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评8、9两个月的自焚事件

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39岁男子翁彪就是因为被当地拆迁办公室强行拆毁家园,愤而冲进拆迁办公室点燃汽油自焚身亡。9月15日,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发生了安徽农民朱正亮自焚未遂事件。

首先,这两个自焚事件虽然是悲惨的,令人痛心的,但依然是发展中的问题。这两个事情都是因为“拆迁”引起,自焚者均认为自己的利益被侵害。这就表示我们的“拆迁”运做方式有问题,或者不公平,或者宣传解释不够,得不到理解。这多属于错误或者失策等。至于暴力威胁暴力攻击所谓影响了“拆迁”的“钉子户”的行为,不是错误也不是失策,典型的违法犯罪。

其次,两次自焚都表示了人民群众的某种意识觉醒,尤其到天安门去自焚的安徽农民,他的行为明显是从根本上信任政府的表现,其实就是“告御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还有,两次自焚事件也宣示了中国的基本建设已经由城市到农村全面地展开了,且成就巨大。整体看,历史地看,这是喜人好事。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涌现!

凡事都有两个方面。这两个自焚事件是悲惨的,它们警示政府必须更加地目光锐利,更加地反应灵敏。它们也对我们的地方官员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必须将以人为本放在首位,放在最优先的位置!我们现在不仅要继续加大力度更加地改革开放,同时还应该精心保护来之不易的成果。保护那些成果的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若人没了,人残了,我们的成果没人享受了,无法完整地享受了,那些成果还有什么意思?——野猪 12:05 20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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