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尽快推出《不受欢迎言论法》和《不受欢迎网友法》

近来,出了一点小事,与一点“历史遗留”的小事纠织在一起,让人有点疲惫。不过最严重的还是新情况新感觉:

你发表表扬的言论吧,立即被人指责为拍马屁,是马屁精,被老网友骂,被小屁网友骂;你批评直接点吧,又被地方政府部门好意地关照“上网太多,不好!”

上网太多,这的确不好,尤其晚上,很伤身体的。但为什么不直接跟我说,却通过身边的人呢?这是什么样的一种“群众工作”?

我肯定不会说出是哪个部门在“关心”我,那部门太小,他们当替罪羊我觉得不够分量;同时,小小的部门若无上面的压力肯定不会如此地“发言”,他们只是“依法办事”,尽职地上传下达,这本身无过,不该承担责任!

我看,不如制定《不受欢迎言论法》和《不受欢迎网友法》,干脆规定一下哪些话不许说,哪些扬不许表,哪些人不许上网,例如我这样的。免得有些部门成天地挖空心思想着如何对付“网论”,对付网上“胡言”的人。例如我这样的。全国人大若比较忙,地方各自制定法律也行。地方制定法律可能更好一点,是吧?哼!!!——野猪 20:50 20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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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言论参考:


强国论坛深水区

市长电话和信访电话应该向唐突学习 (野猪: 2003-12-05 11:06:38)2382B (0/92/5)
北京市的决定很好 行动应该推广 (野猪: 2003-12-03 19:13:35)1799B (0/1369/3)

涟漪泛舟频道

尚建中主刀的《涟漪心礼》这个作品很有档次 (市政府办私厅厅长: 2003-12-04 21:01:20)
涟漪衰败了么? (市政府办私厅厅长: 2003-12-04 00: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