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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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与旅游

丁丁她们要去“国庆”了,我因为突然全身出水,头疼欲裂,一阵一一阵的,所以不能一同前往。

而即使不感冒,我想我也不会去凑这份热闹。首先,中国的山山水水早就被我视察过了,它们对我虽然还是很有吸引力,但一想到现在落后的交通状况,不规范的各种组织,劣质的各项服务,我就不寒而栗。比如94年我在一个地方花费400元买了一只羊,那帐篷的主人也保证三天里面这只羊全部归我自行处理。可当天晚上他就私自烤了其中的一条羊腿,得纯利润200元。在帐篷里面听他与那些操着京腔的人讨价还价,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想想当初他向我推荐这头羊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什么“一头羊没多少肉,根本不用三天就可以全部吃完。”而现在却说“你吃不了多少,一只羊有四条腿,少了一只还有三只。”我真想教训他一下“吃不吃得了那是我的事情,我给足了价钱,你怎么擅自做主?那与偷与抢有什么区别?”但一想到这些地方早已人心不古,我就没了跟他们计较的力气,只好自认倒霉,反正以后小心就是了!

除了难以应付旅游线路和景点的人心不古以外,还有路霸、车霸的这样的正规部队也让你要么不遇到,一旦遇到,就立即会全军覆没。比如88年在青岛,我一下轮船就西里糊涂地上了一辆巴士。上车不买票,开车不买票,直到半路的时候才停下来卖票。多少钱一张?15元!不买可以,挨揍,揍完了还是要买票!而同样线路的公交车票价多少?0.2元。大家看看,这算什么事儿?

一些部门的人常常提出“先培育,后规范”的论调,就这样的培育,哪有丝毫的规范?完全是“先让一部分人抢起来”嘛!这对一个民族的精神的损害是长远的,其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我们都知道外蒙古的旅游资源非常地丰富,但是,他们就决不干“先培育,后规范”的事情,所以他们的民风依然淳朴,资源依然没有受到污染。不可否认,由于开放的程度不够,在现代人的眼光里面他们的生活还很落后。但是,我认为,人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其各自的追求不是千篇一律的,也许你们认为幸福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其实跟地狱差不多!而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也会常常让你觉得是原始落后。何况外蒙古也并非就完全不对外开放,他们只是非常小心谨慎而已。那种杀鸡取卵的“先培育,后规范”的野蛮落后方式,他们决不会使用!

今年“5.1”前后,尤其是“5.1”过后,关于“假日经济”的冲动几乎弥漫了所有的行业,连一些做学问的人也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呐喊助威。仿佛中国人的钱已经到了要账破口袋的程度,稍微不小心就会撒一地,只待那些起得早些的人去拣就行。仿佛中国人的素质已经到了个个都会享受游山玩水乐趣的程度,即使不吃饭也要寻找机会“旅”那么一“游”似的!

我不认为国庆期间的旅游行业会出现火暴的场面,我甚至认为它的火暴程度连今年“5.1”的一半都达不到。为什么?因为季节的关系,因为人们对“5.1”大所失望的缘故,因为秋天对人们思绪的操纵的缘故……

不过,我认为,中国的旅游行业前途依然是光明的,不信你可以看看即将到来的元旦和明年的春天!——野猪



请搞点新花样

有点不同的声音,对面有几个人总在不停地叫骂,这都不奇怪。如果没有不同的声音,也没有人来对着你叫骂,那恐怕就不正常了,人吃五谷杂粮,谁能够保证自己没有丝毫的过错?有了过错怎能不遭来几句叫骂?

有点不同的声音,站在对面不停地叫骂,如果人数不是太多,不同的声音也常常变些花样,这不奇怪。不论其动机如何,在客观上,也应该算做是爱国爱人民的善意表现。如果天天骂同样的话,人数也越来越多,这就不那么正常了。只有祥林嫂那样的人才会执着地只说一句同样的话,而叫骂的人越来越多,则表示被骂的对象已经无可救药了,或者那些越来越多的人其本身也无可救药。因为光靠骂很难解决问题,而一旦只会骂,没有丝毫能力去改变一点什么,那可就很难继续得到关注、同情和强有力的支持了,而没有同盟的任何组织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相比较自己的过去而言,现在的中国政府已经开明多了,并非无可救药。比如不论你有什么技能,只要你愿意出来做贡献,它们还是能够容纳你的。而在过去,只专不红的人是断然没有用武之地的!在生气的时候,我也想把这个罪恶的政府删除重来,可是冷静地再想想,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政府真的就那么容易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又“培育”了一个政府,谁能够保证那个新的政府就不会出现那些我们难以容忍的问题?那时候,我们是否又把它推翻了重来?人们真的喜欢这么没完没了的折腾吗?人们真的都有那个精力吗?

旧衣服,破鞋子,再怎么漏风,再怎么臭,也可以对付着使用,在新衣服新鞋子没有拿到手以前就丢弃它们,似乎不那么明智!况且,旧衣服补一补,其功能与新衣服并不本质上的区别,破鞋也是一样。——野猪 



寺庙与政府部门

我不明白寺庙是什么意思,一个老和尚这样向我解释:由于修行的人常常住在山洞、茅篷里面,所以那些信众们为了朝拜自己的师傅或者得道的圣人,就不得不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地前往那些罕无人迹的地方。如果一个地方的圣人特别多,那么朝拜的信众必然也多。人一多就出现了问题,比如原来可以供少数信众们躲雨避风的茅篷、山洞难以容纳越来越多的人们,比如有的人因为身体差或者临时生病,不得不长时间停留下来等等。于是,渐渐地信众们就齐心协力地在山上盖起了一些大点的茅篷,而后来,为了向圣人们表示恭敬和方便自己的反复朝拜,他们甚至不惜花费巨资修建宏伟高大的房屋,寺庙就出现了。虽然我很清楚中国的寺庙在佛教传入之前就已经存在,我也知道,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座佛教寺庙《白马寺》是由政府建造,但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个解释。

我还认为,与寺庙具有相同功能的场所还有我们的政府部门。信众们为了得到一个躲雨避风,歇脚安顿的地方,而集资凑钱修建了寺庙;同样地,人民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不惜花费昂贵修建了办公场所,聘请了一些“公仆”驻扎其中。如果住在寺庙里面负责看管公众场所的人贪图安逸,毫无责任心,甚至把公众场所作为它用,或者干脆当成自己的财产独自私下任意处理,那怎么行呢?

看看那些寺庙,主持人所占据的地盘都很小,绝大多数的则无偿地向信众们开放。也很少听说有人胆敢把寺庙演变成个人住宅的事例。相比较而言,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的场所则正好相反,不要说“主持”们占有了绝大多数的地盘,拥有昂贵的皮沙发和夸张的老板桌等,有的地方甚至干脆连人民们的立锥之地都没有!至于把政府机构的场所当成自己个人的财产或者独自霸占,或变成宿舍,集体侵占,或者演变成吃喝玩乐的场所更是蔚然成风。这可真是家鬼弄家神了!

更为可笑的是,今天的法律甚至也认为“政府和容纳政府机构的集体场所归官员们所有”。比如,有的地方因为官员们贪吃而欠下了巨额的债务,为了还债,竟然把“政府办公楼”拿去抵押!那政府办公楼是人民的,是人民用来养育“仆人”的,怎么一眨眼工夫变成了“仆人”们的私有财产?如此法院判决,有多少公理可言?

吃喝的人,实惠都到了自己的肚子里面。如果要承担责任,当然应该由那些具体的“吃喝”们去承担,人民又没有允许他们狂喝滥吃,凭什么让人民来为他们承担债务?如果是因为人民对自己的“仆人”们管教不严的理由而对人民进行处罚的话,那也应该有个名分,比如叫做“行为人没有能力偿还的,有其监护人负责承担连带责任”,这也能够让人民好想一点,怎么能够说成是“对X政府进行了处罚”呢?——野猪·08/10/2000



漂亮女人最恶心


我很喜欢看美人头。每当电视剧里面有个我喜欢的美人头出现我就愿意有事没事去收看那个电视剧。不是为了看电视剧,而是为了养眼。可是,我突然发现那些美人头再也没有过去那样的吸引力了。为什么?因为我常常听到这样一些传说。比如常常不是流传着A美人膀了大款,就是B美人人皆可夫。再或者C美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D美人走私贩毒,无恶不作。反正那些美人头的口碑普遍不好。于是,美人头一出场,我就立即想到他是否也被某导演弄过?或者早被某农民企业家纳了小妾等等。反正从此的眼光就只“看”他们私人的背景生活,而电视剧的剧情则全然不顾。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一些女人竟然变成这样了?我还不明白,到底有多少美人头已经全然没有了贞操?我不认为一个女人只能与某一个男人好,但同时搞几个,那味道却总是怪怪的,不太好吧!而且,我很担心他们身心健康,会不会闹出什么毛病?这可不是一夫多妻或者多夫一妻,而是完全的乱交。那完全的滥交,除了在经济利益上比较独特以外,其它方面与一些动物有何区别?我一直认为一夫多妻或者多夫一妻属于比较正常的婚姻关系,也安全牢固。我不认为滥交就是开放,就是所谓的人类文明。因为滥交的人,起码在心理上发生了严重的障碍。他们其实需要及时的治疗。

其实,发生在演艺圈子里面的滥交现象是中国人急功近利的又一生动写照,与三陪等丑恶现象只有形式上的表现方式不一样,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按照扫黄打非的标准来衡量,无疑也应该属于打击和取缔的对象。——野猪



反正我不用

——读《别把大学教学楼盖成“大观园”》一文有感



读了该文以后,立即就想到了好大喜功,面子工程,领导工程等词语。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领导工程,也不知道对于这些工程的认可有没有什么合理合法的依据。比如领导工程,那是因为领导要来,为了给领导一个好的交代,所以就按照领导的习惯,快速地建成一些工程。由于领导不可能天天停留在那儿,所以其工程的质量并不重要,其实用也属于可讲究可不讲究之列。反正样子好看,能够方便摄相录影就行了。到时候,即使领导想不满意都找不到借口。而干这些事情的所有花费,当然由人民来出。这似乎没有任何的不妥。

那个大学里面有没有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领导工程我不得而知,但好大喜功的成分不可能完全没有!否则怎么会只注重外表的气派,而漠视内涵呢?建筑物越大,其相应的配套设施越复杂,如果不加以完善,一枚小小的螺丝钉就有可能让那个庞然大物成为摆设。如果你要的就是摆设,并没有去实际利用的意思,那么这个摆设也许还算是不侮使命。否则,人民就不会答应自己的血汗钱被白白地糟蹋掉,那样的时候,恐怕你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当然,也有可能只是一个水平和责任心的问题,这就比较好办了。因为这时候所发生的一些具体问题通常都是可以解决的。比如在没有路标的地方钉上牌子作为路标,比如在不通畅的地方开个门。相信只要请来了高水平的人,一定可以帮你把屁股揩干净。当然,还应该加强监督和约束,以提高责任心,杜绝二次失误。——野猪


陈世清被捉原因

据新华社常德今日晚报专电报道“10月7日22时40分,被公安部A级通缉的湖南常德“9·1”惊天大劫案、湘渝鄂系列杀人抢劫案主犯陈世清,在常德安乡县被缉拿归案。”

报道称:“10月7日晚22时15分许,安乡县公安局根据陈世清连襟李传刚和其岳母魏成兰及群众举报获悉:陈世清于当晚秘密从外地潜回安乡县安福乡东保村,躲藏在李传刚家屋后的桔园内。为便于公安机关抓捕,李传刚、魏成兰在给其煮蛋吃时,规劝其投案自首,并巧妙地大声喊‘陈世清,蛋煮好了’,以通知周围群众和民警。”

显然,起到破案关键作用的人物是陈世清的连襟李传刚和其岳母魏成兰。即,由于陈世清过于相信自己的亲戚而导致了自己的覆灭。

这件事情是否给予了我们一些什么启示呢?比如,有的人由于相信某位领导,就一心希望他/她连任?——野猪



我认为中国政府不怕提人权



我认为中国政府不怕提人权,只怕问题被提得过多,而解决问题的方法又太少!而且,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哪个政府会在遇到同样问题的时候可以保证自己不说假话,保证自己不去堵那些说真话人的嘴,保证自己坚决不杀人!——野猪


国旗有过节的权利

 

有的网友认为强国论坛本身不应带有任何政治观点,所以要求将“10.1”临时放在上面的国旗图案去掉。我对前半句有些认同,对后半句完全不认同。我认为,成熟的新闻媒体很少有不介入政治的,即使有那么一点不介入政治,也绝对不可能完全与政治没有联系。所以,即使前半句,也只能够停留在感情上,很难于现实中得到完全的满足。至于国旗,那是国家的象征,并不一定就是纯粹的政治,所以喜好群聚的人类,大多愿意接受国旗的存在,至少专门反对国旗的人或者组织并不多见。所以,在特殊的时间,国旗有过节的权利。

当然,因为政治信仰的不同,因为相互间闹过摩擦,而利用国旗来做文章的人,虽然有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时间丧失理智的情况,但总体来看,并非就一无是处,起码表示他们双方都是有追求、有信仰、有头脑的人。不过,这是他们双方的事情,其他人并不一定就非介入不可。不是吗?难道当你拥有自己理想的国家和国旗以后,你难道不让它们也过节吗?——野猪



连人死了都要开个追悼会

有的人只要一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和事,就一概地加以反对和拒绝,要全盘否定。我认为这个气量太小了。气量太小很难丰富和壮大自己!不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而自己如果总是停留在一个固定的阶段,不进步,那很难与自己的对手进行交锋,即使硬着头皮去拼,能有多少取胜的把握呢?

