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军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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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公共资源损害正面形象者简直就是在犯罪

盗用公共资源损害正面形象者戒 ——怀疑有人利用神圣的形象为老鼠正名

小赵与马克的根本区别

(删除13个字) ——评反对把《湖北省中小学教材把赵微太阳装事件作为批判材料》

文联是真正爱花的人

“军旗事件”与贪官污吏的危害谁大

日本鬼子的余孽戏说爱中国…… 评《愤怒的蝴蝶》号称爱国

《从赵薇事件看历史教育和国民教育(作者:刘瑞金)》读后感

都该“粪”! 反驳“旗手”阵营谬论

驳《冯锦华做法不可取 不知名先生是“暴徒”》

“粪旗”行为与“文革”混乱的区别 写在《冯锦华先生做客强国论坛》之前

“旗手”的作用和“旗帜”争夺战 《军旗事件》如何结局

为什么现在只攻“军旗事件”中的“军旗”

“911事件”之后美国的动作与中国的影视剧现状(上、下)

“日本军旗旗手”与李登辉

“日本军旗”在上海高高飘扬说明了什么?

就《军旗事件》给全国各电台电视台的一封公开信(测试版)

上海死灰复燃 “旗手”公开叫板

将《倒旗折杆》运动进行到底 《军旗事件》继续发酵

耶稣是精神病 贝多芬有妄想症 驳斥《袭击“旗手”的男子已经具备精神病特征》

“旗手”的背后果然有黑手 评《“旗手”长沙遇袭被爆有幕后黑手》

故意欺骗民众的“舆论”必须依法或者立法严惩  《军旗事件》发酵

泼粪与凌弱是一回事么? 也为《军旗事件》正名

“旗手”终于愤怒 她想不通!

树欲静而风不止 评《张惠妹出面力撑旗》

警惕CCTV包庇“旗杆” 为“旗手”正名所导致的社会骚动

“明星被粪”是文明行为

“明星被粪”表示“军旗事件”已经开始发酵

谁敢保证以后没有谁继续袭击“旗手”?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在改变形象,CCTV还继续牛逼!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如何处罚在长沙“闹事”的年轻人?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摁一下,打一下,对方依然能够唱歌跳舞,多大的罪?

欺骗民众的“声明”“透露”行为必须依法或者立法严惩
评《某经纪人的“透露”》

那“旗手”真的“弱” 她还是我们自己人么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这个地方的警察在为日本法律张目?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冯锦华是英雄 倒旗杆者勇士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影视明星无法跟体育明星相比较

再说几句用自己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鬼子的旗手

那个用自己的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小姐是在演戏么?

中国商人的新形象 赞《厦新果断遗弃高举鬼子军旗的明星》

艺人与猴子

离开娱乐圈重进学校是某些明星的唯一出路 ——兼评当今娱乐圈

这颗明星不落都不行了 评《日本人对军旗事件的反映》

南京醒了! 评《南京《快报》关于封杀赵嶶的倡议》

旗帜与占领 杂志与明星

该不该对这个小姐上纲上线

说几句用日本国旗来包装自己的小姐

审查过的东西就不可能被鬼子们利用么?

整顿娱乐圈 挽救新艺人

 

盗用公共资源损害正面形象者简直就是在犯罪  改革了,开放了,入世了,似乎宣传也应该不分国界了。但是,我们看看号称最民主法制自由和平的国家,例如美国,它们的杂志社经过民主调查,根据读者的要求本来要刊登拉登为某一期封面人物的,结果这一民调结果上报到政府的时候,美国政府一集中,坏了,不仅拉登上不了杂志封面,还硬要塞一个恶心的美国官员去取代拉登。这是什么行为?这难道不是强制的宣传行为么!

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有很多明白自己是中国人的“戏子”们,在鬼子的刺刀面前宁死不屈,决不上舞台为鬼子的罪恶暴行涂脂抹粉。甚至还有妓女也拒绝向鬼子们投降,以身殉难。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分清是非对人来说是多么的必要,又是多么的简单!

也许,美国人的行为算不上犯罪行为,因为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什么正义可言,而美国政府用自己的官员们取代拉登去杂志封面上献丑,也算不上在使用神圣的形象。但是,抗日战争期间,鬼子们妄图让中国的“戏子”们去为自己的暴力侵略行为掩盖正名,涂脂抹粉,则一定是犯罪行为!首先,恶怕人知,已经属于大恶,在掩盖不成的情况下,进而迫害那些没有为自己犯罪行为进行掩盖的“戏子”们,更是恶上加恶!

