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不用 | 漂亮女人最恶心 | |
寺庙与政府部门 | 请搞点新花样 | |
国庆与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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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与主持人与胡言乱语与奇谈怪论 ——读《网络论坛上的“斑竹”现象》有感
读《西北航空为等日本人误时, 激怒中国旅客》有感
凭什么让日本人向你道歉?!
什么是论坛? | 如此“特价软件”广告,是否欺诈? | |
正规媒体也欺诈 | 野猪跪着向不懂装懂先生请教 | |
分工明确 | 中国警察不应该带枪! | |
如此办学 如此奸商 | 站直还是下跪? | |
富裕的城市 贫乏的精神文明 | 对春夏评论退坛的感受 | |
儿大分家 |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 |
安抚台湾 招安异己 | 网络的监督作用 | |
快好,慢好? | 人大代表应该这样产生 | |
人格与食色、敛财 | 市长电话与派出所 |
国庆与旅游 丁丁她们要去“国庆”了,我因为突然全身出水,头疼欲裂,一阵一一阵的,所以不能一同前往。
而即使不感冒,我想我也不会去凑这份热闹。首先,中国的山山水水早就被我视察过了,它们对我虽然还是很有吸引力,但一想到现在落后的交通状况,不规范的各种组织,劣质的各项服务,我就不寒而栗。比如94年我在一个地方花费400元买了一只羊,那帐篷的主人也保证三天里面这只羊全部归我自行处理。可当天晚上他就私自烤了其中的一条羊腿,得纯利润200元。在帐篷里面听他与那些操着京腔的人讨价还价,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想想当初他向我推荐这头羊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什么“一头羊没多少肉,根本不用三天就可以全部吃完。”而现在却说“你吃不了多少,一只羊有四条腿,少了一只还有三只。”我真想教训他一下“吃不吃得了那是我的事情,我给足了价钱,你怎么擅自做主?那与偷与抢有什么区别?”但一想到这些地方早已人心不古,我就没了跟他们计较的力气,只好自认倒霉,反正以后小心就是了!
除了难以应付旅游线路和景点的人心不古以外,还有路霸、车霸的这样的正规部队也让你要么不遇到,一旦遇到,就立即会全军覆没。比如88年在青岛,我一下轮船就西里糊涂地上了一辆巴士。上车不买票,开车不买票,直到半路的时候才停下来卖票。多少钱一张?15元!不买可以,挨揍,揍完了还是要买票!而同样线路的公交车票价多少?0.2元。大家看看,这算什么事儿?
一些部门的人常常提出“先培育,后规范”的论调,就这样的培育,哪有丝毫的规范?完全是“先让一部分人抢起来”嘛!这对一个民族的精神的损害是长远的,其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我们都知道外蒙古的旅游资源非常地丰富,但是,他们就决不干“先培育,后规范”的事情,所以他们的民风依然淳朴,资源依然没有受到污染。不可否认,由于开放的程度不够,在现代人的眼光里面他们的生活还很落后。但是,我认为,人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其各自的追求不是千篇一律的,也许你们认为幸福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其实跟地狱差不多!而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也会常常让你觉得是原始落后。何况外蒙古也并非就完全不对外开放,他们只是非常小心谨慎而已。那种杀鸡取卵的“先培育,后规范”的野蛮落后方式,他们决不会使用!
今年“5.1”前后,尤其是“5.1”过后,关于“假日经济”的冲动几乎弥漫了所有的行业,连一些做学问的人也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呐喊助威。仿佛中国人的钱已经到了要账破口袋的程度,稍微不小心就会撒一地,只待那些起得早些的人去拣就行。仿佛中国人的素质已经到了个个都会享受游山玩水乐趣的程度,即使不吃饭也要寻找机会“旅”那么一“游”似的!
我不认为国庆期间的旅游行业会出现火暴的场面,我甚至认为它的火暴程度连今年“5.1”的一半都达不到。为什么?因为季节的关系,因为人们对“5.1”大所失望的缘故,因为秋天对人们思绪的操纵的缘故……
不过,我认为,中国的旅游行业前途依然是光明的,不信你可以看看即将到来的元旦和明年的春天!——野猪
请搞点新花样
有点不同的声音,对面有几个人总在不停地叫骂,这都不奇怪。如果没有不同的声音,也没有人来对着你叫骂,那恐怕就不正常了,人吃五谷杂粮,谁能够保证自己没有丝毫的过错?有了过错怎能不遭来几句叫骂?
有点不同的声音,站在对面不停地叫骂,如果人数不是太多,不同的声音也常常变些花样,这不奇怪。不论其动机如何,在客观上,也应该算做是爱国爱人民的善意表现。如果天天骂同样的话,人数也越来越多,这就不那么正常了。只有祥林嫂那样的人才会执着地只说一句同样的话,而叫骂的人越来越多,则表示被骂的对象已经无可救药了,或者那些越来越多的人其本身也无可救药。因为光靠骂很难解决问题,而一旦只会骂,没有丝毫能力去改变一点什么,那可就很难继续得到关注、同情和强有力的支持了,而没有同盟的任何组织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相比较自己的过去而言,现在的中国政府已经开明多了,并非无可救药。比如不论你有什么技能,只要你愿意出来做贡献,它们还是能够容纳你的。而在过去,只专不红的人是断然没有用武之地的!在生气的时候,我也想把这个罪恶的政府删除重来,可是冷静地再想想,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政府真的就那么容易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又“培育”了一个政府,谁能够保证那个新的政府就不会出现那些我们难以容忍的问题?那时候,我们是否又把它推翻了重来?人们真的喜欢这么没完没了的折腾吗?人们真的都有那个精力吗?
旧衣服,破鞋子,再怎么漏风,再怎么臭,也可以对付着使用,在新衣服新鞋子没有拿到手以前就丢弃它们,似乎不那么明智!况且,旧衣服补一补,其功能与新衣服并不本质上的区别,破鞋也是一样。——野猪
寺庙与政府部门
我不明白寺庙是什么意思,一个老和尚这样向我解释:由于修行的人常常住在山洞、茅篷里面,所以那些信众们为了朝拜自己的师傅或者得道的圣人,就不得不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地前往那些罕无人迹的地方。如果一个地方的圣人特别多,那么朝拜的信众必然也多。人一多就出现了问题,比如原来可以供少数信众们躲雨避风的茅篷、山洞难以容纳越来越多的人们,比如有的人因为身体差或者临时生病,不得不长时间停留下来等等。于是,渐渐地信众们就齐心协力地在山上盖起了一些大点的茅篷,而后来,为了向圣人们表示恭敬和方便自己的反复朝拜,他们甚至不惜花费巨资修建宏伟高大的房屋,寺庙就出现了。虽然我很清楚中国的寺庙在佛教传入之前就已经存在,我也知道,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座佛教寺庙《白马寺》是由政府建造,但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个解释。
我还认为,与寺庙具有相同功能的场所还有我们的政府部门。信众们为了得到一个躲雨避风,歇脚安顿的地方,而集资凑钱修建了寺庙;同样地,人民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不惜花费昂贵修建了办公场所,聘请了一些“公仆”驻扎其中。如果住在寺庙里面负责看管公众场所的人贪图安逸,毫无责任心,甚至把公众场所作为它用,或者干脆当成自己的财产独自私下任意处理,那怎么行呢?
