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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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2岁的女学生王萍修一座纪念碑

为什么还可以继续是党员

官僚主义老爷作风杀害了一个花季少女 今天的《焦点访谈》有感

买卖提缘因小战野猪

开会就是夜总会 典礼就是点小姐

缺德的人 不合格的干部

我有毛病还是市长有毛病

一个补丁 再评《女学生避让领导车队落水身亡 宁夏一副市长被停职》

纵观历史 再说蒋介石的历史功绩

草菅人命的官员真的不会“游泳”?评《女学生避让领导车队落水身亡 宁夏一副市长被停职》

法本无情 ——为那个二奶叫屈 为这个女人不平

……的故事

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吵架 《素芬的妈妈》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应该如何出台

“正正经经”地当妓女 立不起牌坊的妓女

再次运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 ——置疑“……机关、干部要作表率”的万能性

是歌迷还是…… 评女歌星被强行拥抱现象

置疑一些新闻说法

死人在CCTV的新闻联播中能不能正常地多出现几个?

对某歌星的宽容也许充当了政治体制改革上的一个什么里程碑

成龙张艺谋都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人物

中国应该积极参加国际事务 要成立《中国法庭》和《中国人权》

我对宣传队的呼吁

明打老鼠 暗踩佛教 评“精神颓废求神拜佛 ……”这个说法

拒绝陪酒就一定是英雄么?“正义和良知一定会胜利”?

关于中国的核武器问题

田震第二 评《巩俐休闲着装领“百花奖”招来议论》

打记者的起因是什么?简评《女记者拒绝陪酒被暴打 病床上遭威胁》一文的公正性

关于《打记者的起因是什么?》的补充规定

我所见到的好野鸡

什么时候才可以公正地评价张学良?

若某人作古,现政府对其的评价应该……

有些军人 能够让历史不称其为误国贼就不错了

我们娱乐行业难道没有人才么? 评野鸡扛大梁

很想给小姜同志写封公开信

中秋节的金玉良言

为师者鄙 ——评高等学府的斯文扫地

月饼的来历

省长的落马与强国论的眼光与我的判断

如此家长必须重罚! 评《成都6中学生集体“大逃亡”》

因戏言坐牢充分地表现了我们的警察……

如此思考结果就是关闭所有的律师事务所

永久关闭关不住 评《远华“红楼”昨起突然关闭》

论“不准” ——评政府常常重申的某些若干规定(有删节)

下放教科书编审权 ——《三女生诉讼教育部事件》有感

风水轮流转 ——评相声的失宠

也许又是一个邪教组织

不能取消户籍制度的10大理由

应该枪毙这个博士! ——读《樱花虽美 国耻勿忘》一文有感

也说中国的最大敌人

访问战略伙伴 再次体验红海洋(简评)

老山法卡山沦陷很可能是真的!

中国的版图变小了,这是真的么?

嗟来之食味道如何?可以长久? ——评“论反日时髦应该缓行”

应该崇拜偶像还是崇拜自己

田震好样的!——评《田震状告南京某报有炒作之嫌》

楚王夫妇的小对话

与这儿的职工们相比较,龙岗宝洋产业制品厂的女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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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老爷作风杀害了一个花季少女 今天的《焦点访谈》有感

在“女学生避让领导车队落水身亡”事件发生后,我一直要求自己从“真理”的角度去分析那个事件,去认定那个事实中机械性的责任和责任人。但今天CCTV的《焦点访谈》节目后,我的心突然冰凉起来:我再也没有热情去为责任者做无谓的遮掩了!

在《焦点访谈》节目刚开始不久,我心中立即变得冰凉地愤怒起来,一行明亮的大字在我的心幕中不停地急速闪现!那一道闪电伴随着天雷让我如雷灌顶:是官僚主义和老爷作风杀害了一个花季少女!!!

你看看,那少女正在水渠中挣扎,我们的干部们在干什么?他们正在向自己的部下施展淫威:你们这次可不敢不听我的,否则,哼!人命关天,你们的小官命可就攥在了我的手心!你听听,我们的小小学生正在冰冷的河流中与死神进行殊死搏斗的时候,那些狗官们居然正在冷静地分析着:这是一个少女,肯定没有自救能力,如果“我们”的人员再继续陪葬,那革命的损失不是更大了么?你想想,那些在罪行暴露之后竟然还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花费着劳动人民的血汗钱去糊弄受难者家属的人们,他们哪里还有丝毫的可能继续为人民服务!

在今天的《焦点访谈》节目中,那些受采访的人除了秘书还能够让人感到有那么一丝身临其境的忐忑和人性的基本不安外(也许你可以理解为官小脸皮还不够厚),其他的人,仿佛都在谈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那里还有一丁点的惭愧之心!

呜呼!这几十个人,有几个还能够继续为官!天下官僚们,你们看看,这是你们的同行么?——野猪 21:46 20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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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提缘因小战野猪

野猪:你觉得尚建中的那篇文章里面,文学、矫情,虚构的成分多不多?——买卖提

哪篇文章?贴在下面我看看。——野猪

《人民论坛.com让我想家》 ——买卖提

哦!我不是写了一个帖子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么?我认为只要是真实的感情,在强国就是好帖子。至于文学什么的到在其次。——野猪

恰恰相反,我觉得他的感情是虚拟的,不真实的,比如说:40多岁的人,因为一封信,热泪盈眶,还有把旧台灯拿出来做道具,也不妥。能上网,有个人论坛,不能没有钱买台灯,所以,那盏台灯不能作为道具出现。还有:一封编辑的信,真的能够点亮一个40多岁男人的什么心吗? ——买卖提

可能就点亮了一段时间-让他写出那篇文章真实的未必就长久。——缘因

隔壁(强国论坛)去!我相信作者一定有这是的感情 矫情的东西会有痕迹的 ——野猪

我相信,一个四十多月的男人,讲话是要有根据的,我也到他的摊子看了看,小说居多。很说明问题 ——买卖提

我常常只凭感觉看人,一般不会刻意地去调查别人的背景。还有一点,写小说的人应该都是感情丰富的人。——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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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开进夜总会 典礼点出真腐败
开会就是夜总会 典礼就是点小姐

我并非天天读报纸,但交易所赠送的报纸常常被我放在餐桌上扔鸡骨头鱼刺什么的,无意中,也就能够多少剽读到一些新闻,尤其是头版的。我的印象中,在宁波的媒体上,今年有多次于头版大力表彰这个市的自来水公司成绩斐然的报道。究竟成绩怎么样,我不知道。不过被报纸吹捧的什么《一户一表》这个工程,我多少知道一点事实。具体暂时不说了。我们先来看看宁波媒体今天29号所刊登的标题为《夜总会肇事者抵甬接受调查》一文中的一小段:

“……有一个50左右的男子出示了一张印有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党委书记、局长的名片,他介绍他们这些人是来参加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宁波城市供水75周典礼活动的。……事后警方通过多方调查,证实他们已放弃在甬参加典礼活动返回南京。”

这是什么意思呢?它起码能够表明两点:其一,开会就是夜总会!就是搞女人,就是喝酒唱歌吹牛逼!其二,这会其实属于可开可不开。你看看,仅仅被一场醉酒搅局,这些书记局长们就可以迅速“放弃在甬参加典礼活动返回南京”。你说说,这会议是非开不可的么?我有问题呀:开这种夜总会的会议费是怎么做帐报销的?

既然是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为什么还要开?再结合当地媒体这一年来的吹捧,这里面究竟是成绩大得非要反复表彰不可还是有其他什么别的意图?就算果然有点成绩,难道就必须反复地利用官方媒体进行吹捧,还要搞一些人纠集起来去开夜总会么?

虽说媒体必须干一些包装的事情,但媒体更可以干很多正经的事情。有些媒体:你们所干的正经事情与你们所干的包装事情,这二者之间的比例究竟有多大呢?你们自己知道么?若不知道,我现在问了,你们会不会因为这个问题而心跳!——野猪 15:15 20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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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的人 不合格的干部

“一个初中女学生为了躲避领导车队,不幸坠河”的事件发生后,有人怎么也想不明白:到底谁该对女孩落水负责? 答案其实很简单:那些缺德的人,不合格的干部!

在那些缺德的人,不合格的干部中,谁对那座没有护栏的桥梁负有设计建筑、维护修缮的责任,谁就对该女生的牺牲负有责任。不论他们是干部也好,不是干部也好,尤其是其中的干部、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在通过窄桥的情况下,谁的车队车速过快、过于霸道,没有事先采取措施避让正在桥上或者正要过桥的少女,谁就对该女生的牺牲负有责任。不论他们是干部也好,不是干部也好,尤其是傍边完全有条件控制汽车行使速度的干部、主要领导干部!谁在当时抢救不力,谁就对该女生的牺牲负有责任。尤其是在场的主要领导!

试问:连落入小小一河流中的少女都抢救不了的干部,连自己眼面前的人命关天事情都处理不好的干部,他们的能力和责任心究竟有多大?试问,在通过窄桥的时候,没有事先采取措施避让正在桥上或者正要过桥的少女,这样的人会不会开车,缺不缺德!坐这样车的干部们合不合格,缺不缺德!

说缺德也许过于严厉了一点,但那些人的德行的确不够,说“差德”该恰如其分吧!差德的人怎么可以当干部呢?一个合格的干部怎么能够差德呢?

如果那座窄桥有护栏,那少女会无端地掉下去么?不会!如果没有这个车对,那少女会无端地掉下去么?不会!如果少女落水以后,立即有识水性的成年人采取措施抢救或者利用游泳的技术直接下河抢救,那少女会最终牺牲么?不会!现在,该负责的家伙们是否已经全部原形毕露了!——野猪 10:46 20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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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毛病还是市长有毛病

市长又说了“曾在中宁县工作过,得罪过不少人,因此一些人说当时他根本没有组织救助是诬蔑。”

呜呼!如此的因果关联,是哪家的逻辑?工作过的地方就是得罪人的地方么?工作就是得罪人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是什么动力吸引了那么多的人选择这个职业,去从事这个工作?甚至连少女们的征婚广告中都赫然重申“机关干部尤佳”!啊!一个得罪人的行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趋之若骛呢?

按照这个市长的逻辑,我倒是怀疑:既然在当地工作过,一定有可能有什么把柄握在捏在那里人们的手中,而最重要的情报就在这个小女孩的口中,所以她非死不可。突然,这事的性质就变了:是谋杀!

看看,究竟是我神经有毛病还是我效仿的那种思维方式有毛病!究竟是我有毛病还是市长的思想有毛病!还有,一个到处得罪人的人他是依靠什么爬上去的呢?——野猪 11:56 200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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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补丁

再评《女学生避让领导车队落水身亡 宁夏一副市长被停职》

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的政府部门,甚至屁大点的衙门也都有良好的保安制度,庞大的保安队伍,强壮的警卫战士。如果是要害部门,比如公检法等单位因为涉及到专政镇压、武装武器等等特殊问题,的确需要警卫保安,一般的政府机关和个别公务员因为特殊的原因而临时得到保安警卫,也无可厚非。现在的中国,连普通的老百姓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享受到特殊的政府服务嘛。

问题是,如果广泛地使用警卫保安,正常么?问题是,现在我们的一些官员们的思路,它们除了警卫就是保安,仿佛天下的人都是恐怖分子,就自己爱好和平!仿佛老百姓个个都是刁民,预防不严自己立即就会小命不保。仿佛自己就是一块肥肉,人民都是饿汉,谁看见都会咬自己一口似的。

废话少说,言归证券。我这个补丁是这样的:

既然是市长大人出行,一定配有警卫保安,而按照常规,当地的警察一定还会混迹其中,熟悉情况嘛。既然有当地的警察,而且使用当地警察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熟悉当地的地理环境。那么在一个有河流的地方,一个早就发生过淹死多人的地方,我们的警卫保安部门不可能不考虑那些担当警卫的保安人员的游泳水平问题。也就是说,即便头头不会游泳,警卫保安也不会么?果然的话,我们的警卫部队也该打屁股了!果然的话,我们的头头们的安全啊!想想真可怕,万一当时掉下去的不是普通一小孩,而是一个什么长,那么——啊?

