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地看待《郭秀明》
——“《郭秀明》具有现实意义”读后感
深水有篇“《郭秀明》具有现实意义(耻为家贫不上网: 2003-09-22 11:45:41)”,只看第一自然段,就感觉不错。这个《郭秀明》看起来象话剧,我也不喜欢看。不过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个片子确实又是一个好片子,好在什么地方,“《郭秀明》具有现实意义”已经说了一些,不重复。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作为,依法、依法、依法……,都是对的,都是应该的,问题是,法的根本在于什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作为,依法、依法、依法……的根本是什么?不都是为了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么?我们不能朴素地认为凡是必须依法办事,因为法律既没有规定那么多,而且就算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确实是很好的一部法律的法律它也不可能体现所有人的意志,这是现实,必须面对。试问,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我们如何去“依法”!
就中国现有的国情,有些事情确实无法过于追求“程序合法”,例如同样是西西踢飞《郭秀明》这个时间段播出的节目中,就有一个乡镇的党委书记直接让诬告者承认错误并向被诬告者支付1000元的精神赔偿。这在朴素地认为“凡事必须依法”的眼里它就不合法!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事情,在不违法、在符合道德规范的范围内,完全可以通过一步到位的简单办法先下事情办了,把问题解决了。这样做,既不违法,有能解决问题,这其实就是依法办事,而且节省了我们现在本来就不饱满法律资源。
况且《郭秀明》中,对于郭秀明的程序不合法和不良的个人工作方式也是提出了批评的,这明确地表示了:虽然承认某些“程序不合法”的合理性,但并不鼓励都去那么干。
总的看来,《郭秀明》反应了中国农村的显示,她其实是在揭示一种无奈,《郭秀明》这个片子的好,很大成分也是因为这样原因。——野猪 14:43 200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