看看那些寺庙,主持人所占据的地盘都很小,绝大多数的则无偿地向信众们开放。也很少听说有人胆敢把寺庙演变成个人住宅的事例。相比较而言,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的场所则正好相反,不要说“主持”们占有了绝大多数的地盘,拥有昂贵的皮沙发和夸张的老板桌等,有的地方甚至干脆连人民们的立锥之地都没有!至于把政府机构的场所当成自己个人的财产或者独自霸占,或变成宿舍,集体侵占,或者演变成吃喝玩乐的场所更是蔚然成风。这可真是家鬼弄家神了!
更为可笑的是,今天的法律甚至也认为“政府和容纳政府机构的集体场所归官员们所有”。比如,有的地方因为官员们贪吃而欠下了巨额的债务,为了还债,竟然把“政府办公楼”拿去抵押!那政府办公楼是人民的,是人民用来养育“仆人”的,怎么一眨眼工夫变成了“仆人”们的私有财产?如此法院判决,有多少公理可言?
吃喝的人,实惠都到了自己的肚子里面。如果要承担责任,当然应该由那些具体的“吃喝”们去承担,人民又没有允许他们狂喝滥吃,凭什么让人民来为他们承担债务?如果是因为人民对自己的“仆人”们管教不严的理由而对人民进行处罚的话,那也应该有个名分,比如叫做“行为人没有能力偿还的,有其监护人负责承担连带责任”,这也能够让人民好想一点,怎么能够说成是“对X政府进行了处罚”呢?——野猪·08/10/2000
漂亮女人最恶心
我很喜欢看美人头。每当电视剧里面有个我喜欢的美人头出现我就愿意有事没事去收看那个电视剧。不是为了看电视剧,而是为了养眼。可是,我突然发现那些美人头再也没有过去那样的吸引力了。为什么?因为我常常听到这样一些传说。比如常常不是流传着A美人膀了大款,就是B美人人皆可夫。再或者C美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D美人走私贩毒,无恶不作。反正那些美人头的口碑普遍不好。于是,美人头一出场,我就立即想到他是否也被某导演弄过?或者早被某农民企业家纳了小妾等等。反正从此的眼光就只“看”他们私人的背景生活,而电视剧的剧情则全然不顾。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一些女人竟然变成这样了?我还不明白,到底有多少美人头已经全然没有了贞操?我不认为一个女人只能与某一个男人好,但同时搞几个,那味道却总是怪怪的,不太好吧!而且,我很担心他们身心健康,会不会闹出什么毛病?这可不是一夫多妻或者多夫一妻,而是完全的乱交。那完全的滥交,除了在经济利益上比较独特以外,其它方面与一些动物有何区别?我一直认为一夫多妻或者多夫一妻属于比较正常的婚姻关系,也安全牢固。我不认为滥交就是开放,就是所谓的人类文明。因为滥交的人,起码在心理上发生了严重的障碍。他们其实需要及时的治疗。
其实,发生在演艺圈子里面的滥交现象是中国人急功近利的又一生动写照,与三陪等丑恶现象只有形式上的表现方式不一样,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按照扫黄打非的标准来衡量,无疑也应该属于打击和取缔的对象。——野猪
反正我不用 ——读《别把大学教学楼盖成“大观园”》一文有感
读了该文以后,立即就想到了好大喜功,面子工程,领导工程等词语。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领导工程,也不知道对于这些工程的认可有没有什么合理合法的依据。比如领导工程,那是因为领导要来,为了给领导一个好的交代,所以就按照领导的习惯,快速地建成一些工程。由于领导不可能天天停留在那儿,所以其工程的质量并不重要,其实用也属于可讲究可不讲究之列。反正样子好看,能够方便摄相录影就行了。到时候,即使领导想不满意都找不到借口。而干这些事情的所有花费,当然由人民来出。这似乎没有任何的不妥。
那个大学里面有没有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领导工程我不得而知,但好大喜功的成分不可能完全没有!否则怎么会只注重外表的气派,而漠视内涵呢?建筑物越大,其相应的配套设施越复杂,如果不加以完善,一枚小小的螺丝钉就有可能让那个庞然大物成为摆设。如果你要的就是摆设,并没有去实际利用的意思,那么这个摆设也许还算是不侮使命。否则,人民就不会答应自己的血汗钱被白白地糟蹋掉,那样的时候,恐怕你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当然,也有可能只是一个水平和责任心的问题,这就比较好办了。因为这时候所发生的一些具体问题通常都是可以解决的。比如在没有路标的地方钉上牌子作为路标,比如在不通畅的地方开个门。相信只要请来了高水平的人,一定可以帮你把屁股揩干净。当然,还应该加强监督和约束,以提高责任心,杜绝二次失误。——野猪
什么是论坛? 论坛是什么?所谓论,就是评论、研究,就是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就是条理和挑选。所谓坛,不过土筑的高台而已。所谓论坛,就是对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就是供公开讨论的公共机会场所。显然,论坛就是论坛,虽然冠以了强国的光环,也不是政坛,不是秘书处,不是御书房!
论坛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其中或许有好的策略,好的计谋,中央需要也好,政府需要也好,自然会指派专人来此收集、寻找;若是普通的老百姓,如果他欣赏,如果他需要,也有权利来此搜索。当然,御用文人们也可以来这儿挖取一点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甚至他们上面的各种头头们还可以亲自出马,选其所好。这就如同兴旺的菜市场,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一样。可别自做多情,试图把菜场搬到皇宫大内!那样的话,不仅“皇上”不满意,普通人也不答应!
在论坛里面,当然也包括我在内,有很多的网友从来就不标榜自己是爱国的,也不标榜自己不是爱国的;他们不支持台湾独立,也不支持兄弟相争,手足相残;他们不追求进入精华或者什么声音,也不拒绝被收入;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都不懂诸如“点击率”、“经验值”那些玩意在藏在什么地方,有什么功能,自然就谈不上反感那些其实蛮好玩的东西了。
俗话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网友上贴以后,是留是删,论坛有明文规定,大家心中也各有一本必须忌讳的禁忌小本。斑竹有权决定是否删除,网友当然也有在某个范围内的再贴权利。这是双方各自的独立行为,如果你反感、反对,就拿出道理,以理服人!动辄“不爱国”、“是台独”、“是一小撮”、“是坏分子”、“是反革命”等等,等等。我看别人不累,你自己恐怕要累死了。况且什么是“不爱国”、“是台独”……“是坏分子”,那是中央的事情,你是中央吗?你能够代替中央吗?——野猪
从去年夏天到现在,我依《××××大世界》上的广告,幕名多次前往其在××的分店去购买一些所谓的“特价软件”,如《金山词霸》、《KV300》等等,但是从来就没有买到过。每当我去的时候,他们不是说“没有这么回事!”,就是要求我拿出证据来,而当我拿出了证据:——他们在《××××大世界》上刊登的广告以后,他们又用“广告上印刷错了”、“公安局不让卖”、“有的××分店因为小,可以不受大××的约束”等等来搪塞,反正只要你据理力争,他们就会找出相应的借口,反正就是不按广告的承诺向你兑现。这些事过后,我对这样的店就无法信任了:他们能够在广告上做手脚,在媒体上欺骗顾客,难道会在其它地方都循规蹈矩吗???××总部对此有何解释??