有关部门也真是的,说什么没有现成的条款可以追究,果然么?见死不救在老百姓来讲是个道德问题,对公仆们来讲就是基本的责任问题!尤其在可以作为而不为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也完全应该追究他们不作为!要停他们的职,罢他们的官!要把这样的人清除出革命的队伍!——野猪 17:52 20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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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 再说蒋介石的历史功绩

我一直认为国共斗争中国民党的失败,是蒋介石故意的杰作。理由很简单:首先在政治上,由于当时孙个人欠了大量的民间贷款,由于国民党中央欠了大量的国外贷款。这两笔帐加起来,不论他蒋介石或者当时国民政府中的谁有什么天大的本事,哪怕是三头六臂,恐怕是蹬着屁股也偿还不清的!而一旦将权利转移,过渡给共党方面,由于共党这边既没有外债,也没有大不了的内债,一旦掌握了政权,一定可以轻装上阵!事实也证明了的确是这样。譬如当时美国对国民党政府的援助,就因为国军的撤退而成为死帐呆帐坏帐。当然,后来共党方面因为“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缺乏而发生了一些金钱以外的债务问题,并因此搞得怨声载道也确实应该承认,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暂且按下不表。

除了政治上的需要,为了对历史负责,在军事也非打破平常思维不可!当时中国的时局是军阀割据,虽然到了蒋介石时期已经建立了中央政府的威信,在形式上也成立了军事委员会,但实际上军队军事依然是各自为政,无法统一。从大陆这边的历史资料看,蒋介石每次的军事失败似乎都与他利用剿共的机会“排除异己”,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有关,但客观上说,通过蒋介石的种种“排除异己”措施和共党这边的吃、吞、并、遣过程,最终直接导致了解放军成为国军。共党方面并因为牢牢地掌握了军队而稳固了政权数十年。

我们不妨问一问:就蒋介石的军事才能、政治才能和他手中的军事力量、政治力量等,他怎么会连一个几万人的乌合之众都束手无策呢?违反常理嘛!我们不妨从蒋介石的出生、受教育方式和其个人信仰以及蒋氏家族后来在台湾的做法,完全可以相信,他们不仅有军事才能政治才能,他们更加知道如何扮演好自己在历史长河中的最合适角色!总之一句话,我相信蒋家对得起历史,他们没有私心。

至于为什么蒋加要把政权暂时交给李等辉这个暗藏的日本人,这正是蒋家的绝妙安排:迫使大陆这边不可过于独裁!我相信蒋介石已经预料了当今天的台海局势,并且蒋家相信,不要说几个暗藏的日本人,哪怕美国人亲自出马,赤膊上阵,台湾与大陆的血肉联系也难有丝毫的改变。——野猪 12:27 20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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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的官员真的不会“游泳”?

评《女学生避让领导车队落水身亡 宁夏一副市长被停职》

通过《女学生避让领导车队落水身亡 宁夏一副市长被停职》一文,完全可以认定有人在草菅人命!说什么“因为自己也不会游泳,所以怕淹死”,哼!我们不强求谁必须从井救人,但是,难道在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就没有一位识水性的?即便都不识水性,就没有任何的激动、因激动而做出意外的举动?还有,集体的智慧不是很大么?数十人的高级皮裤带如果连接起来,至少30米吧,而那《座十分普通的小桥,宽约3米,长约13米左右》,这也不行么?

除了他们自己公开宣扬的理由,我还替他们找一条理由:因为是她自己掉下去的,所以与我们无关?哼!退10000步说,即便与你无关,你就可以袖手旁观么?你是什么人?端的是哪个的饭碗!

可见这些人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大约都与水相克,谁也不能游泳?大约这些人都已经修炼成精,已经跳出了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自然就没有激动的感情了?大约这些人都很忙,脑子里面全是国家大事,所以没有空闲的地方来调动少量的智慧去考虑如何抢救水中的小学生?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副市长率领市所辖5县(市)主管农业的副县(市)长、农业局长、水保局长等”,那都是一些芝麻绿豆样的小官,却居然要声势浩大地率领了30多人、9辆轿车的庞大队伍下乡,他们去干什么?他们究竟想干什么、在干什么?是什么事情需要如此兴师动众?如此庞大的革命队伍下乡后,谁安排吃派饭,吃谁家的?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还可以知道,那是一个并不怎么富裕的地方,或者说地方财政并不怎么富裕的地方,连桥面的护栏都造不起嘛。但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贫穷的地方,我们的老爷们居然还要成群结队地前往“工作”,前往“视察”,大约他们的“工作”经费由联合国划拨,难道他们的“视察”费用由外国支付?

古人尚有当官不如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高风亮节,现在我们的老爷们的轿子把小学生挤下了河淹死,怎么说?——野猪 11:44 20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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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无情 ——为那个二奶叫屈 为这个女人不平

在今天CCTV1的《今日说法》栏目中那个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不仅被法院判决为败诉,不仅要承担2000多块钱的诉讼费用,甚至还被法官“严厉”地宣判和围观的“人民”围攻!我很为这个败诉的女人不平!

从节目中可以看到,败诉女人与死者生前关系很好,且育有一子。而死者与原配的关系非常不好,甚至在死者当初进医院的时候,其原配不仅没有什么必要的温馨,竟然在那样的时候还跟死者谈什么这个财产应该交出来,那笔收入应该拿出来,这哪里还有夫妻感情?甚至连普通的人之常情也没有照顾到!

为了保护合法的婚姻家庭,对“包二奶”行为进行打击这很有必要,但“包二奶”与“事实婚姻”和“重婚”是有区别的。“包二奶”是丑恶现象,“事实婚姻”和“重婚”虽然违法,但因为有真情实意,因为涉及到或许有的爱情结晶,即子女们的基本人权问题,按照公平的原则,对此必须依法区别对待。甚至对一些因为受落后东西所束缚而导致的“牢笼婚姻”中那些难以摆脱名义夫妻的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在有明文法律规定或者没有明文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的缘故,法院也应该明确地区别对待。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那个小孩的确是败诉女人与死者生前的爱情结晶,法律的判决是非常不公平的!保护婚姻家庭这没有错,但是,当婚姻与家庭的前面还有人权的时候,我们的法律难道可以超越基本人权么?败诉女人的权利因为一时难以在“爱情”与“交易”之间分辨清楚暂且不论,但那个小孩有没有权利继承其亲生父亲的遗产!在节目中,只提到“没有做过亲子鉴定”,而没有证据显示那个小孩一定不是败诉女人与死者生前的爱情结晶。从法官“大义凛然”地宣读判决书的镜头看,这个判决给人的感觉是情绪化严重,法律的尊严不足。我甚至还感到了法官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故意地加大了某种倾斜的力度。

这个判决的本意大约是想表明法律可以也必将在今后加大打击“包二奶”现象的力度。但为了打击一个明显的非法现象而大肆践踏基本人权和掩盖法本无情的真面目以及削弱法律的严肃性,那无异于拣芝麻丢西瓜。

在这个案件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与那个连人生病也不放过,竟然追到医院去跟丈夫分财产的原配相比较,败诉女人能够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为自己的命运赌一赌,哪个更需要鼓励,这需要讨论么?如果这个判决不公,它不仅只对那个败诉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不公,也对善良人的容忍不公。如果那个败诉的女人当初也与那个原配一样不择手段地向死者追索财产,那么今天的官司即便那个原配赢了,她又能够得到什么!

如果仅仅从婚姻家庭的角度去判这个案子,也许原配还可以得到同情,毕竟法律规定了的东西,哪怕错误的也要执行。但如果超越了婚姻家庭,把问题扩展到什么“包二奶”的范围,那么这个说法就应该更加综合地给出!在判决上,当人们谴责和打击败诉女人和她甚至他们的子女们的时候,为什么不去问问那个原配,你以前都干了些什么?现在又在干什么?你丈夫的儿子长大以后,会不会跟你算帐!——野猪 17:46 20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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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座谈会的故事

在一个混合型的座谈会中,唐老鸭首先宣布:每人发言10分钟,其他人若有插话,插话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于是老鼠首先发言:“的确应该搞一搞这样的座谈会,而且这样的座谈会以后还应该定期地多搞几回。”花费了6分钟。

然后是老牛发言:“是啊!我们今天的议题很好,为了方便网友的缘故,XXXX的确应该程序化,我已经设计了几个程序,请审批。”花费了6分钟。

还有马尾巴的发言:“应该用正确的语言引诱人,高尚的女人的吸引人……,总之,现在这个坛子乱得很糟得很,需要立即复辟。”花费了9分钟。

野猪也发言:“反对复辟!反对利用划分三六九成分的手段把一部分网友阻止在论坛之外!”花费了3分钟。

新闻主任猫头鹰发言:“这个第一条……,这个第二条……,这个第三条……”已经过了9.9分钟。唐老鸭就提醒他注意时间。

新闻主任猫头鹰继续发言:“这个第四条……,恩,第五条……”

咿呀呃呵,这位怎么这么能说?怎么这么不尊重大家的时间,是个党员吧!

摘自《强国论坛志》第一卷第二部某章第几节。

野猪 12:20 200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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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吵架 《素芬的妈妈》

那一年我16岁,在一个叫做大屋陈的乡下供销社当营业员。有一天来了一位中年妇女。

“我买一合游泳。”她说。

“要票!”当时游泳这个牌子的香烟因为价廉物美,所以凭票购买。

“要票就要票,我有,有什么了不起。”她说。

“有票就有票,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无聊,因为感觉她比较随和,我随着她的话脱口而出。

“你、你、你——,怎么这个态度,什么了不起不了不起的,啊——,这个,我凭票买烟,啊——,你收钱发货,啊——,怎么要说我了不起,我有什么了不起……”。不料这个女人突然咆哮起来,让我仗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时间,她在店堂里仿佛困兽,不停地转圈,而我因为没有社会经验,只能傻乎乎地看她表演。

不久,店堂负责人田中意来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个女人打发走的。然后田中意就问我:

“你认识她么?”

“不认识。”

“你知道她是谁?她就是我们这儿的F联主任,是素芬的妈妈。”田中意想了想又说道:“以后不要再跟她说‘了得起了不起的’,她要什么你就卖给她。”——市政府办私厅厅长 23:13 200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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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应该如何出台

我在网上看到了据说是《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东西,我对那个公约的内容没什么异议,但十分反感那个格式。“三要三不要”、“必须”、“一定”、“坚持”等等这些东西,给人的感觉就是自己的脑子必须服从别人,如果是法律倒也罢了,全民制定的嘛,不遵守实在不行。但《公约》这东西,是法律么?人人都有自己的脑子,当你认为自己的正确的时候,并不一定表示别人就错误,甚至有些错误的东西,也是必须容忍的,毕竟,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怎么可以全部都一个调调呢?这现实么?

我不知道这个《公约》是怎么出笼的,但从它的格式看,从个人经验看,一定不是大众化的代表,大约是“专家”“学者”们闭门造车弄出来的。果然的话,也就难怪了,当“脑袋”习惯了,当然只会指挥躯干,当然也就难以相信别人也有一个脑袋了!

网络本来是先进的东西,如果借用先进的平台去干一些“三要三不要”、“必须”、“一定”、“坚持”的落后事情,那不是复辟么?那不是倒退么?我把这个格式进行了改革,把“命令”化解成启发和诱导。让青少年们在感觉到被充分信任的基础上,自然而然地接受、区别、摈弃、远离一些好的、模糊的、不好的、危险的东西。我认为改革后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也许更容易让人接受。——野猪 17:09 2001-11-23


附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泄露版

要善于网上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 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 不沉溺虚拟时空

附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改革版

区别不良信息,有利网上学习;
侮辱欺诈他人,妨害友好交流;
随意约会网友,缺乏自护意识;
破坏网络秩序,危及自身安全;
沉溺虚拟时空,无益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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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经经”地当妓女 立不起牌坊的妓女

一个唱歌的,一夜之间被光怪陆离的东西弄的晕忽忽地,立即对某些东西热衷起来,甚至不惜荒废前程,出卖青春和肉体去追求它,这是可以原谅的,年轻嘛!或者虽然不年轻,也愿意做买卖,但比较“诚实信用”,“公平合理”,“道理”上讲也无可厚非。

问题是,可以原谅或者在某些道理上讲无可厚非的东西并非表示它们就可以无限地自我炫耀,甚至可以充当模范。有些东西对于某些个人自己来讲,是可以原谅的,甚至是无所谓的,但社会永远都不会忘记和容忍。譬如污点,就仿佛人脸上的麻子(不是王二麻),除非你挖掉一快脸上的肉,否则它永远都在那儿。脸上有麻子并非丑,白玉上有污点就会失去其原有的价值,不值钱了。对于白玉来讲,不值钱就表示它不美。不美的东西不应该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否则这世上哪还有高尚可言!

如果明知道自己不值钱了,还要花很多钱买来一大雪花膏把个脸抹得跟什么似的,那在明白看来,不仅仅只是丑,而是恶心了。所以,如果你曾经是一个妓女,后来转业了,彻底地与原来的行业脱勾了,经过努力变为上等人,甚至跨进了神圣的店堂,哪怕谁都知道你曾经是妓女,又有什么关系呢?譬如小潘。

如果你是一个“正正经经”的妓女,一贯地“认真敬业”,“努力工作”,倒也没什么,条条战线都是在为人民“服务”嘛,不承认就是在自欺欺人!但你既要当婊子还要立牌坊,那是为何?难道要否定这个世界上的任何规矩么?为什么要坏规矩?难道要把野鸡行业推向高层?野鸡就是野鸡,有味道没错,但也只能够是有味道,仅此而已。——野猪 13:48 2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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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运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

——置疑“……机关、干部要作表率”的万能性

每当出现问题或者每当想到或者已经形成了某种思想,为了解决问题或者推广某种思想、贯彻某种政策,“……要作表率”就立即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而做表率的先进分子一定是“各级机关、干部”。毫无疑问,理论上这没有错,因为谁谁谁是先锋队,是先进的代表嘛,是领头羊、带头人嘛!

