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不幸牺牲的另类思考

昨天,或者是前天,一个省人大主任被小市场的两个保安加一个警察抓起来了,要以“私了”的手段搞他一笔钱。人大主任虽然怒火中烧,但除了义正词严,据理而争外,并无多大作为。倒是秘书来了以后,立即龙颜大怒,要开铡斩狗头。这事发生在西西踢飞第一台(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的剧情中。可以说说笑笑。

前些时候,一个姓孙的武汉小伙子,因为莫须有的理由,被人关押了。被迫跟精神病为伍了。被人打死了。他为什么被抓,这不是问题。但他为什么被迫跟精神病为伍?为什么被人打死了?是不是他不当地行使了“龙颜大怒”的合法权力?不当地表现了人的浩然正气?是不是因为不当地行使了“龙颜大怒”的合法权力而遭到兽中王的天敌——盗猎的人类的攻击?是不是他的浩然正气正不敌邪,出师未捷身先死?

中国有句话:好汉不吃眼前亏。

中国有一段荒唐的历史,现在还保留着一种并不先进的教育模式——小孩也应该见义勇为!

小孩见义勇为的代价是巨大的!小孩也要见义勇在原则上这是正确的,必须提倡和鼓励的,这样做的意义重大,意义深远。但是,在象征性的背后,还紧紧地跟随着我们谁都脱离不了的现实!现实中,见义勇为常常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为了正义,支付任何代价都是不过分的,人类的浩然正气无价,不是现实价值可以衡量的。但是,生存毕竟是人的第一需求,在代价处于可付可不付的见义勇为面前,人类应该以自保为第一选择。上述的那个省人大主任,当时也可以见义勇为的,但是现实又限制了他,他必须遵守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古训。这个主任的的做法是正确的,可惜好汉孙志刚却不幸,他大概忘记了这个古训。

我以为,孙志刚的不幸牺牲,当然有收容制度的问题,但它更是“特殊”教育的恶果!孙志刚当时的处境,并非一定见义勇为不可。并非一定及时反抗不可。如果我们的教育不是那么盲目地极力提倡与鼓励人们瞎见义勇为,而是从小就教会孩子们在必须具备一身正气,在充满着一身正气的前提下,一定要尽可能地为自己的安全作想,一定要理智地面对现实!

当然,还有一个令人气闷的现实:你不吃眼前亏,就找不到公道,就讨不回已经失去的尊严!试问,孙志刚如果没有牺牲,即便他的遭遇比那些更残酷,更荒唐,恐怕他的尊严也难以讨回,所谓公道,也难以与他亲吻。——野猪 19:18 20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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