如去年某一天我在××某《××软件》分店里面问他们:?
“这儿有特价的《金山词霸》软件吗?”?
“有!”他们立即告诉我。?
“多少钱?”我问。?
“原来多少现在还是多少?”他们回答。?
“不是在举行‘特价’销售吗?”我惊诧地问。?
“我们没举行‘特价’销售!”他们莫名其妙的样子。?
“可是,《××××大世界》的广告上不是说在举行特价销售吗?”?
“不可能的!”他们坚定地说。?
“是真的,我亲自看到过这样的广告!”我肯定的告诉他们,但是他们却说:?
“那你把报纸拿出来?”?
因我一时拿不出这张报纸,觉得理亏,就算了。但是几天以后我意外地找到了这张报纸,于是立即拿了报纸去,这次得到的答复则更加的干脆:“特价销售已经过期了!”?
今天我根据《××××大世界》上的广告,又去××另外一家《××软件》分店,我问他们:?
“现在有便宜的《KV300》卖,是吧?”?
“没有了,已经过期了!”他们看也不看我,就回答。?
“咦,不是到99年02月22号吗?”我诧异地问。?
“不是到22号,是到16号!”他们解释。?
“我亲自看的报纸,是到2月22号,不是16号,请你相信我!”我向他们申明。?
“我们是××的分店,我还不比你清楚?”他们有点儿生气。我见无法说服他们,就拿出了一份《××××大世界》向他们证明,但是他们却说:?
“这期报纸上印错了!”我于是在他们店里拿了另一期的《××××大世界》,对他们说:?
“这张上面也有同样的广告,也是说销售到22号,难道每一期的《××××大世界》都印刷错了吗?”他们不语。我于是要求他们给北京的总部打电话,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们不打。我坚持让他们依照广告上的承诺卖这种特价的软件给我。他们又说:“卖也可以,价格仍然是260块钱,但是可以送价值160块钱的其它软件。”他们仿佛妥协。?
“报纸上写明的是特价100块,怎么要收260块钱?”我问。?
“100块钱一张的杀毒软件公安局不让卖的!”他们分辨。?
“但是广告上为什么要这样写?怎么承诺的就应该怎么兑现,这样写了就该这样卖!”最后他们没有办法,只好耍无奈:“我们是限量销售,而且小的店还完全可以不卖的!”我拿他们没有丝毫的办法,只好灰溜溜离开了……?
当天,我就写了《如此广告是否欺诈》一文发了出去。第二天上午10:45分即接到XXXX负责人陈先生来的电话,他不仅在电话中向我表示了“对不起”,而且还坚持说报纸上印刷错了,只是在这句话的前面加上了“也许”。我对此当然是不满意的!中国人受不法奸商的愚弄久已,如今应该休已!
陈先生还告诉我《XX报》上也有同样的广告,应该可以说明《KV300》的特价销售应该是从1月16号至1月22号的。但是我查了《XX报》,在1999年1月25日(第四期)的第42版上的广告上面赫然印刷着:"时间:1999年1月16号至2月22号 特价销售KV300)!!!我还让我周围的人看了,他们一致表示我的眼力没有花,广告上确实是这样写的!
当时的电话过程如下:
“嘟嘟嘟!”电话响了起来,立即有人去听,原来是找我的。
“你好!”我拿过话筒来。
“我是XXXX的。”对方向我介绍到。
“是陈经理吗?”我向他核实身份。
“是的!你有什么事情!?”他反问我。
“就是那些广告的事情咯!”我说。
“那报纸上可能是写错了!”他说。
“每一期《XXXX大世界》上的广告都写错了么?”陈经理这时候比较激动,但是还是在努力地克制着向我解释了许多,什么“这些特价的软件我们都在卖啊”、“都有记录啊!”、“现在还有特价的《随心所欲说英语》在卖,你可以来卖啊”、“我们有XX盖章的特价销售通知”等等。并且还说:
“你还可以去看《XX报》,那上面还有同样的广告,也是说到1月22号结束的。”
“是哪一期的XX报?”我问他。
“……”他没有反应。
“那么你是否可以去问问XX的总部?我昨天给他们打电话、发传真的时候那边没有人听。”
“他们那边早就放假了。”他说。
“那么只好过年以后再说了。”
然后,陈经理问我是否是XX的什么卡的优惠客户,他表示,除了XX总部以外,XXXX也有自己的某些优惠方式,让我再去的时候可以找他。但是我能够去找他么?我给报纸写信只是为了得到这么一点点个人的私利么?试问:果真这些重要的字在《XXXX大世界》和XX报》上都印刷错误了吗?即使是这样,他们就必然地有了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吗?到底有没有欺诈?XX总部对此有何解释?为什么我看到在这儿的某地方有便宜的、正版的《KV300》在出售?它们是哪儿来的?——野猪
春节期间,我因一则虚假广告的事情连续给《××日报》和《××报》以及“××软件”的有关部门分别发了多封咨询、申讨的信,也得到了一些答复,但是,其味道如同饮完最后一杯酒时嚼了一个发霉的花生米……
首先是经销商们的糊弄,糊弄不过就打歪主意,然后是某报社也跟着“解释”,无非也是“印刷有误……下期改正过来……我们报社没有责任……如果一定要论理,其对象应该是‘××软件总部’”等等这样的一些马虎眼。其目的或是姑息宁人,或是推脱责任,而且是姗姗来迟的……(《××报》某日下午17:57分来电话向我“解释”时,正好是那个广告有效期结束以后的第一天)
就商人们来说,有些事情你不能不宽容他们的,因为惟利是图是他们的本性,但是,对于新闻、媒体,就不能如要求商人们一样的标准了,所以,我对他们(××报社的人)的敬业态度十分不满意!我向他们投诉除了就事论事以外就没有别的什么了么?他们为什么不向我(们)——读者道歉?他们为什么不对欺诈或者说是“有误”的东西表示点什么?办报人的新闻良心在哪儿?
现在,不论这个广告到底是欺骗也好,“错误”也好,已经不很重要了,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们的媒体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印刷一些有“错误”的东西,而且是一些关键的词语?退一步说,即使它们真的是“统统印刷有错误”,难道就这么算了?难道错误不会产生不良的后果?这些不良的后果由谁来承担?
