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的电视台行业是否存在严重的宣传低能问题?
个人经验,以前有个省的质检部门到一些城市去抽查商场的商品质量,结果通过省电视台公布。在被任意抽查的三样商品中,一些商场的商品常常有一两个是假冒伪劣,其中三样完全不合格的商场只有一家。不巧的是,第二天,三样商品没一样合格的那家商场所在城市的电视台居然在新闻节目的头条大谈那家商场的销售情况是如何地良好,如何地全城第一。
这就让人不明白,这个特别新闻头条是在说这个城市的市民喜欢假冒伪劣商品?还是在说这家商场对这座城市有特别贡献,所以不该指出这个假冒伪劣的问题或者即便有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也没什么?当然,也不能排除这条新闻的意思是在暗示:这家销售量高居全城第一的商场因为假冒伪劣商品多,所以危害极大?如此具有多种含义的新闻究竟是在报新闻还是在出考题,考观众?
有关部门批评什么,我们的电视台就褒奖什么,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总头头;人民群众批评什么,我们的电视台就正名什么,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总头头。这是什么意思?这正常么?如此地褒奖,如此地正名,管不管用?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这是不管用的,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人民群众拿你电视台没办法,但可以更加地不信任政府,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会越来越严重!然后电视台继续褒奖继续正名……
如此严重的后果,我们的电视台因为弱智(其中是否还有别有用心,或者利益交易?)所导致的如此恶性循环,难道不应该好好地反省反省?有关部门监督什么,人民群众有什么意见只要表达出来了,这本身已经雄辩地证明了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必须改正,必须改进!改正以后,改进以后,值得宣传的,只需要实事求是说出来,自然就正名了,何必需要你来褒奖?
中央电视台对北京市公安局的一系列报道有褒奖意味,有通过褒奖正名什么的嫌疑,是在通过褒奖与正名活动在跟人民群众对抗!是容不得人民群众批评的表现!只要北京市公安局继续不作为,继续对人民群众的意见不理不睬,中央电视台的种种褒奖都是可笑的,种种正名的企图都不会得逞!中央电视台这么干,因为是头头,方向错了,将带坏一大批地方电视台,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纠正,离犯罪也就差不多了!——野猪 14:39 200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