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蓄意谋杀?

——《南京拆迁户“自焚”事件调查(z)》有感

从《南京拆迁户“自焚”事件调查(z)》看,如果属实,那所谓的“自焚”案很可能不是自杀,而是蓄意谋杀!

动机分析:双方都有杀死对方的动机,但拆迁办的杀人动机更强烈一些。具体例证:“早在7月9日,拆迁办一名叫吕凯的人便带领10多名拆迁人员强行爬上她家屋顶将瓦片掀翻。翁彪当时提出抗议:我74岁的老父亲和12岁的儿子还在屋内,砸伤了怎么办?但吕凯嚷道:我们不管,我们就是地痞流氓,打的就是你,谁让你不搬的。”其它例证:拆迁办多次挑衅和不尊重住户的口头禅本身就是谋杀行为的一部分。利令智昏的人常常会疯狂地这样想:杀了一个住户后,就容易拆除住房,就可以威慑其它“钉子”户。而这,正是拆迁办极力追求的“工作成绩”。至于住户,因为房子都被人强行拆除了,被逼而偶起杀心并非困难。

具体行为分析:汽油并非住户拿去,而是拆迁办从住户处强行抢去的。拆迁办为什么要抢那汽油?抢到汽油后为什么不妥善处理?住户怎么可以当着拆迁办的面往自己身上浇汽油而未被及时阻止?住户怎么找到那汽油的?是否有人激将法迫使住户往自己身上浇了汽油?是否有让强行往住户身上浇了汽油?

从目前情况看当时只有拆迁办的人和住户在那房子里,没有第三方。住户究竟是自杀还是它杀应该把侦察的重点放在它杀方面。要检查住户身上有没有伤,例如四肢、头部和脖子。如果被制伏后再被强行浇上汽油,身上一定有伤,同时,拆迁办的人身上如果有伤也可以反证。从拆迁办的人拒不抢救正被火烧的住户来看,他们的行为已经表明了他们迫切地希望住户被快快地烧死,只有住户被烧死了才死无对证。

即便住户不是被人激将法陷害,不是被人强行浇上汽油,由于汽油是拆迁办的人从住户处抢来的,汽油已经成了拆迁办东西,拆迁办的东西烧(死)了人,将负责法律责任!当着那么多拆迁办的人往身上浇汽油,拆迁办的人怎么没有法律责任?这事,应该属于它杀,被迫害致死!——野猪 18:20 20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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