商人们欺诈,好办,特别是现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即会得到满意的结果;但是媒体的欺诈或者说“印刷错误”应该向什么地方投诉?为什么一些非商业性的刊物这样关键性的字、词不会常常“印刷有误”呢?
就此事,我们可以讨回点什么?向谁去讨?——野猪
野猪跪着向不懂装懂先生请教
野猪真的愿意跪着向不懂装懂先生道歉,不论野猪是否真的有错!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历过这么一件事情。
那是文革刚刚结束 ,社会治安十分不好 ,于是就有了几次“零点行动”,就是全国统一在晚上,把那些事先就已经调查清楚了的坏人统统收容起来。因为一时收容的人多,为了分流的缘故(我想是这样)就给其中的一部分人十分好的待遇,比如由乡长、公安局长亲自请吃饭,向他们说很多的好话,其目的就是“感化一部分”。
这一行动的确是有效的,有很多的青年人所做的坏事本来就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其内心早就有了翻悔之意,现在政府不仅不严惩,反而还给梯子下楼,其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呢。当然还有另外一些不知天高地厚者,以为谁都怕自己,每当有人提醒其“注意,不要又栽跟头”的时候,其就叫嚷“不是连公安局长都请我吃饭,拍我的马屁吗?”我怕谁?这样人后来的结果不用我说大家也明白。
最后,想请教不懂装懂先生两个问题。
看得出来不懂装懂先生十分热衷于政治,那么请问您所说的“民主斗士”是什么?闻一多先生也被称为民主斗士,“5·4”中也涌现了大批的民主斗士,他们又算什么?您认为野猪也是这样的斗士真是太抬举了!野猪不喜欢政治,只愿意与人友善地讨论问题。野猪不配这个称号,您还是留给其他什么人吧!
不懂装懂先生如此地热衷于政治,野猪现在跪着向您请教:假如您不懂装懂先生现在就是军官、或者司令、或者主席,乃至于总理、总书记,那么您如何解决大陆与台湾的统一问题?您有何良策?!——野猪
分工明确
好一个“该拉车的还是去拉车、该作学问的还是去作学问……”这看似消极,其实不然。
看看我同胞中的某几个人,明明杀猪也不会,还要妄图去打台湾,斗美国。更有甚者,干脆围攻中南海,是想把中南海的人干掉自己来吗?果然让你来,你行吗?
中南海里只有那么几个人,但是百姓却有千千万万、万万千千,人人都去中南海,个个都要见总理,问书记,可能吗?你是总理、书记,你可以做到吗?
如果你是一个省长,那么你要求见见总理、排个队应该是可行的,如果你是县长,要见省长亦然。什么事情总该有个次第,任何人都应该遵守规则。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那么有人要问了:“这不是不让老百姓说话吗?”我要说,NO!
如果你的问题身边解决不了 ,当然可以向上一级申述 ,不行再上一级,直到总理、书记,这样有过程,你的行为就无可厚非。总理书记不是人人都做得的,平头百姓却是没有限制的。中国人除了撒谎、内讧,还有一个讨厌的毛病就是越级、聚众。
“该拉车的还是去拉车、该作学问的还是去作学问……”这样的提倡非常好!它也道出了野猪的心声。是的,我们一定要分工合作,只要我们爱护自己的工作,相信自己的能力,那么条条战线,各个工作岗位都是在为人民服务,都是在为人类做贡献,都是在推动历史的进步。
当然,“我们虽然是老百姓,但是也要进入最高的决策机关”。如果你有这样的雄心大志,非常好,只要你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契而不舍,恒久坚持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王侯将相,宁有钟呼?陈胜吴广一样的死人千千万,坐台一两天的方式,遭人痛恨!——野猪
中国警察不应该带枪!
身为警察,首先要准备的就是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这是其工作性质所决定,无法因为感情的缘故而有所改变。可我们如今的警察职业,仿佛保险柜,只要进去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以至于竟然有人愿意拿数十万元去买这样的位置,这正常吗?当然不正常!否则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有警察任意开枪泄私愤?警察手中的枪本应该是维持秩序的强制性工具,什么时候开始,竟然成为了警察个人的附属品,而自由运用?
所以我要问一问,中国警察该不该带枪?所以我认为,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不可以!为什么?因为中国警察的素质虽然不赖,警察内部的规章制度也比较完善,但是,由于政治制度不够先进的缘故,警察队伍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往往因为思想上的矛盾而有意无意地游离在合法与非法之间,以保护自身的生存空间,某些私欲膨胀的甚至干脆把法制踩在脚下,任意糟蹋警察队伍的光辉形象。“警匪一家”,滥用枪械就是有力的证明。
如今的现状,虽然有制度但是无法严格遵守;虽然素质不赖,但是思想混乱。这是内因。在外因方面,由于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规范与现代文明严重脱节,人们的觉悟低,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执法的环境也非常地恶劣。有的时候在警察被愤怒的老百姓打死打伤以后,那些人即使在事后很久还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这样的情况下警察当然是有必要使用枪械的。
我非常反对警察带了枪却没有子弹。因为法律的执行是严肃认真的,它需要付出代价;我认为法律的执行者在执行法律的时候应该具有强制的权利。只有在清楚明白的情况下,双方才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比如,当警察让你“停”的时候,让你“举起手来”的时候,如果你明知道对方是警察而拒绝与他们配合,那么你就应该为自己的拒绝而承当相应的后果。反过来,警察在什么时候可以开枪,在什么时候即使牺牲自己也不可以开枪的时候如果没有开枪或者任意开枪,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由于中国的警察队伍总人数实在是太少了,也许是基于这个缘故才对警察进行格外的保护。比如中国的警察因公殉职的人数,每年竟然只有区区数百人(这个数据好象是从电视新闻里面听来的),这与十几亿的全国人口相比较,真可谓凤毛麟角。这正常吗?这样的“成绩”之中是否有冤枉?是否有错杀?冤枉的人数有多少?错杀的人又有多少?所以我认为应该把中国警察的总人数在现基础上增加10倍,把其中至少两成用于因工伤亡,以体现法制,重塑警察的光辉形象。
还有一点,有的国家,警察值勤的时候并不佩带枪械,而只发给一个小小的口哨。这是为什么?有什么好处呢?我们是否应该借鉴?比如在某一条街、某一区、某一城市的某一部分的小范围里面试一试?——野猪
如此办学 如此奸商
昨天,突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的传呼,今天电话回过去,却原来是消失了一年多的丁小姐。丁小姐在一个乡村的小学哄孩子们念书,是小学教师。
98年9月的时候,丁小姐在计算机培训学校接受计算机自考的辅导。当时她缴纳了一年(共两个学期)的学费共1500元。后来由于特殊原因(小学的孩子们实在没人哄,一定要她回去),不允许她继续进行下半年的学习。在学校不同意退学费的情况下,她只好向学校请假,而学校也答应其休学一年,并让她一年后及时与学校联系。可一年后的前几天她再次去学校时,这个学校的做法却让她十分地生气!