况且,连人死了都要开个追悼会,以表示纪念和起到通知的作用,一个大活人进行了一项特别的工作,为什么就不让别人炒一炒呢?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一致,但相逢就吵闹,不反对就一定心态不平衡也不是一个好现象,它不利于人类的和平建设,也不利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当然,如果是为了理论争鸣的缘故,则不在本次话题之中。

所以,当别人大力宣传自己单位如何迎接自己的领导下基层的消息的时候,你不妨站在他们的角度去体会体会,看看是否能够多少接受一点儿什么。况且,有的时候我们的消息来源不正是取决于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中吗?

我非常理解产生了敌对情绪的双方的各种感受,有的时候在感情上还可以更加地理解其中的一方。但总体来看,还是希望大家联合起来,只要是坚持“天下为公”的理念,以人为本,就应该只有具体操作上的和谐问题,而不应该有过多的根本上的冲突!——野猪


政府里面的干部,你们怕谁?



法院门口没有卫兵,市政府门口却警备森严,这也许是中国特色的又一社会主义现象吧!

法院一开门就要得罪人,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决定是否去捉某人、抓某人、杀某人,所以一定会遇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发生,而市政府一开门就是在为人民做事,是仆人一样的生活,谁会报复他们?那么,卫兵应该放在法院那样的部门,而不应该在市政府门口狐假虎威。可现实就是颠倒过来,法院门口连民兵都没有,而市政府门口警备森严!

我非常不明白,政府里面的干部,他们都怕什么?为什么要躲在高墙大院里面,还要加岗哨保险?——野猪



我曾经写过诗歌

也许没有人相信,但我的确写过诗歌!

记得第一次写诗歌是在大约小学三、四年级的样子。当时好象是在搞大批判或者庆贺什么,或者只是一道单纯的作文题,与革命形势并不关系。可我却清楚地记得那诗歌的头两句的头两个字是“看”和“听”。“看”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已经忘了;“听”到的依然还记得,是“时代的汽笛已经拉响了!”那全句就是“听,时代的汽笛已经拉响了”。哦,想起来了,当时看到的是“历史的车轮正在滚滚向前!”所以那两句应该是:

看,历史的车轮正在滚滚向前!
听,时代的汽笛已经拉响了!

记得我当时使用的田字格子本为灰色,很毛糙。那本子大约每面5、6行,我好象一共写了三页六面。但是,当轮到我念的时候,我只念了头两句就不行了,脑子里要么一片空白,要么乱麻一团,反正是西里哗啦,一塌糊涂。不过,我将本子翻来翻去的声音却特别地刺耳。由于我在念了头两句以后,就不按顺序来,而是每页念一句或者两句,以尽早结束,所以当我在极度的安静中念“完”那诗歌以后,张老师让我再念一遍。我只好硬着头皮,把眼睛与本子粘在一起,小声翼翼地把第一页全部的字都“数”了一遍,再往下,又坚持不住了。后来,我满以为张老师会表扬我,但她只是认真地看了看我以后,什么也没有说。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见过火车和轮船,真正听到的大声音除了[前头街上](街名)的高音大喇叭声以外,就是人们大声地喊人。所以那“时代的汽笛”中的“汽笛”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我想我肯定没有闹明白,汽笛的“声音”更是子虚乌有。不过,诗歌嘛,总不能够完全都是现实的记录,也应该有一点莫名其妙的东西夹杂其中不是?

后来,经过了很多的事情,尤其是86年在武汉坐过牢和亲身经历过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后,我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看历史”和“听时代”的感觉。虽然我依然在“看历史”,在“听时代”,但那种原始的激情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不过,偶尔我还写诗。比如在90年的中秋节,学院里面搞活动,要在月圆的晚上来个歌咏比赛。我又写了一晚上。题目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叫做“月儿呀,圆圆!”整首诗歌写了5页。每页15行左右。方式是首尾夹攻,中间叙述。中间叙述的无非就是一些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和思索而已,首尾夹攻则是每段的首尾两句都用同样的一句“月儿呀,圆圆!”。大约是在呼唤和强调“这样的夜,本应该是,——月儿呀,圆圆!
”“这样的夜,不正是,——月儿呀,圆圆!”

这次我知道了诗歌应该朗诵,而不应该“念”或者用嘴巴“数”字。我记得当时我非常胸有成竹的样子,一上来就“月儿呀,圆圆!……这样的夜……月儿呀,圆圆!”可是,接下来因为死一样的寂静,压得我又坚持不下去了。我再次如法炮制,只念首尾,掐掉中间。由于那首诗歌所有的段的首尾都是同样一句话,所以结果可想而知,根本就“圆”不下去了!

这次没有人让我念第二遍,倒是有人在事后这样恭维我“你的诗写得真好!……不过、不过,我不太懂,那诗歌是什么意思?!”
“连我自己都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仅根本就没有把它念完,而且还临时发挥,胡编乱造一气!……现在全忘了。”我说。
“难怪!”他们长嘘一口气。

我就想起了依法办事,法院的判决和判决以后的执行,似乎与我的诗歌经历有点什么相通的地方。那么,它是什么呢?是依法难?还是依法办事以后更难?是执行难?还是执行了以后更难?——野猪



说一说这个市政府

大约大凡领导都喜欢强词夺理,喜欢一个人讲,无法容忍别人发言吧。所以我与那位市政府的一位老领导和粮油公司的一位什么头头一接触,他们就仿佛红军战士见到了毛主席,有一肚子的话,象开了闸门的水一样,倾泻而出。由于是地方土话,再加上说得太快,我没有完全听清楚,不过还是知道了他们的意思。

比如老领导不停地夸赞这地方的环境和设施:“我看看环境还好嘛,不象你写的那么太坏。”“都是你们自己的意见不统一,所以即使政府出面,也管不了。”“你能够把大家的意见统一起来,那表示你有能力,以后也可以当领导。”“那是没有衔接好的问题。”“我们帮它们去补办一个手续不就可以了?”“你不要到处写信,没有用的,要知道,我们这儿还算是好的,有的地方的情况更差。”等等,等等。反正与那家企业的头头一个调调,无非就是群众应该老老实实的,不应该有要求或者要求太高;因该对企业感恩戴德,有个房子住就不错了!无非是群众的意见太不一致,群众工作难做。无非就是政府也不能什么都为群众的利益着想,还应该在分一点利益给群众的同时,以保护企业为主。

我当然反感这样的论调和可怕的行为指导思想。所谓的环境好,那是因为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是因为我们投入了金钱和时间。在以前垃圾成堆,蚊蝇滋生,连蛆虫都爬到了楼梯口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来看看?那样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们这儿的住户没有人认为可以不花费任何费用就得到相应的服务,我们只是不愿意支付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的冤枉钱。我们的意见不一致,那是因为向我们提供服务的单位没有事先与我们进行协商就擅自单方面提供服务,而且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根本就不规范,不合法,这样的时候,难道老百姓不应该有保留意见的权利吗?这样的情况下,不去查处那个非法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公司,反而指责老百姓不接受非法的侵害,这是什么道理?是哪家的王法?至于在依法明显难以得到认可的情况下,还要极力地保护一家公司去从事非法的业务,这不是公开地与法制对抗吗?对一家公司进行如此的偏袒除了水平问题以外,真让人怀疑是否还有其它什么原因在里面?

我认为,作为一个政府公务员,其行为准则除了不能脱离党的章程,还应该严格地依法办事。任何情绪化或者不公正,甚至在主观上明显的偏袒都会导致严重后果,比如它不仅要断自己的前程还会对政府的形象产生危害,甚至会在主观和客观上制造一些社会矛盾!比如在企业与企业职工的相互关系问题上,到底应该以职工的利益为主还是以企业的利益为重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出现严重问题。中央不敢大面积对国有企业进行破产就是以职工利益为主的典型例子。

所以,我们的领导同志不应该漠视群众的利益,也不应该低估群众的觉悟。要知道,群众往往都是最通情达理的,他们的要求其实并不是很高!即使象我这样对政府的工作要求比较高一点的“刁民”,其高标准的绝对高度其实也高不到哪儿去!我这样的“刁民”,所提出的种种意见和发出的种种牢骚,其目的只有一个,希望那些工作做得很不好的部门立即改进自己的工作;希望那些工作做得相对比较好一点的政府部门和一些公务员,不要懈怠,不要自满,要时刻自觉地检讨自己。要自觉地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才能够为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够为改善政府的形象做出积极的贡献。

有的同志,很不虚心!比如在已经快完全地解决了问题的时候,还节外生枝,闹点不愉快。这样的心态,这样的水平,我真的不敢恭维。不过,值得赞扬的人毕竟还是大多数,比如自来水公司的小程,多次亲自来到我们这儿查看,并且熟练地提供多个方案供我们选择。没有一句埋怨我们住户的话。还有市政府的小王,不仅多次打电话来向我了解情况,还亲自爬楼梯到我的住所,亲自与我一道去查看我们这儿那些有问题的水表。这难道不应该表扬一下吗?值得一提的还有外经贸委的沈国园(音)同志,那天的现场会,他竟然是骑着自行车来的!按照他的级别和外经贸委的条件,他没有资格也坐车来吗?这样一些同志的表现,起码说明了他们的工作态度积极,熟练业务,关心群众。政府机构里面有这么多年轻有为,业务熟练的好同志,还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呢?怎么能够不赢得民心吗?——野猪


兔子坐下来吸烟 肯定要输给乌龟

为了说明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有人编了一个故事。说是兔子与乌龟比赛,看谁先到目的地。比了数千年,一直是兔子先到,乌龟从来没有赢过。后来,兔子再也不那么买力地跑了,因为反正是赢。所以它常常在中途的树阴下睡一觉,甚至还跑到远处茶馆去喝茶,即使在发现乌龟已经暂时超过了它的时候,它依然坐那儿悠闲地吸烟,养神。还伸手敲敲乌龟的背“让你多超过一点,你也赢不了!”后来,兔子因为得意忘形,完全忘记了其实乌龟已经爬到前面去了,它依然坐在树阴下等待乌龟从后面爬过来。结果可想而知,乌龟这次赢了。

这个故事以前一般都是针对个人的。我现在把它拿出来,赋予一点新意。我要把它比喻为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发展。如果说以深圳为代表的一些特区和起步较早的东南沿海城市的发达是兔子,其它落后地区为乌龟的话。如果这些兔子们不继续努力,即使他们拥有天然的优势,也有可能败给后来居上的乌龟们。

我已经看到了这样的现象。比如在资源的匮乏和发展的后劲上,那些兔子们已经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而丰富的物质生活也也养懒了一些人,迷惑了一些人。比如有的政府官员动辄“我们的情况是好的,比我们落后的地方还多的是。”而紧紧地伴随其后的就是这句“现在有什么事情是免费的?”这一方面至少可以表现他们已经懈怠和贪图安逸,另一方面则暴露出他们内心的迷惑和困扰。所以,已经暂时走在前面的地区,如果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甚至一味地贪图安逸,不思进去,停止努力,那么他们的前途令人担忧!——野猪


善待自己的职工就是爱护自己的企业

为了表示自己的愤慨,那办公室主任竟然又说出了混帐话:“我们真想把钱退给你,你把房子还给我们。”我也毫不客气,立即回敬“你说怎么个退法?我还真想把这房子卖了!”