以上说的是外国,是中国的过去,那么现在,中国还有盗用公共资源损害正面形象么?当然有!为了牟取私利者,侵害公共资源的人太多了:翻开报纸的中缝或者下面,大量的征婚广告中,那些“妈妈”们,多自称为“老师”;街头的“郎中”们,没有一个不号称自己有祖传秘方,或者具有“主治大夫”的头衔;而CCTV中的广告,也不乏穿着白大褂的各种各样的商品贩子,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科学家或者什么专家,除了CCTV自己,只有鬼才晓得!这些,正在通过砍伐神圣形象的手段,为了牟取蝇头小小私利而冒充教师、医生、科学家、专家等等正面公共形象的行为,他们,是否正在犯罪!那些或者为了包装某个老鼠一样的演员,而不惜砍伐教师这个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职业的行为,是否也是在犯罪!——野猪 15:26 20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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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公共资源损害正面形象者戒  ——怀疑有人利用神圣的形象为老鼠正名  如果赵丽荣或者李雪健去演一个乡村教师,或者公安,或者解放军,你觉得怎么样?一定是不看内容就觉得亲切!如果是小布什,或者小泉来演和平天使,你觉得怎么样?一定看不下去,而不论内容如何!

我们都知道,赵丽荣李雪健他们那样的演员不仅具有精湛的表演艺术才能,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德,心灵美。而小布什小泉他们已经跟血腥屠杀、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要看到他们,人们自然就想起了暴力恐怖主义行为,甚至还闻到了血腥。若这样的人也能够充当和平天使,那这个地球还有什么真正的和平可言!这样的人若要充当和平天使,恐怕只能够在卡通在讽刺漫画里!

这说明,演戏者本身的原有形象,尤其是他们真实的个人德行,非常重要,几乎可以成为一部戏成功的一半!演员在演戏的时候,演坏蛋虽然说除了演技外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要求,例如演员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干过坏事等,但演好人,演正面形象的时候,演员本身的形象一定要得到公认,其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德行和一定的文化修养,起码没有差不多要成为过街老鼠的形象吧!试想,刘晓庆如果有一天能够“出山”,你让她去演一个正直的法官,那法官的形象在观众们心中究竟是什么?如果让现实生活中的“王翻译官”(电影《小兵张嘎》中反面人物)那样一个汉奸来演中国的抗美援朝英雄与和平时候的乡村女教师,那志愿军和灵魂工程师的形象将会变成什么?这不是糟蹋我们的志愿军和乡村女教师的高尚形象么!现在的刘晓庆、若有真实的“王翻译官”,他们与法官、公安、教师、解放军的对立根本就不可调和,就算你真的具有高超演技,但把这两类人虚虚实实地融合到一体,能吗?通过这样的片子,你让老百姓如何认识法官、公安、教师、解放军?

一个演员如果为了金钱名利不择手段,偷税漏税,甚至连自己是哪国人都没闹明白,在现实生活中差不多成了过街老鼠,你让他们去扮演公安、教师、解放军等等,你是在污蔑公安、教师、解放军是个无知无耻的整体呀,还是在赞扬这些行业的伟大?如果有人一定要让这类过街老鼠去亵渎灵魂工程师之类的正面公共形象,那只能让人理解这一行为是在处心积虑地为什么人“正名”,且“正名”的手段是在砍伐公共资源,以损坏正面的公共形象作为代价!——野猪 14:57 20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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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与马克的根本区别  小赵是个人物,现在已经成了历史人物,影响极大;而马克这个美国小流氓,充其量只能够算是一个街头小混混。他对中国社会的危害几乎可以使用不足挂齿来形容。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不过他俩又有相同之出,例如都不尊重中国人等。

我十分不明白,直到今天,为什么还有人一定要为小赵的严重错误进行狡辩和无谓的袒护,说什么无辜,说什么哪怕有错,也该去帮助她,给其出路,甚至还开口闭口“美丽”“漂亮”,似乎美丽漂亮就可以什么都干,而且不必承担后果似的。其实谁谁谁漂亮与否并没有统一标准的,例如我就不明白,那样的人,她漂亮么?究竟哪儿漂亮?我身为一个中国人,不认为她漂亮,只认为她长得奇怪。还有日本说她的眼睛大得不成比例(我认为是空洞无物),美国人也说这样的女孩子并不漂亮,这些说法都是经过媒体传播了的,总可以说明一点问题吧。这还都是就其表面进行评价,若内外兼顾,则属于丑陋,根本就谈不美了。不是有人说其白痴么,你以为然否?怎么就单单你非要把个“漂亮”挂在嘴边,有意无意都要念一遍,似乎人人都该跟你品位一样,是吧?

