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从业人员的腐败该不该有? ——传闻央视主任被捕有感

在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获取线索很多记者跟很多警察一样均采取了“特殊方式”,拥有有自己的“线人”,这类似于的贿赂,但法律却又不认为贿赂。所以不能算腐败。中国的记者也有自己的“线人”,不过比较有组织,比较规范,叫做“条线记者”,即某个记者专跑某行业某部门的新闻。当然,很多国家也是这样。

由于中国的“线人”现象比较有组织,比较规范,已经形成了固定模式,自然也就容易让人钻空子。我们常说不好的制度,不完善的制度,往往让人学坏。所谓不好的制度不完善的制度某种角度看,其实就是比较有组织,比较规范东西的畸形发展,它必须建立在比较有组织,比较规范之上,只有借助了比较有组织,比较规范的信誉才能够存在。这是腐败,必须打击。

现在,学坏的新闻从业人员越来越被人唾弃、越来越容易让人愤怒,例如这个传闻中的央视主任被捕,例如有报道说某记者敲诈某企业,例如多达13位记者在采访一个煤矿事故期间全体接受不良分子的金元宝贿赂等等。这些人的行为应该不属于前述类似于的贿赂,但法律却又不认为贿赂的行为。为什么?因为前述的类似贿赂是新闻从业人员把好处给“线人”,而反过来,自然不是一回事了。因为前述的类似贿赂目的明确单一:为了获取破案线索与证据,为了获取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与证据,而新闻从业人员索贿,却不是这么回事。

综上所述,新闻从业人员去贿赂“线人”,这是可以的,但反过来索取好处,则是受贿,是腐败,不该!“线人”越多越管用,对警察迅速破案只有好处没有太大坏处,对记者获取新闻线索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记者掌握的新闻线索越多,所在新闻单位的效率就越高,越能够拥有读者、观众。可以允许存在。——野猪 12:28 2003-9-19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