可是面对今天的社会,这个感觉似乎已经完全脱离了上述的“毫无疑问”。今天的群众与“各级机关、干部”之间,就仿佛“各级机关、干部”是“各级机关、干部”,群众是群众。高高在上的一定是“各级机关干部”,代表先进的也一定是“各级机关、干部”。如是就有了一个对比,鲜明的对比!如此鲜明的对比中,群众自然就地位低下,思想落后了。

这正常么?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在群众的面前,我们自己往往是滑稽可笑的;中国的条件,应该以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城市,夺取全国的政权。还有,先进的确存在,绝对的先进往往就是迷信!

虽说在全社会加强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各级机关、干部”的确担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但能够负担根本责任的还是群众。所谓万涓溪流,终究汇流成河。没有小溪与河流,哪来的大海便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的道德建设重点应该放在群众之中,而不是其它地方。还有,模范可以在机关干部中找,但更多的数量应该暗藏在群众之中;只有群众中的模范被大量地放出来以后,模范的效果才会真正地产生。因为身边的人最有说服力!真实朴素的事情更容易感染人。不可否认,“各级机关、干部”,尤其是今天的“各级机关、干部”,他们的素质的确比普通老百姓稍微高一点,这那仅仅只能够局限在“专业”,肯定不表示全部!况且,我们今天的“各级机关、干部”还有很多死穴。也就是说,在今天的“各级机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确有一堵墙。因为有墙的阻隔,谁的素质高,谁的素质低,其实已经无法区分了。

今天的现状是:群众是农村,“各级机关、干部”是城市,“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推广的某种思想、贯彻的某种政策”是“全国的政权”。为了最终夺取“全国的政权”我们其实应该从群众着手。推广德政思想如是、贯彻政策如是,甚至反对贪污腐败亦如是。解决所有与全民有关的问题均如是。

现在的情况是,“各级机关、干部”们往往早就知道了啥啥啥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但贯彻起来却常常有主观、客观上的种种障碍。比如只有我们懂,群众不懂,工作自然难做;比如我们很忙,群众很多,问题还复杂,那就干脆放起得了;比如群众根本就不卖我们的帐,又不能把他们全抓了,等等、等等。如此情况下,去掉这些障碍的唯一途径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中的一个就是“农村包围城市”手法。即,先解决群众的问题,再利用群众去压迫和影响“城市”。当群众起来的时候,当“行政不作为”的事情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的工作是否更容易开展呢?这就仿佛城市的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开路,即街道;也仿佛农民种庄稼,要先平整土地。——野猪 10:57 2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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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歌迷还是……

评女歌星被强行拥抱现象

惊闻有女歌星又在利用低级的方式吸引听众观众,真让人连发脾气的力气都没了!

我们都知道,眉眼、拥抱、亲吻等等动作如果一系列地同时运用,那是特殊行业的特殊手段,而舞台上,除了专门的节目,不可以滥用的。譬如一个唱歌的,本该用优美的旋律和健康的歌词来吸引人,怎么可以动辄运用诸如眉眼、拥抱、亲吻等等特殊行业的手法呢?这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演出秩序么?如果唱歌的不以歌曲来取胜,却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利用眉眼、拥抱、亲吻、甚至整个身体方面,为了迎合低级趣味,不惜充分挖掘自己身体上的种种“潜力”,常常做出一些“朴素”的动作,那我们的歌曲舞台究竟是高级的娱乐享受还是低级的什么?

滕格尔的歌曲优美,人人都喜欢听,那是因为他在身体上满足了女听众观众而得来的么?当时不是,那是因为他的演唱风格、歌曲的优美旋律和健康的歌词超出了一般,所以取胜。如此情况下,若浪漫的眉眼、亲密的拥抱、放肆的亲吻等等身体接触的这些手法都可以运用,甚至一整个人在台下的奉献、长达数年的奉献,那不是对男歌星不公平么?难道让那些男歌星也用自己的身体去满足所谓的歌迷,女歌迷!让他们为了“报答”女观众听众的知遇之恩而在台下到处去充当她们的无数个“合同老公”么?

说什么“被强行拥抱”,谁信!我是不信的,苍蝇不叮没缝的臭鸡蛋嘛!你不招惹、不挑逗、不勾引,那些穷乡僻壤的小伙子们你就是借了几个胆子给他,他们敢上?当然不敢,打死他们都不敢。

真不明白,这些所谓的观众听众们,他们来到舞台前的动机和希望究竟是什么?我们的娱乐行业究竟在干什么?——野猪 11:25 200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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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疑一些新闻说法

中国领土为960万平方公里,包括台湾否?中国人口13亿,包括台湾否?中国政府官员、政府开支有多少,那数字包括台湾否?诸多诸多的数据,哪些是少了台湾就不准确、就万万不可的,哪些才是可以马马乎乎的?——野猪 12:06 200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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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在CCTV的新闻联播中能不能正常地多出现几个?

大约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缘故,什么都好,连死人都很少,似乎个个都万寿无疆去了!你看看通篇的CCTV新闻联播中,那死人不知道就多么的金贵,好不容易出来的几个数字,也一定要搭上“已经引起了某某的的重视”,“已经引起了某某某的高度重视”,那意思,这死人数字的出现并非死人本身的需要,而是某某和某某某的需要。也许这就可以回答我们的疑问,为什么CCTV的新闻联播中死人很少,那是因为某某没有重视这个个事情,那是因为某某某现在并不需要利用死人的数字来表示自己的“重视”。

所谓的人命关天,我看我们的媒体应该多关注那些被特殊的方式“捉拿”离我们而去的人!不仅仅是他们需要,也是我们活人的需要,甚至活人的需要远远地大于死人。比如因为交通的原因而离开人世的人,对他们的关注就可以警策活着的人“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因为人祸而被夺去生命的人,对他们的关注就可以让活着的人更加地去严密和遵守这个社会的种种规则;比如因为天灾而离开人世的人,对他们的关注就可以让活着的人感受到生命的脆弱,更加地珍惜有限的生命。等等。

也许有人担心,死人太多,那不是在给我们社会主义抹黑嘛?其实不然。我们对死人的关心是在表示我们尊重和怀恋,或者原谅他们,这是基本人性的体现,怎么会抹黑呢?况且社会主义是个唯物主义,承认有生有灭,对于死人这样正常的现象,应该是承认的,怎么会认为别人在抹黑自己呢?

现在这个社会,虽然还有诸多的问题,但除了老米和美国人会草菅人命以外,其它地方,尤其是中国内部还有大面积地砍人头如割韭菜一样的恶行么?虽然中国内部在大陆这边还有一些残害生灵的反动事件,但都是个案;虽然台湾近几年以来的天灾不断,天收人的事件多多,但受损程度还是不远及日本、美国、南斯拉夫、阿富汗。所以中国的情况还是算比较好,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将死人当作洪水猛兽。CCTV的新闻联播中即使每天都有死人出现,也不为多。而且,在CCTV的新闻联播中,不仅要把死人的位置提高,数量增大,还应该把关注焦点放在正常的地方,也就是死人的身上,而不是某某某,谁谁谁,否则还不如维持原状。

还有,所谓的死者为大,是俗话,说了千百年,不是没有道理的。活着的人之间往往会发生种种的矛盾,你死我活的矛盾,可他们一旦面对死人,哪怕是与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那矛盾还有能够残留多少?所以通过关注死人可以化解矛盾,平懈胸中的邪火。这不是有利于平和人心,稳定社会么?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当我们从喧闹中安静下来的时候常常会发现很多特别的东西,在安静的状态中我们很容易反省自己。而面对死人,常常能够使人立即安静下来!这不是有利于净化人心,净化社会么?——野猪 11:56 200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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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歌星的宽容也许充当了政治体制改革上的一个什么里程碑

大约是93年左右,我就看到了那位歌星,当时的感觉是:我现在的实力肯定无法搞到她,又要便宜哪个有钱的家伙,又要给哪个有钱的家伙抢了先!当时,“哪个有钱的人”这个概念不停地在我的脑子里打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今年,突然有人提到歌星卖唱又卖身的事情;昨天晚上,我终于从电视中看到了那位已经成熟得像秋天的葡萄一样的小美人,哦!果然是她,原来是她,我的直觉依然对我忠诚!

人的直觉如果真的给你指引出了革命的道路,你也一定不要认为自己有多么地了不起,就像夜行的时候抬头望月一样,虽然看起来真的是你走它也走,你停它也停,但这决不表示月亮就以你为动。对于直觉的解释,我更倾向于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就有什么样的直觉。我在直觉上对歌星与“有钱人”所进行的必然搭配,也许就从中而来。

果然的话,这样的社会现象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就不应该由歌星单方面承担,国家和政府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哪怕是曾经出卖了自己肉体的人,只要他们的行为没有直接危害到公共利益,他们就没有丧失某些权利,仍然依法享有诸多的人身自由,而国家政府和社会还是应该给予他们一条生路。现在的社会,连阿猫阿狗,连乌龟王八都有人放生,何况女人乎!

如果对卖唱又卖身的女歌星们也采取国民党对辉辉的举措:拆掉居所,扫地出门!那也并非完全不可能,但这需要一个基本条件,那就是行业内部应该排斥如此同事,有关规则明确拒绝如此演员,听众一致抵制如此格调的人生。只是这都需要素质,整体的素质!如果一个行业在经济效益的追求方面已经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已经根本不愿意考虑自己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时候,那它肯定不具备如此素质!一个规则也是如此,尤其是我们今天的某些规则,往往都沦落为有关鬼门甚至有关鬼门的有关鬼员们的奴仆地位,而有关鬼门或者有关鬼门的有关鬼员们常常都是为了私利而忘大义,总是有意无意地将那些规则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置于十万八千里之外!如此,当然就难以谈得上什么素质。而广大的听众观众们,通常都是些乳臭未干的半槽子伢,只要进入会场,立即发热发烧,通常就迷失了自我,哪里会有什么素质?或者有些对娱乐行业可有可无的成年人以及胡子们,即便其中的一些人能够冷静一点儿,但他们的个别行为又能够产生和释放出多高的素质呢?

对如此女歌星的放生,也许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对阿MM的事情进行积极主动的反省。也许我们的有关鬼门的确认识到当初对阿MM的打压没什么道理,手段确实不怎么高明。毕竟,我们现在不是文革时期,没有必要什么行业都“政审”,尤其是娱乐行业。也许对这些女歌星的放生还可以充当一个什么里程碑的作用呢!

至于一些人就类似事情而产生出来的对社会阴暗面的忿忿不平(我曾经也是),恐怕只能够自我消化了。不过,由于某歌星的XX比较短(此处XX与天机有关,与过滤词无关),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她本身就可以平泻包括我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忿忿不平。——野猪 9:20 2001-10-29 10:14 200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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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张艺谋都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人物

有人认为“成龙的人品很好,但他没读多少书”,所以似乎不该被评为“中国近现代史上十大杰出人物”。我不同意。譬如盖茨同志,不要说可以充当美国近现代史上的十大杰出人物之一,恐怕充当全球的也当之无愧,没什么问题吧!他又有多高的学历?

所谓的杰出,就是具有出众的才能、成就。字典中在解释杰出的意思时,就以“杰出的战士”为例,而这“战士”中往往就有“没读多少书”,甚至干脆就是文盲的人!一些学历很高的人充当“战士”的角色应该很少吧。

不可否认,文化程度的高低的确与一个人的成就有关,且整体上看文化程度高的人往往比低者成就大,但这决不表示文化程度的高低就与“杰出”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一定不表示“杰出”者就一定不能是那些“没读多少书”的人。甚至有的时候,知识真的就是越多越反动!

我们老家有句骂人的话,叫做“读书读到屁眼去了”!专门用来骂那些虽然读了很多书,却很少干人事的人。比如甘愿充当汉奸的人,比如盲目地崇样媚外、恨不能把自己的国家并入外国甘愿受其奴役的人,等等。在这些读了很多书的人中,你如何去找杰出的人出来?还有近年来发生的大学生为了逃几块钱的门票不慎掉入深谷丧命,两博士打仗竟然动了刀子非致对方于死地不可,大量的教师上课不认真教学,课余到处“辅导”学生种自留地发财,以及X士的头衔竟然靠花钱做广告、靠站队当乖乖来获取,等等、等等,你又如何去那儿找杰出的人出来?

成龙究竟读了多少书,我不知道,但我不怀疑“他没读多少书”这个说法的真实可靠性。不过,我肯定不会因为“他没读多少书”就不认为他无法成为中国近现代史上十大杰出人物之一,相反,我认为成龙的影响完全可以充当这样的杰出人物!

