等等。都是湖北人作人的样子——为了尊严不惜一切!


我本人在日本,来得合法,住得合法,行得合法;在这件事情中,也没有丝毫违法之处;我是大大的“良民”。我这样的小心谨慎,安分守己,却得不到日方应有的尊敬和礼遇,反倒被这些无法无天的警察肆意侮辱,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我遵守你的法律法规,你就应该要尊重我的人格,给予我应有的尊严。被你误会了,必须道歉。立即道歉了,就算了,可以原谅你,如果你不及时道歉,我就不会善罢甘休!不管你有多狠多凶!舍得一身剐要把皇帝拉下马。


在这段时间里,为了这个问题,我向许多地方进行了咨询。其中遇到这样一个在日本政府机关服务的说华语的人。她不正面解答我的问题,而是给我讲了一个关于她本人的故事。说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行几个人在外面喝酒,其中一个朋友喝的太多了,当走到一个派出所旁边的时候,忍不住吐了一地。这个时候,派出所的警察不仅不赶他们,还让他们进入派出所休息,自己则默默无闻地把那些污秽打扫得干干净净。对于此事,她十分感动,一直到现在,还是感动。她问我,在中国,有这么好的警察吗?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不感动吗?我立即回答她,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肯定不会感动。喝醉了酒的人是如同病人一样的弱者,只要有人性的人都会对之进行必要的同情和帮助。至于说“在中国,有这么好的警察吗”的问题,我当时就觉得不屑回答,但是为了某种我说不出来的原因,我还是回敬了她:“在中国,根本就轮不到警察来干这样的事情。”何况这些事情本来就是警察分内的工作之一……最后,她说她无法与我沟通,我则十分地不舒服。我不舒服,因为她是一个说华语的人。
说华语的人们啊!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要抬头看看路线;更要挺起胸膛……——野猪



快跑、警察来了…… 

记得小的时候,也不知到底是几岁,不过可以肯定,当时还没有开始读书,推测一下,大约是5岁左右吧,我与小伙伴张斌一起在路边拣小石头玩。突然,有一个又一个的解放军叔叔从远处跑过来,有的看我们一眼,有的只看前面,仿佛我俩不存在似的。

这是我与张斌第一次见到真人解放军,所以非常兴奋。我们就一致认为,应该高喊“解放军叔叔!解放军叔叔!否则就是反革命。”于是,再有解放军叔叔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停止了争抢小石头,站在路边面向马路中央高喊:“解放军叔叔、解放军叔叔!解放军叔叔好、解放军叔叔好!”立即有一个解放军一面跑一面向我们微笑,还举手向我们挥了挥。我俩就越来越起劲,完全放弃了拣石头的正经工作,而向每一位解放军狂喊。

突然,一个跑得很慢的解放军到了离我们几十步的地方,他眼露凶光狠狠地瞪着我们。我们以为他嫌我们喊得不够起劲,就一致使出吃奶的力气,扯了嗓门高喊:“解放军叔叔好!解放军叔叔好!”不料他干脆停止了跑步,站在那儿大骂:“小兔崽子,还不滚远一点!”我们一下子被解放军叔叔弄蒙了,站那儿不知所措。
“快滚,滚远一点!”他一面骂还一面向我们走来。张斌立即“哇”的一声,杀猪般号叫起来,同时撒腿就跑。我也头皮发麻,在原地发呆,直到张斌跑得老远了才回过神来,也拼命地跑开了。

事隔多年以后,又与张斌相遇,他儿子也正相当于我们受到惊吓时候的年龄。现在的孩子,金贵得狠,打不得,骂不得。但是张斌和他媳妇却有绝招。每当他们斗不过小孩的时候,就高喊:“解放军来了,警察来了……”于是小孩也象当初的张斌一样,吓得屁滚尿流,立即或者安静,或者乖乖地躲在大人们的后面。

我们总是觉得自己儿时很可笑,跟神经病似的。没事你喊什么喊呀?喊了以后你又怕什么呢?——野猪


评论《“东芝事件”在京进入法律程序》

有一则网络新闻,说“北京法院终于宣布正式受理由3名北京东芝电脑用户提起的向东芝公司索赔一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还说,“据悉, 3名索赔者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有三:1.责令东芝公司向中国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中国用户购买东芝笔记本电脑价款的一倍;2.责令东芝公司就其不公正对待中国用户的行为向中国用户道歉;3.责令东芝公司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相关费用。律师团正在积极与法院交涉,力争以所有中国东芝索赔者的名义提起集团诉讼。”

对此,我的看法是,第一个请求肯定得不到支持,因为我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明确规定,“必须是对消费者已经造成损失的,而且其产品明显具有假冒伪劣性质的”,才能够得到赔偿。赔偿的金额可以是该商品价值的一倍。按照原告“赔偿金额为中国用户购买东芝笔记本电脑价款的一倍”如此的要求来判断,大约他们所依据的法律就是《消费者权利保护法》。那么他们有没有因为使用了东芝笔记本而导致什么损失呢?请看《东芝公司就笔记本风波发表正式声明》中的这么一段:

“事实上,对于敝公司过去15年在全世界计销售的约1500万台笔记本电脑,敝公司至今没有遇到过任何用户由于像原告的美国用户 在讨讼中所提的 FDC操作限制的原因而引起的投诉。在中国大陆也同样如此,过去5年中我们累计销售了约20万台笔记本电脑,至今没有任何一件认为是以FDC为起因而实际受到了损害的确认。”显然,第一要求没有事实根据。如果说第一个要求还有那么一点道理的话,那么第二条就显得蛮不讲理了。

第二个要求中,个人或者少数人以“中国用户”这个全体的名义向商家进行交涉,这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万一有一个“汉奸”站出来说“经过长期的亲自使用,我没有发现东芝笔记本有任何质量上的问题,我非常满意东芝笔记本的质量,一小撮人对东芝公司的起诉与本人无关”。这样的时候,你怎么办?恐怕首先要得到侵权的待遇,而真正地出师未捷身先死了!任何人起诉东芝或者任何一商家,都无可厚非,但是要代表“中国用户”这个全部,就难了。这也是法律行为与政治运动的区别。至于第三个要求,如果没有得到第一、第二个要求的支持,否则必然要被驳回。

这个事情也许真的值得去干,但是突破口肯定没有找对!出发点也有问题。——野猪



斯诺吃西瓜

有一次,斯诺一行从毛主席那儿出发,要去找彭德怀将军。由于天气热,也由于骑马的时间长了比较累,所以当他们发现有农民在路边卖西瓜的时候,就停下来一面吃西瓜一面休息。却不料吃着吃着就被买西瓜的农民骂了一顿,因为他们吃西瓜的时候把西瓜皮乱扔,太不文明,太浪费了,农民看不惯,才骂他们的,才教导他们“钱是小事情,付不付没有关系,但是不能浪费了我的西瓜!”

当时在场的头头立即就要对农民发作,似乎农民冒犯了神明,却被斯诺制止了。斯诺制止他们的理由很简单,“我们的确有错,应该接受那个农民的批评。”

还有一件事,有一次一群头头脑脑们陪了一名洋人在公共场合参观(或者是玩耍),途中洋人上了一趟厕所,出来的时候却被看厕所的工人——一名老头追着要他赔钱。原来那洋人把屎拉在了不该拉的地方,而且把洗手的毛巾用去揩屁股了。按照规定,洋人必须赔偿一条毛巾,还要把厕所弄干净。头头们开始是驱赶苍蝇一样阻止老头接近洋人,失败以后,就掏出了10块钱,让老头花块儿八毛钱去买一条毛巾,剩下的钱算是慰劳老头了。但是老头不答应,一定要按规定办事。

两件事情都反应出这样一种现象:头头们想到的是如何维护洋人,所做的是打击和压制农民和工人。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维护洋人,为什么可以压制农民、工人呢?那些农民和工人又为什么不怕洋人,甚至连对在场的头头们也一改往日的温驯而不服从呢?

头头们维护洋人是怕更大的头头们治他个“保护不力”或者“影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的罪名,真正地怕得罪了洋人的也许并不多。他们打击和压制农民和工人那只是个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平常就有,何况在洋人的面前?那些农民和工人也许认为洋人不仅比头头们大,而且比头头们讲理,所以才敢于放肆一回。俗话说官越大越容易说话,官越小越难以侍侯恐怕就是这个。

两件事情都已经过去十几、几十年了,那个农民和工人的行为却总是让我感到中国人勇敢和认真的性格。看看现在,这样勇敢的农民和认真的工人还有吗?有几个?在哪儿?突然想起了斯诺,如果斯诺在天有灵,他会如何感想?他的后代又会做和感想?——野猪



自称比佛还高级的人——清海和其弟子们(上)


又是月底,可以去上野买水产了。这次我们要买几个鲍鱼和一个比脸盆还大的螃蟹,特别是那个大螃蟹,我在电视里面看见它好多天了。不料刚过品川老猫突然想起了一个约会。约会的对象从台湾来,在东京只呆一天,然后要去美国,所以老猫要么失约,要么今天不买大螃蟹。螃蟹与同门师兄弟的情谊相比较,当然是师兄弟重要,螃蟹算什么呀!而且下个周末再去买也不迟。所以老猫毫不犹豫地就放弃了大螃蟹而去清海在东京的那个联络点。我因为对他们的“修道”没什么了解,出于好奇,就乘此机会也顺便跟着去看一看。

那个联络点不是很大,一个普通的居所而已。不过与我们那30多个平方的家比较起来还是大了许多,起码有三倍吧!我们到达的时候,那儿已经有十几个人了。他们席地而坐。上首是一位先生,大约30岁出头,其余都是半大不小的妇女,呈半月形状捧着那位先生。见我们到来,他们都跟老猫打招呼,然后让老猫向他们介绍我是谁。老猫介绍完毕以后,那位先生立即站起来与我拉手,还一定要我紧挨着他的左边坐下。

这位先生就是台湾来的大师兄,他正在跟那些妇女们谈打坐,谈师傅。按照他的说法,不论是打坐还是修行,一切都应该按照师傅的教导去做,就象是红卫兵只能够听主席的话一样,要无条件地服从,丝毫怀疑不得。这与我所接触的佛教可太不一样了!佛教里面所谓的打坐,应该是“参禅打坐”,并非单纯地坐那儿就算是打坐了。所谓“世事尘劳常挂碍,深山静坐也徒然”既是这个道理。对于那些稀里糊涂、什么也不了解的人来说,盲目地修行打坐,不仅无法进入禅定,还有可能因为欲望的缘故而影响呼吸而导致身体的不调和。不调和在中医里面就叫做生病。所以在佛教里面,并非人人都可以参加打坐参禅的。就算是可以进行参禅打坐的人,也必须先勤修“戒、定、慧”,远离“贪、噌、痴”。就如同一个很脏的碗,要拿出来装饭吃,不事先洗干净,能用吗?