据介绍,当时两个学期共辅导了8门课程,而丁小姐只接受了其中4门的辅导,也就是完成了一个学期的学习。通常的理解应该还可以利用半年的时间接受4门课程的辅导。学校也认同这一点。问题在于,丁小姐由于客观原因已经没有办法拿出半年的时间来接受4门课程的辅导了,她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能够用来学习。于是丁小姐就与学校商量,是否可以通融一下,改学其他的课程。但是学校立即就跟她算变天帐,简直就象周扒皮一样,算来算去丁小姐居然还欠学校的学费,而丁小姐明明缴纳了一年的学费而仅仅只念了半年啊!真不知道这是他妈的什么算术!真不知道这是他妈的什么学校!
学校的行为显然是在放刁。他们只顾挖空心思赚钱,丝毫不为求学的青年们想一想。按照8门课程两个学期学完,学费为1500元,那么每个学期的学费应该是750元。而丁小姐现在要求参加的单科学习的学费只有320元左右。这样的情况下校方为什么不通融?为什么要放刁?不要说昧着良心侵吞青年学生、小学教师一个学期的学费让人接受不了,单就这么个办学作风,也是令人痛心和难以容忍的!校方什么时候能够良心发现?丁小姐的公道又能向谁去讨?——野猪
我反对运用国家机器来对付那些对中国没有感情或者对中国没有了解的外国留学生和来华经商的外国人。
我也反对民众与政府对立。民众反对的肯定不是政府,而是政府中的某些人的恶劣行为。
我呼吁所有的人都来思考什么东西对现在的中国人最为重要!
我建议消除“恶劣分子就是政府”的模糊观念。
那讨厌的 MODEM慢腾腾的速度,让人恨不得砸了它,但是有几个人真的这么去做了?所以,我们该做的不是砸,不是推翻,而是容忍和在容忍中改进。只要没有更好的MODEM研制出来,那该死的旧MODEM就应该存在……除非你放弃进入网络!
看到中国的飞船上天了,尽管并不激动,但我还是有些高兴。不料同时,又看到人们搞了个“鬼子让国人下跪”的闹剧。这就让我困惑。按理说,“飞船上天”,必然是国富民强。既然国富民强了,就不应该被人欺负,更不要说被要搞得下跪。看来,我们自己说“不”不行,人家并不买帐!
看看我的周围,一派乱哄哄的局面,丝毫让人高兴不起来。打开电视机,不是在卖女人的内×,就是在卖女人的××。仿佛没有那些东西,女人们的胸部就长不大,即使已经凸起来的,如果不买点××万能膏涂一涂,也会在一觉醒以后都凹下去一般。其实,那些骚姿弄首、活蹦乱跳的×星;那些很不情愿好好穿衣服的女人们在我的眼中一点儿也不美,也不健康。他们才有病!他们才需要吃这个、抹那个。那些艳丽的广告,给我的印象只有一个:榨取喜欢幻想的女人们口袋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
听听收音机吧,不论是口吐白沫的特邀佳宾还是药铺学徒一样的主持人,普天下一个调儿:“我有灵丹妙药,包治百病”!仿佛你不去买一堆来,就活不过今天晚上似的。简直就是在朔造新一代的东亚病夫!
而报纸呢,一盘大杂脍,你胆敢真的去吃一吃,那你寄出的钱,如果不是肉包子打狗,也与真金换黄铜没有两样。什么文化,什么格调,什么尊严,什么骨气,统统去他妈的!钱为至尊,良心拍卖。
至于那些脑满肠肥的所谓“艺术家”,慷慨捐款,仿佛正人君子一般的所谓“企业家”,更有大子不识一箩的“银行家”,为了一己私利包装自己混进党内的败类残渣,等等等等,不足一论。
真可谓鸡鸭鱼肉挤掉了艺术灵感,金钱名利掩埋了师道尊严,奸诈贪婪晋升为慈善家,道德沦丧毁灭一切信仰。真可谓时代造“英雄”,大骗子英雄!还有我的朋友,看到公司比较困难了,立即拍拍屁股走人。什么义务,什么责任,去他妈的,钱最好!前途么,再议!还有那些父母,不是与自己女儿并肩作战,去挖人家的丈夫儿子,就是怂恿孩子离婚!什么家庭幸福,怎么社会责任,道德廉耻,统统去他妈的!要钱就要立杆见影!要钱就要出卖一切,未来、尊严?免谈!没有任何责任感,缺乏创造力,不思进取,只把现有的财富分来夺去。
就是这样的一堆人,人家怎么会不压你下跪?就算人家不压,你那缺钙的骨头,又能够支撑多久?看到鬼子压迫国人下跪,我着实出了一口恶气:这样一些人不应该下跪吗?这样一些人,下个跪有什么关系?他们有什么尊严。严师出高徒,打脸树英雄,背水一战,致之于死地而后生。
“鬼子迫国人下跪”我不以为过,这是民事纠纷,罚款足矣;驱逐鬼子出村我感到悲哀,这是弱智的暴露,这是软弱的欲盖弥彰,你能够把所有的鬼子都赶出国门吗?你敢吗?
那些成百上千的骄子们围攻几个鬼子留学生,是什么本事?把留学的日本青年驱逐出去又是在发什么威?
我们的政府为什么就不能摆脱被民众一贯要挟的命运呢?我们的民众除了一味地蹂躏自己政府以外真的就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可以做了吗?
民众自身有没有要反省的地方?政府是民众的政府,国家是大家的家,一个真的不代表民众的政府果真能够存在得下去吗?一个又的一个陈胜吴是我们需要的人物吗?一岔又一岔人不停地仆后继,机械性地进行所谓的“一代天子一朝臣”大换班、大换血,这到底有多大的意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道理国人真的就不懂吗?
所有的不满,所有的怨气;所有的漫骂,所有的攻击;政府与民众,民众与官僚,所有的高调,所谓的上层建筑们在这个不愿意下跪的女人面前,颜面何存?你们“伟大”的行为里面到底有没有脊梁?
那个女人不跪我来跪,我来向鬼子下跪!“因为我的菜没有让你得到享受,我为的我的技术不精湛而道歉;我为我的服务质量不高而使您失望了,即使下跪也在所不惜!”向顾客下跪能够丧失什么尊严?向上帝、向鬼子道歉损害了什么民族大义!“既然我已经下跪,希望您能够告诉我,我如何才能满足您的口味?谢谢!”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少谋些面子而多一些骨气?什么时候我们能够摈弃虚华,多些实在?看到国人流泪不下跪,我立即开了一瓶无星茅台,开怀畅饮:以前中国人多是因为骨头软,自己打脸自己跪。那些个×××,有人、有枪、有地盘,居然还要摇头摆尾!而今天,即使错了,即使伤心泪流,但就是不跪。这表明什么?