事实雄辩地告诉我们,成龙、张艺谋非常热爱中华文化,他们的作为让西方更加地了解了中国;通过文化的交流,改变了很多西方人对中国的无知与误解。这当然地就为表现和宏杨中华文化做出了贡献。既然成龙、张艺谋能够深刻地表现和宏杨中华文化,既然成龙本身确实可以体现和宏杨中华文化,他们就是中华文化的具体表现和先进代表。如果没有人能够在这方面超越他们,他们就应该当之无愧地成为我们正在寻找的杰出人物!

我不同意一个人的文化涵养与他的某些成就有绝对的因果关系。比如商人们往往没有什么文化涵养,可他们不是深深地在中华文明史、世界文明史上打下了烙印,留下了脚印么?若没有那一串串的脚印,日本人会造房子么?日本的皇族制度如何诞生?日本的毛笔和书法从何而来?西方人又如何航海不迷路?对文化艺术的弘扬,除了相应的专家、大师外,往往还需要载体,载体本身往往并不需要什么什么的涵养,对吧!

有人认为,在成为杰出人物方面,无论如何“成龙他们也轮不上”,我十二分地反对。历史人物的杰出,有就有,无就无,它又不是既得利益者在政治上的权利再分配,怎么可以“轮”来“沦”去呢?还有,迷信一点地说,一个人物的杰出,天必佑之。看看成龙莫名其妙地躲过了911这么一难,难道不是天在向我们表达什么?——野猪 15:48 200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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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积极参加国际事务 要成立《中国法庭》和《中国人权》

过去,国际上的很多违法乱纪事件都由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帝国主义们所主持,由于思维单一,权利过分地集中,就必然会制造出一些冤假错案。这不,果真出了问题。

现在,“4·23惨案”中的“死难者家属以及部分幸存者已经联名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起诉,控告北约及其成员国应对袭击民用目标导致平民死亡事件负责。起诉书说,对电视台的轰炸违背了新闻和言论自由的原则,侵犯了欧洲人权公约,是非法的。”不过,由于“欧洲人权法院只对欧洲地区拥有司法管辖权”,所以美国、加拿大很有可能成为漏网之鱼,逍遥法外。

如此严峻情况下,中国难道不应该为了伸张正义而尽一份国际义务么?我们应该成立一个特别法庭,专门审理那些无人审理的案件。中国应该给予一些受难者人道主义的同情,必要的时候还应该运用法律的武器伸张正义,为他们主持公道!

中国应该成立这样两个机构:《中国保护人权国际法律援助中心》,简称《中国人权》和《中国保护人权国际案件特别法庭》,简称《中国法庭》。《中国人权》负责对诸如“4·23惨案”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国法庭》则审理此类案件。

在执行方面,首先可以执行的方式有:宣布向某国进行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制裁;宣布某些组织和人为不受中国欢迎的组织和人,禁止他们进入中国,禁止他们与中国的任何往来;在联合国的英明领导下,动用武警前往某些国家、地区缉拿凶手;拘押正在中国境内的罪犯等等。

在经费方面,先自筹一些,以后可以接受国际援助捐款。——野猪 14:19 200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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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宣传队的呼吁

为了通过提高宣传队的素质而提高宣传队的形象,为了尊重人们的宗教感情,尊重和继承传统文化,我希望我们的文化人能够认真地对待这写说法:

“求神拜佛”不是“求神拜鬼”

“烧香礼佛”“烧香拜佛”不是“烧香拜神”

——野猪 14:24 200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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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打老鼠 暗踩佛教 评“精神颓废求神拜佛 ……”这个说法

请看这个说法:“精神颓废求神拜佛 ……”。

如果承认XX长的确步入了堕落之旅,那么其很有可能确实精神颓废。分析这个标题的意思,大概是想说:因为精神颓废了,所以求神拜佛;因为求神拜佛了,所以步入了堕落之旅。

再因为求神拜佛能够导致X长步入堕落之旅,那么为了避免其他人继续步入堕落之旅,必然地就应该反对求神拜佛。既然要反对拜佛,那么相应地是否还应该铲除所有的佛教活动场所,抓干净所有的佛教信徒呢?

现在,除了塔里班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敢于公然地“铲除”佛教外,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哪个地方在干这种事情。这是否可以证明拜佛与人的精神颓废没有相互的因果关系呢?果然的话,那个标题的意思又是什么?究竟是无知还是别的什么?总不会是塔里班的化生吧!——野猪 14:11 200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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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陪酒就一定是英雄么?“正义和良知一定会胜利”?

从新闻资料看,那个记者被打要么是偶发事件,要么是蓄意伤害,而不论是偶发事件,还是蓄意伤害,都与“正义和良知一定会胜利”没什么直接关系,受伤害的人怎么就成了“坚持真理和正义,毫不畏惧地同社会丑恶现象作坚决斗争”的榜样?

我们同情被打记者的方式有很多,为什么一定要提升到某某某的高度?我们舆论宣传的手法应该多种多样,为什么要让一个受害者背上沉重的政治包袱?拒绝陪酒就一定是英雄么?那么在不拒绝陪酒与陪酒之间的人又算什么?

暴力事件,对肇事者依法制裁,这是板上钉钉加回脚清楚明白的基本常识,没什么可以讨论的!若一定要讨论,也是根据什么来严惩凶手,根据“若不私了,我们出来以后也要搞死你”这个动机和具体行为来考虑采取怎样的措施如何预防凶手的继续犯罪。

除此之外,媒体还可以就此事进行讨论,通过讨论来提示和指导人们在突发事件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好汉不吃眼前亏嘛。当然,还有我们的110反应系统和公共场合在软件方面的集体报警意识与硬件方面报警系统的快速反应问题,也值得讨论。按理说,在暴力开始后的几分钟内,公共场合的服务人员就有义务出面制止暴力行为和反击相关暴力肇事者。如果他们有后顾之忧,那证明我们的法律还有问题,应该即使修补漏洞或者修改增加相应法律条款。

这次暴力事件如果不是蓄意伤害,那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如果肇事者的确有“若不私了,我们出来以后也要搞死你”的叫嚣,那么基于受害者工作的特殊性,不容易完全“逃避”肇事者的继续犯罪,所以可以对肇事者从严打击。这样的时候,哪怕增加一点弹性,也是可以理解的。绝对地依法办事,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极少数的宗教信徒的修行行为外,其它地方根本就办不到。

希望受害记者早日康复,希望她日后能够平静地生活。——野猪 11:48 200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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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的核武器问题

我很不同意“我国要放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倡议!但同意可以在中国范围内进行核武器实验。比如东经23左右和北纬121度左右交叉的地方。那些地方本来就有火烧岛,火烧火烧,不就是用火烧么?既然名字都取了,不实验一下恐怕对不起取名字的作者。——野猪 21:47 200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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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震第二

评《巩俐休闲着装领“百花奖”招来议论》

根据解放日报(记者顾许胜)的消息:在第十届金鸡百花电影节的颁奖典礼上,巩俐在领取最佳女主角奖时,穿着牛仔裤,套着腰间打结的休闲白衬衣。

就是这么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被一些心态不平衡或者干脆就是别有用心的人说三道四,我看这不是无聊也肯定摆脱不了运用低的级炒来搞点什么名堂的嫌疑。

现在的娱乐圈子,不要说那些女星们卖唱又卖身的事情,也不要说与传统道德格格不入的同性恋行为,单就为了商业目的而制作的种种“奖”,其对革命文艺事业的深深伤害就够媒体讨论千万年了!什么不去议论议论这样的一些事情,而偏偏对人不浓妆艳抹,不珠光宝气大打书手,横加指责?我们的俐俐同志在国际场合,在外国人面前珠光宝气,浓妆艳抹,那是在展示中国的财富和东方女性的美丽,在国内也有这个必要么?难道在国外怎么样,在国内也必须怎么样么?难道媒体连内外有别这样的常识也不懂么?

说什么“中国的电影,现在并不景气,这就更需要电影人和观众的共同努力。盛大的颁奖晚会是一种庆典仪式,明星的着装应庄重。太多的随意,留给人的印象是对获奖的一种轻视。”我就不明白,明星对“颁奖”卑躬屈膝就能够振兴中国的电影事业么?在这个到处充满了紧张与快节奏的时代,在文娱活动的场所,人们为什么不能够休闲一些呢?难道文娱活动的时候人们还应该都像斗鸡一样,紧张得每根头发都树起来才算是“重视”“有品位”么?

俐俐同志本次的表现很好,其对规范与严肃中国的文娱事业,抵制打着“文娱”的旗号从事非文娱活动的作用与田震同志“摔话筒”的一样,完全没有什么糟糕!她们的正义行为都代表着中国的先进文艺,是中国先进文艺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维护规范和严肃我们革命文艺事业的光荣典范!——野猪 19:28 200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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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记者的起因是什么?

简评《女记者拒绝陪酒被暴打 病床上遭威胁“出来把你搞死”》一文的公正性

打记者的起因是什么?是否真的如同新闻中所讲是“拒绝陪酒被暴打”?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原因?说实在话,这是一篇“义正词严”,读了让人义愤填膺的报道。阅读这样的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而人,真的就那么单纯?要么很好,要么很坏?我于是对报道的本身产生了怀疑。

当然,对于报道中“女记者在采访时,因为拒绝一伙陌生男子的陪酒要求而遭到暴打”这一基本事实我是不愿意怀疑的,毕竟,与酒徒相比较女记者因为属于好人的范畴,酒徒中百分之很多常常可以归纳到坏人的范畴,酒后无德嘛。

我在设想,记者们是否正在从事一项商业新闻?而打人者正好又是坏人中的罗宾汉?当新闻工作者从事偏离了航线的工作,而坏人正巧又良心发现的时候,这二之间的孰是孰非,就值得人们头疼一阵子了。

总之,我想说的是:打人是一回事,记者做商业广告又是一回事。若打人者正是看到了商业新闻工作者的弱点所以才与酒商喝醋,因为争风吃醋而闹事,那这事……?若属于正常的新闻采访,那些酒鬼们的罪恶就更大了,应该多几倍地惩罚他们;况且他们还有一句“出来把你搞死”的宣言,这自然要成为重新犯罪的动机,应该提前预防,多关几天!——野猪 10:23 20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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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记者的起因是什么?》的补充规定

由于我不是当事人,事后也没有直接去参加破案,所以我能不能有这样一个怀疑:
打人者与酒商之间有过节或者某种利益冲突,或者打人者被人雇佣,雇佣者与酒商之间有过节或者利益冲突。因为有过节或者利益冲突,所以才有了寻衅滋事的条件。之所以敢公开寻衅滋事,能够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一哄而散”,是否早就事先设计好了的?还有,他们是否已经预料到了对手的反应不会很快,因为自己早就抓住了对手的软径,所以才能够从容离开肇事地区?在不知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这样猜测呢?还有你!——野猪 10:46 20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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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见到的好野鸡

并非所有下海当野鸡的女人都是贪图享受甘愿堕落型号的,有很多的确因为需要在短时间内搞到很多钱,而她们又找不到就业的渠道,再加上“有关鬼门”的暗中胁迫,从事妓女行业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有个女孩子,来自南方贫穷地方,因为弟弟要读书,爹妈急等钱救命,在“好心人”的“介绍”下,自愿进城从事妓女行业。后来小有积蓄后,从良做了一老实人的填房。显然其本质不坏,也不甘永远堕落。

有几个女人,来自北方城市,因为下岗难以继续就业,加上小孩读书费用太高,无奈南下下海当野鸡。在饭店上班的时候绝对“敬业”,下班立即恢复常态,稳重自爱。她们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赚钱让小孩完成学业,并且盼望有机会找到一个好正经的稳定工作。

还有的女孩子,完全是被坏人设计陷害,再加上“有关鬼门”一见到她们就不分青红皂白,为了收取罚款而故意刺激、陷害她们,迫使他们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赌气堕落。她们都是十几二十出头的女孩,貌似野鸡,其实不然。

以上这些“野鸡”们是断然不会被“有关鬼门”捧上宣传部长、法官位置的!她们那样的人,一旦得到机会,会比普通人干得更好、会立即从良!(以上例子中有的是经过我亲自长期“泡”来的,是她们在充分信任我以后的坦诚叙述,我认为绝对真实可靠。)——野猪 17:55 20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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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才可以公正地评价张学良?

什么时候才可以公正地评价张学良?具体时间我也不知道,但肯定不是现在,大致的时间应该是两岸统一之后。

在国共之间,目前还有很多难以相互兼容的东西存在,尤其是诸如评价张学良的功过得失方面,一定是两个版本,黑白分明!