由于我的突然出现,而且明确表示了“只是看看,不可能加入进来”,所以那个大师兄很快地就结束了“自己的体会”,然后简短地介绍了一下他的行程就宣布“现在开始随便聊聊!”——野猪

 

自称比佛还高级的人——清海和其弟子们(中) 

没聊几句,我就知道这个大师兄其实只是对宗教有所了解,而且基本上来自于宗教研究者们所写的书本中,他并没有深入地亲近过有修行经历的人,自己也没有亲身去潜心体验过。比如他席地而坐的时候要时不时地伸伸腿,手掌也常常放到膝盖上去。时不时地伸伸腿表明他心安静不下来,或者没有打坐的历史;手掌不自觉地按到膝盖上去容易使膝盖受凉,是打坐中被禁止的不良习惯。没有打坐的历史,没有宗教的体验,这样的人也可以作为宗教队伍里面的大干部,负责向后来者传道,这样的宗教所奉行的宗旨到底是不是修行就让人搞不懂了。

一个宗教体验者,不论是其打坐的姿势还是调息的方法都自成一体,只要对宗教稍微有点了解的人就能够很容易地把他们从普通的人或者研究宗教的学者中分离出来。那么多的妇女们对这个大师兄尊敬有加,接受盲人指路,显然她们自己对宗教也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那么,她们到底为什么要加入这样的组织呢?当初又是如何接触到它的呢?有了这样的疑问,我与她们聊天的时候就,自然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在我与大师兄进行短暂的交谈时,那些妇女们都瞪大了眼睛认真地听着。她们惊奇我们的谈话,不停地问:
“什么是一念三千?”“什么是一心三观?”还对我说:“你怎么懂这么多啊!”“赶紧让大师兄带你去见我们师傅吧!”尤其是一个自称从北京来的女人,还特意合着掌向我咨询:“我已经参加修行两年多了,为什么没听说过这些什么‘千’,什么‘观’?”大师兄就告诉他们:“他说的是佛教里面的天台宗,比较复杂,不过我们师傅早就修过了这些,也已经把其中复杂的东西变成得简单了。”“师傅真伟大!连这样的功也修过,还能够把它修改得很简单。”她们立即赞叹自己的师傅,十分地荣耀。

“所以你们要听师傅的话,师傅随时都看着我们,保护着我们哩!”大师兄不失时机地鼓励她们。
“真的吗?师傅现在不是在美国吗?”她们不解。
“师傅是在美国,但是你们的名字都通过因特网传到师傅那儿去了。”大师兄说
“师傅知道我们住在东京吗?”她们又问。
“除了你们的名字,还有地址、电话等资料都一起传到师傅那儿去了。”大师兄说。
“啊!师傅真伟大,还能够上网。”她们又自豪起来。
“啊!跟着师傅真好,还可以上网,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她们更加地自豪起来。——野猪

 

自称比佛还高级的人——清海和其弟子们(下) 

我终于明白,与这样的人讨论宗教、信仰问题,根本就是对牛弹琴。但是她们却一个劲地问大师兄“我们可以向野猪也问几个问题吗?”
“他也是佛门弟子,与我们大家一样正在修行……可以问,可以问。”
“哦!原来师傅也属于佛教啊!”
“不是师傅属于佛教,佛教只是师傅修行的方法之一。”大师兄立即纠正她们。
“哦!师傅比佛教还伟大!我说哩,我家附近就有一个佛教,他们经常在家里拿个木头敲,敲得吵死人了……”她们恍然大悟一般。
“对,我们只需读师傅的书,看师傅的录象带,听师傅的磁带,定期来聚会……”大师兄不失时机地向她们谆谆教诲。然后继续说:
“那不是木头,是木鱼。”
“不是鱼。鱼是长的,但它是个圆鼓鼓的东西,上面还雕刻着什么。”她分辨。
我和大师兄都被她的可爱弄得哭笑不得,怎么有人连木鱼也不知道的呢?就算不知道木鱼的形状,可和尚敲木鱼的说法也没有听说过吗?什么时候变成了“敲木头?”大师兄于是笑眯眯地对她说:
“你可以再去认真地看看,看那木头上的雕刻是什么。”
“哦!再回北京的时候我一定去她家看看。”
“也不必回北京,在日本就可以看到。”我说。
“对对对,我听说日本和尚也敲木鱼的。”她立即眉飞色舞起来。

离开联络点以后,我问老猫:
“那房子是你们师傅的吗?”
“不是,是我们自己租的。”
“那房租谁支付呢?”我问。
“房租我们大家捐。”
“日常费用呢?”我问。
“也是大家捐献。”
“大师兄经常这么跑来跑去,也是一笔费用吧?”我问。
“大师兄自己有公司,不过为了表示友谊,我们每次还是要向他捐献一些钱”
“他接受吗?”我问。
“有的时候接受,有的时候不接受。”
“如果你们已经捐献了,而他又不不接受的时候,是否要退给你们?”我问。
“捐了以后再收回,多不好意思呀!”
“那怎么办?”我问。
“由大师姐先保管起来。”
“你们已经捐献了多少钱?”我问。
“由大师姐负责收集,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不过这次我捐献了5万日圆”。
“是否一定要捐献?”我问。
“不一定,不过这次我请了师傅的书和磁带,所以不捐献不好意思。”
“上个月你捐献了多少?”我问。
“我好几个月没有来了。”
“一次都不来也捐献?”我问。
“那当然。”

这以后,老猫又迷上了基督教的另一部经典,每天一有空就读《摩门经》,还闹着要去接受洗礼……(全文完)——野猪


进入色情场合的领路人

有一次,听在163服务的小丽她们闲聊,是关于出名的问题。我实在不愿意承受她们没完没了的叽叽喳喳,就建议她们:如果一定想要出名,而不怕使用手段,那么,可以扒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这立即就出名了。或者不妨相互对骂,然后闹上法庭,也可以出名。

她们只好放下出名的想法,而考虑出名以后的事情了。小丽她们都是聪明的女孩子,能够接受旁人的点拨,而有些人则没有这么聪明了,有些事情也没有这么的简单了。

比如关于色情场合的问题,原本我完全不知道其中的奥秘。可自从看了电视新闻以后,就常常被它们惹得心痒难耐,恨不能立即长了翅膀飞过去看个究竟,或者还可以体会一下(嘿嘿)。

比如“位于本市革命路54号的《月亮湾歌舞厅》的三陪被我市警方一举捣乱”,“位于本市反革命路64号的《兄弟洗头房》卖淫女与嫖客发经济纠纷,警方立即出动,三分钟内解决纠纷”,甚至还有“位于我市特务大道的《太阳城酒吧》因为贩卖枪支、毒品被我市警方英勇查封”等等。这不是在做广告,不是在引导我们去那样的地方“看一看”吗?——野猪


对未婚同居的看法

我非常同情那些未婚同居的年轻人所处的状况,非常理解他们反叛而积极的生活态度,但是我反对那些可以不未婚同居而偏要未婚同居的行为。

由于经济的原因,也由于社会制度和传统道德以及生活中的陋习等诸多因数,所以妨碍了一些想结婚可又难以结婚的人不得未婚先同居在一起,这样的未婚同居只是形式上的,与真的结婚了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性区别。这样的时候,它实际上是一种对世俗的反叛,对陋习挑战,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比如,当社会上为结婚而必须的排场达到了年轻人根本就无法做到的地步,当他们因为无法承受巨额的经济负担而不去讲究那个排场又难以承受陋习的鞭挞的时候,未婚同居就发生了。这样的时候,若不选择未婚同居,你让脆弱的年轻人去选择什么样的结合方式?

而那些可以不未婚同居而偏要未婚同居的行为,通常不是因为爱情的原因,他们往往是因为单纯的经济利益和其它一些不得不相互利用的原因。他们的未婚同居,完全是惧怕结婚以后必须承担的家庭责任,如此能够结婚,而不结婚的行为,不仅不应该提倡,还应该受到遏止。

婚姻行为不是一种普通的行为,它是一种特殊的行为,它在人的一生中所起的作用没有什么关系可以替代。婚姻生活的长期性、互助性和无条件的相互负责,都需要一个十分坚强的后盾作为基础,所以不能够草率行事。如果没有爱情,再贵重的婚姻也只是“一件事情”,再默契的合作也只能是“一桩满意的买卖”。

由于爱情占有了整个婚姻中绝大多数的份额,所以,婚姻生活的基础一定是爱情,而不是经济、默契、相互欣赏。等等。——野猪

可耻的推卸 罪恶的诅咒

在偷渡事件发生以后,中央的反应基本上正常,没有象原来一样麻木不仁,明显地减少了供人们指责的地方。这本来是一种值得人们高兴的现象,不料,在福建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它们与中央对抗,与人民为敌,仿佛封建遗老,也宛如千年风干的木乃伊。请看:

‘这位负责人指出,福建省政府历来反对非法移民活动,并采取种种措施予以打击和防范。但由於国际社会对有组织国际犯罪集团打击不力,再加上某些国家有“政治避难”、“尊重人权”的法律漏洞,致使福建省偷渡活动常常死灰复燃,屡禁不绝,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他强调,国际社会应从这起惨案中惊醒过来,不再为国际有组织犯罪集团以可乘之机。只有这样福建沿海的偷渡活动方可禁绝,“多佛尔惨案”才不会重演。’

把“政治避难”、“尊重人权”的行为说成是法律的漏洞,我要问一问,这人所推崇的法律到底是什么?是无产阶级的法律,还是资产阶级的法律?是封建社会的法律还是资本主义的法律?我还想问一问,这人的骨子里面到底有没有法律意识?他为什么不喜欢法律?

在文盲加流氓的嘴脸面前,人权变成了罪恶,避难变成了反革命,我们为什么要保留那些宝贝一样的“官员”?