马克只不过一个在中国找不到工作的美国小流氓,小混混而已,即便真的如他自己所说“杀了一个人”,我看也只能够“又怎么样”!就他那样的美国街头小混混,怎么能够跟小赵相比较,他达不到遗臭万年的地步,不是人物嘛!小赵则不一样,因为她已经被中国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当作形象树立起来了,她的行为几乎直接代表着中国广大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她个人的问题当然也就是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问题,是中国的媒体传播,影视娱乐和教育的主流问题了。

为什么现在只说小赵的这个现象,而不效仿韩国人直接让其入地狱,直接追究其个人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中国目前不愿意再让人感觉到整人的历史重现,也是因为她个人的无知与我们的整体教育有关。问题表现在她的身上,原因却在我们的教育。这与美国人在中国耍流氓可以说根本就是两码事。美国小流氓马克的行为需要其自己负责,也只有其自己才能负责。小赵的行为,虽然不用自己负责,但她一定会因此丧失前途,尤其是现在还不反省,我真为其若干年后的个人生活感到担忧。

就现在对小赵的种种举措,全都限于批评与谴责,根本就没有影响到其个人出路,而所谓的批评与谴责不就是给予机会的具体表现么?相信只要小赵能够明白事理,她的脚下有路千万条,怎么可以说不给她出路呢?爱护小赵的人,你们没有错,哪怕爱护宠物也是一种权利嘛,但问题是,你的宠物小鹦鹉不能够拉屎到路人头上,你的宠物八哥不该从笼子里跳出来琢人眼睛,对吧!否则被捉住摔死,那可不是自找?你的爱和被你热爱的人,他们也不能挑战国家安全,损害民族尊严,伤害国民感情,是吧!有一句话叫做利益与风险同在,你能够获取什么样的利益,就该承担什么样的风险,何况自身发生了严重的问题呢?——野猪 18:31 20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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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13个字) ——评反对把《湖北省中小学教材把赵微太阳装事件作为批判材料

与“厦新”手机厂商拆换“小燕子”广告牌一样,对于“湖北省中小学教材把赵微太阳装事件作为批判材料”的及时举措,我也认为是明智之举,负责之表现,爱国主义之行动!

有人对文革十分不满,如果是对文革中的错误行为和因其错误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表示不满,这很好,有血性,明事理,有良知;如果是拿文革当工具,去否定一切,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不要说太阳旗事件本身就是一件反动透顶,辱国求荣,需要大批特批的恶性事情,早该在文字上有所反应了!就是文革本身(删除14个字)。这就仿佛通过文字,可以是表扬也可以是批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的文字是表扬自己就到处只写那几个字吧?同样,也不能因为哪几个字骂了我们,是骂人的话,就从字典里面把她们都扣除吧!

(删除275个字)

总之,任何国家都有“国旗”“国徽”“国歌”,且多写入了宪法,必须爱护和忠诚。也就是说,爱护和忠于“国旗”“国徽”“国歌”是全世界所有公民的义务与责任,这一点是不该含糊的!所以我认为,如果说“厦新”手机厂商的正义行为树立了中国商人的新形象,那么湖北省中小学教材把赵微太阳装事件作为批判材料就是在树立中国教育的新形象,是在通过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应该鼓励,值得学习。——野猪 16:14 20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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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是真正爱花的人

罂粟花鲜艳无比,但其美丽的结果,是巨毒;日本军旗并不难看,但因它的突然重出江湖,让人们不能不想起“抗日战争”和“南京大屠杀”,不能不想起千千万万无辜的死难冤魂同胞!

诚然,罂粟花本无毒,只有结果能杀人!但你见过谁,也养几株她在案头玩玩?这世界上,又有几座城池摆出罂粟当市花!