我真不明白,企业怎么能够如此对待自己的职工?没有职工的企业,那些头头脑脑们能够做什么事情?没有职工们辛勤的工作,你们几个光杆司令能够有什么作为?企业给职工发工资也好,让职工们享受劳保福利也好,造些房子分给职工们住也好,都不是企业或者企业的头头脑脑们在向职工们施舍什么。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一贯反对企业不善待自己的职工,因为职工们如果感觉不到企业的温暖,他们就不会安心工作;不安心工作就难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个难以留住职工的企业,一个不能够充分地调动职工们积极性的企业,不可能有什么作为。我一贯认为一个企业的兴衰,关键在于领导集体,而不是职工。因为改革以前职工门上班8小时,改革以后职工们依然8小时上班。因为不论是有能力的领导集体,还是弱智的领导集体,甚至贪污腐败的领导集体,职工们的命运都是一样的,上班、干活!

有的企业领导,不仅平庸无能,混帐无知,还狂妄自大。比如上面那位,动辄“真是瞎了眼,把房子分给你!”动辄“你把房子还给我,离开这个地方,别在这儿。”“只要你离开这儿,不论你去哪儿都行,你买高楼也行,你买别墅也行!”等等,等等。我真不明白,一个企业如果没有政府的许可与扶持,它能够花费极少地在国家的土地上造房子吗?一个企业,再怎么混帐,它会把自己造好的房子分给对该企业没有贡献的人吗?如果你能够买到企业自己造的房子,那是因为你们对企业有贡献;如果你们能够买到尺寸相当的房子,那是因为有政府的政策指导。你享受的是政策的优惠,并非企业的施舍。一个企业,把自己的职工当做仇人一样对待,时刻想着寻机打击报复,它怎么能够吸引那些依然在职的职工们?有如何能够引进人才?还有,人买了房子,就是房主,房主对自己的产权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你凭什么横着插进来说三道四?职工是否买房子,是否买别墅,那是完全的个人行为,关你甚事?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善待自己的职工就是爱护自己的企业。否则就是不尊重自己,就是不爱护自己所在的企业!不尊重自己又不爱护企业的人,不配当领导,应该尽早下岗,别在那丢人显眼!——野猪


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有一次,在解决一个民事纠纷的时候,市政府的一位同志突然在我的面前冒出一句“我(今天的工作)也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听得我一楞一楞的。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一个政府公务员还能够在职位上去“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努力奋斗)吗?”

什么人可以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努力地工作?私营企业的小老板可以,种地的农民可以,走家串户的手艺人也可以,下岗女工,失业工人更是可以!相信没有人会认为他们的赚钱行为是在以权谋私,是在行贿受贿。那么,什么人又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去努力地奋斗呢?在职的政府公务员显然就不行,接受了人民临时委托的人民代表也不行。因为政府的公务员由人民供养,他们的职责就是努力地为人民服务。

如果你不是政府公务员,没有接受人民的有偿委托,那么,你如果为了个人的利益去奋斗,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经地义;如果你是政府公务员,也为了个人的利益去努力奋斗,那就是犯罪!因为你是政府公务员,你所处的职务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你职权并不是为了让你便于谋取私利,而是要你利用手中的权利去为人民服务。身为一个政府公务员,为老百姓办点实事,那是在尽自己的本分,如果难以为老百姓办点什么实事,甚至以权谋私,那是不允许的!那样的人,人民不仅要罢你的官,还要追究你的各项法律责任,甚至象对待胡省长那样,要杀你的头!

所以我们的同志,一定不要把“我(今天的工作)也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这句话挂在嘴边,那毫无意义,太没水平。——野猪


一只间谍母鸡逃到了邻国

初中的时候,教我们地理课的老师嘴巴很瘪,同学里面有个叫红心的,是校长的儿子,他给我们这位地理老师取了一个绰号,叫做罗瘪瘪。既然校长的儿子叫他罗瘪瘪,我们也背后也都称呼他为罗瘪瘪。甚至在放暑假的时候还敢公开的叫他罗瘪瘪。他也不生气,认为“嘴巴确实很瘪,同学们没有歪曲我的形象;认为“同学们喊我瘪瘪,那表示他们喜欢我”;认为“同学们喜欢我们,那表示我的课上得好。”

的确,罗瘪瘪的地理课上得真好。他不仅见多识广,还活泼风趣。比如为了说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主权问题,他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两个国家都很小,小得相互之间的院子都是连着的。有一天,张三为了招待来访的客人准备杀鸡一只,以示热情。不料在捉茏子里面母鸡的时候,一不小心,那母鸡一跳,就上了墙,再一跳又下了墙。不过它跳下的时候,落错了院子,掉到外国去了。”按说跑了一只母鸡并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由于那母鸡是逃到外国去了,惹不好会让邻国认为他们是在故意放只间谍母鸡从事特务活动。况且,那母鸡还没有经过动物检疫,没有办理通关手续等等。果然,正在张三层层上报这一情况的时候,邻国已经向张三的国家提出了严正的抗议!说张三的国家侵略了他们。于是联合国紧急开会,商讨对策,制定应急措施。一时间,国际局势变的风云莫测,仿佛战争一触即发。

张三国家的外交部接到张三的报告以后,立即向邻国进行了道歉,说明和请求,于是,邻国当即表示:“可以理解这一事件”,并且在联合国秘书长的监督和协调下,指派了专人专车,护送该母鸡回国。该母鸡被护送回国以后,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喂养,并且专门做了一只漂亮的鸡茏,把它装进去展示,以颂扬两国人民的和平友好。没了母鸡的张三,当然就无法招待朋友喝鸡汤了,只好炒了一碗黄豆,来二斤烧酒,细嚼慢饮。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当然值得怀疑,但它至少说明了这样几个问题。首先,事情再小,也是事情;再小的事情,也要认真地处理,否则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发生连锁反应。比如产生国际纠纷,甚至爆发世界大战等等。而用母鸡当间谍特务,当然是在讽刺当时的中苏关系。至于做了漂亮的鸡茏展示回国的母鸡,则是在讽刺当时风靡全国的形式主义。当然,通过这个故事还让我们知道了一些诸如联合国之类的国际组织,和国际间相互交往的常识。比如国与国之间的交涉应该通过外交部来进行,国际间的交往应该遵守动物检疫法,要通过对方的关卡等等。

我就想到了我们现在的一些政府公务员,他们对待突然出现的一些事情的态度都是怎么样的呢?他们是否都知道“事情再小,也是事情;再小的事情,也要认真地处理,否则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发生连锁反应”这样的一些因果关系呢?——野猪



纪念朱海军同志逝世不足一周月


我曾经很不明白东京街头的一些人为什么在街上挂旗子,放椅子,坐那儿喝茶或者几个人一起聊天。经过反复的仔细观察,我猛然领悟,原来他们是做广告的。他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保证那些旗子挂在那儿不至于倒下或者没了,若有人询问,他们也做些必要的解答。因为我长期住在昂贵的白金台(东京号称世界上的富人区,白金台号称东京的富人区),所以常常有人问我是否在东京也有一份工作或则热心地向我推荐什么工作。我则每每都以“不懂日语”搪塞过去。不过热心的人还是喋喋不休。他们给我介绍了很多不必懂日语的工作,比如在“中文的报社里面干点什么”、比如当个“夜间交警”等等。什么是“夜间交警”呢?就是为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一些在公路上施工的单位一定要24小时不间断地派人把守在相关地方。只要远远看见有人或者车来了,就晃动手中红色的指挥棒。这项工作真够白痴的,只要人机灵一点,完全不懂日语也可以胜任。而且因为是夜间作业,报酬还特别丰厚。

我就想起了有的网友总是大骂那位刚刚逝世的网友朱海军。我不明白,朱海军到底有什么可恨之处,他/她真的就罪恶滔天吗?我不认识朱海军,也不认为有什么必要应该去网上查些有关他/她的资料,因为这世上的人太多了,若有缘无缘的人都去研究一番,恐怕连拉屎放屁的时间都没有了!所以我不查阅朱海军的资料并不表示我对他/她有什么或好或不好的印象或者其它什么。虽然我不了解朱海军,但是,偶尔我也无意中看一看关于他的帖子。人死了嘛,不论认识与不认识,总该看一眼的以示关注。

我很不明白,对于一位刚刚永远地离开了人世,离开了我们的网友,我们为什么要对他进行口诛笔伐呢?他/她与我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冤仇大恨?说什么“至死没有思想”,“反正他没工作干,穷得不行,人穷志必短”,“不管什么真理不真理,完全是为了争辩而争辩,为的是要人家‘知道我的厉害’”。等等。我认为这样对待一位死去的人,太不公平了,怎么就跟当年批林批孔似的呢?我们都知道,当年批林批孔运动的真实目的,并非是要针对那个已经死去的人,那么我们的网友到底是想表达什么呢?他用意何在?

我不同意对一个死去的人做出“至死没有思想”的评价。按照“无谓即是有为”的观点来看,果然朱海军“至死没有思想”的话,那不是正表明他/她其实是无为中的大有作为吗?起码,有很多人骂他,就表示他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吧!我就没有信心保证在自己死后会有那么多的人来骂我!当然,并非说被人骂就是件光彩荣耀的事情,我只想借此说明一下“至死没有思想”并非就是一件坏事情。不是有难得糊涂吗?

我更不喜欢骂一个死去不久的人是人穷志短,这太那个了。人说人各有志,何必强迫别人也与你一样一定要去做一些你所认为的“高贵”或者“正规”的工作呢?我的老家就句话,叫做“你瞧我不起,我还看你不来哩!”这话不必解释,意思很明白,就是个人有个人的思想,个人有个人的生活方式。还有一点,就是所谓的“为了争辩而争辩”,这其实也是训练人们辩才的方法之一。在西藏地区的(佛教)僧团里面,有一种训练辩才的方法。就是两人为一组,或者三人、多人一起进行辩论。辩论的时候没有任何限制,反正就是能够把对方问得哑口无言者为胜。胜者继续参加其他组或者群的辩论,直到最后成为格西。所以,说朱海军“不管什么真理不真理,完全是为了争辩而争辩”其实是无知的表现。而借此认为别人是“要人家‘知道我的厉害’”的结论是否有些太那个了呢?说一句重话,如果以上所列举的种种“罪状”可以说明朱海军很那个的话,那么写文章骂朱海军的网友是否也有些那个呢?如果说朱海军是没有真理的话,那么某些网友的真理又在哪儿?——野猪



《消协》没了?148法律援助也投降了?


因为不幸“中奖”了一只劣质的手机,我再次拨通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148,希望得到他们的法律援助。不料,我突然发现148的作风完全变样。他们再也不仔细地询问咨询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问咨询者在打电话之前都做了些什么。比如,有没有去这个部门,有没有去那个部门。所提的建议也似乎与法律援助这个窗口不相符合,比如“反正没有什么办法,还是等一等吧!”“反正没有什么办法,还是忍一忍吧!”等等。后来,甚至连这样的话也敢说:“因为手机没有列入强制三包的范围,所以你不能选择立即退货,因为根据行业规定‘经销商有两次返修的机会’(也就是说,商人们有两次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的失误的合法权利)。只有在两次返修以后商品依然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才可以选择更换同类的商品或者退货,”“虽然说《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不能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的正规法律相抵触,但现实中常常无法办到。要知道,有的时候,国家的法律要服从行业或者地方的某些具体规定,否则根本就难以解决任何问题!”至于消费者在支付了巨额货款以后却得不到使用商品的合法权利的保障的问题,他们则不提出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什么法律建议。这不是在拒绝帮助明显处于劣势的消费者一方,而偏袒奸商那一方吗?这样的法律援助到底是仗义执言还是为虎作伥?

根据我的经验,刚开始的时候,148是敢于仗义执言的。比如他们一旦发现了弱者的利益受到什么伤害,就能够立即提出相关法律条文并且向咨询者推荐相关律师。可是,现在为什么就突然地一扭屁股坐错了地方呢?