诚然,偷渡的人有不对的地方,但是,他们并非个个都是政治上的麻烦制造者,更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徒。他们对政府没有什么威胁,他们所追求的只不过一些经济上利益而已。如今,他们为了得到那些少得可怜的金钱物资利益,为了追求生活得好一点,已经与我们阴阳两隔,我们为什么还要诅咒他们的灵魂?即使这样的人偷渡成功了,也不该得到那个“官员”那样的诅咒。——野猪 



养个女儿总希望让她多赚钱

有一年,小丽单位分房子,按照资格,小丽也可以分得一套,但是,由于把持分房子的包书记与小丽没有什么交情,所以小丽没有信心得到一套房子。

这事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小丽父母那儿,她父母立即从外地赶来,向包书记晓之以理:“你作为领导应该办事公平,否则一定会被人戳脊梁骨;还动之以情:“我们养个女儿总希望让她多赚钱!”

我知道这事情以后,立即感到生气。什么叫做“养个女儿总希望让她多赚钱”?如果为了赚钱,可以去养猪,也可以去种树,这些远远比养女儿赚钱稳当。养女儿赚钱你怎么就有十分的把握?

我常常发现一些女儿明明是在出卖青春,却告诉父母“是在工厂做工”。我也常常发现一些父母明明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在卖春,却昧着良心撒谎“我女儿在工厂做工”。

如果出现了天灾、疾病,长辈们依靠下辈人这是情有可原的,可如果只是为了面子,甚至为了自己的享受而把自己的儿女当牛马一样,那可就不是人的行为了。——野猪


该死的部门

不知道是真还是假,有人说[合江港监所榕山站]“多年来对榕建号超载高抬贵手,未加严格约束和处罚。尽管年前曾对该船将防雨篷改装成载客平台进行过干预,但最终不了了之。若及时加以制止,就不会出现如此的惨剧。 ”

那人还说,“榕建号造于90年代后期,也算是新船,1998年还改造过,但是由于船主利欲熏心,好好的一艘船被改造得‘废了’。他说,该船是一艘防沉船,船舱底部分成两层,底舱被分隔成若干独立密封的防沉舱。但是船主为了尽量多载客,将船的防雨篷加厚钢板,焊接栅栏改造成了载客平台。由于这项改造使船的重心变高,船主在密封舱内加入鹅卵石和水,加重底部重,使惨剧最终发生。”

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都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某些部门的存在到底有没有必要?如果有必要,他们的责任范围到底是怎么划分的?比如说[港监],如果不监督“超载”、放任利欲熏心的船主非法改装船只,置乘客宝贵的性命于不顾,那么,它还有什么必要存在?或者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个[港监]的存在,是否人们会更加小心一点?是否有另外一个负责的什么部门来监督“超载”和打击那些利欲熏心的船主非法改装船只?这样干拿钱,不干活,这样蹲着茅坑不拉屎的家伙们到底算个什么玩意?那些乘客们宝贵的生命难道不是他们夺走的吗?他们不是凶手是什么?这样的人,不拉几个出来枪毙不足以震慑那些依然麻木不仁的人,不足以保护众多无辜人宝贵的生命安全!

记得小的时候我们小镇上要造一座电影院,当时设计图纸的工程师是夏德海的爸爸。夏德海就坐在我的旁边,我当时连[工程师]是什么玩意都搞不懂,不过夏德海同学的有一句话却让我记得真切:“虽然他们给了我爸爸很多钱,但是如果以后电影院倒塌了,我爸爸就要坐牢”。当时由于我不懂得工程师们的责任,所以还以为他爸爸是反革命,所以才有随时要被抓去坐牢或者枪毙的危险。按理说那时候中国的人才比现在的要少,比现在金贵,可为什么在那样的时候都能够严格地划分责任范围,而如今却仿佛忘记了这世上还有“责任”一说呢?——野猪


发烧的好处(保护反革命)

医生说,“发烧表明了体内有疾病存在,而且发烧本身也会使人感到不舒服,是一件坏事;但是,发烧是一种疾病的信号,它可以提醒我们积极寻找病因,并对疾病进行治疗,那么从防治疾病的角度来说,它的存在就是好事了。 ”

那么,反革命言论和反动言论是否如同发烧一样,从防止国家动乱甚至政权崩溃的角度来看,它的存在也是好事呢?我看是好事情。因为不论是真反革命还是假反动言论,既然出现了,一定是某个地方不那么平静,出现了不公,出现了局部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样的时候,作为统治者虽然会感到不舒服,但是,由于这样的不舒服没有导致致命的危害,所以它并非就是一件真正的坏事。

从中国历史上看,最终导致王朝毁灭,政权丧失的根本原因应该是那个王朝、政权的免疫系统出了问题。由于免疫系统出了问题,许多的不舒服就难以表现出来,一些足以让我们致命的疾病自然就深藏不露了。所以,表面的风平浪静虽然让人舒服,令人陶醉,但是,那歌舞升平的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危机。

身体有病,不怕,怕的是病不表现出来,使你不知道自己有病;国家、政权有点问题,不怕,怕的是问题不表现出来,怕的是暗中的磨刀霍霍。我们曾经有过大禹,他改革治水的方法可以证明无论出现了多大的问题,只要我们的方法得当一定可以解决它。从物理学里面的弹簧定理“在弹性限度内,压力与弹力成正比”可以看出,压制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有把问题搞得越来越大。——野猪


对新中国第三代领导人的印象

所谓第三代领导人,不是一般看待的那些人。一般人对新中国领导人的划分,主席第一,小平第二,泽民第三,然后第四……

我则认为,小平以前的都为第一代领导人,泽民第二,第三代现在还没有出现。

泽民离休以后,应该有一个后江时代。后江时代的基本特点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减少意识形态对政治的左右力,淡化普通人对政治的敏感度。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是第一代领导人就想做的,但由于巩固政权的原因和当时的领导人本身对经济的外行,所以没有精力干巩固个人权利、稳定国家政权之外的事情,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基本上没有什么建树。小平以前的中国的法制的淡化就是说明。小平以后,为了重新开始政治体制改革,在理论上提出了“抓纲治国”、“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等等。在行动上则选择了这样一些突破口:用“严打”手段以强化法制;清退文化水平低的各级官员以表示尊重知识;分田到户,鼓励发家致富以解放农民。等等。相应地,自然而然就逐步地减少了意识形态对政治的左右力。而白猫黑猫理论,则把人们的注意力完全引导到了经济利益方面,自然就降低了人们对政治的敏感度。

后江时代以后,中国的局面应该是这样的。首先,法制比较健全。具体表现有村、乡、县、市的全民选举已经在全国展开。全民选举的雏形也基本形成。警察队伍扩大,街道居委会消失。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基本上达到科班出生。经济上完全全球化,拥有一定数量的民族工业。科技发达,武器先进。西藏、新疆等地区的民族问题由于对佛、伊、回等正统宗教的推崇,自然解决。与台湾的关系基本上融洽,两岸统一的方式也基本敲定,边界已经完全自由开放。

这样情况下,历史会推出新中国的第三代领导人。第三代领导人的基本特点是学历非常高,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留过学,所处行业不限,也不一定有很长的为官经验。其个人没有固定的意识形态。年轻。这样的领导人上台以后,就标志着中国的政治制度已经完全摆脱了原来的模式,基本上由人治过渡到了法治。——野猪




钱并不一定就是一个罪恶的东西,比如它可以衡量某人的自身价值,可以衡量一份工作或者一件事情的价值。钱也不一定就多多益善,比如当钱与自身价值完全脱钩,被作为了某些罪恶的工具的时候,它和它的主人必然地也就跟着堕落了。

曾经,有很多的名人,譬如雷锋等,由于他(们)的出现,只有正面的东西,而没有阴暗的部分,再加上远离了罪恶的资本主义,没有与经济利益挂钩,所以深得人们的爱戴,同时也使人们深深地感觉到:“那样的人,你也是吗?”“那样的英雄,可不是普通人可以作得!”这就把普通的人当成了虚拟的模范。虚拟的英雄人物,如同小说,那是塑造出来的,自然不能够把它作为某种标准去衡量现实中某个具体的人。

也有类似于雷锋的人,譬如他们仅仅只做了一点点好事,于是为了表彰的缘故而对他们进行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当然物质奖励只是象征性的。可是,即使是很少的物质奖励,也无法真正的落实到他们的身上。为什么?因为资本主义万恶,因为金钱肮脏嘛!肮脏的东西怎能与高尚的东西放在一起呢?那样的时候,我很为那些英雄抱屈:“自己付出了鲜血甚至生命,为什么仅仅只得到区区的数千元?”“如果自己的行为高尚,为什么就不能够得到金钱、物质的奖励”。可是非常遗憾,我不是毛主席。我的抱怨自然也无法保住他们的利益,他们所得到的那些少得可怜的金钱、物质奖励,每每只能够悉数捐献出来,以免遭人议论。要命的是,这本不该提倡的行为,却要被某些愚蠢的人拿出来当成锦上添花,继续作戏。这不仅苦了当时的英雄,也在某种程度上扼杀了许多襁褓中高尚的道德行为。

“白猫黑猫理论”出现以后,神坛上的各种人物都下放到了人间。他们远离了虚拟,进入到现实。于是仿佛苍蝇逐血,恶欲横流。这就出现了很多的丑事,比如文艺圈子里面的那些金钱第一、唱歌第二、质量最后。

而今天,则有鼓励名人远离金钱的“导向”。如同得了钱以后不敢自己使用,只好全部捐献出来一样,不择手段地去任意赚钱,把自我价值凌驾于集体智慧之上,以及提倡名人远离金钱利益,都是不正常的!英雄、名人远离金钱不正常,也不应该,否则水稻大王袁老头就没有用武之地!没有用武之地的水稻大王对人们有什么贡献?英雄悄悄地被说成是名人,名人转化成为英雄,这本身并不奇怪,可如果为了经济利益而颠来倒去,则大可不必!

