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余职工被除名 八年竟蒙在鼓里》对中国工会的建议,也是希望

工人体谅工厂的难处,轻信了工厂的承诺:“自己先到外面想想办法吧,等厂里效益好了再回来干。”工厂让工人“待岗”,等“待岗”到一定的时间就宣布早已经阴谋策划好了的《决定》:你被开除了!如此结果,象不象那些被“周扒皮”一样的“资本家”一脚踢飞的劳苦人?象不象文革中被人诬陷迫害的无辜者? 

这些工人,他们现在经济困难,生活无着,命运悲惨!这不能不让人想起旧社会,想起了“半夜鸡叫”和“包身工”,想起了被日本鬼子绑架到日本去的中国劳工!中国已经解放了半个多世纪,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20多年,今天的中国工人,那些劳动者,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回到过去?甚至不及旧社会? 

都说中国的工会组织是工人的主心骨,是工人的代表,可是,这些工人,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恶意侵害以后,中国的工会在哪? 

工会的钱是企业出的,企业的钱由哪里来?难道不是工人干出来的?究竟是工人养活了工会还是工厂企业的头头脑脑们在雇佣着工会? 

工人们在工厂劳动,在企业贡献毕生的精力,他们一心扑在工作上,哪里还有心思想别的?当工厂当企业的头头脑脑们阴谋迫害工人的时候,工人们根本不可能知道,他们是劳动者,他们在辛苦地劳动着!当当工厂当企业的头头脑脑们阴谋迫害工人的时候一定是那个工厂那个企业正经事情办不了的时候,不办正经的事的头头脑脑们必然有大量的时间干坏事,那些工厂那些企业的头头脑脑们他们一定事先设计好了大量的圈套,例如诬陷工人,例如迫害工人成精神病,那些工厂那些企业的头头脑脑们并利用权力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迫使工人,迫使那些劳动者们不得不闭着眼睛往陷阱里跳! 

可怜的工人,那些劳动者们,当他们已经被人迫害进了陷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成了剥削者!他们身陷陷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曾经出钱维持的组织,那个工会,他们在哪里???——野猪 11:17 2004-5-11

我建议和希望:

1、各级工会组织应该积极主动地寻找工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案件,并且主动向被害人伸出援助之手。
2、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无条件接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人的投诉,满腔热诚地为受害人排忧解难。
3、凡是由工会组织移交给警方的案件,工会组织应该全权催办。
4、各级工会组织应该大力宣传自己,要让每个工人知道离自己最近的工会在哪。
5、如果工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离工人最近的工会若不知道,工会负责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6、如果工人遭到工会但工会没有解决问题,而事后证明问题是可以解决的,那个工会的负责人应该以能力不够为由辞职。
7、目前情况下,凡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人如果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的,工会组织应该向工人提供详细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分布图,由工人自主决定聘请哪位律师,诉讼费由工会负担。
8、工会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基金,凡是被工会组织帮助而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工人可以在维权有了结果以后的一年以后的任何时候向工会的这个基金捐款。工会可以接受这样的捐款。
9、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将工会组织分为两大支派。一个支派由省、市、县、乡、镇主管经济的地方领导负责,必须保证每个工人都必须加入工会。另一支派是企业、公司、厂矿等内部工会,内部工会受当地工会领导。
10、工会的费用由工人承担。工人承担的比例为收入的若干个百分点。收入越高,承担越多。可以把收入水平划分为4级。月收入800元以下的,2%;800到2000的,3%;2000到8000的,5%;8000以上的,8%。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使用,财政拨款。

中国现在的工人问题,最大的问题恐怕就是工会组织的问题了!——野猪 21:38 20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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