青少年的时候,我喜欢读一些侦探方面的小说,我非常钦佩那些智慧高深的侦探们。比如每当有一个案子出现,他们都会从其中的蛛丝马迹里面抓住要害,找到罪恶和制造罪恶的人。这样的一些故事情节,对我以后的人生和思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再加上长期身处社会主义的我对社会主义的深刻感受,就形成了什么事情都希望对方来为我决定的这样一个思维模式。比如,每当遇到一件什么麻烦的事情,我都希望别人能够从我的叙述中抓住什么,找到什么。所以,常常字被人们问起“你想要(干)什么?”的时候我就立即茫然起来。因为我一直认为我想干什么是建立在我能干什么的基础上的,而我能干什么,应该由我咨询或者请教的对象来告诉我。他们可以从我的叙述中指出我能够干什么,可以干什么。

直到有一次杨告诉我“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想干什么一定要你自己来决定。只有你决定了的事情他们(律师)才知道怎么去帮助你。在你没有决定以前,他们(律师)不可能做出任何的决定,也不可能为你做出什么决定”。我于是知道,在资本主义里面,是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别人来为你决定什么。什么都由别人说了算、由组织来决定的方法,是社会主义的的习惯。由于当时我一时难以脱离社会主义的影响,所以我就问杨,“可我不知道我能够干什么呀?”“这没关系,你可以问,可以充分地问,任意地问,问什么都可以。他们可以回答你任何问题,也可以告诉你可以干什么,但到底去干什么其决定权在你。”

大约是为了学习资本主义的缘故,我们也陆续地开办了一些诸如咨询热线之类的节目、组织,也“可以问,可以充分地问,任意地问,问什么都可以。他们可以回答你任何问题,也可以告诉你可以干什么,但到底去干什么其决定权在你。”比如《消协》组织,比如148法律援助窗口等就是其中的例子。刚开始的时候,148法律援助这个组织也真的对法制的宣传和建设起到了推动的作用,比如它让很多人知道了自己原来具有很多的合法权力,让一些奸商们知道了原来自己有很多法律义务等等。但是,慢慢地,它就再也不敢随便地向弱者提供法律援助了。为什么?因为他们的上级发现,由于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导致了很多的不法奸商难以生存。而很多地区,常常就是依靠这些不法奸商所聚敛的非法利润和行为来充实地方财政和维护“政府”的“权益”。如果群众都拿起法律武器,那么不法奸商就难以生存,那么地方的经济就难以振兴,那么地方政府的财政就难以充实,那么地方政府就难以运转!

呜呼!政府的命运难道真的就掌握在不法奸商的手中吗?难道不使用非法的行为我们就难以进行工作吗?难道我们今天的经济果然都是不奸就难以振兴吗?难道我们的政府只要依法行事就会立即垮台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首先,中国商人有和气生财的传统美德和智慧,也有童叟无欺的智慧和道德规范,还有“回头客”、“薄利多消”等等一些具体的商战宝典。所以,无商不奸的说法绝不是中国商人的本来面目和真实反应。就我所知,这世界上没有几个成功的商人是一贯奸诈下作,完全与法规制度格格不入的。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或者将来,循规蹈矩的商人们总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只有他们才是政府财政的有力支柱,是政府机构赖以生存的和正常运转的有利保障之一。而不法奸商们的行为,普遍都是短命行为。它们不仅无法延续自己的商业生命,保证财政的充实和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腐蚀了一个民族的传统美德,亵渎了人类真诚朴素的本质!

所以,政府的财政完全没有必要寄生在奸商的非法利润之上。也不可能真的就寄生在它们的身上。虽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为了转变思维的缘故,中国的商人曾经普遍地扭曲过自己的商业灵魂,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改革开放,尤其是WTO越来越临近,很多的商业理性正在逐步地恢复。可以肯定,在不远的将来,即使那些不法商人们还有那么一点胆量,继续作奸犯科,恐怕等待他们的不再是“反复的批评教育”,“严厉的查处”,而是真正的死无葬身之地了!——野猪



一味地指责政府其实是阿Q精神的变种


我不想表扬政府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光荣,多么的正确!但是,我认为一味地指责政府的人,其思维是阿Q精神的变种。我不想说群众是多么的高贵,多么的智慧,多么的讲道理,但是,不相信群众的官员,一定是弱智的官员。我不认为每个官员都是贪官污吏分子,但是,不相信群众,也不敢到群众中去,害怕受到群众“打击报复”的官员,不仅仅只表现他们脱离了群众,是老爷做派,还暗示他们肯定没有为群众做什么好事情!否则群众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呢?

比如,有的电影人表示“我们有好电影,只是出不来而已。”这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想说由于政府的封锁,所以即使你的电影再好,如果不符合政府的胃口,是断然不会被放出来的。言下之意当然是想告诉人们,不是没有好电影,而是政府不允许好电影出来。我于是奇怪,你一个无法变通的电影怎么能够就一定算是‘好’电影”?恐怕连“也许是好电影”都算不上!况且,我认为只要是“好的”东西,不可能不被广泛地接受,包括它的敌人或者它的婆婆。打个比方,一个女人再怎么难产,不是常常也还是找到了办法,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吗?还有电影圈子里面的张艺谋不是就出来了很多的好电影吗?难道他是政府的叔叔?

同样,若代表政府的官员们不相信群众,那就与那些一味地指责政府的思维方式是阿Q精神的变种一样,也是没有智慧的,是低能弱智的表现。比如有的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面对被收容的对象,往往顽固地认为“他们是不讲道理的!”“他们除了偷东西,不会干什么好事!”“对待这样的人,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对这样的人,有什么讲究不讲究的,关一下,没事。”等等,等等。那么我想问,那些被收容的对象除了没有严格地遵守政府的有关行政法令以外,他们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坏事?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基于中国现在的国情,我也反对农民们盲目地无序流动,因为在一个不规范的流通领域里,吃亏的往往是那些起步晚,先天条件不足的人群,而这样的人群绝大多数在农民中。所以在不规范的竞争中,被损、被骗的对象往往就是他们。只有他们,才每每受到不公平的恶劣的待遇。所以政府的确不应该任其放任自流。但是,就如同大禹治水一样,我们现在所采取的只堵不疏的办法,只能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决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好办法!某种程度上讲,农民盲目无序流动的根源,其实正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的表现,责任应该由政府来承担(比如及时制定一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管理办法,比如在城市里面设立农民的组织或者关心农民的组织等等),而不是反过来一味地把责任都推向群众,向可怜的农民本来就盲目的盲目上增添新的盲目,造成更加严重的困扰!

只有站在群众的角度,为群众的利益着想,我们才能够想出一些好办法;只要是为了群众的利益,我们的办法就一定能够得以顺利地实施。也只有在解决了群众所关心的种种问题以后,我们才能够堂堂正正地站在群众的面前,任由他们检阅。否则,我们时刻难以安心,时刻难以安宁,时刻提心吊胆。我们难以安心,那是因为我们有良心;我们难以安宁,那是因为我们心中还装有群众;而当你提心吊胆的时候,恐怕不仅只是一个态度和水平的问题了,恐怕还有其它什么见不得人的什么东西暗藏于心,是吧?!——野猪


打击贪官污吏最有效的办法是发放耗子药


世界上有几个耗子并不可怕,怕的是耗子成灾;耗子成灾并不可怕,怕的是没有耗子药。与耗子差不多的人就是那些贪官污吏,与耗子成灾相似的景象就是贪官污吏横行。

为了解决耗子成灾的问题,人们研制了许多耗子药,有的耗子药甚至比人们自己吃的食物还要好看,好吃,那香味的诱惑,也许能够让人感到当个耗子也不错!人们为了消灭耗子,可以研制各种各样的耗子药,那么为了剿灭贪官污吏为什么就不能也研制一些什么药呢?

比如大凡耗子,都贪吃,所以人们就想到了在食物里面放毒,那么为什么不在同样也是贪吃的贪官污吏们的食物里面放毒呢?比如,只要是吃公款的,只要饭店能够出示相应证据,那么在据此抓了那些贪官污吏以后,就秘密地对该饭店进行物资奖励。其它类似的场所也同样处理。这效果不是与散发耗子药差不多吗?

耗子贪吃,一般不敢公开进行,要躲在角落里面。于是人们就把所有的角落旮旯都填补起来,那么为什么不可以也把贪官污吏们藏身的地方也都给堵上呢?比如取消不够资格的各项招待费,采取发放公务补贴的方式,责任到人,超过部分由个人全额负担,谁还有机会把手伸向人民的钱包呢?

凡事都有内在与表象,只抓几个大耗子出来示众,就如同用锋利的刀子去割已经布满全身的疮包一样,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野猪



勇敢的人无知的人贪婪的人

——关于5千万美圆的闹剧


前不久,流传着一个并非天方夜谭的天方夜谭,就是大家都一窝蜂地去炒做一老者继承了5千万美圆的案例。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的人们都被这一壮举弄得晕头转向,相信很多的人因为相信其真实可靠而羡慕不已,而我,对于这样的事情一开始就不相信!

首先,假使巨款真的存在,当时的巨款所有者一定有所安排,不可能任其沉睡数十年。其次,按照中国人朴素的思维方式和胆小怕事的性格,如果某人真的拥有如此财富,他一定不敢独吞。何况人老了,很少有人还那么贪心的。通常的情况下,遇到这样事情的人常常会把财富献给国家。常识还告诉我们,如此巨额的财富,不可能只局限在一个人、几个人,或者一个小集团里面,为什么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却没有丝毫关于该巨款的任何故事出现?其三,据说此事还涉及到解放前的国民党。我们都知道,几十年前涉及到国民党的事情一般都与我党有些许关系,不可能与我党没有任何瓜葛。按照现在的台海局势,果有此事,一定会惊动国共双方,他们不可能对此袖手旁观,一定会就此事争吵不休。试问,谁能够保证如此巨款的后面没有隐藏什么重大的秘密?又有谁能够保证其中的秘密都是可以完全公开的?所以,果有此事,不大打口水战是不可想象的!

当然,世上的事情没有谁能够全部地说清楚,即使想说清楚其中的一小部分也很难,所以我也有一天方夜谭:难道巨款真的存在,并且已经得到了兑现?难道是惧怕兑现以后会有不测,所以储户与银行之间故意炮制了烟幕,以图清净?或者因为其中的秘密过于重大,不得不鸣笛收兵,偃旗息鼓?——野猪



毕业生就业的观念需要转变


当我去法市供销社上班的时候,胡主任在大会上宣布“为了充实我们的职工队伍,上级给我们派来了一批年轻的同志,今天已经来了一个。”于是大家都开始找新面孔,胡主任则鼓励我:“野猪,站起来与大家认识认识”。我即刻便成为新闻人物,受到众人的关注和爱护。

由于我喜静怕闹,崇尚自然,所以当胡主任问我愿意在什么地方工作的时候,我选择了最偏僻的乡下——卫东分销社。那儿只有8个人。胡主任不让我去,说那是最艰苦的地方,生活学习都不方便,把你放那儿去,无法向上级交代。我则认为越艰苦的地方越可以锻炼人,坚持要去。大约半年后,胡主任被我缠得无奈,只好同意让我去锻炼锻炼。我到了分销社以后,自然更加地金贵,分社的主任龙泉甚至不知道该派我干什么活。说“你来我们这儿是我们的荣耀,即使什么活儿都不干,也没有关系”,仿佛我跟老爷似的,只能够供起来。

每月一次的盘存时间到了,龙泉给我泡好一杯茶,还搬来大靠椅让我坐,然后在我的面前准备好算盘和盘存表。由于大靠椅本身就出奇地高,下面还垫了半尺高的木头盒子,他们那些老同志又跑前跑后地弯着腰去清点库存商品的数量,报给我,由我来计算,所以那场面,仿佛我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正在御笔审批各地官员们的奏折。

如此这般的宠爱,加上我年轻不懂事,自然就飘飘欲仙,忘乎所以,不知不觉中就向他们耀武扬威,吆三喝四起来。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的急剧膨胀使我越来越狂妄,这自然就让人受不了,碍于面子,他们只能够消极地向我怠工,而我由于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自然不懂他们的意思,把他们的忍耐当成是软弱可欺,以至于在因为指挥不灵而恼火以后,把自己满脑子都弄成了糨糊。稀里糊涂地我就无法干好自己的工作,那盘存表被我涂抹得面目全非,根本就无法交差。最后还是老同志们连夜加班才算是完成了当月的工作。这是我永远都不敢忘却的记忆!使我以后再也不敢轻视别人,盲目地夜郎自大了。

夹着尾巴的我虽然被迫收敛了许多,可也由此得到了很多的好处,比如常常因为谦虚而得到别人的主动帮助,比如在相互尊重的环境里让人非常地轻松愉快等等。不过,我突然发现如今在校和刚刚离开校园的年轻人身上有太多我当初的影子。比如他们在就业的时候要求过高,常常是一连跑了几十个单位,都难以确定自己的落脚点。一些勉强进入某地工作的人,又常常难以适应自己的角色,总认为自己很冤枉,无法发挥聪明才智。他们一面不愿意做事情,一面大叫自己没有什么工作。究其原因,无非是看不清楚自己的实际分量,和一些一劳永逸的资产阶级思想在脑子里作怪。他们似乎不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同样都有高学历,别人还有工作经验,为什么要把后来的你贡起来?比如当你认为很多单位都无法满足你的要求的时候,那并不表示那些单位不适合你,而是你本人发生了问题——你是否能够顺利地进入社会,主动地去适应每一份工作!——野猪


国歌的难堪


昨天CCTV的《焦点访谈》节目中谈的是面对奥运会的华人。其中穿插着中国运动员登上领奖台的场面。一次又一次。

每当中国运动员登上领奖台的时候,现场都要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乐曲,伴随着国歌乐曲五星红旗也冉冉升起,那场面的确令人感动;如果再有运动员在那样的时刻出现双眼饱含热泪,激动不已的情形,那么观看电视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再能够管住自己的眼泪了。

这是十分感人的情形,可是,当那些观看比赛的人们因为兴奋过度,在一时难以宣泄自己的热度的情况下试图以跟着乐曲唱国歌来抒发感情的时候,我明显地感到了他们的迷惑。如果你细心,也会发现当那些激动的人们唱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句的时候,就突然地没了底气,一个明显的感觉就如同突然停电了一样。激动的时候尚且能够感受到强烈的不和谐,理智的时候,人们会作何感想,他们会干什么?