在处理高尚与肮脏的关系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是会矫枉过正呢?难道真的有一种道德,完全与经济利益水火不相容吗?我想没有!——野猪



“不知道”者请让贤

曾经有一位姓曾的主任刚上台,就接到了一个投诉。他立即去那个被投诉的部门调查,结果投诉的情况完全属实。曾主任于是当场就批评了部门负责人:
“你知不知道这蛋糕已经坏了?”
“不知道!”负责人干脆利落。
“这种蛋糕的保质期是多少天?”曾主任认真地问他。
“不知道!”
“哪里进的货?”曾主任耐着性子。
“不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曾主任严肃地看他负责人的眼睛。
“我就是不知道!”负责人似乎被问烦了。
“不知道你在这儿干什么?”曾主任被惹火了。
“是胡主任让我来的。”负责人搬出了前任主任。
“是毛主席派你来的也不行!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的话就让位,让知道的人来!”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情。按理说那样的负责人现在早已经不应该有了,可我刚才就是碰到了这么个角色。

嘟嘟嘟……我听到了对方摘话筒的声音,但是却没有什么反应。
“喂!可以听到吗?”我怀疑线路有问题。
“恩!”对方蚊子一样地哼哼。不过这足以证明线路没有问题。
“对不起,想向你咨询一个问题。”
“什么事?”
“我们这儿153号的门牌原来是153号2幢402室,现在变成了153号6门402室,这一变化是否要求房产证也作相应的变化?”
“如果是地名有变化,就应该来办理有关手续,而且户口簿上也要修改。”
“可以肯定一定要办某个手续吗?是否房产证要从新做过?”
“要先去《地名办》打张证明。”
“是你们你打证明还是我们自己去打证明?”
“当然是你们自己去,这是你们的事情。”
“我们有几十户人家,是否每个人都要去打张证明?是否每个人都要这么去跑一遍?”
“那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我们几十户人家一起委托单位或者居委会来办理这个事情,可以吗?”
“这我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呢?如果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那么这个方法就可以;如果不能委托,这个方法就不行。”
“我只能够这样回答你。”
“你如果没有给予我满意的答复,其他人还会象我一样地向你提出咨询。”
“目前我就遇到你一个人。”

我就是不明白,明显应该知道的事情,那些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怎么就能够不知道呢?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或者保密?真的不知道,就应该虚心地去向老同志请教,以免下次还是不知道;假的不知道就应该问一问那些对群众的冷漠、甚至刁难的工作态度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会给单位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什么?受到刁难的群众也许99%都会忍气吞声,但是那个1%如果认真起来,不放过你的话,是否会影响到你的好日子呢?水平低没有关系,虚心地学习,群众还是愿意接受你的,如果工作态度有问题,那群众就很难总是容忍你了。——野猪


建议设立《人大代表论坛》

三板网友为了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提出了“网友们应该和本地的人大代表建立联系”的观点。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是一个混帐的提法,因为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要代表人民就应该主动地与人民进行密切的联系,而不是反过来要让人民去主动地联系它!不过,后来想了一下,则认为这的确是个好主意。

三板网友的意思,是网友们应该和本地的人大代表建立联系,督促他们担负起应担的责任。按理说,人大代表应该生活在人民之中,可我们的人大代表似乎只是“开会的代表”、“鲜花的陪衬”、“腰带上的BP机”。他们一旦离开了“开会”、“鲜花”、“腰带”似乎马上就忘记了自己是谁,或者立即变成了普通人。如此这般地践踏“人大代表”真是暴殄天物!这样的时候如果网友们能够象红军一样地去解放他们,象幼儿园的阿姨们一样去启发他们,那的确是件非常有意义事情,值得去做。不知道现在参加论坛的网友中人大代表多不多?如果比较多的话,论坛是否能够给他们开个房间。就叫做“人大代表论坛”。

中国目前的现状,很有必要把人民代表的本来面目显现出来,把人民代表与“当官的”区别出来。由于人大代表不是终生制,由于人大代表的行为很少引起民愤,还由于人大代表的权利至高无上,所以在人大代表与“当官的”之间如果作个比较的话,人民容易接受人大代表,愿意把寄托放在人大代表的身上。基于这样的理由,三板网友所提出的观点的确充满了智慧!这让人突然想起了长征途中的红军小战士,当他们迷路的时候,只要抬头仰望北斗星,就可以知道前进的方向。但愿人大代表能够象北斗星一样给所有的人们指明一个前进的方向。使人民可以当家做主,使官员能够好好地为人民服务!——野猪




消灭居委会制度

居委会是什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机构,是人治高于法治的典型例子。不论是先秦时期“以二十五家为里”的制度,还是宋王安石始创的“保甲”制度,甚至日本人效仿中国人所使用的“据点”、“炮楼”制度,都是以人治人、以夷治夷的强权手段,是落后的管理制度。它们以人治为本,而不是以法制为本;以人治为首,而不是以法制为首。这与日本人所使用的广泛地派遣派出所的制度相比较,简直就是天上人间。

与派出所制度相比较,居委会制度的落后还表现在这些方面。比如它的工作人员首先必须为政府效力,而不是以维护法律为宗旨。由于政府不是静态的组织,它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地翻着花样变化,这自然就要求居委会也如同温度计一样,随着政府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我们都知道,人不是机器,其思想灵敏度和抗拒疲劳的体质各有不同,这自然就会影响到其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可以看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其实是一群很特殊的人,因为本质上对他们的要求只追求“红”。这些特殊的要求自然就无法避免它们水平低、素质差的先天性缺陷。而且,由于居委会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费用自然由政府负担,按照羊毛出在羊生上的原理,庞大臃肿的政府机构当然要加重人民的负担。

在象征意义上,居委会的存在,还表示人是有等级的。因为居委会有时也是一个民间机构,而民间机构的权利与每一个人的个人权利是相等的,但是,居委会能够与你个人的权利相等吗?当人们心里的等级意识无法消除的时候,他们往往不会主动地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因为矫枉过正而作出违法的事情。这应该也是居委会制度的罪过。居委会制度一方面代表政府而显得严肃、高贵,另一方面又可以代表平民,可以“不懂法”,可以耍一次无赖。这,在健全的政治体制中是没有存在空间的!

所以,居委会应该是“里”制度与派出所制度之间的一种过度的政治手段、管理制度。当派出所制度成熟以后,应该立即废止它!如果目前的派出所不够用,就增加。居委会能够不断地增加,派出所为什么不能够增加?——野猪


小丑

一条五米左右的道路横在我家大门前,也横在小丑家的大门前。我比小丑大三岁。他就住在我家斜对面,中间仅仅隔了几步。

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居住邻近的人们,按理说应该有很多相同的权利和共同的东西。但是,我们除了从娘胎带来的一些作为人的基本属性以外,其它的共性却少得可怜。比如一个户口问题,仿佛要把人们拉扯得天上人间,恨不能让我们隔世!

我是居民(城镇户口),小丑是农村户口。于是,我们读书的时候不在同一所小学、中学。上学的时候我们能够安心读书,他们却因为老师要“农忙”或者学生们也要农忙,而放下书本去修地球。放学的时候我们可以打球、钓鱼、玩耍,无所事事;而他,没放下书包就要去割野菜,给田间劳作的奶奶端茶送饭。我家里很穷,但是常常可以得到两毛钱去公社的礼堂看一场电影,而他连想都不敢想。有一次,大约是放映《艳阳天》,我们兄弟几人分几批次看了好几遍,而小丑只能够在天黑以后一面帮他恩妈(方言:母亲的意思)绞把子(把野草、灌木晒干参在稻草里面绞成一长条,然后拧麻花一样拧成8字形,用来当燃料烧说煮饭)一面听我们胡吹乱侃。我的恩妈当时也在门口纳凉,还跟小丑的恩妈说着闲话。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收入上,小丑的恩妈笑着说:“我们累死累活干一天的工分也不值两毛钱,那能够让他们去看电影?”。我的恩妈就埋怨小丑的恩妈:“你们农村米不用钱买,油不用钱买,烧的(燃料)也不用钱买,若没有什么大事,一年也花不了多少钱,让小丑去看一场电影怕什么?你看小丑都欠死了!”小丑的恩妈立即表示认同:“是啊!我就狠狠心,掏两角钱让他去看个电影!”于是我和小兵一起陪了大丑和小丑一起去再看《艳阳天》。我们帮他俩买票,带他俩通过剪票口,本想给他们抢个座位,但是太晚了,实在没有空位。我们只好一起站着看。那天我们四个人仿佛亲兄弟一般,我和小兵莫名其妙地高兴,大丑和小丑哥俩也异常地兴奋。这大约是小丑年幼时看的唯一的一场电影吧!据说那一年他们家又超支了。

幼年不公平,长大以后依然不公平。比如我可以向当官那么荣耀地去当兵,而他则没有这个机会,除非我们居民都不去,才会轮到他们。我们也可以去工厂做工,机关当干部,甚至还可以从头再来,上大学念书,而他们,只能够永远地与地球相爱!至死不渝!——野猪


严刑逼供只为礴

“你说呀!是哪个让你拆的?”我迷迷糊糊地听到这样的声音。
“冒得(方言,没有的意思)哪个让我拆,是我自己要拆的!”小丑坚决而简单的申辩。
“你还强(音jiang)!看我不打死你!”是他奶奶恶狠狠的声音。
“本来就坏了……呜呜……”小丑一边哭,一边为自己的行为极力申辩。
他们的叫骂、申辩和打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时强时弱,时大时小。我渐渐地就被吵得心烦,然后终于完全地清醒过来,再也睡不着了。

我床头的窗口斜对着小丑家的大门,即使他们在家里说话我也常常能够听见,这次就在自己的大门口,也就是我的窗子下面对小丑拷打用刑,我当然什么都能够听见,甚至连他们擤鼻涕的声音。我渐渐地就听明白了,原来小丑在拆他们家那把破旧不全的算盘时,并没有向他们家大人提出过申请,是属于擅自行动。

儿时我们常常玩打撇撇、跳房子等游戏。跳房子的时候,往往需要一块瓦片或者溜园的青石片当礴用。在开始跳以前,先丢礴,把瓦片由近而远地依次丢进划在地上的房子的格子里。然后单腿跳着去抓地上的礴,若抓不到就要受罚出局,等下一轮。由于瓦片或者青石片都有弹性,常常明明是丢进了格子里,却又三跳两跳的跳到了不该去的地方。这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丢礴者连跳的资格也没有了,要等下一轮。而把十几二十几粒算盘珠子串起来当礴则没有这样的缺憾,它既稳当又容易抓,小丑就是因此才把算盘拆了,用算盘珠子串礴玩。大约是因为他们家还要继续使用那把少了几桥的算盘,所以要把小丑送人的算盘珠子都索要回去,可又碍于面子,不愿意直接来要,只好用打小丑的方式来达到其目的。

我也得到了小丑用算盘珠子串起来的礴,可是我没有勇气出来承认并且主动地退还。我缩在被窝里面一遍又一遍地祈祷:“快结束吧,一结束我就暗中把礴还给小丑!”可他们似乎故意与我过意不去的样子,一直不结束。我只好改变方式,想直接从窗子里面把礴扔出去还给他们。我一遍又一遍地在心中练习这样的说法:“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家的算盘是有用的!”