虽然现在国民党反动派在台湾貌似失势,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本身就有与我们拼死抗衡的本钱,何况台湾的一些敌对势力还会抓住任何机会制造事端,肯定要挖空心思凭借此事制造麻烦。所以我们最好不要在关于一个人的评价问题上搞得跟人脸红脖子粗,犯不着嘛。

既然半个多世纪都沉默过了,既然不是什么非为不可的事情,再等等又有何妨?——野猪 15:50 200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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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人作古,现政府对其的评价应该……

若某人作古,现政府非要对其做出什么评价不可,那应该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角度出发,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战争方面。那很有可能会为制造又一个“台湾问题”埋下祸根。

(删除136字)

但从国家民族大局出发,个别孤立的事件无法全面总结某人的一生。更不能因为我们有权,就单方面决定了某人一生的颜色!

朋友归朋友,罪人归罪人!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一些人哪怕有罪、哪怕再怎么粗鲁,只要他们与我们的某些志向或者利益一致,也依然可以继续是我们的朋友。但也仅仅只是朋友,“我们”的朋友而已!——野猪 15:17 200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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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军人 能够让历史不称其为误国贼就不错了

使用民用飞机当作炸弹,纵然你有千百条理由能够说明自己是迫不得已,也是犯罪!冤有头,债有主,你反抗时攻击的对象错了。你不该认为跟着别人犯罪自己就不是犯罪,别人先犯罪并不能够证明你的犯罪行为就是正常的。譬如虽然有“不抵抗”命令,但身为军人并且有实力威镇一方,在外敌入侵时为什么不可以“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再譬如在难以忍辱负重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运用“文明”的方法为自己讨回公道而非要逞匹夫之勇,与中央、与自己的国家兵戎相见!

当别人的行为你不理解的时候,并不表示那些行为本身真的就不能够理解。它往往表示你自己的智慧、能力在某些地方卡壳了。譬如当外敌入侵时,军人不抵抗,纵然有千百条理由,也是错!国家混乱的时候,明明自己没有能力成为决策者却又要给决策者添乱,哪怕你怎么申明自己是在爱国,其事实却只能够证明你的行为是在误国!

一个在外敌入侵时坚决地执行“不抵抗”命令在前,后来为了自己的名誉又武力反上作乱的人,其实是自打了两个耳光,左右开弓!试问,当外地入侵的时候,一个完全有能力抵御的军队首长如果能够在一开始就果断地拒绝上面的“不抵抗”命令,坚决地将来犯之敌拒于国门之外,然后负薪请罪,即便是全军覆没了又有什么罪过呢?如此行动难道比不上口头高喊的“坚决拥护中央”口号!难道比不上空谈的“爱国”!可惜呀,历史无情地证明了有些年轻人就是不明是非!这样的人一定不是英雄,枭雄都算不上,能够让历史不称其为误国贼就不错了——野猪 13:58 200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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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娱乐行业难道没有人才么?

评野鸡扛大梁

我们的娱乐行业难道没有人才么?一些举办单位为什么偏偏要拼死追捧那些鲜廉寡耻的野鸡女人,不符合公共道德不符合传统习俗的不正常人?

野鸡一样的女人也许可以激起某些人们的某种欲望,以达到轰动效应,以达到赚钱和为主办单位赚钱的目的,比如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娼妓、舞妓、歌妓等等,但这样的娱乐活动能够产生什么样的积极的社会效应呢?依靠违背公共道德的行为来制造“事端”,以“壮大门楣”,比如有些歌星每当关键的时刻往往要动用“绯闻”的绝招;指望通过破坏公共秩序、叛逆传统习俗来标新立异,以吸引人们的眼球,视正常为落后过时,行不正常以为先进,比如同性恋、吸毒、打架斗殴、在诸如机场之类的地方不遵守公共秩序、上厕所也要大张旗鼓,恨不能吸引人人的眼球都去盯她们的屁股等等,等等。如此“星”,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什么要为她们提供市场?究竟是为了发展革命的娱乐事业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欲望?

娱乐演出不仅应该赚钱,更应该讲社会效应。野鸡一样的女人人不应该被追捧,更不应该成为榜样带坏了后来人!举办娱乐演出的单位不应该要面子不要脸。良性的社会舆论应该毫不留情地监督这些乱哄哄的地方,以尽可能避免龌龊肮脏的东西常常从那儿出现!——野猪 11:03 200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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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给小姜同志写封公开信

很想给小姜同志写封公开信,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是说服自己的理由,不是写不写的理由),眼看着满世界声讨“脑白金”的帖子,这可怎么办?

其实,有一次在强国论坛“提审”小姜的时候我就非常含蓄地提过这样一个问题“你曾经或者现在有没有干过什么缺德事情?”这其实是一个非常不客气的提问,我想一定达到了震动小姜的目的。而小姜除了被“脑白金”败坏了名誉以外他还干过什么“缺德事”呢?没有,当然没有!我相信绝对没有。

不可否认,与拱你阿姨一样,小姜在做这个广告的时候应该是基于善意,就他们的知名度根本就没有必要利用这些“肮脏的资本主义”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嘛!他们之所以会被“肮脏的资本主义”拖下水,被合法的奸商们利用那是因为他们对商品经济的无知所造成,这个责任应该追究当时教育他们的学校或者他们的老师们,譬如那匹老马!

“脑白金”现在泛滥成灾,怎么办?解铃还需系铃人啊!——野猪 18:43 20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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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的金玉良言

今天这个节日里,我实在找不到靶子,就将月饼当作敌人来进行重点打击。
根据今年的新闻报道,大陆的商品月饼已经十足地堕落了!它们或者使用了成年的馅子,让你吃了去拉肚子;或者在月饼里面放进了包括黄金在内的金属制品,阴谋颠覆你的牙齿,堵塞你的嘴巴,夺你的廉洁,要你的命!
使用成年馅子的人已经不仅仅是阿猫阿狗的小人物,而是航空母舰一样的国有企业;也不是个别的坏分子,而是整个行业的“习惯”,这月饼还有谁敢吃?任何一个商品,其商品属性应该由这个商品的主要成分来决定,当包括黄金在内的金属成分的价值远远超过了面粉的时候,我们还应该认为那是月饼么?在一个巴掌大的月饼中放进一块金子,那月饼的价格立即上窜到成百上千,成千上万,那玩意究竟是月饼还是黄金?那东西拿去送给“上级”、“领导”,究竟是“人之常情”还是“行贿受贿”?

佛法有云:有缘则聚,无缘则散。物我同源,月饼亦然。好吃要吃,闹人远离。若为了自我安慰或者“礼”的缘故,我想我会自己“做”几个月饼,但商品月饼我是断然不会继续吃了!也不愿意继续看到它们。我想,这商品月饼已经堕落了!从此天下无月饼!——野猪 17:34 20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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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者鄙

评高等学府的斯文扫地

在国家计委刚刚通报的11家价格违法单位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竟然有10家与神圣的高等学府扯上了关系,而且连北京大学也赫然入目!这不能不让人震惊,不能不让人愤慨,不能不让人痛惜,不能不让人忧虑!学校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人在这样的地方也能够得逞?为什么有关部门要在这样的地方也开闸放水?在今天的华夏大地上除了贫瘠落后的老区,除了飞不进、车不进的农村,还有什么地方干净?

对于贪官污吏,人们甚至容忍到了“个人偷偷贪污一点也就罢了”、“宁要养肥了的贪官也不要还没开始贪污的穷官”的如此程度。对于关系到子孙后代关系到民族振兴与堕落的教育战线,人们究竟能够容忍多少?文人相轻也就罢了,居然发展到相互抓脸的程度,这与街头泼妇有何差别?还要跳到互联网上丢丑卖国,其恶劣、可笑的程度哪个泼妇能够望其项背?

从华举《关于殴打系主任事件的前因后果》和《知情人关于南大政治系华举打人一事的声明》这两篇文章内容看,《后果》一文应该是个人所为,其中不仅在文字和语句方面有所表现,在叙述方面也可以得到证明。《声明》一文给我的感觉则是集体创作,因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了解断然达不到《声明》中所描述的那样程度。

在《声明》中,作者不仅了解[华举]的过去,也了解[华举]的现在,不仅了解[华举]的国内恶行,也了解[华举]在海外的种种劣迹。连“[华举]到美国移民局告发同事某某曾因生活原因想外出(非法)打工”的行为也要拿出来当作证据,以证明别人的品德有问题,这人究竟还有没有一丁点判明是非的能力?把守法维法行为认定为道德败坏行为的人,我倒要问问他:及时地制止某些人的违法行为,究竟有什么错?若将非法打工的行为当作正常的行为进行包庇,若将非法的“内部政策”当作正义之举进行袒护,甚至鼓励,那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秩序可言?其他中国人日后在外面还有什么信誉可言?而且,动辄挖人三代,是整人的文革遗风,其用心不在论事,而是攻人。

在《声明》一文中所列的事实,比如作者不仅对[华举]了如指掌,对[张某]也是一清二楚。[张某]在作者的心目中那简直就是观世音菩萨,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十全十美的人。这我就不明白了,一个人那么好,那么有能力,怎么会搞得有人要在公开场合与之拳脚相交呢?如果[华举]还没有疯狂到神经病、精神病的程度,那最起码说明[张某]这个人在处理人事方面的能力尚有欠缺吧?一个在处理人事方面的能力明显不够的人,怎么会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呢?试问,《声明》一文如果是某一个人的大作,他怎么知道别人这么多事?难道平时每天都跟人后面侦察么?

《后果》一文像个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我如果是那个部长肯定没有决心读完他的投诉信。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恰恰可以说明这个文章是个人所为,是一个非常不甘心的人所为。相比较《后果》一文,《声明》要么是集体创作,要么不是事实。如果是集体创作,为什么不使用集体的名义而使用个人名义?如果不是事实,其目的何在?

不论是那10个有侮斯文的违法高校,还是这些为了私利而斯文扫地的“工程师”们,他们的种种败行劣迹已经侵害到了教育战线的整体荣誉,已经侵害到了这个民族的高贵形象整体利益,已经严重地危害了教书育人这块净土!通过这两件事情,我们是否已经感觉到了:为师者鄙!——野猪 19:33 2001-9-30

参考文章:
关于南京政治系华举打人一事个人主认为:文人相轻可悲可悲!都不是好东东。是南大的耻... (泰坤: 2001-09-30, 17:52:36)0 B (0/1/0)?
知情人关于南大政治系华举打人一事的声明 (非攻: 2001-09-30, 17:39:00)6276 B (0/5/0)?
华举《关于殴打系主任事件的前因后果》 (王二小: 2001-09-27, 14:00:12)29304 B (0/1/0)?
《国家计委通报十一家医院价格违法案》《人民日报》 (200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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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的来历

根据有关历史资料记载(目前我还没有亲自查到,我想大概肯定是查不到的,因为被秦始皇烧了。),很久很久以前,在人们还没有掌握生火、发光技术以前,这个地球上不仅没有电灯没有蜡烛,甚至还没有月光。

由于人们的眼睛在黑夜什么也看不到,而一些吃人的动物却能够把人们看得一清二楚,所以每到天黑人们都非常害怕。他们不停地祈祷,但始终得不到上帝的答复。

人们生气了,怨气冲天,连太阳都受到了影响,不停地摇晃抖动起来。

突然,天上掉下来一些碎末,大的如盘,小的似豆,而且每当黑夜,它们都自动地挂满天空,闪闪发光,把大地照耀洁白明亮。吃人的动物们再也不敢出来了。

人们为了纪念这些发光的东西,就将食物做成盘子样,做成豆子样,还把豆子样的食物放进盘子样的食物中包起来,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为今天的月饼,尤其是豆沙月饼。——野猪 17:40 20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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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的落马与强国论的眼光与我的判断

今年3月10日,因为对省长接受网友的访谈印象深刻,我曾经写了一个标题为“省长访谈的意义深远”的帖子。当时感触最深的应该是“省长亲自上阵,利用互联网直接与平民接触,谈论国家大事。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他表示高层已经或明或暗地深入到了人民群众集中的地方正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从强国论坛事后整理出来的访谈录看,提问的网友名字与省长的名字同时出现在访谈录里面,一问一答,没有丝毫的贵贱分别。那感觉,省长就是公仆,网友都是主人。主人可以任意‘作弄’公仆。这其中的意义重大,它起码表示,在某种场合里,省长与网民们一样,大家的身份并没有什么高低贵贱的区别”。其次,根据访谈的有限资料我还认为“除了为网友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尊重这方面感到高兴以外,我对这个省长的印象也不差。通过访问,我感觉到他是一位谦虚、尊重民意、敢于接受人民群众广泛的监督、工作务实的干部,这很好,中国需要这样的大官,尤其是贫困的地方,更需要。”

从这个帖子上贴到收入《网友之声》到省长大人落马之前,没有任何人对我当时的感觉和判断提出过任何怀疑,更无坚决反对的动作,这起码表示我当时的感觉和判断基本正常。这起码表示强国论坛当时的做法完全正常。而且,在“省长访谈的意义深远”这个帖子中,我想表达意思应该是在这个标题上,肯定不是其它的什么。所以哪怕是现在,还是打不倒!