花的美丽不仅仅在于鲜艳,更在于其象征,也在于必然的结果。罂粟花如果没有巨毒的必然结果,还有谁避其若瘟神?又有谁不爱之若美娇女?

可惜的是,罂粟花就是罂粟花,命运注定了她的象征是毒无比,果实毒无比!若强行改变,除非不走那一步!可惜的是,命运的重托,又注定了她必然要走那一步,否则花儿不结果,生命的意义何在?

现在,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就在眼前:日本军国主义的旗帜已经成功地插到了大陆的文娱战线上,正在某个山头高高飘扬;紧随其后,今天它们又以“花朵”这个更加温柔可爱的面目占领了中国芜湖,成为了这个城市的象征!啊!这可真是“青草着花抑无花,甘雨无私同浇洒。”

面对如此“忘记过去,一切向前看”的“大仁大义”,我是真的要反省反省自己丑陋的心灵了——早已过去的那段“日军侵华历史”,跟我(文联)又有什么关系?——野猪 11:06 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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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事件”与贪官污吏的危害谁大

本人写了几篇评论“军旗事件”的帖子,竟然被人评为是欺软怕硬,是专拣软柿子捏,是不放过一个“弱女子”!好啊,寡人似乎就是一个坏男跟女斗了!难道评“旗手”果然就等于评女人么?难道在贪官污吏的面前,“旗手”的危害真的就可以忽略不计么?

诚然,贪官污吏要抓、要捉、要关、要杀,但这早已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操作。况且俗话说肉烂了在锅里,贪官污吏的“收获”再多,那些财富往往也还在中国或者这个世上,基本上还是可以共享的。贪官污吏仅仅只相当于小偷,小偷属于个别的危害,个别的危害总是有限的。而客观上起到与鬼子们里应外合亡灭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一些集团和事件则因为其隐藏很深危害极大所以需要及时彻底地揭露。这些客观上能够起到与鬼子们里应外合亡灭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一些集团和事件是中国现在面临的仅次于鬼子的最大敌人。在反贪官污吏与保家卫国之间,孰轻孰重,这是简单的道理,难道还需要什么阐述么?

也许跟寡人较劲的人其实早就看清了事实,只不过因为思想上缺少一些对国内的直接感性认识而不那么理智而已。譬如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政治意识形态至今还停留在文革时期——脑子与躯干、身子的关系。我想,这要么是思想僵化,要么是人为地思想偏激,要么是跟美国人一样故意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别有用心。感触一下中国的现在,虽然政治体制也许还不是十分的好,但也不是十分的差,对吧!起码中国现在能够比以前宽松了很多,起码中国现在能够以经济建设为主,对于中国人来说,如此大国,人口如此众多,哪怕是点滴成绩,那容易吗?不对的,要坚决地批评,这没错,但有成绩也要肯定嘛!怎么可以总是老眼光呢?一边倒不要嘛。美国好,不错!但美国不也到处杀人放火么?美国好,不错!但美国不也出现水门、安龙事件么?美国好,不错!但在选举的时候,小布什跟原来的那个副总统之间还不是为了当最大的官而大庭广众之下抓脸扯头发!为了当官,原来的那个副总统还不是阴谋非法地篡改选举规则!

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迷失了方向,丧失了本性嘛!不能认为自己手里捏了一张女人牌就可以横扫天下无敌手嘛!有网友说得好:动辄以女人说事、做挡箭牌的人其实正是在歧视女性!况且这个“军旗事件”中的“女人”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否则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那样的人鞍前马后地劳累呢?不信你也拿同样多的钱,看看诸如那样的上海大老板们是否也愿意为你服务?恐怕就算你出两倍三倍的价钱,人也不正瞧一眼吧!为什么,因为你不是“她”(当然也有能远远地超过她,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况且那个“旗手”至今也没有一个让人说服自己原谅其的确“无知”的态度和具体表现,怎么就能够认定她“已经知错认错”了?难道她有授权给你,你的意思就是她的意思?要知道,沉没就是无声的反抗,对此,旁人再怎么为其开脱都是无效、没有意义的!再说一句:中国很大,人才很多,难道就没有一个演员能够演“蝴蝶”,非让鬼子的余孽作祟才行?——野猪 15:56 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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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鬼子的余孽戏说爱中国……