当外面打人的声音和小丑的尖叫哭号再次大起来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从被窝里爬起来,抓起床头三屉桌上的礴匆忙地从窗口递了出去,练习得很久的道歉的话却一个字也没有跟着说出来。小丑的奶奶接过以后,立即停止了打骂,并要小丑回家去。但小丑才不哩!

想想大人们真是奇怪,明明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要以让自己的孩子们受苦头作为代价来解决呢?难道大人们的面子就一定比小孩子们的痛苦重要吗?但愿小丑就是小丑,而不是人民;但愿奶奶就是奶奶,而不是政府。——野猪



东芝(toshiba)公司有儒者风范

之所以说东芝公司有儒者风范,是基于这样的理由。首先,只因为几个消费者有不满的情绪,他们就有副总裁这样的大干部千里迢迢赶来中国向中国人解释。其次,在自己的产品毫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状告中国的消费者的行为是诽谤、是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要求消费者赔偿50万。这样的公司,难道不是我们日思夜想、翘首希盼的吗?如果是为了鞭策这样的好公司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如果是为了锦上添花的理由,我认为这次对东芝公司的发难尚可理解。如果有别的什么目的,那么那些背后策划的人应该想一想,是否找错了对象?

其实,东芝公司向美国人赔偿的事情并非什么新闻,网络上很早就发了消息,在去年,我就不止一次地在所预订的网络杂志里面读到它们。当时,我曾经立即给我的朋友TOSEI打电话,向她报喜。她也有一台东芝笔记本。但是我们在交谈中却发现,她很难得到如同美国人一样的赔偿。原因之一是必须打官司,而打官司的风险很大,代价很大。其次,她的笔记本是我们从日本带回来的,是面对日本消费者的产品。当然,我们也谈到了中国境内的东芝产品,一致认为:“那本来就是日本和美国人淘汰的东西,中国人因为贪图便宜才愿意接受它们,所以即使有问题也是理所当然,罪有应得!”君不见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都不保护购买非合格商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各位可别忘记了,在中国,得到的赔偿的充分必要条件这样的:“必须是对消费者已经造成损失的,而且其产品/商品明显具有假冒伪劣性质的”!

我很不明白,今天为什么要拿出这样的旧新闻来进行炒作?我认为,这样做的的目的应该不是针对东芝产品本身,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比如讨伐东芝的队伍,明显地比较专业化,组织严密。而民间搭车上来的愤怒仅为只言片语,而且不着边际,即使有几个人出来以个人的名义打官司,也不是单纯的索赔,比如他们不约而同都加上了“还要向中国的消费者道歉!”这样一条诉讼请求。

还是那句话,“情这玩意,有的人玩得起,有的人玩不起!比如我,就玩不起。”如果说情可以比喻成一种运动的话,那么运动这玩意,有的人玩得起,有的人则玩不起,比如我们现在,就玩不起!一种声音的运动,我们见过、经历得太多了。我们因此得到的伤害早已刻骨铭心。难道心有余悸的我们,就忘记了运动后百害而无一利的结局吗?

这种策划讨伐东芝的运动的行为失败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刚刚过去的中国某笔记本公司在出售劣质的笔记本而遭到消费者的投诉以后,不仅不认真地改进自己的产品质量和调整售后服务,反而把消费者推上被告席的事情尚未尘埃落定。人们对中国奸商的愤怒还处在余怒未消的阶段。这样的时候,很难把人们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愤怒转嫁到世界一流品牌的东芝身上。在对待东芝公司的商业行为和日本右翼势力的反华行经的问题上,中国人的反应不可能一样。发动这场运动的人可真的是小看了中国人的分析、判断能力!他们忽视了中国人其实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双眼睛!

姑且不论发动这样运动的人其出发点是否与本人或者某个小集团的自身利益有关,所以才引诱人们起来造反。单就揪住“瑕疵”二字做文章,其本身就站不住脚。在申讨的队伍中,虽然有行家声援,搬出了中国现有的《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看起来貌似有力的武器,但是,这里面究竟该如何定义“瑕疵”二字呢?东芝的产品之所以好,那是因为他们技术高。他们的技术高,在瑕疵问题的定义和解释上当然就有优势,而且往往要以他们的说法为依据。我们总不能盲目地听从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外行书记的指挥而去真的演一场“关公战秦琼”吧!

中国律师认为“瑕疵指的是不影响主要功能,但的确会在运行时产生的问题的可能性。东芝笔记本符合这一定义。”这显然与中国法院实际判决中所坚持的“必须是对消费者已经造成损失的,而且其产品/商品明显具有假冒伪劣性质的”原则有天壤之别。中国律师还认为,“消费者拥有平等消费权,也就是说厂商必须以平等待遇对待所有的消费者,这一点在国际社会中依旧通用。 ”可他恰恰忽视了这样一个现实:中国人在消费的时候,第一考虑的往往是价格,而不是产品的质量。同样的产品在美国和中国的价格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不错,东芝是向美国人屈服了。但是东芝之所以愿意与美国人私了,那是因为美国的法律和习惯能够保护自己的消费者。如果某商家胆敢践踏消费者的利益,那么他随时都有破产的可能。而我们,不仅无法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还极力地保护坏了良心的奸商,还要美其名曰“保护民族……”。你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别人为什么要屈尊下来,百般地呵护你?而且,东芝的产品本身没有出现让人投诉的问题,也就是说没有质量问题。这样情况下如果法院作出了支持诉讼的判决,那么,我看中国境内的公司有几家还能够继续生存?

当然,在这个运动中也有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比如事情发生以后,那个东芝在中国的总代理的拙劣表演,对此,人们心中有何感受呢?我们为什么要拼命地保护落后?——野猪

飞机上的人们

记不清楚第一次坐飞机的感觉了,因为当时太着急,一心只想着快一点达到目的地,到达目的地以后,又没有空余来消化过去的新鲜体验,于是就没有什么感觉上的记忆了。不过,一些事情还是没有忘记,比如不论是上去还是下来,依旧是喜欢挤,依旧是迫不及待的样子;比如到了必须排队的时候虽然也排队,但依然要争先恐后,仿佛先过去就能够得到奖励似的。比如登机以后,只顾自己前面摆弄自己的行李物品,全然不顾等在后面手提肩扛的人们累得慌。特别是起飞以后,相互漠视,甚至拒绝友好的招呼和寒暄。那情形,就仿佛进入到了反右的时代,仿佛身边的人都是惹不得的特务或者江洋大盗!真不知道人们在防范什么,或者害羞什么?

所以,我常常在候机的时候就千方百计地挖掘那些不怕鬼的人,然后与她一起去换登机牌,以免旅途过于寂寞。我尤其喜欢与外国人坐一起,可以聊天,听故事,可以向他们吹牛,图嘴巴快活。如果遇到热情的,还能够留下余兴,将快乐延长到整个飞行过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过,也常常有丢人显眼的时候,尤其遇到那些刚刚来旅游,对中国不了解的人。他们往往在本国就弄了些介绍中国风景名胜的书,认真地研究了自己的行程路线,那按图索骥的认真劲头简直不亚于专业的导游,我那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常常被他们问得翻白眼。

有的人批评坐飞机的人多为势利小人,我以为还真有那么一些道理;批评的人还认为坐飞机的人应该好好向坐火车和公共汽车的穷人学习,我也以为很有必要。想一想,在火车上,坐在一起的几个人有多少是不说话,相互闲聊胡扯的?在汽车上更是热闹活跃。在火车、汽车上的融洽为什么不能够带到飞机上去呢?傲慢或者自卑都是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要改变它,就必须开放我们的思想,改变我们禁锢的思维模式。生活中需要这样,其他地方也需要这样。比如在主义问题上,在台湾问题上,如果去掉我们的傲慢和自卑,结果会怎么样呢?——野猪


家中的女人与暗藏的美人

暗藏美人,是惹祸的根苗,家有贤妻,是无价之宝。暗藏美人,因为你对她爱不释手,所以无法坚持某些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如果该美人的身份特殊,又自甘堕落的话,慢慢地,你也必然要跟着堕落。女人的不贤惠,也不是生来就有的,尤其是近几十年以来,不贤惠的女人完全是某些制度、尤其是教育制度的畸形所产生的,是道德败坏所产生。

比如,女人学一学持家、缝补浆洗就与女人也读书认字、走上社会一样,应该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女人能顶半边天”以后,女人就被人为地改变了人生。他们走出了家庭,投入到社会实践中去,有的时候为了革命,不要说煮饭烧茶,甚至连小孩都不生了,这简直就是宗教嘛?除了某些宗教的某些戒律,哪个行业会禁止女人繁衍后代?不持家,没有关系,不缝补浆洗也没有关系,甚至不愿意繁衍后代,去学清教徒,也没有关系,但是,如果要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到比男人还高,什么事情都要凌驾于男人之上,那可就有些不妙了。最起码,正常的男人不会主动地去接近你。

一个女人如果不贤惠,那么整个家庭都难以安宁,甚至还要影响到全家人的革命事业。女人们总是认为自己很重要,比什么都重要。比如有一部描写对越自卫反击战的电影(或者是电视)中,某将军正在前线指挥打仗,其夫人居然能够把电话拨到前线的指挥所里,所谈的事情竟然是责令将军为其朋友的儿子说情,使他不必上战场!很幸运,我不是那位将军,否则真要被哽死、气死。我实在不明白,那位将军为什么会放纵身边的人如此地嚣张、放肆。前线的指挥所,那分分秒秒可都是战士们的鲜血和生命,将军不可能不知道,将军身边的人也应该不会不知道!