在“省长访谈的意义深远”这个帖子中,关于省长本人的议论不仅篇幅少,而且还放在了这个帖子的末尾。当时的想法并非为了表扬而表扬,而是借“表扬”来表达这样的希望:“中国需要谦虚、尊重民意、敢于接受人民群众广泛的监督、工作务实的干部、大官,尤其是贫困的地方”。当时之所以没有刻意表扬省长的欲望,其原因主要是觉得公然表扬一位刚刚才接触的某大官也许会让谁谁谁觉得恶心,而并非我已经通过天眼看到了这是一位……官。

还有,强国论坛当时组织的这个访谈活动,其用意应该是在体现“政府官员可以利用互联网直接与平民接触”和“高层已经或明或暗地深入到了人民群众集中的地方正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等等,而并非刻意树立李省长本人,所以强国论坛的类似活动属于完全正常的行为,并不需要指责,并无可以指责之处。——野猪 14:52 20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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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家长必须重罚!

评《成都6中学生集体“大逃亡”》

有消息称:“成都市某中学6名初中学生,爬上货运列车,企图从成都赶到攀枝花寻找网上朋友。昨(19)日上午,在成铁列车人员的大力帮助下,离家出走3天的6名少男少女被安全送回成都。……未成年学生离家出走,按理说学生家长应该着急。然而,虽然成铁客运段方面提前多次与学生家长联系,但昨日没有一位学生家长前往火车北站迎接自己的孩子。无奈之下,只好让这些学生自己回家。”

天下竟然有如此家长?竟然不出来?我看应该对如此家长提起公诉,要在经济上重重地处罚他们!

为什么那些家长们不愿意旅行监护责任呢?分析一下无外乎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孩子们由公家送回来的,且已经到了家门口,所以家长们没有必要出迎;二是家长们都比较讲究策略,希望给孩子们留下这样一种强烈的印象:你们要逃就逃,我(们)才不在乎!三、或许家长们内心有点小九九,害怕有关部门向他们收取某些“费用”。四、为了维护自己和孩子们的面子,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出面而使事情越来越轰动。

在诸多的理由中,不论主观上有无理由,但客观上已经给人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这些家长不愿意承担某些必要的经济责任,正在逃避自己的监护责任。

在维护社会的安定中,政府无疑应该充当重要角色,但社会是由家庭和具体的个人组成,其中的很多责任需要家庭和个人主动承担或者强制性地承担。其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就属于强制性承担的范围。既然这些家长们不愿意主动承担自己的强制性法律责任,那就是在抵制和破坏这个社会的法制,他们应该为此向这个社会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况且,私自的集体“大逃亡”活动还充分地显示了这些孩子们与他们的家长之间已经出现了诸如相互不信任的危机,他们的家长们有责任为消除这样的危机做积极的努力,而政府有责任采取相应的手段给予他们必要的提醒。在经济上重重地处罚他们应该也是有效的手段之一。——野猪 10:50 20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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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戏言坐牢充分地表现了我们的警察……

惊闻“一飞机乘客戏称自己是‘恐怖分子’被拘留”一事,让人真是苦笑不得!这事给人的直接感觉就是:我们的航空服务事业直到今天还是不知道如何尊重“上帝”,他们因为自己无法确实保障“上帝”的人身安全而常常寻机报复“上帝”;我们的警察队伍素质低下,滥用法律,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首先,确凿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位浪漫的“上帝”在飞机上既没有动机也没有实施任何的恐怖主义行动,航空公司之所以轻易听信了戏言,那只表示他们自己的判断失误,他们处理突变事件的应变能力低下。由此而造成的种种后果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怎么可以将因为自己的无能所导致的恼羞成怒转嫁到“上帝”的身上去呢?退10000步说,即便要处罚这位浪漫的“上帝”也应该仅仅限于采取经济手段,而不应该任意限制人身自由,更不要说捉去坐牢了。

现在警察仅仅只凭一句戏言就捉了“上帝”去坐牢,这不是在故意地制造冤假错案么?对于这个“上帝”,要么他/她是恐怖主义分子,就应该负刑事责任,要么不是恐怖主义分子,就不应该被捉去坐牢!捉了不应该坐牢的人去坐牢就是在制造冤假错案,就应该反坐!

以前,我们常常看到因为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而导致了“上帝”们滞留机场,无法成行,但一些高贵的“服务员”们不仅不对“上帝”表示应有歉意,反而将由此引发自身怒火全部宣泄到“上帝”身上去。他们动不动就唤来打手,对“上帝”们实施KAKAKAKAKAKA的专政……

我不认为这个“上帝”应该被捉去坐牢,不仅如此,这个“上帝”的戏言行为还应该得到到航空公司的尊敬和重视。这句戏言再一次提醒了航空公司“应该提高警惕,严防恐怖劫持!”它还向航空公司提供了“上帝们现在依然心有余悸呀”这样的一份宝贵情报,使航空公司有机会调整自己的服务方式。这是在监督和鞭策航空公司的工作,应该得到鼓励!——野猪 17:54 20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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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思考结果就是关闭所有的律师事务所

为了表示自己同意永远关闭远华“红楼”的对外展览,著名的小脚部部长这样思考到:“红楼开放有害无益。老朱的心是好的。可是忘了参观的贪官来此都为了取经。反而会将红楼的案例以毒攻毒,窥避检察机关检查。”

按照这样的思考方式,我也有一思考成果:中国境内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该关闭,因为那些律师们个个都曾经且正在利用法律的疏忽或者漏洞为犯罪分子们进行极力辩护,他们全部都希望且正在利用自己的所有知识为那些犯罪分子们逃脱法律的制裁或者减少被制裁的程度而努力奋斗。

与前者相比较,一个仅仅只是取经而已,并非已经实施了什么,而另外一个则是在极力地维护那些已经有明显迹象是犯了罪的人的利益,正在运用法律的武器为他们开脱罪责,这里面谁“犯错误”更大呢?

再说了,远华“红楼”不开放那些人就不犯罪了?他们就没有办法去取经了?现在社会上盗版、非法出版物多而又多,你不公开展示,一定会有人秘密地展示。秘密的展示往往比公开的展示更具有诱惑力,参加取经学习的人会更多;被国家禁止而只能够秘密展示的东西往往表示它们更加地珍贵,更具有参考的价值,所以有心人会更加地不计成本去设法参观;秘密的展示由于国家并不一定知道,所以或许有的某些“先进”经验因为国家尚未察觉所以真的成了以毒攻毒,窥避检察机关检查的绝招。

我以为,老朱敢于让“红楼”展示出来,其实并非只是心好不好的问题,官做到他那样的程度已经没什么心了,只有为国家、为人民、为历史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我还以为,或许老朱的用意就是希望利用“红楼”来提供经验,再让反腐败的队伍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破绽,堵塞漏洞。

历史事务所当然不能够关闭,不仅不能关闭,还应该快速增加;远华“红楼”也不应该关闭,更不应该永久地关闭,不仅这座“红楼”不应该关闭,其它更多的地方都应该开放、展览!——野猪 20:59 20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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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关闭关不住

评《远华“红楼”昨起突然关闭》

作为贪污腐败的有利证据,作为一面镜子,开放“红楼”可以让一部分直到今天依然执迷不悟、是非莫辩却并非完全不可救药的紧跟“大流”的人分清黑白好坏,尽快抽身;作为事实,经过严格调查而公布出来以后只要宣传得法,可以减少猜疑,以正视听,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当然,或许展览以后的反应的确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严重的损害了谁谁谁的光辉形象;比如对有些顽固分子不仅不能起到威慑警告的作用,反而给他们某种更多更强烈的诱惑,诱惑他们继续犯罪,严重犯罪;比如甚至还会启发、诱惑一些新人去模仿着犯罪等等。但这些并非展览本身的问题,而是展览方式和公布的事实程度需要仔细琢磨,一定不要因为自以为是而弄巧成拙。

故事既然发生了,你展览不展览事实都明摆在哪儿,你展览且方式得当一定能够起到某种程度的教育意义,若一直不公开,坚决保密到底,反而容易让人们瞎想,产生更多的猜疑。中国的现状,流言蜚语很容易在社会上蔓延,有的事情会被无限地夸大,没有的事情也会无中生有。像远华这样的大事情,本来就有,且各种的版本早就天下流传,如果放任下去,其效果究竟怎么样谁也没办法预测,但公开展示就可以让事实来说明一切,即便存在不通的地方也可以通过公开讨论的方式来澄清是非曲直,消除误解。

据说远华“红楼”昨起突然关闭,且有永久关闭的说法,这让人非常地不解。远华事件是个历史事件,公开比不公开好,早公开比迟公开好,红楼的展览比不展览好。——野猪 10:57 20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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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准”

评政府常常重申的某些若干规定(有删节)

首先,请有关人民看看我从某官方报纸中偷来的这段话:“要求党员干部不准大办‘谢师宴’、‘庆功酒’等各种名目的宴请;不准向业务单位和下属单位及人员索要各种形式的钱物;不准接受业务单位和下属单位人员的礼金、礼品、宴请和各种名目的赞助;不准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的各种费用;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去学校报道;不准借机进行公费旅游和报销子女入学的差旅费、住宿费。”

再来看看我如果当了大官以后准备向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颁布的有关条例:要求党员干部们不准偷盗抢劫、杀人越货;不准投毒放火、草菅人命;不准强奸吸毒、走私贩私;不准贪污受贿、腐败堕落;不准公开自己的各种犯罪行为,并引以为自豪……

(此处删除515字)

我和是不明白,作为代表着先进、高级的党员干部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他们难道不知道么?他们难道不应该在当党员干部之前就知道么?我们的政府为什么要当着人民的面向他们反复的重申那些本该属于严格禁止的违法乱纪行为?有这必要么?其中的奥妙、真实用意究竟是啥?——野猪 14:05 20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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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教科书编审权

《三女生诉讼教育部事件》有感

教育部既然可以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和录取分数做不同的限定,为什么不能够将教科书的编审权也下放到各个省、市、自治区呢?如果下放了这个权力,不是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继续限定人数和分数么?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还有香港、澳门和台湾一些跟大陆连社会制度都不一样的特殊地区,有什么条件和理由非要把教科书的编审权集中到中央不可呢?理科倒也罢了,很多的内容全世界都一个样,文科确实没有必要,也没有条件全面统一。

把文科的编审权下放以后更重要的是可以打破禁锢,解放思想,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供良好的基本环境;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因为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错误而导致全国人民的子女都浪费光阴甚至走错道路。比如曾经编入教科书中的一些与文革有关的文章,它们除了迷惑对人生没有经验、对社会没有认识的学生们像信教徒一样地盲目崇拜和绝对地服从教主外,有什么教育的意义?那是解惑授业么?

我是一个湖北人,在湖北出身、长大,可我并不一定就比外省人多了解一些湖北的事情,为什么?因为我们的教科书是全国统一的,并没有因为我是一个湖北人就可以在教科书上多了解一些湖北的事情。而一个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在结束学生时代以后大多也在同一个地方就业,甚至老死。对于这样的人们来说,有什么必要过多地了解那些与自己的现实生活无关紧要的事情呢?对于这样的人们,为什么不能够让他们多接触一些与自己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呢?通过读那些全国统一的教科书,往往是该了解的不了解,没有什么现实意义的东西却又灌了满满的一肚子,这是何苦?这是解惑授业么?

诚然,知识越多越好,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都懂。即便你想什么都懂,也该有个先后的次序吧。比如小学生可以先了解中国,再了解中国的某一个地方——自己所在的省份,至于中国其它地方因为并不一定会与自己日后的生活发生密切的现实联系,可以不必忙于深入了解,待必要的时候再继续学习不迟。比如文科的学生们可以首先多了解一些与本地域有关的文学作品,从身边的事情开始感触,这不是更容易解惑、更方便授业么?——野猪 21:21 20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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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轮流转 ——评相声的失宠

过去,能够有个收音机就是享受了,连慈禧老太太也会高兴起来,现在呢?曾经,为了看一场电影,即便是连夜翻山越岭数十里、上百里也会无怨无悔,人们自然乐在其中,现在呢?今天,依然在快速翻新的新花样正在不断地吸引人们的眼球,左右观众的兴趣,谁能够把握住什么、谁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事业永远都放在最得宠的位置?看看这个世界上除了食、色,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永远地保持最先进?能够绝对地难以被替代?

今天的现状,相声事业的确给人一种失宠少光的印象,但这就能够表示相声事业本身已经出现了问题么?我看未必。我们可以通过经典段子的创作数量来衡量相声事业的发展与否:如果今天的年创作数量少于过去,那么就是退步了,反之则是进步了。同样方法,我们还可以通过相声演员数目的增减、演出场次的多少、演员所得报酬的增减和一些地位的升降等等诸多方面来说明问题。相信通过诸如此类的一些数据对比,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相声事业发展了!