为什么在唱国歌的时候会出现如此的尴尬?又为什么国歌曾经是那么的鼓舞人心?看来国歌要改,非改不可!——野猪


唉!月饼,还有多少人依然爱你!


刚刚过去的中秋节似乎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记忆,而节日后的今天却因为一盒月饼让我感慨万千。那是小丽因为面对朋友而盛情难却而自找的麻烦。朋友的月饼太多,吃不下,丢掉又怕天谴,所以到处免费推销。小丽不幸,也被“强行”摊派了一盒。

儿时家贫,饭且吃不够,月饼自然算是稀罕物了。每有一只月饼,都用削铅笔的小刀把它十字划开,分成四份,第一节课的课后吃一小块,第二节课的课后也吃一小块,第三节课的课后再吃一小块,……慢慢吃。甚至晚上在被窝里面,手里还抓了一小块用旧作业本的纸包得牢牢的一小块。

月饼的稀罕不仅仅只是每年只能够吃一次,还因为它甜、它好吃、它好看,它好玩。尽管与现在的月饼相比较,那甜除了让人生病以外并无什么好处。那好吃也只是填饱肚子而已。它好看仅仅只是其形状是个圆的。他好玩只是可以拿在手里不吃或者包月饼的纸是花花绿绿的。但是,缺衣少食的日子里,它的确给了我许多难忘的记忆和无穷的回味。那样的月饼,也许再也吃不到了。

由于我没有成委员长那样的权势,也没有胡省长那样的“书法”,更因为我居无定所,浮萍一样地到处流浪,所以自然没有人一到中秋节就捧了月饼来向我进贡。由于我越来越不喜欢甜蜜,也不稀罕圆的扁的等奇形怪状,所以我自己是断然不会发什么痴去买几个月饼来消遣的。于是中秋节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月饼了。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月饼已经远离我而去,只记得最后一次在住所里看到月饼是95年的时候。那天突然有人摁门铃求见,说是要找同室的凯特经理谈点事情。
“哎哟,怎么还拿了这个来!”看着那盒月饼,凯特进退两难的样子。
“这个、那个……那个、这个……”老实巴交的厂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他们尴尬的样子,我只好奋勇上前替他们解围:“现在时兴这样嘛!”还胸有成竹地说“我来处理它们!”
他们立即释然,轻松起来。凯特客气地接待着这位焦头烂额的厂长,而我则拿了那盒他们都不要的月饼进入工作室。……可是,……可是,我哪有办法处理这堆高雅昂贵的玩意?

我也不知所措了!大约两个星期以后,那堆月饼被我装在废纸篓里偷偷地倒掉了,而装月饼的铁盒子,则留下来装米。每次买5斤米,正好一盒子,称都不用称。

唉!月饼,还有多少人依然爱你!——野猪



又一副市长公开利用职权与法律相对抗


据《人民日报》 (2000年09月21日第四版) 报道,“湖南省涟源市涟源车站在为客户办理货物运输时,巧取豪夺,非法侵占客户的合法利益,并且在案发后,还妄图采取偷盖货主公章,模仿经办人员的手迹,伪签代理协议等手段来对抗工商执法检查人员的调查,以蒙哄过关。”更为恶劣的是,在执法人员千辛万苦地调查终结并且“对涟源车站和涟源经营部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41万元”以后,竟然有一副市长大人突然跳出来,潇洒地“拍了一板”:“副市长李和平拍板由涟源经营部出20万元了断此案”,使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文书因此成了一纸空文。

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你区区一个市长,还是副的,算什么货色!竟敢如此气焰嚣张地与法律进行公开的对抗?就算我们再怎么落后,再怎么不民主,那法律也不可能是一人说了算、一家所制定的,它不允许一个人、一家人对其进行随意的践踏!否则,法律的尊严何在?法律没有尊严,还要它做什么?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不明白,一个不尊重人民意志的人,他有可能时刻地为人民着想吗?很难想象,一个不尊重法律的政府公务员能够为人民办什么好事情!又能够为党、为国家做出什么有益的贡献?或者一个对法律没有敬畏的公务员,他什么坏事情不敢做?这样的市长如果没有经济问题,也存在严重的水平问题,总之,不适合继续在如此高的位置上工作了!

应该让他去那些被该车站拦路打劫的企业当一个副经理,体验体验生活。让他体验体验法律的有效保障对人、对企业是多么的重要!而且最好制定一条制度:“谁敢利用手中的权利对抗法律,就让他下岗,然后让他去那些被权利粗暴地剥夺了法律保障的部门、企业接受再教育。”——野猪


不要与警察争饭吃

如果你的住所附近垃圾成堆,无人清运;如果半夜里,被汽车长时间的空转噪音吵醒,你怎么办?大约是没有办法,即使有也是亲自去找那制造噪音的人交涉,交涉无果会找有关部门,如果不知道应该找哪个有关部门,也许你会直接向市长电话或者信箱投诉,这就纳入了"信访"的行列,其周期自然要延长。而汽车的空转噪音往往只是偶尔的,间歇性的,很有可能当"信访"的人来处理的时候却找不到对象。于是,也许你就只能够甘愿倒霉了。

其实,我们可以不甘愿倒霉的!我们为什么要甘愿倒霉?我们为什么不向警察求救?比如,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向属地的警察投诉,让警察出面来解决这样的问题。由于警察是全天候的工作性质,而且只要他们愿意,出警速度相当快。

那么警察能不能管这样的事情呢呢?我认为可以管,也应该管。半夜都把人吵醒了,难道不是与《治安管理条理有关》?与《治安管理条理》有关的事情难道警察没有权利、没有责任去管吗?垃圾成堆无人清运严重地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还会隐藏大量的卫生问题、疾病防御与传播问题,难道这不是警察的工作范围?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警察都应该管。可为什么警察没有管呢?或者我们的人民为什么不知道、或者不愿意去找警察来管?难道警察除了抓人,打人,除了暴力就不能干些温柔一点的事情?

我就奇怪,为什么市长电话,信访部门都要来抢警察的饭碗?既然有警察,为什么还要设置市长电话和信访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部门?警察的队伍庞大,人多势众,依理合法;而市长电话和信访之类的部门却势单力薄,人员稀少。而且最要命的是市长电话和信访往往难以依法办事,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常是以大吃小,以权压人。这样一个本身就于法无据的队伍,你如何让他们去依法办事?

警察出面,代表法律。市长电话和信访之类的部门出面则代表政府。警察办事,以法为依据;政府办事,常常不一定依法办事。警察出面,速度快,效率高;政府出面,扯一发而动全身,常常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而裹足不前。在中国如今需要法制,呼唤法制的转折时期,这种"权治"的方法应该不值得提倡,即使因为历史的原因不方便立即剔除,也应该尽可能地淡化。我们的警察队伍需要重塑自身形象,而形象的体现往往不在腥风血雨中,往往在非常平凡的生活中。——野猪


在挨打中成长的中国人


压抑的情绪,如果后天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又不能正常地发泄,不仅要直接危害社会的安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自己的人格。因为他们发泄的时候,是任意的、下意识的、没有计划的。中国人从小没有人权,在挨打中成长。父母可以打你,个头比你大的伙伴恼火的时候要打你,很多人都反对你的时候,更是可以联合起来打你,甚至没有任何理由,只因为自己的心情不好,也可以打你!于是你心中暗下决心:“长大以后,非杀你不可!”“等我当权了,非整死你们不可!”

我有一外甥,就是这样。他小时候比较顽固,尤其两、三岁的时候,虽然挨打时要尖叫、会躲避,但决不向那无产阶级的铁拳求饶。后来长大,念到了初中,不仅更加地不屈服强权,还放出话风:“现在我打不赢你,受你的欺负,等我长大了,看我不好好地收拾你!”当我从电话中听到姐姐给我讲这个笑话的时候,心情并没有她那么轻松。虽然我与她一样也认为他们的儿子长大以后肯定不会向自己的父亲“讨还打债”,但是,这不表示他/她那压抑的复仇情绪就不会不找地方发泄!因为亲情的缘故,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加而越来越理智的缘故,他们也许不会直接向其父母发泄、复仇,但是,一定会寻找机会向别人发泄,向一些事物发泄,以释放自己复仇的情绪。这一转嫁仇恨的行为,第一罪过就是要伤及无辜,比如当你发无名火的时候,别人往往还莫名其妙哩!而一旦遇到与你有相同遭遇的人,那可就针尖对麦芒,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了!在社会活动中,如果这样的人得势了,他们最先表现的往往是极度的耀武扬威,扬眉吐气。如果再加上不能把握自己,周围也放任自流的话,则会出现充分地发泄,疯狂地向社会报复的不良行为;因为报复心理会扭曲人格,扭曲的人格一旦遇到不良的环境,必然会导致贪婪地索取。这在官场上是贪污腐败,在商场上是奸诈、哄骗,在学术上则是急功近利,或者干脆不务正业,追求旁门左道。等等,等等。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自己的孩子自己管,打几下,骂几声,天经地义,别人管不着。也确实,你关起门来打骂自己的孩子,只要不出人命,谁能管得着?但是,天下父母们,你们有没有想到过你们的行为其实与中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你们的有些行为如其说是侵犯了小孩的人权,不如说是正在摧残着中华民族的健康!妨碍着中华民族的繁荣壮大!

我一贯主张保护小孩的人权!父母生养小孩,那是他们的权利,但是小孩出生以后,就是一个人。是人就应该有人权。这样的时候,父母有教育和抚养他们的义务,但是没有把他们占为己有的权利。因为没有占有的权利,就不能对他们进行打骂!试问,一个小孩如果从小就在和平安详的环境中成长,他/她会有仇恨吗?一个没有仇恨的人,会无端地去报复他们,对抗社会吗?——野猪



警察杀人也有罪


昨天中午我从XXXX广播电台听到了这样一则新闻。说是公安人员在查一个普通刑事案件的时候,在开枪打死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还打死了两名无辜的群众,于是公安部门内部头疼了:因为普通情况下,破案了以后要论公行赏的,但现在误杀了人,到底还要不要给这些公安人员记功呢?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破案了当然要论公行赏,但是杀人了也要负责任!


值得议论的是,在新闻中有这样两句话:“公安干警为了抓住罪犯,必须首先保护自己”。这句话让人感到震惊,因为它不仅本身是反动的,而且由国家电台说出来,无疑是肯定了它反动的合法性。我们都知道,不论在哪个制度、哪个时代下的“公安”,都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利益,或者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工作的。他们首要的任务不是如何保护自己,而是保护别人,有的时候甚至连罪犯、犯罪嫌疑人也要保护的,(因为杀那些不得不杀的人应该由法院来判),其次才是破案,最后才是保护自己,而且“公安”这个职业的本身就包含了牺牲,而且其占比例非常大。


新闻中提到:在这个案子中,犯罪嫌疑人只是经常身上带有刀,所以为了“安全”(什么安全我没有听清楚)起见,给参入破案的干警配备了枪支弹药。但是我认为,这有多大的威胁呢?对付一个拿刀,而且是“一个”“可能”拿刀的人,一定要用枪么?一定要用多只枪么?我们公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哪儿去了?显然是公安人员的能力有问题。而且据说一共开了七枪,简直是惊人!仅仅是对付一个人多个警察就开了七枪,并且搭上了两名无辜的百姓,如果再大一点的案子,是不是要把所有在场无辜的百姓都一锅煮了?