一个普通的女子,面对才大气粗的外籍商人,居然不屈服、敢不跪,这是什么?这不是尊严是什么?这不是骨气是什么?这不是华夏子孙的象征是什么?这个女人不是民族英雄又是什么?这一事件难道不是某种象征吗?它的历史性和划时代意义不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吗?小女子,好样的!那流泪,是生存感情的自然表现;那弯腰,是真诚的道歉;那忍让,是人性本质的升华;那腿,则是气节。这才是真正的英雄!!!这铮铮铁骨,才是我们忘却了一个多世纪的民族气节!这才是我们站起来的基础。
要问起点在哪里?基础在哪里?不是军队政府、暴力专政,也不是帝王将相、诸侯党派,更不是简单的“推翻、打倒、取代、算帐”,而是民族的素质和精神,是平凡小人物中普通的小事。
中华民族的希望在哪里?勇气在哪里?它就在这个小饭馆里!就在这个女人的身上!女人能顶半边天,我突然又黯淡起来。为什么只有一个小女子勇于不跪呢?为什么只有女人这半边在顶天,男子汉子的那边却不见动静呢?是否我们只站起来了一条腿?——野猪
富裕的城市
贫乏的精神文明
7月4号某报刊登了《外商为何匆匆离去》一文。读后颇有感触。
比如有一次我去派出所报案,但我曾经办理过暂住证的那个派出所怎么也找不到了!问原址周围的居民,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该派出所搬到哪儿去了?试问,如果是一家商店,会这么悄悄地搬家吗?试问,如果想一想老百姓的利益,他们是否应该在原址处做个醒目的广告牌呢?当然,还有丢手机,看病遭白眼的事情,那简直就太“正常”不过了。这充分地暴露了宁波市的一些窗口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匮乏,从业人员的素质差。还有一部分规章制度已经完全不能够适合新的形式,漏洞太多。
比如,公管处到底该不该管乘客的投诉?如果该管,那么乘客在车上遗失了物品是否也属于投诉的范围?如果是,那公管处就该负责;如果不是,公管处就该立即向投诉的乘客说清楚,或者代乘客向公安机关报案。怎么能够搞到一半撂挑子?这样耽搁了乘客报案宝贵时间的行为不是好心办了坏事吗?如果按照原来的规定公管处的确没有帮乘客寻找遗失在车上的行旅物品的义务,而公管处又是帮助乘客寻找遗失在车上的行李物品的最佳部门,那么就应该及时地修改原来的规定,使之制度化。
比如在医院,只要你开门了,就应该无条件地为病人服务。如果停止了服务或者不愿意服务,就关门,病人可以及时往别处就医。怎么能够开着门却找出种种理由来拒绝为病人服务呢?医生之间的交接班,那是医院内部针对医生们的制度问题,是医生之间的事情,病人只找看病的科室,没有必要找到科室以后再去请有关医生。况且,病人如何判断眼前的医生哪个正在上班,怎么知道哪个已经下班?
我不能妄断司机把乘客的手机占为了己有,但是将失物交还失主这样的事情,单靠空洞的说教其效果有目共睹,不必多说。究其原因,完全是由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的严重脱节所造成。我认为,精神文明应该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没有一定的物资基础,精神文明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所以,如果将“交还遗失物以后,应该得到一定的报酬”合法化,至少应该合理化,使拾物人得到报酬,让遗失物品者承担一定的责任,再把藏匿遗失物的行为定为非法,严厉制裁,那么,会有什么样的一种局面呢?
在日本还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上缴遗失物以后,如果半年或者几个月时间没有人来领取,那么遗失物就归那个上缴者所有。这样的鼓励人们拾金不昧的方法,值得借鉴。——野猪
对春夏评论退坛的感受
有一年我在北京,单独地深入其中,冷眼观察,亲身体验了一件非常特殊的事情,直到那一年的6月7号才匆忙离开北京去了青海。所以我对春夏评论网友的名字感到亲切,仿佛我们早就认识一般。所以我会在他/她号称要远行的时候表现出了资产阶级的儿女私情。
对春夏评论退坛的感受
如果你要走,请回回头
看那 风雨中送行的人
双眼泪流
如果你要走,请别回头
相约 在遥远的更前方
我们碰头
如果你要走,请回回头
我们 再次拉拉手
如果你要走,请别回头
友谊 我们已经拥有
——野猪
儿大分家 有句话,叫做儿大分家,树大分叉。意识是说儿女大了,就要娶媳妇或者嫁人,而娶媳妇嫁人以后,就不能继续与父母住在一起,要自立门户。这其实很有道理,试想一下,如果娶了媳妇嫁了人的下一代依然还如原来一样地地赖在父母身边,父母如何承担得了?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将难以长大,难以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
在我们的国家,因为血缘感情的缘故,至今还有少数的家庭是三世同堂,五世同堂,乃至于多世同堂,但是,这到底有多少好处呢?血缘感情并不一定就要每天住在一起才可以体现的。既然有血缘感情,即使分家各自独立门户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与树大分叉一样,很多的东西是自然、是必然的。老天爷在造物的的时候十分细心、周到,什么都安排好了,我们还蹦达个什么呢?多少代人都集中地居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也许在面子上很好看,也许会产生一个十分有威望的长老,但是人们追求的恐怕不是这些虚无腐朽的东西。况且有的时候,并非是因为感情,而是基于其他的什么原因而强制人们多世同堂,这就更令人厌恶和反感了。若有一个人很不情愿地与大家住在一起,可碍于颜面和屈服于长老的威吓,那有多么难受啊!若一个人被强制着与大家一起生活,他会一直都屈从下去,永远都不反抗吗?
国家问题与家庭问题没有什么区别,但也不能简单地死绑生套。比如在台湾问题上,就不能认为他们已经长大了,要去自立门户,因为国家是越大越好。但是这里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一套好的管理方法,比如君主帝王制或者联邦制就比较好。否则不要说台湾,就连现在同堂的儿女也有负气出走,强行分家的可能。——野猪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有一个事实,也许很多中国人都不相信。那就是虽然日本人在医疗手术方面的技术世界一流,可一旦发生了传染病,日本的医生会眼睁睁地看着很多的人死去,尽管就他们的医术,胡乱地医治也可以减少损失。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要全面深入地调查,要认真地究竟这到底是个什么病?而这个调查的过程当然不能够一蹴而就。于是在结果没有出来以前的那些病人,就只能等死,或者说只好成为它们研究的牺牲品了。这看似残酷,实质上却是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在这残酷的背后有着广泛的仁爱,只有经过当初的残酷,才可以拯救后来更多的人!除了医学方面,在其他领域是否也应该这样呢?譬如政治。
我曾经发现了一些研究台湾问题、国际问题等等问题的专家,说出了X%的人反对“台独”,或者同意“台独”,那么,他的数据是怎么来的呢?难道他去台湾做了调查?难道他在大陆做了调查?全国性的调查工作我只见过“人口普查”。每次的“人口普查”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其影响有多么的巨大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也有体会。而作“台湾是否应该、或者可以独立”的调查这个工作的时候我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难道我真的是野地里的猪,不应该得到你们人类的信息?