既然相声事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那为什么有人会认为现在的相声事业落入了低谷呢?是否真的应“该让相声进入剧场”呢?其实,所谓的相声事业落入了低谷那只表示今天的娱乐行业已经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人们的娱乐生活越来越丰富,对娱乐的需要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也就是说,如果一定要说相声事业落入了低谷的话,那只是相比较而言,而不能够因此说明相声事业自身发生了倒退。

我并不认为相声应该进入剧场,因为相声与歌剧、与音乐不一样。歌剧与音乐等除了其本身的演唱演奏以外还需要很多的环境来渲染、烘托,而相声并不一定就需要这个。我认为相声应该多一些地离开剧场,要深入到民间。可以去工厂,去乡村,可以在城市的街道。那儿有广大热心的相声观众,相声的生存和发展更多的是在那样的地方,而不是剧场。虽说相声也是高尚的娱乐,但我始终认为相声的特点注定了它应该走向民间,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大雅之堂,因为虽然剧场的确需要相声,但民间更加地需要相声,相声也完全能够满足这样的需要。——野猪 19:13 20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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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又是一个邪教组织

不知是什么原因小泉同志突然出了一本旨在吸引日本女人的书:《私人生活照片写真集》。这让人不得不担忧起来。这是否表示又有一个邪教组织即将诞生呢?要知道邪教的特征之一就是教主崇拜,要知道邪教的教主往往没有正常人的生活。比如独身,比如思维异常等等。而小泉同志正是独身,其受思维直接指导的一些行为的确不那么正常。

都说日本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人们的行为规范都以法律为依据。那么通常的理解应该是:日本的政治家们应该以法制的引导,应该以政治的技巧来吸引民众的支持,来获取国民的拥护。事实上日本过去以来的成绩也正是主要来源于完善可行的法制与高质量的政治技巧,如果日本今天的政治家们因为通过正常的手法难以获取国民的理解,竟然要以自己的《私人生活照片写真集》来吸引异性国民对自己所从事的政治工作的兴趣,那不是表示了他们的法制失败么?那不是表示他们的政治技巧已经黔驴技穷么?

邪教组织即将诞生前的征兆通常是:一定数量的国民没有信仰,对生活没有希望,对前途没有信心,所以这些人很容易被一些奇怪的玩意所吸引,比如黄色照片啦,比如低级趣味的写真集啦,比如对非正常生活的人的极端好奇和盲目崇拜拉等等。看看日本现在的情形,如果真有一些人对那个写真集趋之若骛的话,那不是应了这样的特征么?看看日本现在的情形,他们竟然能够弄出一个有着与普通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的人来充当自己国家的政治领导人,这不是正好应了这样的特征么?特此提请中央警惕,民政部门注意!——野猪 17:43 2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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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消户籍制度的10大理由

第一、取消户籍制度以后,国家将会因此减少大量诸如暂住证管理费之类的收入,更加难以富国强兵;
第二、取消户籍制度以后,会削弱有关部门的威信,影响他们一贯正确的光辉形象;
第三、取消户籍制度以后,会对城镇居民的平静生活造成严重的冲击,不利于社会稳定;
第四、取消户籍制度以后,将会增加警察的工作难度,会让本来就严重不足的警力更加难以取得辉煌的成绩;
第五、取消户籍制度以后,有利于犯罪分子的逃逸藏匿,社会秩序将会更加地混乱;
第六、取消户籍制度以后,不利于国企管理工人,他们会因此丧失对付工人们“……赶你回农村”的杀手锏;
第七、取消户籍制度以后,会导致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合法地进入农村,他们的破衣烂衫会影响市容;
第八、取消户籍制度以后,村委会的干部们还有什么权利?不是要成光杆司令么?你让他们再去管理哪个?
第九、取消户籍制度以后,诸如民政局的收容遣送站将如何运做?他们能够继续收容哪个,又往何处遣送?
第十、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许对居民进行户籍管理?连外国都有身份证制度,而且十分的严格,我们为什么不能也有户籍制度?如果连如此制度都要取消,还如何体现我们的政府在工作?我们的干部们是多么的繁忙?
紧急呼吁:枪毙所有叫嚣取消户籍制度的刁民!

补充:取消户籍制度后,将严重削弱公安机关的权利(而不是权力),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收入和警察的隐性收入,后果严重。警将不警!(作者:一根咸菜)

——野猪 14:01 2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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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枪毙这个博士!

读《樱花虽美 国耻勿忘》一文有感

根据《樱花虽美 国耻勿忘》一文,我认为应该立即枪毙这个散发传单的博士,理由如下:

第一、个人擅自散发传单是文革行为,是反革命行为,那人一定是反革命,反革命应该立即就地镇压,仅仅只打几下人民是不答应的;第二、那传单的内容让小泉首相十分不悦,为了给日本的有关政府一个交代,应该枪毙这个博士,让有关政府消消气;第三、现在日益高涨的反日情绪并没有经过有关组织有关部门的同意,而且有蔓延失控的迹象,所以最好将这些行为定为非法,但由于这样的非法行为已经取得了广泛的民间同情,所以有关组织有关部门又不便公开对此进行法律制裁,唯一的办法就是黑吃黑,让“保安”们去制裁他们,并利用典型的黑吃黑达到杀鸡敬猴子的作用;第四、新中国的人民早就站起来了,他们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生活得非常幸福,怎么会将鬼子们遗弃的东西当宝贝呢?这简直就是污蔑,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反华行为,反华的人应该立即就地正法。

还有,说保安人员殴打这个博士,这一定是诬陷,因为我们的保安队伍都是在有关组织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平安,只会对付坏人,维护秩序,绝对不会制造混乱,绝对不可能任意殴打人民群众。所以,很有可能是他们直接因为琐事而发生矛盾,而相互斗殴。况且,保安人员又不是警察,他们的行为不代表政府,更不能代表法律。所以即便有什么出格的行为,也是很小的事情,与法律无关。还有,说“日本是只恶狼”,这个博士简直就是精神病!日本明明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那儿的人民生活富裕,道德高尚,怎么是恶狼呢?如此人狼不分的人,不是精神病就是傻子,应该立即关进精神病院!哼!——野猪 11:05 2001-9-7

附录相关资料:
标题:樱花虽美,国耻勿忘--武大人文学院曹万成博士被校保安"擒拿"的全过程
文章作者:[懒散闲人] 2001-09-07, 08:50:49?
地址: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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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中国的最大敌人

有人说中国的最大敌人不是日本、不是美国,也不是台湾,而是一个党,对此我不是十分地同意。从中国的历史看,没有哪个党是可以真正搞垮中国的,哪怕是国民党那么坏的时候也仅仅只是差点让中国灭亡而没有真正使中国灭亡。其它的党更是没有机会总是象国民党那么倒霉,总是不走运。至于中国的敌人究竟是谁,我认为首先是国人的撒谎与内讧陋习,这是根本的,是内因。其次当然是一些曾经侵略过中国而导致中国不得不停止经济发展去打仗的军国主义、帝国主义等;是一些正在妄图遏止中国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地阻挠中国国家统一的一切反动派,这是外因。这其中尤其以内讧最为恶劣!譬如汉奸们,一方面仅仅只为了几两银子或者某个爵位就会号称自己不是中国人,是小鬼子们的乖乖子孙,另一方面又以自己为中国人的特殊身份而充当反动派,干一些对它国有大利,对自己只有蝇头小利而严重地损害中国利益的事情。比如汪精卫,比如台湾的李某人等。

对于今天国人依然或许有的撒谎与内讧陋习,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从自身做起,尽可能自己不要撒谎,哪怕在极度困难与痛苦的情况之下;尽可能自己不去充当内讧的角色,哪怕你再怎么正确,再怎么正义。对于那些热衷于搞内讧的人,如果是有口无心,我们的沉默必然可以使其自觉无味而自动罢休;如果是别有用心,也会因为我们的沉默的失去市场,自然也就使其无法达到目的。翻一翻国人辉煌的英雄历史,只要我们能够容忍其他一些国人的团结精神,比如对冯婉贞他们领导的那样的队伍的容忍等等,比如像抗日战争时期能够容忍的各种民间抗日组织等等,只要我们不将国人当作自己的唯一敌人,比如“掉转枪口一致对外”的倡议,当我们战胜了撒谎和内讧这些真正的敌人以后,其它的敌人们还能够成其为真正的敌人么?——野猪 14:16 2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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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战略伙伴 再次体验红海洋(简评)

只要朝鲜能够进行改革开放,发展经济,那么毫无疑问,访问朝鲜这个战略伙伴是应该的,也是必定要成功的。谁都没有忘记,朝鲜与中国一样,在历史上都曾经遭受过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与蹂躏,所以历史注定了中朝两国必然在某种形式的结盟中会成为联盟,比如反对日本军国主义联盟或者反日联盟。谁都没有忘记,在历史上朝鲜曾经遭受过美帝国主义的“进入”,而且正是因为得到了中国的无私帮助才取得了一定的胜利,所以在反美的联盟中,中朝两国必然也将站在同一战壕。

朝鲜虽然是一个小国家,却由于拥有一定数量的半公开秘密武器而令美帝国主义胆寒,而美帝国主义又是这个世界上的名誉主宰,中国与这样一个反美的国家结盟,无疑会如虎添翼,更加可以在武力上对名誉主宰方及其爪牙们形成一种威慑,更加可以有效地遏止那些已经复活的借尸还魂的军国主义侵害。

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这次与战略伙伴的结盟过程去体验一下这个世界上仅存的红色海洋,通过对红色海洋的体验可以让谁谁谁从头到尾巴地想一想,自己的历史位置究竟应该放在什么地方才可以永垂不朽。这对治疗头疼发热应该有一定的疗效。

韩国似乎已经与阿扁政府打得火热,而韩国与台湾都是经济比较发达,政治制度比较开明的地方,如果日后台湾与大陆统一且韩国依然与台湾亲密,那无疑就是与中国亲密。试想一下,当大陆、台湾、朝鲜和韩国成为一体之后,这个世界上的主宰依然还是美帝国主义么?所以,如果美帝国主义及其爪牙们日后在这四个单位之间挑拨离间的话,那一定只表示他们不希望有什么国家比自己强大,因为除此以外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反对这四个单位团结一致!——野猪 21:57 2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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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法卡山沦陷很可能是真的!

上个星期,有人来找我,说是有一封信要通过INTERNET传给市政府,基本情况是说他们这批打过国仗,即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人现在的处境不好,希望政府给予他们一些补助。理由是当初国家给予他们这些打过国仗的人的补偿太少,现在国家富裕了理应追加。

根据来人的简单介绍,说该市共有430(是否包含农村兵当时也提过,但我现在忘记了)多人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其中周边某县的40多人已经给市政府写信了,市政府的副书记也召见了这些人并且还表示:“你们的确辛苦了,政府的确应该补偿你们!”为了呼应那40多人的行动,所以来人表示他们也在联络市区战友们起草书信,并且希望得到我的帮助。我一方便表示完全可以从技术和道义上支持他们,同时告诉他们,现在的政府已经不是过去的政府,他们的事情不是小事,完全可以将信直接自己送去市政府,市政府不会不加以重视。我还反复叮嘱他们在写信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具体要求写清楚。

从这件事情看,有关越战的有些事情的确有了巨大的变故,而且那些变故会引起战士们的反弹,所以市政府才会如此快速地乖乖地向战士们妥协,好言好语安抚,还答应支付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如果不是这样,市政府的反应没有理由这么快。况且,在战争中立过功的人有很多,并不仅仅只局限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一役。比如南下的老兵现在还有,比如我的同学——平的爸爸就是南下的老兵,为什么他们没有要求政府也追加补偿呢?要知道在中国参加过南下的战士肯定比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士们有板眼!唯一的解释就是——有关越战的有些事情的确有了巨大的变故!——野猪 20:47 2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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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版图变小了,这是真的么?

刚刚听说已经解决了北方的争端,现在又闻老山法卡山沦陷,我不明白,是哪个那么好的本事,全然推翻了前人已经定下的界限或者解决了前人没有解决的未定国界问题?这些谁们究竟为中国收回了多少失地?扩大了几分中国的版图?

如同开荒,谁愿意花力气,也有本事那就扩充你的地盘吧,相信谁也不会反对,顶多只会眼红而已,而且他们眼红又怎么样?如果你懒惰,又无能,那就老实一点,好好地守住祖上留下的家业,如果连祖业也要破败,那不是不肖子孙是什么?

有一个时期,到处都在落实政策,某场所被告知可以收回在文革等时期被没收的地盘,让他们拿些木桩去定位。定位的过程中,侵占的一方以保护一棵树或者某地有个大石头不好分割为由要求将木桩往有利于自己的地方推移,并且亲自动手三下五除二,嘣嘣嘣打下了木桩。

事后,被落实政策的一方并不答应,其中一个号称是阿鹏的同学的中年人如是说:这怎么行呢?这样的木桩打下去也不能算数的……这就如同小孩子为了抢夺一颗糖而打架,哪怕你已经含在嘴巴了,也要挖出来!因为哪怕是一颗糖,只要是你的你就应该拥有它。况且木桩桩定的地方不仅仅只是一个点,而是一条线,那条线可以让你失去很多的土地和权利,当然还有尊严!

