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跟《工会法》顶着干

经过跟二公司工会、三局工会的直接接触,这两个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个人素质我感到基本满意,虽然夏运胜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圆满解决。这就让我们反省,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出在制度不合理,规章不健全,工会干部们普遍性的法律意识不强!

“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利益”这在理论上本来没有错,但是,这个理论的本身又是“鸡蛋问题”,即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鸡蛋问题”是个永远都无法明确的问题,但现实问题又必须尽早解决,怎么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明确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角色,根据《工会法》的要求去明确“鸡蛋问题”,正确把握侧重点。两害相权取其轻。职工与企业之间,职工永远处于弱势。只有企业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迫害职工的可能与事实,职工不可能把企业怎么样了!工会在极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不可能把企业怎么样了,除非那个企业本身该死!

工会与企业之间,某种情况下可以给企业吃定心丸,明确表示“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利益”,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争取职工合法利益,面对职工时,则只能是“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于职工的“维企”态度和表示,那是一个职工跟企业之间感情的问题,也是职工个人素质的反应。

中国青年报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今天联合宣布,国家将全面启动劳动关系三方(国家、企业、职工)协商机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这个消息的标题是《我国启动劳动关系协商制 兼顾企业职工利益》。从依法办事角度看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这又在理论上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先有企业利益,后有职工利益!这是明确“鸡蛋问题”的小聪明做法,与工会组织的职能不符!这是以小聪明暴露大无能!工会组织的建立,根据《工会法》“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说法,“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利益”的理论明显在跟《工会法》顶牛!这个顶牛的要求明显冲击了《工会法》的“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这个明确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为什么工会的工作总是难以理直气壮?因为工会的工作人员无形中把自己当成了“企业的一部分”,把自己当成了“为企业服务的服务员”!这是现实的无奈,也是规矩的相互矛盾造成,必须尽早改变!这个问题不解决,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就只是一句空话!

中国的工会一直在维护工友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工友的合法权益,刘少奇等人甚至率领工人向“企业”动武!现在条件好了,为了维权不必要武装反抗“企业”,却为什么,工会在维护我们的工友合法权益时,就那么难!——野猪 17:52 20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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