就算是在某个范围里面曾经秘密地做了几个人或者几十、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人的调查,其结果就真的那么可信吗?这样的调查与“人口普查”可完全不一样。人口普查的时候,那结果基本上不会影响人们的实际生活,人们没有什么秋后算帐之类的顾虑,所以普查的时候一般不会拒绝,也少有故意地作假。而反对“台独”,或者同意“台独”的观点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前途、命运,有多少人敢说真话?况且还有很多的人压根就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倾向!那X%的数据到底从何而来!?——野猪
安抚台湾 招安异己 《水浒》之中,为了安抚的缘故,连杀人如麻,雪债累累的诸多梁山好汉也招安,如今的人还有什么理由不广施仁政呢?是怕什么,还是天生暴虐?
《诗经》说,快乐的君王,是天下百姓的父母。君王应该喜爱老百姓喜欢的东西,应该憎恶老百姓憎恶的东西。那么如今的老百姓喜欢什么,又憎恶什么呢?
我认为,客观上包括台湾人在内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是喜欢政府强大的,虽然主观上他们也许会常常地表现出相反的情绪,即拥护一个政府而反对另一个政府。比如台湾与大陆对抗,比如民运人士与政府对抗。对这样的地方和人,政府除了安抚与招安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就算是暴虐,就算是因为恐惧、害怕而动粗,又能够占到多少便宜呢?所以最好的方式还是去安抚他们,招安他们。
那么在在安抚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以自己的意志为主还是以那些人的想法为主呢?如果以自己的意志为主,那些人还愿意接受你的招安吗?尤其是这样的时候:我们本来就谬误,可还要以自己的谬误去衡量别人,去指导别人,那怎么能够不打架呢?所以要先去体会他们的处境,同时谦虚地检查自己,然后再想些办法与之沟通,最后招安。
也许有人会争辩,以为“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之所以成,是受了天命,谁敢怀疑“成者”呢?的确,如果“成者”是受民众的拥戴而登基,那一定似乎天意,不应该有人再来反对他。而如果是某种延续的方式,则必须有新的政绩,否则难以继续被拥戴。比如那些被阴差阳错地弄上台的人,象王洪文同志和刚刚被查处的某“副委员长”同志等等那样的“王”,也是天意吗?这样的时候如果也是天意的话,那一定是让他们出来出丑,出来丢人显眼了!——野猪
网络的监督作用 刚才,我突发一奇想:网友们何不利用强国论坛这块阵地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
我们可以建议强国论坛开辟一个新的栏目:《大陆网友会》(或者叫《监督论坛》)。其主要活动就是由网友立足于所处的地区,从自己身边挑选一件或者若干件事情,讲述出来,以说明某一问题。然后大家都来对此进行批评或者表扬,还要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某一对策形成雏形以后,由斑竹带领,大家再相约某时某刻进入《国策论坛》去充分地去完善它。这样的时候,如果有必要,最好邀请相关的行家来,其作用相当于字典等工具,而不能是官方、领导。行家出来以后,只说自己的专业和网名,如果自己愿意,也可以介绍自己的私人生活,但决不许公布官衔,以免引起反感,破坏气氛。
由于僧多粥少的缘故,各地的网友对自己所在的地区(大陆)只能够进行一年一度的批评和表扬,要让每个地方的网友都有机会。《大陆网友会》(或者叫《监督论坛》)刚开始的时候,由于人气的局限,可以每月或者每星期举行一次或者若干次。在人气旺盛以后可以每天开坛。《大陆网友会》(或者叫《监督论坛》)原则上完全由网友自己主持,就象《情感周末》、《联谊会馆》那样。刚开始的时候,若人气不旺而导致下一个网友主持人没有出现,可以延续上次的话题,继续讨论。为了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网友们所提出的具体事例必须先经过《强国论坛》的点击,以检验其真实性和代表性。这样经过过滤的东西,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应该不会危及到论坛的生存和斑竹以及网友们的个人安全。
由于这一方法涉及到《强国论坛》、《大陆网友会》和《国策专论区》等,所以可以起到活跃论坛的作用。但根本的意义则在于通过这样的监督,可以威慑那些地方上的贪官污吏。通过这样的监督方式,可以维护人民的利益,可以避免即将步入胡省长之流的后尘的官员们不至于堕落太深,而难以自拔,最终灭亡。
由于网友遍布全国各地,含盖各种行业,还由于网友亲身经历,所以由他们来批评和表扬当地的事情,监督官员们的政绩应该是最有效的!由于互联网已经有了相当的影响,而且正在以几何倍数增加,所以《大陆网友会》不仅现在就可以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今后还会带动很多人来此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和其他权利。
这似乎立即就可以解决中国的贪污腐败问题了。各位网友,你以为吗?——野猪
快好,慢好? 有一次我们几个人在一起抬杠,争论“打算盘究竟应该快一些好还是慢一些好”。主张快和主张慢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一时间难分难解,比不出高低。我们就相互拉扯着去找那个平反了的老右派。他是我的老乡,是主管会计,算盘当然呱呱叫。
了解了我们的争论以后,他语出惊人:“首先要准确!”哇!我们当时茅塞顿开一样,对老右派的敬意油然而生。老右派继续告诉我们:“在准确的基础上,当然快一些比较好,但一定要循序渐进,熟能生巧嘛!”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很多事情的好坏并不取决于简单的快慢二字。很多的成绩也不能够以简单的快者慢二字来衡量。比如算帐,快而不准,那样的快有什么意义?再比如造房子,如果因为快而不顾质量,以至于竣工以后无法使用或者虽然能够使用却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而让你住着非常的难受,行吗?或者过慢,本来正常情况下一年就可以竣工的却拉长到十年,二十年,也不行。
还有政治上的一些事情,改革中的一些问题,都很复杂,快不得,慢不得!比如全民选举,如果条件不成熟,一哄而上,结果必然是导致混乱,甚至还有无法收拾的可能。再比如政治体制改革,在经济高速发展以后,就慢不得。否则就如同强迫一个被绑住了手脚的人站在马路当中闪避疾速来往的车辆,结果会怎么样?——野猪
人大代表应该这样产生
如今的中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最高权利机关。按照人大代表的字面意思来理解,那些代表们应该来源于人民之中。那么我们今天的人大代表果然都来自于人民之中吗?我看不一定。恐怕有很多的代表不是来自于人民之中,而来自于“官”里面。他们往往不是选举出来,而是直接任命的!
如果说任命官员还有点道理,可以被接受的话,任命人大代表则毫无道理。我认为,人大代表的产生应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比较合理。有的人就要说了,如果抽样的时候抽到一个文盲怎么办?我则认为不怎么样。因为文盲也是人民中的一分子,他们有权利参政议政。不错,文盲参加会议的确有些实际的困难,但那都是可以轻易解决的。比如我们象给当官的配备秘书一样也给他们配备秘书就完全可以解决其“文盲”的问题。我们以前不是有很多的文盲当了大官的吗?