这件事情也暴露了我们军队内部的腐败问题严重,如果连一个无知的女人都可以轻易占有如同人体网络神经的前线宝贵的电话资源,还有什么人不能够侵入我们的中枢和大脑——司令部?姑且不谈这些公事,单就这个将军的治家之道,他其实就已经被女人完全地拖着堕落下去了。他那尊贵的夫人显然因为私欲的恶性膨胀而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个人尊严,而云里雾里,忘乎所以。但是,如果没有将军长期的恩宠、放纵,她能够堕落到如此之深吗?那么,将军家里的女人到底是美人还是夫人,或者夫人加美人呢?肯定地,她不是贤妻!——野猪


沉默权不容剥夺

除了中国的警察以外,在各类有关警匪的影视剧中,当英姿飒爽的主人公向罪犯亮出手铐时,常常要背诵这么一小段课文:“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

为什么除了中国以外的警察都会背诵这段课文,而惟独中国的警察不会背诵呢?是中国的警察脑子笨还是这段课文实在很难背诵?如果说中国的警察脑子笨的话,相信没有人能够相信,所以别人能够背诵的课文,中国警察不可能就背不出来!那么唯一的理由就是他们没有必要背诵这段课文。

同样是警察,为什么别人有必要背诵这段课文,而中国的警察却没有必要呢?有人就说了:因为我国当前的制度配备、侦察能力、人员素质和司法资源,都无法适应公民有沉默的权利,所以在中国,沉默权是一种奢侈的制度。奢侈的制度会加大司法成本,会丧失口供的便捷性。比如,我们本来就对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缺少办法,如果再给他们沉默权,恐怕连他们的姓名和原籍都问不出来。他们还认为,现在的犯罪升级不仅表现在数字和恶性程度上,而且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职业和智能,所以如果这样的人再拥有沉默权,可以不回答我们的提问,那简直就象缴去了我们的武器一样可怕。还有人甚至认为,连美国人都在重新质疑沉默权,我们如果照搬,那简直就是倒退!

的确,我国现在的制度配备落后、侦察能力局限、僵化,人员素质低下和司法资源严重匮乏,但是,这决不是司法过程中就必须践踏人权的理由。制度落后可以改进,侦察能力局限、僵化可以改革,人员素质低下可以提高,司法资源匮乏可以补充。比如我们可以去掉所有的街道居委会和联防以及半官方的保安组织,把这笔资金用来增加派出所。把派出所的数量增加10倍、20倍。这自然就会减少发案率。减少发案率与提高破案率究竟哪个工作更值得我们去做呢?

当我们的破案技术高超的时候,对方的姓名和原籍对我们还有多大的价值呢?当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来“锁定”某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即使对方不说出自己的名字和原籍对我们又有什么妨碍呢?至于犯罪升级的问题,只能够他们升级我们也升级,除此没有更好的办法。决不能他们不断地升级,越来越“合法化”,我们却反而懈怠、放松,不加强学习,而越来越乱搞,越来越非法。这不是调换角色了吗?

诚然,现在150多万的刑事发案率比1950年的50多万高出了3倍多,为了提高破案率,口供的确是其中主要手段之一,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示口供就是提高破案率的唯一条件。那些热衷于“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中打开突破口,最终破案”方法,除了一贯以来僵化、墨守成规的惯性以外,人员的懒惰也是主要因素之一。僵化、懒惰的人,当然不愿意花费脑子去学习新的东西,多累呀!但是,不学习就要落后,落后的人反对先进的理由尽管很可笑,原本不值得一提,但是,由于他们是司法过程中具体的执行者,理论上虽然可笑的东西一旦落实到一些具体的刑案上,就立即成为了悲哀,变成了永远都难以弥补的过失、罪恶!试问,那些屈打成招的人即使事后平反昭雪了,又有什么用呢?人死了还能够复生吗?

如果要把这一小段课文放在中国的司法历史上去,那是不可想象的,可是今天的中国应该可以作得到。那种为了提高破案率,得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竟然粗暴地抢夺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怀中的孩子以要挟,这一典型的侵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行为,其危害难道比某个具体的刑案还小吗?发案率的上升不仅与破案率有关,更关键的是道德的沦丧和犯罪预防等其他原因。所以,为了维护治安,提高破案率,除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还有更多的方法可以运用,更多的事情需要我们立即去作。——野猪



退后一步路自宽

一天上午快下班的时候,有一个刚刚进工人学徒的青工,忘记了给机器上油。这可把视机器如命的厂长心疼坏了,他立即把准备去吃饭的青工揪到自己的办公室进行训斥。由于厂长十分生气,所以训斥的时间就过长了,以至于错过了在食堂吃中饭的时间。爱护厂长身体的老工人就拿了米泡糕送来给他充饥。厂长心中虽然也不忍心看着青工挨饿,但表面却不能够表现出来。他一面把老工人送来的米泡糕一块又一块地送到青工的手中,命令他吃下去,一面继续告诫他“这样的机器如果不及时上油,很容易损坏,那可是几万块钱呐!那可是我们厂里面的命根子啊!而且更严重的是,受到损坏的机器很容易出事故。小张就是因为没有给机器上油,所以手被它扎断了……”

青工也知道不给机器上油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他不明白为什么每天都要上油?所以认为厂长是故意整他,所以就很生气,所有就不愿意吃东西。可厂长不仅爱护机器,还爱护工人。见他拿着米泡糕难以下咽,就对他进行新一轮的教育:“什么?不想吃?那怎么行呢?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下午那有力气干活?……不想吃也要吃!”却不料,青工突然哭了起来,随即一起身跑掉了。剩下厂长在那儿干瞪眼。但厂长就是厂长,第二天就把这个青工开除了。

厂长为了保养机器、保护工人而批评青工,没有错。青工开始认为厂长不让他吃饭,是在整他也可以理解。但是后来青工因为感动而不知所措而逃逸以后,厂长却粗暴地开除了他,这就有点过分了。如果厂长不是把他开除,而是再把他叫来安慰几句,青工会做何反应呢?不过站在厂长的角度想一想,似乎也还算是可以理解,因为万一那青工依然老毛病不改,那些机器可就有得受了,那青工恐怕也逃不脱机器的责罚。据说不久青工就进了另一家工厂,而且是那位厂长介绍进去的。

那位厂长是个很有革命资力的老同志,对工厂和工人都有很深的无产阶级革命感情。谁都相信他没有坏心,可是工人们就是不怎么满意他。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他是个外行!

我就想起了论坛里面各种各样的争论。我常常想,大家都是中国人,何必一定要弄成水火不相容的样子?何必一定要“争论”个你死我活?个人都有个人的感情局限、环境局限,怎么能够什么都统一呢?如果大家都站在对方的位置去看问题,首先允许对方存在,然后再反复地进行理智的讨论,那还有什么问题不能够解决呢?厂长与青工之间没有发生根本的厉害冲突,他们甚至还有共同的革命目标,可是,为什么他们会给人一个“相互敌对”的印象呢?——野猪



网络时代新措施

如果你发现很多的广告名不副实的时候,你能出示证据吗?答案是没有。如果你对某产品的质量没有把握,你能够查得到它的详细说明吗?答案是很难。如果你不是某行业的专家,当你在消费领域享受服务的时候感到非常不满意,你会怎么样?答案一般是“忍”!

计划经济时代,所有行业都由国家机关严格控制,虽然落后却没有实在。改革开放以后,行政机关被剥夺了权利,于是很多的行业就变成了脱缰野马,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改革中的诸多空子招摇撞骗,为所欲为。比如92年的时候,我买了几个红罗卜,居然花费了30多块钱。比如一些人根据广告向某公司汇了钱,十有八九会上当受骗;比如某些骗子,居然可以冒充《国务院反腐倡廉办公室》。比如现在的广告中可以告诉你“吃了我的药,喝了我的茶,包你减肥,包你苗条”,而医学专家“现在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解决减肥的问题”的提醒则变得耸人听闻,反而没人愿意相信了。更有甚者,个别商家居然还把消费者抓到了公堂。可见行业的自律、规范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过去社会主义时期的东西常常是僵化落后的,可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说高度的集权。现在也可以利用高度集权的方式,比如成立一些网站,由国家来发布《合法广告网站》,把广告分分为三六九等,不入流的广告自然就没有人敢相信了;《商/产品资料详细报告》,把产品的优缺点以及其在同行业内的位置全部展示出来;《合法企业大全》,让那些假冒、非法的企业无可遁形;《正规机构再证实》、《公务员基本材料大全》,彻底杜绝骗子“自封高官”的可能,打垮骗子的侥幸心理。还有很多,不必一一列举。网络时代里,有很多先进的东西,投入少,收效快,得益高。它们对社会的安定,政权的稳定百利而无一害,我们为什么不去抓住这样的机会呢?——野猪



很贵的药,很疼的针!

这几天病的不轻,头痛、腿软、连痰都是黑的,看来差不多要死了……

只好去中医院。由于张大夫不在,我只好选择《中西医结合科》。人还没有进去,就听到里面的声音:“这药很贵,要100多块钱,你打不打?”原来是医生在征询病人的意见。轮到我的时候,我刚把症状说到一半,医生就问我:“你这病我也没有办法,除非打这个针。”他指着桌子上的一些小盒子说。那盒子里面都是指头大小的玻璃瓶,里面大约就是打针的药水。

“那就打吧!”我答。

“这药很贵,要100多块钱,你打不打?”他耐心地重复。

“这么贵?!是不是与原来的针有什么不一样?”我惊讶。

“这是进口的针,跟原来的不一样。你吃了很多的药,病还是没有好,如果不打这个针,我没有办法。”他这样说着就招呼我后面的求医者,好象我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一样。我最终还是认可了这个医生的行为。毕竟是位老医生嘛!

由于我离开的时候忘记了自己的包,再回去拿包的时候,又听到该医生对着病人说“这药很贵,要100多块钱,你打不打?”(这儿好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拿到药以后,面对着大瓶葡萄糖和那些指头般大小的玻璃瓶药水,我突然有些上当受骗的感觉:不就是老一套嘛?有什么新鲜?当我拿这些大大小小的瓶子去找护士打针时,那护士正在给一个中年妇女打针,也是葡萄糖的瓶子,扔在旁边的指头般大小的玻璃瓶与我手中的也差不多。我问护士:“(是否同时)我也可以打?”

“等着!”护士仿佛经过训练,而很专业地说。由于我病重、人虚弱,不愿意拿着东西站太长的时间,就把大大小小的瓶子放在护士面前的桌子上,然后退到墙壁边站着等。

我放这些瓶子的时候,护士眼光很怪地看了我一眼,我不解,她再看看那些瓶子,我还是不解,她就拿起一张报纸看了起来。

“我好了!”那中年女人提醒护士。护士瞟了一眼那女人,继续看报纸。不久女人又提醒护士,护士只好离开座位,很不情愿地帮她把针头拔掉。女人走后,护士并没有立即招呼我,而是拍拍衣服,然后离去。她出门的时候差点与进来的人撞上。我认出进来的这人正是在《中西医结合科》里面跟在我后面的。

“护士呢?”她问我。

“就是刚才那位。”我告诉她。

“她还来不来?”她问我。

“应该会来的吧。”我答。这个女人等不及,也出去了,一分钟不到就与那护士一起回来。护士立即给她打针。我不高兴,就走过去把我的药向护士推了推。护士厌烦地重复:“等着!”