这些“公安”人员打死了无辜的人,而且不是一个,这本身就是一起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的事件!有多大的功劳都是无法相抵的,如果不及时加以制止的话,会怎么样?公安部门是最具有暴力性的,他们手中不仅有枪,还有权利,人又多,所以对他们不仅要有要求,而且还应该更加的严格。如果听任这样下去,比政治上的决策失误要严重得多。政治上的错误许多都有补救的方法,改正的机会,而错杀了人,谁能起死回生?


对于这些干警,可以不杀、不抓,甚至在经济利益上得到保障(要确认的确是误杀),但是他们终生都不应该再拥有枪支,不能继续留在公安部门工作。这就如同交通事故一样,没有动机也有责任!普通的人误杀了人也要负责任的!


我先后在BN市生活数年,看、听了一些案例,很是生气。比如重大的“XXXXX杀人抢劫案件”现在还没有破。我记得当时搞得鸡犬不宁,公安局的某局长大人在电视上大发雷霆,告戒“你们这些外地人应该如何如何!租借了房屋给外地人居住的人应该如何如何等等”。很凶的样子,还限定了时间,要“外地人、本地人如何如何”!当然,“外地人、本地人”应该是“如何如何了”,但是案子呢?破了么?


稍后,大约是两个月以前,一个使用假枪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被破了,结果立即就判了他们的死刑(我认为即使判这两个人终生坐牢也不为过,但是立即就杀了就值得商榷了。因为毕竟他们使用的是假枪,他们没有直接对他人造成人生威胁),而现在居然发展到滥杀无辜,杀了以后居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犯罪,还在讨论什么“记功不记功”的,这是在干什么?是示威么?向什么人示威?是因为自己无能而恼羞成怒吗?人命关天,希望引起警惕!——野猪·1998年12月7日·于沿海某市



对付土匪警察用怪招


惊闻又有警察利用手中的枪械干私活,而且110报警系统居然对其无可奈何,我愤慨之余,不得不作这样的暗想:在目前警察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若遇到这样的事情,即自称警察的人无端动用警力枪械,野蛮残酷地打、杀青少年学生,蹂躏老百姓人权的时候,不仅要给110、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还要给当地政府和和新闻媒体打电话求助。比如“市长电话”、“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等等。向“市长电话”之类的政府部门打电话求助是因为警察似乎也是国家公务员,而公务员利用公家的东西干私活,政府有义务出面干涉、制止。向新闻媒体求助是因为警察本来应该以除暴安良、维护治安为己任,一旦堕落成为“在职工薪土匪”则极不正常。这起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新闻价值!说不定经过新闻的披露,轰动性的谴责,还可以抓住其中几个不法之徒,为民除害哩!另外,任何一个警察都与110报警系统有着皮肉相连一样的关系,不可能相互之间“无关”!如果有警察回敬人民的质问“110报警系统对报案人的不予理睬”与“正在实施的警察非法暴力行为”无关,那么我要问问它:110是吃什么的?——野猪(2000年4月)


引诱犯罪的警察行为


警察的职能是什么?这是个十分专业的问题,一般人恐怕回答不了。那么人们是否有权利来提这样的问题呢?我想应该有吧!儿时我就听说过“警察来来来,快来抓,这儿有个小坏蛋蛋!”所以我想,身为警察应该有抓坏人的责任吧。可有很多的警察却不是这样的。比如一些描写打黑的电视剧里面,警察明明知道了某些人是黑道大哥,却并不立即抓他,甚至当这些人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实施敲诈勒索的时候也装做视而不见,只咬牙切齿地哼哼:“看他们猖狂到几时!”

这样的时候警察不“动”做坏事的人,似乎有一个十分说得过去的理由:“那小子十恶不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所以如果没有弄到可以将其整死的东西,就不能动他/她,以免捉了又放,打草惊蛇”。警察的意思,是那小子已经构成了死罪,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无法立即抓来杀掉。这似乎让人不得不理解,可又让人不得不产生许多的困惑。比如,那小子既然十恶不赦,警察先前干什么去了?再比如,被警察定了“死罪”的人,到底是否就一定该死呢?果然的话,那还要法院、检察院作什么?

其实,只要没有被法院判刑,没有被剥夺一切的权利,所有纳税的人都是警察的衣食父母,警察不能因为“证据达不到自定的某些级别”就眼看着人犯罪而不加制止,那与引诱、怂恿、包庇没有区别。警察应该有阻止犯罪的职能,如果先确定某人该死或者不该死,再去收集证据,而且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只要足以把对方弄死的部分,而放弃其它的部分,这怎么能够保护那些无辜受害的人呢?况且好人与坏人无法一刀切开,分得清清楚楚;好人也不可能永远都好,坏人也不一定就无法转变成为好人。法律的意义,应该还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味道。——野猪



许行凶!!!


***我一贯主张撤消收容遣送站,废止收容制度。但是,既然一时难以撤、废,而问题又很多,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加强对警察进行教育的同时,还要制定一些工作守则,以规范警察的值勤行为。比如下面叙述的事情中那位女同志的情况,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身体有病,需要治疗;一种是她思想有病,同样也需要治疗。面对需要治疗的病人,警察采取简单的方法,用绳子套脖子可以解决问题吗?用脚踢头可以解决问题吗?警察有这样的权利吗?按照重塑警察形象的要求,那个用脚踢瘫软在地上的人的头的警察因为当众非法行凶,应该被立即清理出警察队伍;那个肥胖的警察当众诽谤被收容者,而且态度恶劣,行为野蛮,应该下岗;那个穿制服的警察只会动粗,不用脑子,也应该加强学习,接受批评教育。我想问问那个无聊的警察,那女同志的鞋子碍你什么事情了?为什么要把它踢得远远的?我想问问那几个警察,当时在场的至少有两位被收容的健康的女同志,请那两位女同志把瘫软在地的女同志抬起来送到指定地点,不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吗?难道这样做会死人吗?***


近几个星期以来,这儿的163和169非常捣蛋,有的时候甚至根本就无法拨号上网!迫于无奈,我到处打听有没有办法删除163或者169,改用其它的什么服务器?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被我问到了!有人说有个165也可以拨号上网。所以在下午四点15分的时候我决定去申请一个165的帐号,以逃避163或者169的魔掌。

当我经过[收容遣送站]的时候,发现一些人正在围观什么。原来他们正在观看警察对付两位看起来是被收容了的女同志。两位看起来显然是被收容了的女同志之一泥巴一样地瘫在[收容遣送站]大门口的水泥地上,她身边的地上散落着几根一米左右的细绳子。还有一位则站在傍边正对她说着什么。而一位又肥又壮的男人则一面狠狠地吼着,一面双手拿着细绳子反复地往那瘫软在地上的女同志的后脖子上套。套上以后就猛地往上提,但是,刚一提起那女同志的头就从细绳子里滑落出来,摔在地上。反复多次。傍边是一辆警车(号码为*B0596),警车的驾驶室里坐着一位矮小的警察,也恶声恶气地骂骂咧咧着威胁那被收容的女同志们。我立即停下来,冷眼地面对着这一切。

大约是慑于众人愤怒的眼睛的缘故,那位肥壮的人停止了用细绳子套女同志脖子的行动。他面向众人,说着“……被她们这样的人偷了……”、“……她们都是装的啦,根本就没有事……”等等。意思是说这样的一些人都是偷东西,危害社会的人,即使有病也不应该值得人们的同情。而那个坐在警车驾驶室里面的矮小警察大约是嫌肥警察无用、窝囊,就从警车上跳下来,围着该女同志又骂又踢。其中踢在该女同志头上的那重重的几脚,让人揪心。换了我,即使对方是万恶的国民党反动派我也下不了手的,真不知道这样的人还有没有一丁点儿人性?他们凭什么用这样非法、野蛮的手段对待合法的公民?难道他们就没有母亲吗?难道他们就没有姐妹吗?用穿着皮鞋的脚去踢瘫软在地上的人的头的感受什么样的?这样做了以后他们会不会在半夜里做恶梦?

被皮鞋踢过的女同志依然没有反应。那矮小的警察踢了该女同志以后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也向围观的人群说着什么,因为也是地方土话,我没有完全听懂,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不就是“这样的人随便弄弄没有关系的”吗?不就是“这样的下等人都应该从地球上删除”吗?但是,人们都停止了议论,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那位瘫软女同志傍边的另一女同志大约是感到了人群强烈地反感着眼前的警察的气氛,所以仿佛是受到了母亲的关爱一样,一下子就扑倒在瘫软的女同志身上,并且号啕大哭起来。但是,刚刚出了一声就被那个肥壮的警察给活生生地喝住了。吞进了号哭的女同志立即被推进了收容遣送站。外面只剩下那位瘫软的女同志。

不一刻,从收容遣送站里走出一位穿制服的年轻警察,他走到瘫软的女同志身边,什么也不说,拣起地上的绳子就熟练地往该女同志身上套。套上就拖,但那女同志又从绳子来滑落出来。穿制服的警察恼羞成怒,丢弃手中的绳子,直接双手捉了她往收容遣送站里面拖。女同志的鞋子立即就被拖掉了。女同志被拖进收容遣送站以后,那位坐在警车上驾驶市里面的矮小警察似乎还不解恨,他又挥动自己的脚,把那被拖掉的女同志的鞋子一脚踢得远远的……

面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十分的困惑:我不明白,中国公民什么时候才能够在用自己的血汗养活的警察们面前拥有自己的尊严?中国警察什么时候才知道,作为人,个个都有自己的尊严呢?面对那警察的暴行,我多么想大喝一声“不许行凶!”但是,我敢吗?——野猪(19:49 20092000于浙江某地)


四伢

有些行为历史不会答应!


距离我家大约4公里的地方,有一天然湖泊,湖边有一个不足10户人家的小村子,叫做《大魏家》。有一天晚上我也在这个村子住下了。习惯了挑灯夜战的我无法忍受他们因为没有娱乐活动和电费太贵的缘故而一到晚上7、8点钟就要熄灯就寝的习惯,搞了些麻油做成灯就着唯一的一本中学地理教科书与比我大五岁的[四伢]进行高考复习一样的研读,以打发慢慢长夜。其间,我发现每当我向四伢惊叹“我又有了一个发现”的时候他都笑着立即复述一遍,而且他说的比我照着书念的太详细。

我十分惊讶,仅仅只有一本教科书的四伢怎么会比拥有满屋子书的我还知道得多?却原来四伢不仅把一本地理教科书给全部背了下来,他还常常到原来的班主任老师家里去充电。因为他一心想出来闯世界,所以在地理方面特别用心,比如在哪些城市需要外来劳动力,比如哪些城市得到了中央的什么优惠政策等等,他都能够说出个一二三来。他还能够说出一些城市、港口所处的经纬度,甚至可以凭借这些城市、港口作为标志,在地上描出一张完整的中国地图。而当天最让我不能够忘记的是,他曾经回答过我“为什么同样一个地方会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称呼”这样一个问题。他说:

“不要看某些城市很小,不起眼,但因为它们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所以它们不仅常常都很富有,而且常常还在军事的防御上、国界的划分上起到非常大的难以想象的作用。……比如说[符拉迪沃斯托克],那是中国的领土,本来应该叫做[海参威],后来被苏联强占。……因为打不赢苏联,所以一直没有夺回[海参威],所以无法阻止苏联人把中国的领土[海参巍]称为[符拉迪沃斯托克]。所以,常常在地图上会看到同样的地方却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称呼。——野猪


自来水公司凭什么无偿地征用劳工?

在中国大陆的城市里,居住楼房的人常常会为每月的水费问题伤透脑筋。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起诉自来水公司长期以来无偿地征用劳工的非法行为。

长期的、大量地、无偿地征用劳工的事情,虽然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都曾经发生过,但是,没有哪一次能够超过自来水公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是,我在80年代就曾经被自来水公司无偿地征用过:挨家挨户地抄水表,收水费,然后集中一起去银行存如自来水公司的帐户。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被自来水公司征用过,但是,只要你与很多人一起住在楼房里面,你就逃不过“抓壮丁”的命运。这些长期被自来水公司征用过的劳工,有谁得到过自来水公司一分钱的报酬?哪怕是精神上的奖励或者慰问恐怕也没有人得到过!

电力公司可以挨家挨户地抄收电费,甚至连最令人厌恶的电信部门也没有了原来的嚣张,正在慢慢地收敛自己的奇怪脾气,为什么自来水公司就敢大张旗鼓地非法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呢?如果有一天你无法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所以导致你的自来水被自来水公司以不缴纳水费的缘故而停止了供水,你如何想?你敢象起诉东芝公司的那几个勇士一样也起来起诉自来水公司吗?