人民代表大会的意义在于人人都有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所以不应该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粗暴地把一部分人排除在外。你有文化,可以当代表,当了一次又一次,他没有文化,为什么一次都当不上?你爱国,可以当代表,当了一次又一次,他貌似不爱国,为什么就不能也当一次代表?你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可以当代表,当了一次又一次,他因为一时还没有成果,为什么就不能也当一次代表?没有文化的人就一定对国家、对人类没有贡献吗?貌似不爱国的人,其主观客观上真的就是不爱国吗?就算是,也可以当做反面教材,废物利用,为什么不可以呢?有贡献没有贡献都是人,权利应该是一样的,虽然会产生优先权的问题,却不应该永远地把一部分人排除在外!我认为,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其先决条件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只要他是个正常的人也愿意当代表就行了。如果有些人因为本身的局限,即某些先天不足而难以正常地参政议政,我们还应该积极地给他们创造条件。比如向他们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意义和他/她的权利,以启发他们积极地关心国家大事。
当然,要做到绝对的公平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也可以象任命当官的一样给予某些人优先权利。比如象袁隆平那样确实对人民、对国家和社会有杰出贡献的人就应该自然地成为一次人大代表,而不必再选来选去。这样的人如果自然地作为一次人大代表,应该是民心所向,所以这儿所谓的“优先”也只不过省略了某些过程而已。还有一点,所有当官的应该都不能同时充当人大代表的角色,否则必然会产生怪胎。裁判员与运动员如果是同一个人,如何比赛?这样的比赛又有什么意义?人大代表也不应该当了一次又一次,这对所有的人来讲,不公平!要机会均等,否则总是那么几个人,会产生特权思想的。——野猪
人格与食色、敛财
有人为了说明康有为的人格低下,叙述了一些可笑的细节,比如指责康有为“搬弄迷信,自比孔子;为了上书清帝,用尽伎俩,向多人骗取钱财,包括自家亲人和北京望族,以给他的银子数量多寡分封‘贤人’、‘大贤人’等称号;在上海嫖娼多次,不付钱,被妓女追着索要”等等。
我认为,自比孔子与迷信没有必然联系。比如有人自喻为诸葛亮、小诸葛,还有青少年们效仿电影明星等等,你能够说他们都是迷信吗?就算这些是迷信,又与人格有什么关系呢?为了实现理想,向人借钱,这太平常了,有什么大惊小怪?比如秦琼卖马的时候你能够说他是在骗别人的钱财吗?比如韩信失意的时候接受了邻居大婶的施舍你能够说他是厚颜无耻吗?
孔子说,食色性也。也就是说色乃人本性之一也。关门闭户以后,黑灯瞎火里所干的事情,有什么可耻的?只要身体没有毛病,那样的一些事情谁没有干过?“在上海嫖娼多次”与人格的高低有什么关系?那样的时代,嫖娼是件非常平常的事情。我们拿现代的文明去套过去的人,这有必要吗?这公平吗?至于说嫖娼之后不付钱,被妓女追着索要,这的确是有点丢人显眼,但是,丢丑与人格的低下还是难以划上等号。况且我们还不能排除当时也许有这样一些可能性:比如当时他正好把钱包弄丢了而浑然不觉,比如被妓女追着的时候,表面看是索要钱,其实只是借口,该妓女也许另有目的等等。
文革时期,文斗搞不过别人的时候,有些人常常就拿出了杀手锏。比如武斗。当然还有其它一些方式,比如查别人的三代,揭别人的隐私,反正什么水脏就泼什么水。按照那个对康有为进行评价的人所运用的手法来看,很有点文革遗风的味道。
如今的人们已经普遍地认为文革是个十分可笑的年代,其中值得肯定的东西少而又少,要吸取的教训和值得警惕的东西却很多很多。——野猪
市长电话与派出所
在我的印象中,十几年前就有了市长电话。当时的市长大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把自己的电话公开我不得而知,不过,自从它开设以后,确实为民办了一些实事。比如当时的武汉市,流行着这样一些说法:“你这个事情可以直接给市长打电话”、“你信不信我要给市长打电话告(投诉)你?”。除了市长电话管用以外,当时还有一些人也能够管事。他们虽然没有官衔,但是当官的却会给足他们面子,十分买他们的帐。比如当时我有一师兄,虽然快七十岁了还喜欢打抱不平,什么事情都敢管,也能够管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曾经是李达的贴身警卫员,不要说在武汉市有面子,在其他很多地方都吃得开。
如果按照某些道德规范,或者情绪化一些,市长电话也好,打抱不平也好,都是值得肯定的事情。毕竟,在法制尚不完善的时候,黑吃黑,以毒攻毒的确是一种方法,是无可奈何的不得已的唯一选择。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在今天越来越法制化的时候,我们还应该提倡“法外开恩”吗?那些权宜之计还应该继续下去甚至冠冕堂皇地登上大雅之堂吗?原来的市长电话是市长亲自轮流值班,如今的市长电话是什么?是《市长电话办公室》!《市长电话办公室》是个什么玩意?他们算什么编制?他们办事的时候是依照法律行事还是按照上面头头的意思“把事情摆摆平”?过去找市长电话的事情,多半是些老大难的问题,是非找市长大人不可的。如今找市长的电话又都是些什么呢?
按照国家机器的运行规则和特点,有很多事情都是警察的职责,没有必要在设立了市长和多个副市长以后再搞一个什么《市长电话办公室》。该市长管的事情,市长大人要负责,如有必要还应该亲自出马,而不应该让所谓的“工作人员”出面应付;不该市长大人管的事情,市长没有必要硬着头皮硬撑,以免浪费自己的时间,耽搁别人的事情。在法制化的社会里,警察应该担负的责任应该很多。因为他们是法律的强制执行者,他们有义务,也有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只要是法律明确规定应该打击的,警察就应该毫不客气的伸出铁拳,不能手软;如果是法律规定应该保护的,警察则应该尽心尽力。可叹的是,如今的警察,业务似乎十分地单调,也就是在抓、打、杀里面兜圈子。让人们一见到派出所就联想到“关”和“打”,一点亲切感都没有。这太不正常了!我认为,很多的领域,只要是法律明确规定到了的,不论是杀人放火,也不论是材米油盐警察都应该涉足。至于市长电话之类的头上长头,最好早一点寿终正寝,以免继续妨碍警察行使职权,以免继续扰乱人们对法制的印象。让人们彻底摆脱对人治的依恋。
我们都知道,警察代表着法律,市长电话则代表政府。政府与法律哪个更有利于解决问题?当然是法律。如果依据法律,可以改换政府,而政府如果没有人民的授权,应该不能与法律对抗。过去,我一直认为市长电话之类的部门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可经过思考,我不得不反省:这难道不是在怂恿人治、阻碍法制吗?——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