我不再说什么,收起我的药直接去找该院的院长理论。院长没有找到,倒是行政办公室里的人比较认真,看我手里拿的葡萄糖瓶子,就盯住它。当知道我是投诉护士的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药水有问题……怎么,这药水没有问题吧?……是的,没有沉淀物……没有问题”他一面看,一面自言自语。

我告诉她,这儿的护士太气人,我先来的不给我打针,后来立即就打,而且对我们病人一句关怀的话也没有!过于冷漠,太恶劣!该领导立即伸张正义地说:“告诉我,是哪一个护士……”

“我不要该护士给我打针,你是领导,我现在要你给我打!”我生气地说。

“好好好,我带你去。”该领导很好说话。

打针的地方还是那护士和那个生病了正在接受打针的中年女人。

“是这个护士么?”领导当我的面问,而且立即教训该护士:“应该按照先后秩序来!”

“他什么也没有说,我怎么知道……”护士不服气。领导立即离开,不久带来一中年护士,“我帮你找一个护士!”领导说。原先的小姐护士见这阵势,立即一扭屁股,走了!领导稍后也离开了这儿。

中年护士倒是愿意说话:“来,我帮你打针。”

但是她发现我一次性使用的针头有问题,且随手摔进垃圾筐里去了。我惊讶:“这?”“你怎么啦!”中年护士笑眯眯地问我。然后在一个泛黄的搪瓷盒子里找到大小合适的旧针头给我打针。她在我的手腕上扎了几次,针针见血,而且每次都比黄蜂蛰得还疼,输液以后,我手腕上被扎的地方立即开始肿胀。问护士,答曰“没有问题。”再问,她则不答,然后还出去了。我实在是恐怖,坚持不到两分钟,自己拔掉针头仓皇逃走…… ——野猪



贪官污吏们总是振振有辞!

一般地,大凡做了坏事,常常就会底气不足,所谓斜不胜正嘛!可是,如今这世道,却总是让你弄不懂!比如,明明是贪婪地伸手而被捉了,却可以理直气壮地分辨“我小小一个七品官只是占了公家的一点便宜,这算什么呀?”那意思是说,“我们上面的六品官员甚至都把公家的房子都拆了、卖了,你们为什么不先抓他们?”就仿佛,只要自己的罪行小于某人的罪行,就不应该被追究似的。就仿佛一旦追究了罪行稍微小一点的人,就是在制造冤案似的。

我于是就糊涂了!也许“我虽然有错,但是他们更错”的时候确实有不公平存在。也许作“如果不是他们在前面大错,我哪会就跟着后面小错?”这样分辨的人确实应该得到某种程度的怜悯或者宽容。想想我这样的局外人面对他们精辟的辩解都会以为然,而犯糊涂,也难怪他们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不明白了。也许他们的振振有辞,说不定真的还有几分的道理也不一定!那么,对于那些可以证明自己的罪行确实不是最大的人是否就网开一面?

如果说别人都在犯罪,所以我犯罪也可以的话,那么,别人都在为人民服务,而你就为什么不能够呢?曾经有句话,大意是“马克思主义的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这确实很有道理,谁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不是去照前面的路或者对面的人,而只照自己呢?——野猪


差了荷叶

这几天口里特别咸,头痛、腿软、连痰都是黑的,看来差不多要死了……

急忙去中医院找张医生(国家级专家)。张医生给我配的药里面有荷叶。

在中药房的窗口外,只有一个老人在等。老人的左手放在身后的窗沿上,背向中药房看着医院的大门方向,仿佛希望谁从那边走过来。药房里紧贴窗沿放着大台子,台子上有几堆正在配的中药。这几堆半成品旁边还有若干张荷叶(我配七贴药,共从那一大堆荷叶里面拿了两张荷叶给我。)。由于11点多钟了,药房里面只剩下两个年轻的小姐。其中一个正在给老人配药。另外一个比较高,看起来也漂亮,却正从离窗沿7步左右的对面装药的抽屉里面抓出一把黄褐色的药材,用纸包了。她的两边角落里分别放着大堆整张的荷叶。我向其扬了扬手中的方子,示意其过来接方子配药。她看了我一眼,并不理睬。另一小姐边称药边抬眼看着我说“我帮你配。”

“……小A,阿拉吃饭去了。”不一会儿,那漂亮小姐一面这样说着,一面把那包药材装进自己白大褂里面的便装口袋,走了。A小姐配完了老人的药,用纸包好放进朔料袋里,对老人说:“你的齐了。”然后把纸分开,开始为我配药。她转身去称药的时候,老人提了那袋中药走了。

“呀,他怎么这个没有拿去?”她称药返回的时候突然看到刚才压在那袋中药下面的两张荷叶。

“还在那边,没有出大门。”我也转过身,与小姐一样看医院大门方向。但是小姐非常害羞,连叫一声的勇气也没有,只是嘀咕了一句“这人怎么这样?”

“……快追”。我催促。

“算了,他也许会回来的。”小姐一面无可奈何地说,一面随手将这两张荷叶放在那几张荷叶上面,然后继续为我配药。

但愿这老人家知道他的中药里面还缺了一味——荷叶!——野猪



迷茫星期六

昨天我网上冲浪到凌晨4点多钟,故早晨起来不那么精神,为了活动一下,就去打扫灰尘太厚的阳台。打扫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现阳台边沿的白色瓷砖上有许多的脚印,除了被我刚刚扫去的以外,还有两个比较清晰的,我立即警觉起来:这几天我不是丢手表就是丢钱包,或者虽然钱包以及里面的东西在,但是钱没有了。这些是否与这脚印有关?我立即检查其他的地方,在小书房的阳台上也有一个脚印,而且更加的清晰,挂在墙外面的空调机上也有一个。
“可疑!”我立即给派出所打电话,但是从114问来的两个电话号码1234567和2345678都没有人听,我只好亲自去派出所。但是我曾经去办理过暂住证的那个坐落在某小区东边的派出所已经不见了?“怎么回事?”我怀疑自己是否搞错了,就问一家小店的人。
“请问这儿的派出所在哪儿?”我向坐在小店里、外的几个人打听,他们正在用地方土话聊天。
“……”面对着我的小店里面的女士瞟了我一眼,却什么也不说。她们同时还停止了聊天。
“麻烦你们,这儿有派出所吗?”我继续问。
“原来在那个地方的,现在不在了。”一个女士站起来,一面手指十几米外派出所的原址,一面离开小店。
“请问你们知道它搬到哪儿去了?”
“我们不知道,我们又不去这种地方的!”一位女士说,并且这时他们都看着我。那眼光除了告诉我他们“是好人,不会与派出所有关系”以外,仿佛还在怪我向他们打听这个问题,仿佛我向他们打听这样的问题是在亵渎他们似的。不得已,只好出来向小区的门卫打听。那门卫正在岗亭外面转悠,对于我的问题只是用手指了离岗亭几十米远的地方说:“那个旁边!”就算是打发了。我不罢休,继续问他“哪个旁边?”
“就是那边,你出去以后再问”。他依然十分利落。
我以为自己太罗嗦了,就出小区往右慢慢找,但是一直过了“那边”很远,直到环线也没有看到派出所的影儿。从小区到环线的地带多是些提着大包小包的外地人,不可能比我还熟悉这儿的情况,显然难以再打听。徘徊了几分钟,终于看到了我过去曾经也问过路的一家小店。远远看去,那老板娘正在读报纸。我走过去,向她一打听,她立即说:“在XX新村那边的小区里面!”
“那还比较远嘛?”我问。
“是的,你从那个路口过去,走几分钟,然后进新村就容易找到了”。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不能继续寻找了。


吃过中饭以后,我又找到一个电话号码3456789,打过去居然通了。立即对方就派人来录口供,效率很高。笔录以后,他们提醒我:“不仅我们要加强你们这边的巡逻,你自己也要行动起来。比如象别人一样也安装防盗装置。”铁笼子我断然是不肯安装的,但愿意在其它方面加强自我保护。比如原来我的抽屉都是没有锁的,为了以后的安全,我决定去买一张带锁的大桌子。
就在我居所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具店,与老板讨价还价以后,我必须支付1000块钱的费用,由于没有现金,我只好去银行提取800元。
我把信用卡塞进“老虎机”,三下五除二就操作完毕,然后等“老虎”吐钱!可是“老虎机”不仅不出钱,还把卡给我退回来了。然后再塞,就塞不进去了。不得已,只好去找营业部的小姐人工来取。但是小姐忙碌一阵后告诉我:“对不起,你只有十几块钱,我不能给你800”
“啊!我刚才还有钱,怎么一眨眼就没有了?”我差不多要叫起来。
“我们的机器出故障了,要等到下星期二才可以给你钱。”
“哦,那不会我走了以后,‘老虎机’自动出钱吧?”我疑惑地问。
“这个不会的,你放心。”
“这都是你们工商银行的过错,你们应该先把钱给我。”我不服气。
“我不敢给你钱!”小姐可怜兮兮的,既不敢给我钱,也不敢发脾气,倒让我左右为难了。
“那你向你们的上级汇报一下,就说有一个很麻烦的客户一定要取自己的钱!”
“这机器不是今天一次出这样的毛病,他们(领导)知道的!”
“是由于你们的汇报,他们(领导)才知道的吗?”
“我们汇报过的。”
“他们知道还不解决这个问题?请你再汇报一次!”
“都休息了,今天是星期六。”
“给他们打传呼。”
“我们这儿只是小小的柜台,怎么敢找大干部!?”
“如果你汇报以后还是没有办法我就不继续麻烦你,如果你不汇报我就直接去找你们的行长。”三位小姐害怕起来,他们用地方土话嘀咕一阵以后,还是去打了一个电话,但是最后最后告诉我“那边没有人听电话。”

一个开放的城市,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什么市民的素质和官僚作风却总是让人沉痛?比方说我们的单位搬家了,是否应该想到这会给人带来麻烦呢?是否至少在原址张贴醒目的告示,再向原址周围的居民作些必要的交代呢?是否应该做几个路标呢?这样做起来是有些麻烦、琐碎,但是自己麻烦一点就可以给别人提供很多的方便,这难道不值得去做吗?我们的市民、特别是与相关单位有关系的人,对于问路应该尽可能解答,这不仅是个道德问题,也是一种义务。难道在自己没有丝毫损失的情况下给予别人一些帮助不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么?
我想问问那些官僚:你们的客户、你们的上帝因为你们的原因而焦急、而受到损失,你们凭什么还可以休息?我看最好彻底休息!其实这些问题也不难解决。“老虎机”不是“常常”出问题么?那就贴个告示,把问题列出来,提醒我们小心。这样做困难么?事情并不难,难的是有没有“天下为公”的高尚品德。中华民族是个品德高尚的民族,其精神文明历史悠久,可不要忘记我们都是其中的一分子啊!——野猪

怀念老鼠

今天《焦点访谈》中的芝麻官员们为了自己区区数万元的股份,居然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置子孙后代们的利益于不顾,大肆破坏环境,糟蹋资源。竟然把整条整条的河都给完全地堵死了,这不是断子绝孙的做法么?你让后人何处去饮水?如何种庄稼?古人为了说明某些人罪大恶极,使用了罄竹难书来形容,而这些贪官污吏们简直比罄竹难书还坏!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着!这样的人如果还能够继续作官的话,那老天爷真是睁不开眼了!