评《愤怒的蝴蝶》号称爱国

人说新造的茅厕三天香,没想到那个“旗手”竟然连三天都安静不了,现在又冒出来惹是生非。这些人难道真的连茅厕都不如么?过去,我们说“旗手”,是特指某个具体的人,现在看来,这个“旗手”已经渐成气候,再也不是一个人在单打独斗,而是一个特别的集团了。

这就仿佛刚刚发生的“大腕大闹商务仓事件”,虽说在飞机上造反的人是个别的具体的“大腕”,但背后为其撑腰的却是具有国家电视台背景的诸如“大导演”之类的人。试想一下,如果那个别的“大腕”当时正与别的什么人一起,而不是跟具有国家电视台背景的谁谁谁在一起,他/她有什么胆量大闹商务仓?

同理,如果没有类似于“上海大老板”的“爱护呵护”,如果没有大电视台的撑腰,这个“旗手”她凭什么如此地坚韧顽强?这面“旗帜”怎么如今还在中国大陆的文娱舞台上高高飘扬!

说什么“‘旗手’化身‘愤怒的蝴蝶’演爱国影片”,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这简直就是在嘲弄中国没有爱国的演员,这简直就是在嘲弄中国的历史和中国人的爱国感情!

“旗手”的罪过足以让其立即结束文娱生涯!难道我们的某些部门真的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一定要等到发生大面积的“长沙被粪”事件后才能够彻底醒悟么?难道那些诸如上海的某些老板们真的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一定要等到什么片子被“过滤”掉才发现滚滚长江向东流?难道这面“旗帜”真的要拉上一帮子的什么人去陪葬才能够彻底偃旗息鼓?

日本军国主义正在左右日本的政坛,他们已经在中国的经济海域开火了!美国入侵阿富汗以后还不满足,正在加紧准备侵略朝鲜!中国正面临着鬼子们的军事威胁!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在被鬼子们利用各种各样的阴谋手段横加阻挠。譬如迫使中国增加军费开支,从而削弱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始动力等。此种大环境之中,我们的内部一定要铜墙铁壁,有伤一定要尽快治愈,决不能多留软胫,肋骨外露,让鬼子们有机会里应外合!

马上就到春节了,听说“旗手”正在谋求去春节文娱晚会,而且无私奉献,决不收费!嗤!可不要试探了。“长沙被粪事件”不管是否事先导演,哪怕真的是假戏真演,那也是真真的国民反应了。你不见“长沙被粪”之后出现在截然相反的两大阵营中的都是些什么人么?难道你没有发现,那些反对的阵营中,海外的敌对势力比较多么?说什么“免费”“义演”,这本身就不是事实!能够在国家电视台露面本身就是在增加自己的赚钱的本钱,何来“免费”“义演”一说?如此讨了便宜还卖乖,当国人都是白痴,就你聪明!——野猪 14:41 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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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薇事件看历史教育和国民教育》(作者:刘瑞金)读后感

只需读一遍,就感到了这是一篇很有分量的好文章!同时,我也感到悲哀,大叹可惜!我方阵营中首先向“教育部门”“教育界”讨伐的先头部队竟然是新加坡华人,或者说新加坡人、外国人!在连外国人都旗帜鲜明地认识到“军旗事件”的确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的时候,我们的主流媒体居然还仿佛街头妇人骂架一样地在“‘泼粪’不是爱国主义”这个问题上唧唧喳喳、唠唠叨叨。呜呼!我好象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泼粪”而已,警方完全可以控制的“文明治安”动作,跟“整代的人都是历史文盲”的严峻现实相比较,这其中的轻重缓急,还用得着在报纸上折腾么?

