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与就事论事 ——谈谈“贫困大学生欠交学费被赶出考场”
有个新闻,“贫困大学生欠交学费被赶出考场 所有10门功课均以零分处”。对此,目前还没有见到明显带有倾向性的议论。
我认为,这样的事情应该就事论事,而不能综合治理。所谓综合治理,是指一个部门难以独立办成的事情,不得不多个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也指无法孤立地判断,需要旁证佐证的问题。例如道路损坏后,电线电缆坏了,地下水管爆了,这时候就需要市政、公路、电力电信和自来水公司等多家单位到场,才能够彻底解决问题。例如有血性有正义感的中国青年在日本往“战犯墓地”门前的狮子狗上涂抹红油漆,你就不能孤立地认为这是单纯的损坏公物,而应该综合考虑当时日本人的反动行径和以前日本人的侵华屠杀中国人的滔天罪行,要认为这是正义的举动,是维护和平的举动,是好举动。
所谓就事论事,就是谁有错谁反省,谁有罪谁坐牢。美国人跟拉登打架,美国人先打拉登,错了;拉登不找“国际刑事法庭”告状申诉,只反过来也打了美国人,这自然也是不对的,他们都需要被北京的派出所罚款,一人200块钱,并且各自都要写反省,写悔过书。例如这个“贫困大学生欠交学费被赶出考场”的问题,学生不交学费,学校可以去法院状告,或者及时地勒令退学。学校没有及时地勒令其退学,就是默许了这个学生的学费拖欠行为。平常的学习和考试是整个学业的两大重要部分,缺一不可。学生既然参加了平常的学习就应该参加考试,然后根据考试结果获取学历证书。学校若拒绝该学生考试就是没有完成整个教学,属于单方面失约、毁约,学生有权要求学校退还所有已经交纳的学费,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可以要求学校再赔偿同样数目的已交学费。
(现在是个经济的社会。)学生恶意拖欠学费是严重的事情,是个人道德败坏的表现(含学生父母)。个人道德败坏的人又具有高学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常常比没有高学历的人要大,对这样人的挽救哪怕不追究学校行为的合法与否也不能仅仅只靠土政策去“综合治理”,而应该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严肃地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作为栋梁之材栽下的小树苗若歪了,必须即使扶正,若无法扶正若连根都坏的就应该坚决果断地挖掉砍断!否则心血越多,废品越多。学历越高,危害越大。(当然,政府在教育费方面的政策有问题,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本文暂不涉及。)——野猪 3:18 200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