难道我们真的就缺乏干部,难道中国人真的都没有了良心吗?我就想起了老鼠。老鼠虽然可恶,但是也还有优点。比如它们只吃不攒。仅凭这一点就比那些连吃带拿的贪官污吏好多了!看那些贪官污吏们不仅吃,还要攒;不仅自己吃,还要留给身边的小姐、率哥,甚至还要想些花样去浪费。比如为了显示排场,不惜天一半、地一半,等等。如此比较起来,老鼠是不是越来越可爱!谁见过老鼠偷了粮食以后要留点送给猫儿呢?又有谁发现了老鼠为了讲究排场而把偷来的整瓶油只喝一口就倒掉呢?

按照我们现在的制度,所有官员们的生活水平都不低。教师的工资可以拖,离、退休工人的养命钱可以赖,但是,官员们的报酬谁敢不给?上路过桥,留下买路钱;办事办照,搭车收费,但是官员们来了,谁敢伸手?即使暂时垫付了,事后谁不报销?明的暗的,是个官就会高人一等,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可他们为什么还不满足?如果连没有生活压力,没有后顾之忧的官员们都不能够安分的话,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什么人能够安静下来?

老鼠不是什么逗人喜欢的动物,可是一旦很多人都变成了精怪,无限地堕落,那么,那些剩下的人们也许只好去怀念罪恶小得多的老鼠了!——野猪


小议新闻联播

因为抓特务的事情几乎绝迹,“收听敌台”、“里通外国”也慢慢不提了,所以大约是初中的时候家里才买了一台收音机。由于娱乐节目单调,所以几天以后别人都厌烦了,只剩下我却喜滋滋地抱着她一直听到天亮。最喜欢听的就是评书节目和音乐、戏曲节目。评书节目只喜欢与历史有关的,音乐只喜欢中国古典的,戏曲则喜欢越剧。后来,由于谋生计的关系,评书、音乐和戏曲都被迫放弃,而逐渐固定下来只听新闻联播。看电视也是以这个节目为主。

有一次,普通的收音机实在是收听不到中国的新闻节目,迫使我不得不花费4万多日圆的巨资去购买了一台SONY ICF-SW55型收音机。那玩意还真是好,每天的六点、七点、十八点和十八点三十分,它都会自己开机,开始广播,完了还会乖乖地躲回去,老老实实地休息。所以,不论身在何处,如果没有特别原因,只要有可能,我一定要收听、收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中文《全国新闻联播》和CCTV的《新闻联播》节目,就仿佛每天要吃饭一样,不能间断、不能欠缺。《焦点访谈》出现以后,也立即挤进了我的生活,成为了饭后一只烟。

不论是以前的古板节目,还是后来稍微不那么严肃的节目,都可以让我知道世界上的新鲜事、希奇事古怪事。但美中不足的是,为了得到这些新闻,每每都要让人搭上许多无奈的光阴。因为这些节目都有一个通病,即主席毛曾经反对过的“党八股”。比如,只要有外国人来,只要他们听了我们的话,按照我们的要求鹦鹉学舌一番,我们就表示其为“朋友、兄弟、哥们”。比如只要表扬的,一定是“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等等。就仿佛搭售商品一样,尽管可以容忍,但那味道总让人不畅。

网络时代不仅仅只表现在科技的巨大进步方面,还从根本上动摇的许多传统的东西。如果我们某些传统的东西没有能够及时跟上时代的节奏,那么,它们一定会越来越落后,越来越可笑,最终,必然要被无情地淘汰!就象那些“我们支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我们反对霸权”等等空洞的、断章取义的东西,在某些时期能够达到某些目的,但在今天,就显得越来越可笑。尤其是在联合国组织越来越不被西方列强所重视的时候。当然,《全国新闻联播》和《新闻联播》节目中那些官话、套话,和八股有的时候也常常会笑话连篇,惹人喷饭。真不知道有的人为什么那么喜欢搂着僵尸不放?还有《焦点访谈》即将结束的时候,大约是为了安慰大家一下,常常地加上这么一句:“在我们的记者结束采访以后,XX部门立即发了一个文件,责令XX部门必须如何如何”。殊不知在刚才的节目中,他们就常常地发现那些“文件”、“责令”其实就是废纸,其实就是废话!废纸谁会执行?废话哪个在意?真是不懂,他们为什么竟会如此地健忘?

特务不抓了,节目就会多起来。节目多起来以后,就必须改革。改革中为了取胜,就必须摈弃那些没有意义的累赘,否则你就走不快,走不快就要被淘汰,淘汰了就必须出局!那么,你不怕出局吗?——野猪



海南妇人骂人

题目叫做海南妇人骂人,其实有些不妥,应该叫做海南妇人骂儿才贴切。只是一旦变成了骂儿,似乎就不那么严肃,而且还有看不起小孩,有侵犯他们人权的嫌疑。毕竟,有的小儿懂事很早,所明白的道理甚至超过了大人。我可不愿意惹祸上身,以免遇到这样的人精,被他们“人权”一番。况且,那些海南妇人种种骂人的方法都是朋友告诉我的,我自己并没有亲自去实地考察过。不过那个传播海南地域文化的人看起来蛮诚实的,他不会无中生有吧。

据那个朋友的介绍,海南的妇人如果骂那些不好好读书的孩儿,都这样:
“你如此地不愿意读书,怎么能够懂道理?你如此地不懂道理,以后如何生存?我看,你这孩子长大以后只能够去当官!”
有些孩子早早地就辍学去学技术了,为了鞭策他们,其母则会这样骂:
“你一定要认真、努力,否则难以学到技术,得到真本事。如果没有真本事,除了去当官,其他什么事情都干不了!”
我不明白海南妇人为什么如此这般地骂儿子,我的朋友则告诉我:
“她们看不起当官的!”
“为什么看不起当官的呢?”
“因为当官的不需要技术,也不必讲道理,只要你是算个人,都可以去当!”
“那么的简单,应该有很多人去争夺官位才对呀?”
“你不知道,当官也有风险。”
“什么风险呢?”
“比如万一太过分了,触犯的众怒,或者其他劣迹被发现了,轻则坐牢,重的可要杀头!”
“什么过分?什么劣迹呀?”
“比如鱼肉百姓,比如贪污腐化!”
“什么叫做鱼肉百姓?为什么要贪污?”
“他们什么本事也没有,对老百姓非打既骂,一旦犯了众怒,很容易被众人打死;他们当官的时候,为了后半辈子的衣食,不贪污还等什么?”后来听说,温州的妇人也曾经这么干过,却更没有考察过,不知是真是假。你知道吗?——野猪


《绝代双娇》的启发

今天发现了一部《绝代双娇》的电视连续剧,还断断续续地看到了一个“两地警察解放被拐卖幼女”的电视报道。“两地警察解放被拐卖幼女”的电视报道里面的那个解放对象——6岁的幼女由于染有重病,日后还需要支付大笔的医疗费用,其亲生父亲竟然不愿意认她,使她只好在公安局里面生活了两年。同样是对待人贩子和被解放的被拐卖儿童,在《绝代双娇》里面的做法却完全不同。

在《绝代双娇》里面,那对女侠客只要见到人贩子,立即当场统统杀掉,再把被贩卖的儿童带回一个训练基地进行培训,教他们读书写字,练习武功,从小树立起远大的革命理想。待这些儿童长大以后,就人人饱读诗书,个个工夫了得,真正的文武双全。然后武装他们去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而工作的重点则依然放在打击人口贩子上!他们继续把从人贩子手中解放出来的儿童带回来,从小进行教育,传授绝世武功。如此周而复始,锲而不舍,相信总有一天人贩子一定会被杀得精光,猖獗的贩卖人口活动也一定会完全地杜绝。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办法!

再看看我们,早些年竟然对人贩子毫无办法,后来虽然可以加大打击的力度,却也只是抓了几个头头出来杀鸡给猴子看,无法从根本上遏止这一猖獗的犯罪行为。对待被解放的被拐卖儿童也没有很好的安置办法。比如这个6岁的女童,按照当时的情况,根本就没有必要硬还给她的亲生父亲,谁能够保证她的亲生父亲从此以后立即良心发现,洗心革面,善待女儿?还有那些买方,到底有没有罪?如果说贩卖人口是犯罪的话,如果说贩卖是买卖行为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应该都是罪人!因为买卖双方都是主要角色,缺一不可!

《绝代双娇》里面那对女侠客的行为很值得我们认真地借鉴,她的方法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打击人贩子的嚣张气焰,还可以惩罚那些粗心大意的天下父母!如果说当初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而丢失了女儿还可以宽恕的话,那么后来因为怕花钱给女儿治病而不愿意认领亲生骨肉的行为就万万不可饶恕了!这样的人还有继续为人父母的资格吗?把幼小的女童交给这样的人谁能够放心?我们的民政部门不是权利大得不得了吗?他们为什么不出来收养这个可怜的女童?我们的政法机关不是强有力吗?他们为什么不向这样的父(母)亲征收“抚养子女费”?

亲生父母养育后代这可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价钱可讲!那些买方,你不是喜欢(买)儿童吗?那就继续支付抚养费!对于那些已经被拐卖了的幼童一经解放原则上应该由民政部门来抚养,费用就向他们的父母和买他们的人征收,当然那些人贩子也跑不了,要让他们终身都为此付出代价——交纳《特别儿童抚养费》500年!——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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