电表可以接在楼外,水表为什么不能?——野猪


离开其实是个好方法


曾经有一个报道,说是十几岁的小孩不服管教,杀害双亲;还有一个报道,说是两位博士因为拌嘴而相互残杀,最终双双奔赴黄泉。这到底是说明了教育领域里面的妖气太重还是别的什么呢?我似乎一时还想不通这个问题。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叫做《泰坦尼克号》的美国电影。那里面有一个镜头,就是那条大船沉没以后,人们争相逃命,其中有一条救生筏里面已经装满了人,达到了最大的装载限度,但是,有一名在水中的挣扎的人还是试图强行爬上来,结果被救生筏上的一个男人残忍地杀害。就在那一刻,同在救生筏上的其他人都同时跳水,离开了这个耐以活命的救生筏,也离开了这个男人。尽管那个男人苦苦地哀求他们回来,但没有人愿意继续与其为伍。这三个例子使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这样一个道理,就是当你发现无法与某人相处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应该是离开他/她,而不是一开始就与之对抗,拼个你死我活。如果那小孩的父母或者小孩其中任何一方曾经受到过这样思维方式的影响,这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那两个博士其中的任何一个曾经受到过这种思维的熏陶,能够明白离开也是一种方法,也不会发生悲剧。令人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机会得到这样的教育,或者说他们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强化教育!其实,华夏祖先们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不是有“退一步海阔天空”吗?不是有“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吗?当我们退后一步的时候,往往并不表示我们无能,而是说明了我们强大,强大得可以把对方包容;当我们忍一时之气的时候,不表示我们懦弱,而是说明了我们珍惜自己,珍惜生命,也是在帮助对方;当我们退缩的时候,往往不表示我们无理,而是说明了我们善良,是真正的人!是具备伟大人格的人!——野猪



《焦点访谈》与《强国论坛》


很多同志对《强国论坛》的认识不足,认为《强国论坛》与他们眼里的过去那种落后的、僵化的、不正常的某喉舌一样,必须只有一个中心,一样的调调,以及固定的一些什么“人士”。在声音一致,颜色一致,步调一致的环境下,这些“人士”要跟鲁迅笔下描写的那样,“仿佛被人捏了脖子一样把脑袋都伸向了同一个方向”(也许那个方向正有一个个圈套在等着哩!)。有鉴于此,我认为有必要把我对《强国论坛》的认识公开出来,以供某些同志进行学习。

希望这些同志认真地学习我的这篇文章。要象当初学习老三篇那样,先通读,再熟读,还要精读、细读。要一段一段地读,一句一句的领会,一字一字的推敲,一个句点一个句点地琢磨。要组织起来进行充分地讨论,要“联系自身的实际情况写出大量的读书笔记”。要活学活用,要把学习心得广泛地运用在“我们的科学”领域中去,以提高“我们专业”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自己,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才可以不断地进步,只有不断地进步才可以步步紧跟哦——!或者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打击伪科学、伪认识、伪文章,伪网虫,知己知彼嘛!哦——

我的认为是这样的。《强国论坛》不是喉舌,是脑子;是集体场所,不是皇家花园;是大众文化,不是专业墙报;是集思广益,不是闭门造车;是发挥和启发,不是灌输和洗脑;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是让说什么才说什么;虽然提倡大家在某个时段里面积极地讨论某种问题,但并不强制要求步调一致;虽然可以对与自己相左的论调进行反驳,但无法将对方一棍子打死,也不必担心自己会遭到报复甚至谋杀。

举个例子,《强国论坛》有点类似于《焦点访谈》的味道。因为除了大量的理论争鸣以外,还有很多与《焦点访谈》一样的具体事例。如果不看理论文章,只收集那些具体的事例,《强国论坛》不是就与《焦点访谈》差不多吗?而且《强国论坛》的容量比《焦点访谈》还丰富,因为同样都是在讲事例,但《焦点访谈》是一个人说,而强国论坛是很多人说。《焦点访谈》一天只能够讲一个事情,而强国论坛却可以就多个事情同时展开讨论。虽然强国论坛与焦点访谈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区别,但不论是强国论坛还是焦点访谈,都与过去的喉舌有本质上的区别,最起码,他们都在探索和尝试着如果过上正常的新闻生活,怎样才能够让新闻行业走上正常的轨道!你仔细看看,他们不是正在试图摆脱过去的桎梏吗?他们不是正在探索和尝试着一种新的新闻生活吗?——野猪



斑竹与主持人与胡言乱语与奇谈怪论

——读《网络论坛上的“斑竹”现象》有感

该文的题目是《网络论坛上的“斑竹”现象》,可我愚钝,怎么也找不出这《网络论坛上的“斑竹”现象》是个什么样的现象?而有人既然认为斑竹相当于节目主持人,可为什么又要认为“由于在网上的缘故,(斑竹)还多了一个职责:得维持论坛的秩序”呢?难道节目主持人就可以“不必维持节目的秩序”了么?其实,斑竹与节目主持人的工作性质完全一样,比如都是在利用手中的“职权”去“开发话题,活跃气氛,引导深入讨论”等,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叫法不一样。谁能够说斑竹所干的工作不是由一些“节目”所组成?

我虽然没有领悟到《网络论坛上的“斑竹”现象》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现象,但我还是可以读懂一些对斑竹们所做的教导和指示。比如为了指示斑竹们限制“伪科学的奇谈怪论和低级趣味的无聊话语”,就举了这样的例子:“这些地方的斑竹似乎对污言秽语和政治上的禁忌要敏感些,而对伪科学的奇谈怪论和低级趣味的无聊话语却少加限制”。比如为了教导斑竹们分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什么是“伪科学的奇谈怪论和低级趣味的无聊话语”,就举了这样的例子:“有的斑竹以为容忍奇谈怪论是言论自由的表现”。等等。这不是在剥夺一部分人的权利吗?这不就是容不得别人说话吗?人们都知道,皇家花园属于私人场所,如果未经许可而擅自进入,那后果可不堪设想,而如今的中山公园,人民公园,谁不可以进入?如果你很不喜欢瘸子,那么瘸子就不应该进入中山公园了吗?如果你很不喜欢交响乐,难道人民公园里面就永远都不能够发出声音了吗?当然不是!你不喜欢见到瘸子,你可以不去中山公园,瘸子为什么要躲着你?你不喜欢音乐,你可以畏缩在角落里不出来,谁会为了你一个人的好恶而取消在人民公园的音乐演出计划?

我也经常上网,可我无法接受“上网的人都知道,伪科学及无知的奇谈怪论,也是当今一种主要的网络污染”这样的说法。所谓的伪科学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我不是科学家,我根本就闹不明白这个问题;即便我是个科学家,我也没有闲心去研究那些什么伪科学!我堂堂一个科学家,手头的工作一定多得要命,那有工夫来培养什么抵制“伪科学”的兴趣?所谓的奇谈怪论是个什么玩意?难道它们真的就一无是处吗?我认为,所谓的奇谈怪论其本身就值得肯定,因为它不仅表示了那些提供奇谈怪论的人在积极的思考,而且他们的思考还有极强的创造性和开放性,而这,往往是科学得以进步的基础。很难想象,一个十分地忠于皇帝或者什么主义或者对前人的东西奉若神灵的人能够在科学领域里面有什么伟大的建树!所以,我不认为“伪科学及无知的奇谈怪论,也是当今一种主要的网络污染”。我认为它们至少因为可以产生乐趣所以是人们日常生活里面的一部分,因为具有极强的创造性和开放性所以是科学领域里面不可缺乏的一部分。所以,谁要是粗暴地拒绝“胡言乱语”,谁就是不尊重别人的合法权利!谁要是简单地扼杀“奇谈怪论”,谁就是在反科学,是在阻碍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曾经出现过“要不要把某先生引进来逗个闷儿”的提议,不过我认为,现如今不兴打仗,人们没有必要整天愁眉苦脸;现如今也不兴搞检举揭发、划清界限那样的阶级斗争了,人们不必时刻提心吊胆。脱离了精神控制的人们为什么就不可以找些事情或者什么人来逗个闷儿呢?所以可以肯定,如果在什么地方我也遇到了诸如“要不要把某先生引进来逗个闷儿”的提议时,我一定会站在“引进”的一边,并积极地跟在后面摇旗呐喊。现如今连长了三条腿的蛤蟆或者两个脑袋的蛇都可以用来给大家逗个闷儿,为什么要武断地排斥那些新思想、新观点呢?况且已经在A地给大家带去了欢乐的人为什么就不可以也来B地给大家逗个闷儿呢?

在10多年前,我曾经在一本书里面读到了这样的说法:贝多芬、达芬奇、基督、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等等,他们个个都有病,不是妄想狂就是忧郁症,或者神经分裂,甚至干脆是个神经病!反正不正常,无一不被一些什么“家”们诊断为“有病”、规定为异类!咋一想,倒也真是这样,好好一个人,却幻想可以上天,那可不是有病?安静地休息休息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却搞出那么强烈的、吵死人的声音?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他却在昂贵的纸上面胡乱地涂抹,这不是浪费社会资源吗?如果把那些胡乱涂抹的工具卖了可以买回来多少面包呀!当然还有一些中国人,比如活了百多岁虚云和尚竟然被日本人诊断为“有胃病”!我不明白,这些人在某些人的眼中,又是什么?那些被人称为是在“胡言乱语”或者“奇谈怪论”的网友们与这些人相比较,难道不是小巫见大巫吗!

为什么要反对“有的人声称已经证出了哥德巴赫猜想”呢?这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哥德巴赫猜想非常著名,第二是那个小子的确有开拓精神。具有开拓精神的人至少可以说明他的思维活跃,而思维活跃的人谁不喜欢呢?还有,为什么怕那些“无知在亵渎科学”呢?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如果你是真正的科学,何必怕人们怀疑?何况那些所谓的“亵渎”其实只表示科学对那些年轻人具有吸引力而已,这是好事情,为什么要扼杀?我真是不明白,那些所谓的“专业人士”为什么热衷于去看穿那些所谓的“奇谈怪论”,我甚至认为,这样的“专业人士”是否所处的位置不应该在科学领域?比如也许让他们去幼儿园更为合适,因为小朋友的话至少有一半是“胡言乱语”,是“奇谈怪论”!

说什么“撇开政党利益、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就是从社会良知出发,也不能这么做吧?”难道政党的利益、思想政治工作还可以从社会良知里面脱离出来吗?或者说政党的利益、思想政治工作比社会良知还高级吗?我不明白,比社会良知还高级的政党利益、思想政治工作到底是个什么玩意?说什么“不愿相信斑竹们会无知到认同那些奇谈怪论”,又不是专门的什么会,为什么一定要围绕着一个中心?况且论坛一般都有“本论坛只提供发言的场所,各位的发言不代表本论坛的观点”这样的申明,难道那些人就没有看到吗?总担心别人没有脑子,真不知道这些人的脑子在哪儿?或者这些的脑子到底有多少大,难道比我的头还大吗?——野猪



读《西北航空为等日本人误时, 激怒中国旅客》有感
凭什么让日本人向你道歉?!

读完该文以后,我立即的反应是“凭什么让日本人向你道歉?”“日本人为什么不能误时?”“日本人误时关你什么事情?”“日本误时了为什么要向你道歉?”也许你要说,“因为日本人误时了,所以飞机不能开了;因为飞机不能开了,所以耽搁了我的时间了;因为耽搁了我的时间,所以我要求日本为自己的误时向我道歉”。这就奇怪了,飞机不能开了难道是因为日本人误时造成的吗?日本人有多大本事,一误时就可以让中国的飞机不起飞?我想问一问,那飞机当时的使用权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是中国人决定是否起飞还是日本人在决定是否起飞?我也常常遇到因为要等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导致飞机晚点的事情,但是,乘客中只敢小声地嘀咕一句“哦,原来是为了等她……”

飞机的误点,那是民航的责任,与日本人没有关系。把因为一小撮中国人惧怕日本人而导致的飞机误点的怨气发泄在日本人身上是毫无道理的!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认为这是十分不讲道理的表现。不信,你再试试,不论你怎么努力都无法让那日本人出来向你道歉。惹不好,你还要承担某些刑事责任!国人放纵的情绪化太多,常常又不分场合,不讲方式方法。在那样的场合,把日本人作为发泄的对象,有什么道理?日本人是否误点那是他们个人的事情,民航可以以日本人误点为理由拒绝他们登机,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利恭迎他们登机。如果你认为飞机因为误点而对你发生了某种侵害,你完全可以提出自己的正当索赔要求。为什么要向无辜的日本人旅客发难呢?不敢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放弃了自己的正当权益,却向无辜的乘客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这说明了什么?