我很钦佩小平邓的智慧。比如在一些国界与领土问题上,由于条件并不成熟,他就选择了搁置争议,把问题留给后人的方法。这样做很有智慧很可以显示勇气!我虽然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也许并不知道那些谁和有关部门这么做其实另有隐情,是不得不为之!但是,有一句话叫做偷鸡不成折把米,我可是知道的。我并不认为那些高级的人永远都不会犯如此错误。——野猪 20:06 2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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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来之食味道如何?可以长久?

评“论反日时髦应该缓行”

有人在强国论坛转贴了一则来自于东京《中文导报》的有关冯锦华事件的评论文章。读后的基本印象为:为了现实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这不禁让人想起了这么一句古训: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况且,嗟来之食味道如何?即便味道对于某些人来讲也许可以容忍,但长久么?

小时侯,我常常为一些“美女蛇”、“美女鬼”忿忿不平,一是因为她们的确漂亮,被消灭掉真是很可惜,二是我往往看不到她们吃人残害人的一面,因为她们往往在没有残害人之前就被人消灭了。后来长大,比小时侯更加成熟,我慢慢地知道了“美女蛇”、“美女鬼”真的会吃人残害人,我开始理解有些“美女蛇”、“美女鬼”必须打死,否则她们会吃更多的人,残害更多的无辜。这样的时候,你不该有怜惜之心,否则不仅自己会重演农夫与蛇的故事,客观上还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这样的时候,你一定不要被对方的美色所诱惑,无力自拔,否则肯定活不过明天!

日本这个民族有很多值得我们中国人学习的地方,比如认真、团结合作等,但这不表示我们应该忘记他们曾经在华夏大地上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他们曾经的凶残暴虐行为人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而应该世世代代铭刻心上,包括他们自己!

相信很多人都相信,今天的反日与过去不同,它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是希望通过如此的手段来提醒日本政府牢记那些诸如曾经遭受到山姆大叔教训而带给日本国民的种种灾难,牢记日本军国主义曾经在亚洲犯下的滔天罪行,欠下的累累血债!并从中汲取教训,不要妄图军国主义重现,也不要再把日本人民重新推上充满血腥味道的战争机器!为了亚洲安宁,为了世界和平,中国的反日激情不可懈怠,亚洲的反日联盟不可废止!——野猪 14:39 2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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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崇拜偶像还是崇拜自己

首先,请看这个偈子: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再看看这首诗歌:神在巫山不远求,灵山就在汝心头。人人有个灵山塔,好比灵山塔下修。显然,人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即便是崇拜偶像的人,不论其曾经多么地狂热过,只要冷静下来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依然以自我为中心。比如饿了的时候,他们会搞东西吃,困了的时候会要求休息等。完全地脱离了自我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迷信的人,比如信奉邪教的教徒等,另一种就是精神病病人。这样的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可以吃一些人不能吃的东西等。

既然人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怎么会出现偶像和崇拜偶像的现象呢?这是因为人们除了简单的物质生活以外还对高级复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有所需求,而高级复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追求往往是没有止境的。比如人们在饿了的时候想吃,吃了想好,好了要精,精了再要求声乐歌舞,……直到当了皇帝还要长生不老,想上天。

当人们要求声乐歌舞的时候,他们对高级复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追求就开始了。这种需求开始以后,过去那些能够满足简单物质生活的“自我心造”就显得越来越困难了。比如当初饿了的时候,很容易就能够独自搞点食物来获取满足,困了的时候一般也能够独自选择环境或者制造条件满足睡眠。但是,在有了对高级复杂物质生活的奢求和产生了精神追求以后,因为能力有限的缘故“自我心造”就慢慢地被“他求”所取代。在“他求”过程中当人们所需求的欲望越来越大于能够获取的时候,偶像就出现了。

所谓的偶像,就是我们要么知道得太少但又迫切地想多多地知道且已经知道的都是能够让我们心悦诚服的事情,或者与对方的某种距离过大且对方大于我们自己的时候所产生的某种情绪而已。比如基督,比如释迦牟尼,比如老子、孔子等,就是因为所有的资料都可以显示他们的人格高尚,充满了智慧等,而我们又远远地不及,所以成为偶像。当然,同样的条件下,一些奸诈的小人甚至是精神病也有可能成为一部分人崇拜的偶像。比如欺世盗名的李大师之流,比如头目带领信徒集体自杀的一些邪教小团体等。

除此还有一些小偶像,比如西特勒,比如日本军国主义的某些代表人物等。当然还有无知青少年因为对眼前某些现象的无知或者被自己与某些明星大腕之间貌似过大的某种距离所吓唬而丧失了勇气,不敢跨越或者下决心创造条件跨越,所以只好将对方视为神,当作偶像了。

很简单一个例子可以证明上述判断:在某些同样类型的“偶像”之间,他们还会以对方为偶像或者相互以对方为偶像么?当然不会,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秘密、没有距离。所以我认为,只要不是迷信,可以崇拜偶像,现实中的人们因为各自能力有限的缘故,为了给予自己某种动力为了让自己不失去希望应该有所追求。——市政府办私厅厅长 23:21 2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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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震好样的! ——评《田震状告南京某报有炒作之嫌》

惊闻田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我再一次为她的勇敢与智慧叫好:田震好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现在的事情常常难以解决,为什么?因为传统的习惯往往喜欢暗箱操作,不愿意把事情公开地摊到桌面,明明白白地解决。在官场当然是这样,在其它场合也多为这样。这么做很不好!首先是习惯不好,会造成事实上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有法难依。其次由于是暗箱操作所以事情的结果往往都只对“强”者一方有利,“弱”者永远都讨不到便宜。

比如官宦子弟也就是我们常常见到的恶少欺负少女,如果实在过分,专政机构往往会自然地站出来威慑和制裁他。这时候,如果依法恶少本该宰杀,但由于少女或者少女的监护人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认为恶少只要放过了自己的小命就是皇恩浩荡,若再加上恶少为了自救而装出来的甜言蜜语,她们不接受私了才怪!而那样的私了,不论恶少真的付出了多少,但他依然还是占了很大的便宜——他保住了狗命!

过去,为了维护文艺战线的健康和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田震怒甩话筒,理直气壮地与暗箱操作做针锋相对的斗争,这是呼吁法制的具体表现。现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田震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侵权嫌疑人揪上法庭,这是推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的具体表现。

相比较而言,我们某些协会的某些头头们“和为贵”的论调则显得糊涂荒谬,甚至龌龊黑暗,是没有立场或者一心倾向于维护落后的诟病势力的表现。我不明白,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后,打官司有什么不对?和为贵固然很好,但是,当你的合法权益已经被对方故意地粗暴践踏以后,还有私下调解的基础么?如果对方的行为的确严重地侵害了他人,如果田震等人都不站出来面对,那不是助纣为虐么?所以,为了推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为了大力宏杨法制精神,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粗暴侵害的时候,田震应该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反击非善意的攻击,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一定要代表歌坛做一个依法办事的先进人!——野猪 18:02 2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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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夫妇的小对话

楚王的老婆说:“大王你一个人拥有江山,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不能够让那些大臣们也捞点、沾点?那些大臣们可是一堵堵的城墙,是防止如同洪水般老百姓的啊!如果没有那一堵堵的城墙,万一洪水来了,大王你如何应付?”

楚王说:“一个大王怎么能够把老百姓当作洪水猛兽呢?”

楚王的老婆说:“噗——,你可别唱高调!这是在家里,不是朝廷……”

——野猪 14:10 2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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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儿的职工们相比较,龙岗宝洋产业制品厂的女工们……

有一则标题为《沪上惊见“包身工”》的报道(摘自《新民晚报》 作者 邵宁),说“一群正值花季年华的少女,脸上还稚气未脱,最小的年仅14岁,但她们已承受了超负荷的劳作。她们早晨8时进车间,埋头在流水线上干活,中午11时半吃午饭,12时半再上工,忙时要加班到晚上9时,甚至11时。中午、晚上在食堂吃饭,菜永远只有一份蔬菜。营养不良的她们却要像机器人一样干活,没有休息日。有的足足干了4个月,却只拿到50元工资!她们想走却走不了,处境十分悲惨。”

与这儿的“职工”们相比较,龙岗宝洋产业制品厂的女工们简直生活在蜜罐子里!最起码,她们都不是童工吧!最起码,她们不会“菜永远只有一份蔬菜”吧!最起码,她们不会“足足干了4个月,却只拿到50元工资”吧!与上海的那些“职工”们相比较,这些条件“优越”的女工们为什么还要“闹事”呢?我很同情韩国人开的那家《龙岗宝洋产业制品厂》,与《日本独资企业上海景条针织有限公司》相比较,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人间。在《龙厂》,女工们在厂里受了委屈,不仅可以及时地得到道歉还可以在经济上得到赔偿;而在《日司》,不仅用工的本事就是违法,而且在用工的过程中疯狂掠夺,残酷压榨。面对这样的两个工厂,为什么广州方面能够阳光操作,而上海方面却见不到下文呢?上海方面为什么没有勇气揪几个鬼子出来?按照“中国的人权首先是生存权”的先进理论,在“包身工”与因为管理失误而导致的精神损害之间,究竟哪个属于重点?哪个应该首先解决?——野猪 14:49 2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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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可以继续是党员

[南京日报报道]:对于在宁波大酒店酒后闹事的党员干部们,市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予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陈旭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市市政公用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自强停职检查,根据查证事实作出处理。”

我就不明白,这“闹事”是什么意思?根据中新网杭州11月30日消息,“警方查实:当时进入包厢内的共有5名男子,他们将4名服务员强行拉入包厢后关灭了灯,黑暗中有人撩起服务员的衣服,上下乱摸,遭到反抗后还不罢休。”显然,那些人把四个女服务员强行弄进包厢,在灯光上做了手脚,并且已经实施了“手上下乱摸”的行为,这是什么行为?有没有侮辱少女、妇女?普通人如果把少女、妇女关进黑房间进行“手上下乱摸”会得到怎样的说法?是不是“猥亵妇女”?是不是“侮辱妇女”?

你们认为搞几个女人不算回事,那是你们的事情,内部开会、内部决定、内部消化,人民看不到也就眼不见心不烦,现在公开表示那些人中的小头头还可以继续充当“党员”,大头头则仅仅只是“停职检查”,这不是公然号称:我们党就是可以乱搞女人、就是可以随便拉女人进黑包厢“手上下乱摸”,而且集体同时进行么?如此镜头,我怎么看怎么就像是日本鬼子、怎么看就怎么像是流氓恶霸黑社会的人和行为呢?纪委的决定不能做数,请看:

“他们强行将4名女服务员拖入包厢内,将灯开得很暗。”仅凭这个事实,不需要小姐的证词,就可以认定这是在集体耍流氓!如有“小姐”的证词,就是猥亵和侮辱妇女,是刑事犯罪!
“我们要玩小姐关你们警察屁事?”仅凭这一句话,就该开除出党!谁说的?
“自恃人多势众,威胁、追打顾客。”而且事后逃逸,潜回南京!这是聚众斗殴行为加潜逃的行为,起码应该治安拘留!

有些事情的认定,可以因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而有所区别,但这严重地违纪到了触犯刑律的程度,就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了!要知道,他们干坏事期间的种种花费很可能都是人民的血汗!对一线的普通公务员们来说,能放过的尽可能放过,毕竟他们比较辛苦,而且其错误行为危害稍微小一点,但对于领导干部,则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一定不要包庇迁就!否则人民的损失事小,党这个队伍失去民心事大!——野猪 10:15 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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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2岁的女学生王萍修一座纪念碑

王萍死了。为了抗议我们的干部们长期以来的差德行为,王萍死了。

王萍牺牲了。为了拯救那些差德的干部们,王萍用自己年少的生命作为代价哀求他们恢复良知,她牺牲了。

王萍不能白死。我们应该为她修建一座纪念碑,纪念她的呼唤,纪念她的哀求,记住她的无声抗议!

王萍不会白死。她的被动行为一定能够呼唤出一种制度,一种重视生命的干部行为准则。

王萍不会白死。她的被动行为一定能够呼唤出一种法律。一种所有干部都必须遵守的“见死必救”的法律。

如果人们能够时常想起她,她将对这个社会充满着希望;如果人们能够记住她,她会高兴的,她是功臣;如果“见死必救”的法律和制度会因为她的死而迅速制定和健全,她将含笑九泉,死而无憾。

6万块钱很多,但一个生命的价值,不是钱可以衡量的;除非她是某些被走私家们用钱泡起来的女歌星明星,除非他是那样贪污腐败的干部!

一座纪念碑的花费很少,但纪念的意义,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除非它是某些女歌星明星们脸上的化妆,除非它是政绩官员们的虚假数据。

——野猪 0:26 2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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