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在“行动”

从法院出来后,我们立即想到了电视台。武汉电视台有个著名的《市民之声》,专门“管”老百姓的事情。但是,当我们跟武汉电视台联系的时候,从上午让等到下午两点半,两点半到了,又说“百姓连线的记者采访去了”,而且电视台的保安也十分为难的样子,表示无法接收投诉材料,好心地告诉我们去邮局寄一下。武汉电视台我曾经接触过,他们还是愿意“管”事的,而且“管”得了,对老百姓有感情,但这次的表现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受到了上面的压力,无法作为。我们不怪这个电视台,他们的饭碗要紧。我们也要感谢这家电视台,他们以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武汉市政府正在行动!同样用实际行动在告诉我们武汉市政府正在行动的单位还有这家洪山区人民法院。我们相信,这家法院也受到了上面的压力!

若武汉市政府果然在如此地压迫法院和新闻单位,那么危害极大!分析一下武汉这家法院的行为危害:

第一、是在直接跟司法部对抗。我们都已经看到,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还有中午12点半的法律节目,已经多次播报了“法律援助在行动”的节目,正在对“法律援助”行动进行宣传。而这个可爱的法院却把被政府承认和鼓励存在的武汉大学法律援助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件——民事诉讼状说成是“不是正规律师写的”,号称“我们不接受”。这不是在直接跟司法部对抗,直接跟国家的良性的主流行为对抗是什么?

第二、法院是干什么的?是审判机关。审判机关要求告状人出具状纸这是可以理解的,至于状纸由谁写的,这是法院判断是否接收状纸的唯一标准么?难道没有钱聘请律师的老百姓就没有打官司的权利?难道只有跟法院有关系的律师写的状纸法院才高兴接收,跟法院没有关系的什么人写的状纸法院就可以不接收?我倒要问问,在这家法院门口的那家律师事务所究竟是个什么律师事务所?是否法院的“三产单位”?我们老百姓就是心眼小,我们就是要怀疑:法院是否正在跟某些人串通起来哄骗榨取老百姓的钱?如此嫌疑,谁能为我们消除?

第三、难怪有网友义愤填膺地情绪化地评论说:这里面有一个相当大的问题“不是正规律师写的,我们不接受”。律师是干什么的?有一句话很形象:“吃了原告吃被告,吃得大腕乐开花。”由此可见,所谓法制的“法”,现阶段已经完全变了质,不是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而是成了权贵富家的服务工具。刘涌案的判决结果就是最好的注解。“衙门深似海,有理无钱莫进来。”50多年前那样一个被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劳动人民推翻了的吃人的黑社会难道又回来了么?(非不为: 2003-12-17 12:50:26)374B(强国论坛)

我们被迫打官司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被人一忽儿说有精神病,一忽儿说没有精神病,跟“文革”重现一样,一个好端端的人被无端端地打成了“精神病”,至今没有任何说法,也没有什么地方实际地解决过任何问题,我们再不拿起法律的武器,难道让我们去行凶报仇?我们要感谢中建三局工会的作为,他们对夏运胜的事情十分重视,做了很多协调工作。但他们或许确实有实际困难,企业在转制,工会组织还没有完全独立的权限,有些事情他们确实无能为力。——野猪 15:13 20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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