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决定很好 行动应该推广

这几天,在事先充分地打了招呼以后,北京市终于开始了“把恶意欠薪企业清出市场”的行动。我们湖北的一家建筑公司被北京宣布为不受欢迎的公司,不得继续在北京承包建筑工程。对这样的“判决”,我既高兴又难受。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湖北人,我们湖北的建筑公司被北京市如此地处理了,而且是在北京第一家“享受”到这样待遇的公司,这对我来说是件难受的事情。虽然那只是一家县级小公司,虽然这不表示湖北的所有建筑公司都失去了在北京发展的机会,我还是感到了丢脸,自己也很丢脸的感觉!

难受归难受,但北京市的这个行动我还是赞成了!我们不会恶意对待劳动者是吧。谁也不能疯狂压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是吧!

我的亲身经历,我们湖北的某些建筑单位确实存在着严重的内部暴力。上述这家公司仅仅还只是暴力对待工人,有的建筑单位居然把拳脚还伸向了“建筑质量检察员”身上。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说前者还仅仅只是一个工资待遇的问题,劳动报酬的问题,那么,把拳脚伸倾泻到“建筑质量检察员”身上,禁止建筑质量检察员跟工程监理接触,这就问题更严重了!

局外人,我们不知道“建筑质量检察员”能跟工程监理说什么,但稍加分析这二者之间的交谈无非这样三种内容: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质量没问题和闲扯淡。

如果交谈时是在说工程质量方面不好的事情,那么,一个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质检员,跟同样是为工程负责的监理汇报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行?这是负责的表现,值得鼓励,应该嘉奖!如果跟工程监理是在说工程质量很好,那么,一个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质检员,跟同样是为工程负责的监理这样说,企业方本该欣慰,要感到高兴,感到自豪,却为什么要诬陷他是“精神病?如果仅仅只是扯闲话,那么,一个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质检员,跟同样是对工程负责的监理扯几句闲话有什么天大罪过,要被非法拘禁起来,被暴力殴打,被非法剥夺岗位?

显然,这样的建筑单位心中有鬼!不然,为什么惧怕一个小小的“建筑质量检察员”跟监理“说话”?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的北京市政府更应该警惕,为了我们建筑质量!——野猪 19:12 20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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