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形,但可以想象,当时或者事后一定会有很多人把这事当成笑料。也许在你“抗议”、“要求”的时候,日本人就正在偷偷地看你们的笑话:“看,一群愚蠢的中国人,拿我们大日本太君一点办法都没有!哈哈,八噶、八噶!”

一个不团结的民族无法得到异邦的尊重!一群不讲道理的人哪来尊严?一个丧失了理智、远离智慧、充满了情绪化的国家,如何进步?——野猪


劳改公司

评收容遣送站的罪恶


有一个人,有一次因为打牌被捉。除了要罚款200以外,还要被关一个星期。由于这个人有单位,是工人,算是国家的人吧,所以并不真的关,只是在那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每天按时去公安局报道,然后与一些也是抓来的人一起干体力活。作为报酬,公安局每天给他们每人一包香烟。香烟的价值5元/包,而按照他们工作的价值应该支付至少30元/天才对(同样的工作,有的会支付给工人50元/天)。显然,那公安局至少每天剥削了他们25元的剩余价值。如果这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那么,公安部门显然是在“长期地滥用职权,剥削劳动人民。”

有的人,因为没有身份证,或者有身份证但没有带在身上,也要被罚款,如果没有钱支付罚款,就要被捉去干活,用劳力来支付罚款。这些人被释放以后,并没有得到报酬,而且在“工作”的时候还要受到漫骂、殴打,甚至人生安全根本就得不到保证。比如有的人仅仅只因为说话高声了点,结果被“干部”用铁管打断了腿。比如“被收容人员在劳动工场集体冲场逃跑”的事情中,明明死了很多人,而那儿的“干部”们居然说“他们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逃跑,死了也是自己的事,收容站没有责任,起码没有主要责任。”这不是比万恶的旧社会还黑暗吗?还有的人,甚至因为对警方还存有那么一点点的信任,在遭到非法侵害时向警方求救,结果却被关进了疯人院,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这难道是人世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吗?那些因为发现了自己的权利被野蛮的剥夺了而想声辩几句、试图抗争一下的人结果不仅没有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被打伤、打残、甚至打死的情况我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是,哪个部门、又有谁能够拍拍自己的胸脯,敢向我保证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或者仅仅只是偶尔地发生,并不普遍呢??

我要问,有没有赢利的“公司”、“工厂”,或者其他什么地方与收容遣送站建立了“血肉相连”的关系?他们之间的“鱼水之情”到底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之上?我要问,收容遣送站里面的罪恶和与之相配套的“劳改公司”的罪恶由什么部门监督、制裁、惩罚?为什么人一进去就变成了猪,任由宰杀?我要问,没有身份证,被抓;而同样是没有身份证,但是交钱数百元,就可以放,或者事后由其亲友交纳巨额的赎金也可以放,这是什么道理?是哪家的王法?这样的收容遣送其真实意义到底是什么?——野猪



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吗?
——评《唉!好狗难当!一个春天里的寓言故事》

首先,我非常欣赏《唉!好狗难当!一个春天里的寓言故事》一文,毕竟,仅仅数百字就能够把自己痛恨的人从出生到死亡进行全面的阐述,并且将他鞭挞得体无完肤,没有一定的水平还真是做不到。我想文章的作者一定具有满腔的革命热情,非常忧虑中国革命的前途和国家民族的命运。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十分难得的爱国青年或者革命人士。(也许他/她还十分欣赏鲁迅的文风吧。)

我也很不喜欢那些把脑子藏在格子里面,却又要在外面罩个气球,吹得鼓鼓地到处惹是生非的人。我非常同情那些把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别人的主义或者路线之上的人,他们过着非人的生活,其实十分地可怜。他们的行为,如其说是紧跟,不如说是懒惰更为合适,因为紧跟的人,虽然盲从,却也忠实可爱。而那些把脑子固定在格子里却又罩了气球到处招摇撞骗的人,却一整的自私自利。他们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廉价地出卖自己的灵魂。他们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不惜牺牲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野蛮地剥夺他人的人格尊严,甚至无辜人宝贵的生命。的确可恨!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人还没有达到必须被人们删除的地步,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机会。也许我们应该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帮助他们,去感化他们,去开导他们,把他们从脱离了革命队伍的资本主义位置上来回来。我认为,当我们对人进行批评和鞭挞的时候,往往还伴随着巨大的爱心,虽然那个爱心暂时被“恨铁不成钢”厚厚地包着,被我们心中的愤怒和憎恨笼罩着,但平静的时候,它总会出来发光的。不信你问问自己:“如果我对某人已经彻底地绝望了的时候,我是否还愿意多费唇舌呢?”不信你问问自己:“那家伙的确该死吗?”

中国有句话,叫做“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还有“相聚是缘”等等,就是希望我们把握自己,珍惜人生,尊重别人!就是希望我们用心去感受、包容和宽恕别人。所以,我不喜欢用极端的方式真抢真刀地对待自己不喜欢的网友!也不愿意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水火不相容,遇事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各不相让!还有一点,有的时候,人们在任意地辱骂别人的时候,在彻底地放弃了对别人进行帮助的时候,并不一定表示自己多么的正义,多么的正义,很有可能它恰恰说明了我们自己的无可奈何,甚至完全的无能。这,其实才是最可怕的!——野猪



100%的布尔什维克与纯净的宗教

100%的布尔什维克有没有?我认为没有!纯净的宗教有没有?我认为也没有。

过去,为了追求100%的布尔什维克,我们错杀了多少自己的同志?最后所谓的100%的布尔什维克出现了没有?当然没有。在宗教历史上,为了追求所谓的纯净的宗教,导致了多少次人为的灾难甚至野蛮的战争?最终产生了纯净的宗教吗?没有!100%的布尔什维克虽然没有,但是这个组织依然能够继续存在并且延续至今。纯净的宗教虽然没有,但是宗教久远的历史有哪个非宗教的组织能够与之相比较?

当今世界,具备高度文明的人类已经在很多方面达成了共识。他们普遍地反对暴力,排斥战争,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上,选择了放弃争议,求同存异。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上,人们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共同发展。如果在这样的时候,还提出“100%的布尔什维克与纯净宗教”的口号,那也太落伍、太不合时宜,太不顺潮流了!在政治上,求同存异是很好的办法,也是在文明时代里面可以采取的唯一的办法。世界上没有100%的布尔什维克,也没有纯净的宗教。如果真的有个100%的布尔什维克或者宗教的话,那一定是一个极端的东西,而极端的东西没有不运用暴力的,因为他们容不得不同的东西存在!一个正统的宗教,应该是得民心的宗教;得民心的宗教应该是反暴力的宗教。反暴力的宗教不会运用你死我活的斗争的形式,因为这不能够取悦民心,不能够推动和平的建设。

宗教与其它组织的区别就在于他们不过多地直接介入政治。在中国各种宗教的历史上,只要某个时期的宗教领袖与政治的关系过于密切,那么随后而来的结果一定是那个宗教受到了严重打击,要沉寂好一阵子甚至还有消亡的可能。所以一个有生命力的宗教,他们只坚持“不反对帝王”(或者不反对领导,不反对首长),而不应该象林彪一样过于紧跟!与统治者保持良好的关系,而又不过多的介入政治,这是宗教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宗教得以延续的基本条件。我们都知道,政治上的某些东西,永远都难以调和,它必须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在政治上,今天你得势,那么你说了算;明天你被对手挤下了台,那么你的话就不一定还有人听。而到底谁是最终的强者,谁也没有办法事先肯定。所以紧跟着政治的宗教,其实已经堕落成为了政治的工具。某种程度上讲,它已经不是宗教,而是政治了。宗教与政治的区别在于它必须包容“全部”,而不能以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去舍弃全部里面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宗教,如果不想堕落到政治里面去,就不应该追求所谓的“100%与纯净”。只有这样,才能够不因为紧跟了这股势力而得罪另一股势力,只有不得罪任何一股势力才可以避免在变天以后也跟着落难。——野猪



人权与主权

人权与主权,你可以说“就是那么一回事”,“主权高于人权”;也可以说“人权与主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人权高于主权”。但是,“权”这玩意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查《说文》里面,说权是“黄华木也”;而《论语·尧曰》里面,则说是“秤也。”而秤,是什么玩意?是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而已。“权”字在词性变化以后,有秤量、比较、平衡等等的意思。凡此种种,权给我的印象就是“一种工具”而已。木头是什么?如果当柴烧,可以取暖、煮饭,做成房子还可以住人,做成枪,则可以杀人。所以“权”需要人来支配,而且会根据支配它的人的意志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诸如“秤、秤量、比较、平衡”等等,如果没有人来利用“秤、秤量、比较、平衡”等等,它们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权”应该以人为本,应该建立在有人的基础上。既然应该以人为本,就应该提倡“人权高于主权”,为什么还出现“主权高于人权”的主张呢?

在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差别巨大的国家里,会有一个统治阶级,而统治阶级常常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或者某一个阶级势力强大,足以统治另外的阶级而成为统治者。如果是人民意志集中体现的阶级作为统治者,那么应该没有“人权高于主权”或者“主权高于人权”的争论,因为那样的时候,主权往往可以代表人权;而如果是依靠阶级的势力强大而成为的统治者,则必然有“人权高于主权”或“主权高于人权”的争论,因为势力的强大虽然可以标榜自己是统治者,但不能表示它一定就可以代表人们的意志。无法代表人们意志的统治者所拥有的主权只能够代表那个阶级的利益,而某个阶级的利益无法高于所有的人们的利益。

如果问一句“有没有哪个统治者可以完全地代表民意?”那么答案肯定是“没有!”除非那个统治者是个光杆司令!而且即使是光杆司令的独自一人,也不可能永远都一个想法,从来不变!除非它是死的!既然没有哪个统治者可以完全代表民意,那么关于人权与主权所有的争论都难以有明确的结果,其争论也只能是争论而已!切莫当真。——野猪




解放香港(小品)


香港回归以后,我们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总结成绩,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为了填补学术和历史的空白,经过反复研究,不断修改,我特意作了一文,以资纪念。全文如下:

在XXX的英明领导下,经过长期不懈的艰苦斗争,在公元XXXX年,我们终于打败了敌人,赶走了侵略者,解放了香港!

解放前的香港,资本主义横行,富人当道,穷人受苦;黑道猖獗,治安恶化;道德沦丧,娼妓丑恶现象腐蚀着人民的意志;政治腐败,贪污成风。水深火热中的香港人民,日也盼,夜也盼,终于,春雷一声震天响,来救星XX党。

解放后的香港人民,在党的指引下,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掀起了建设社会主义的高潮!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香港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摆脱了英帝国主义的残酷压榨与长期奴役,他们当家做主,扬眉吐气,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主人。

解放后的香港人民,幸福无比,他们的生活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解放后的香港人民,正在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上,不断前进,奋勇向前!
——野猪


作者简介:野猪,猪圈里面的战士,简称“圈士”。由于猪圈一般建筑在院子里面,所以也可以简称为“院士”。



我从来不给生人送照片,对不起!


如果是奇货,当然可居,如果不是奇货,如何可居?比如女人,到底算是奇货还是非奇货呢?到底应不应该“居”一“居”呢?我认为,健康的女人都会矫情,她们个个都有可居的条件,居一居也是一种风景。而那些单纯追求金钱利益、眼前实惠的女人们,她们根据什么来“居”,其“居”又能够给男人们留下什么印象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在推销自己,于是立即响应号召,给她写了了一封信。网络时代嘛,追求的就是直观、讲究的就是便捷,运用的就是快速,而且不必忌讳什么,所以我的信中只有一句话:“多来几张照片看看,可以吗?”

几个小时以后,就收到了回信。在信中,她庄重严肃地告戒我:“你是谁?为什么要我的照片?我从来不给生人送照片,对不起!”

这冷冷的回信让我费解、莫名其妙!你公布了自己的生辰八字,提出了自己“交友、征婚”的明确目的,而且还把把自己的照片也挂在闹市供人瞻仰,为什么就不能答应我的请求呢?那些明星们不是个个都热衷于签名留念、照相纪念的么?况且,你既然“对不起”了,何必又要问我“你是谁”?看来现在的女人们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依然麻烦、依然难弄、依然让你常常不解她们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想来想去,觉得这个女人有点那个,就打消了“罢了”的念头,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她一封信:“没关系!我只不过在你的征婚广告里一堵了你的芳容而已。我们并不一定原本认识,也不一定非认识不可!”——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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