稍微读过书,有点常识的中国人,乃至于亚洲几乎所有国家的人,只要一发现“军旗”或者感觉到了“军旗事件”的爆发,他们肯定就会想到“日本鬼子”、“侵略”、“践踏”、“蹂躏”、“占领”、“旗手”等等,而除了口诛笔伐外,只要条件允许他们一定还有当面质问和谴责“军旗事件”中主角的冲动。而只要“旗”方之中的一些人、或者哪怕得力的几个人、甚至一个人稍微有点正义感,尚未完全沦落为经济利益的忠实奴仆,在面对周围的一片批评、谴责之声时,他们一定会感到问题的严重,并采取相应措施清楚明白地进行深刻的反省道歉,消除影响。

最后,当所有的人们在稍微冷静下来后,在终于揣翻了对方的“旗帜”后,或者对方的“旗手”自动率部投降后,他们一定会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导致如此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例如他们一定会问:我们的教育有没有问题,我们的文凭制度有没有问题,我们杂志的编辑发行、文娱、舞台的规范、创作、审查制度和相应官员们的水平有没有问题等等。他们一定还要去追究一些什么什么具体的部门和认真审查、重新审查那些部门的“门卫”们。现在,新加坡华人,或者说新加坡人、外国人已经抢在我们前头进行了思考、分析、追究和审查的等等具体动作,我们自己呢?——野猪 18:34 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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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该“粪”! 反驳“旗手”阵营谬论

为了说明“旗手”不该被“粪”或者“粪”“旗手”的人不得人心,“旗手”阵营质问到:“我们不喜欢某个中央干部,在他下基层的时候,我们可以抽他耳光吗?”

我想“旗手”阵营大概忘记了那个叫做汪精卫的人,他当官已经当到了“国家领导人”顶顶的高位置,不是同样也被人刺杀?这可比“耳光”的待遇不知道高级了多少!且刺杀他的那个勇士的行为至今被人表扬和肯定,没有谁说他违法了或者制定一条什么法律去制裁人们效仿他。这是为什么?

“旗手”阵营还质问到:“今天,一个演戏的人遭打,你去喝彩:明天,遭打的厄运会不会落到你我的头上吗?你能肯定说不吗?”

我想这个质问有两个错误。首先,今天遭“粪”的人,她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演戏的人”了,而是一个以自己的身子充当“旗杆”,高举日本海军军旗在中国文娱界耀武扬威的日本军国主义的“旗手”、余孽!对于这样的人,她今天该“粪”,若不改悔,明天还会继续被“粪”!而效仿她的人,也不要疑问同样的“厄运会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因为答案是肯定的,毋庸置疑——都该“粪”!——野猪 15:38 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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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冯锦华做法不可取 不知名先生是“暴徒”》

为了对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和发生在大陆的“军旗事件”表达强烈的抗议和坚决的反对,为了使那些曾经在日本侵华中饱受侵略者伤害和战争蹂躏的国人不被人继续伤口抹盐,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尤其是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中国人冯锦华先生和另一个不知名的先生,他们不计个人安危,采取了最文明最理智的方式——使用红油漆在靖国神社门口的狮子狗身上喷写了“该死”二字!往“军旗事件”中的象征,即那个“旗手”的背上泼粪!我个人对如此行为非常赞赏!十分佩服那些个想出了如此抗议方式的人的智慧!

当然,持不同意见的人也还蛮多,例如“冯锦华做法不可取”和“泼粪者是暴徒”等等。甚至还有人借助正规的传统媒体尖叫什么“‘泼粪’不是爱国主义”!公然为“军旗事件”狡辩,为那个“旗手”护驾,为日本军国主义张目!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它表示我们现在的爱国主义教育十分失败,形势十分严峻!而先知先觉的爱国志士们肩负的使命更是任重道远。

其实,与“冯锦华做法不可取”和“泼粪者是暴徒”等等说法相比较,那些利用国家正规媒体公然叫嚣“‘泼粪’不是爱国主义!”的行为更加可怕,危害更大!前者只是一个认识、个人修养和心态平衡的程度问题,且其中不乏这样一些可能:也许是出于爱护冯锦华先生,为他的安全考虑,所以认为其行为不保险故不可取;也许是认为小题大做,或者认为冯锦华先生的行为仅仅只是一个投机的行为。等等。而后者则完全抹杀了广大民众的爱国热情,从根本上间接地否认了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反动和“军旗事件”的严重错误。否则,他们怎么连“只往背后”、“只泼粪”、“不打脸”和“自带生活用具,甘愿入狱”等等如此众多的善意举动都视而不见呢?我不明白,按照那家媒体的意思,是否真刀真枪地上街去杀日本人或者跪在地上向舞台上的那个“旗手”哀求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和正常的动作呢?我还想问一问那家媒体,如果往“过街老鼠”一样的“旗手”背后泼点粪也是“暴徒”,那往人脸上泼硫酸算什么?

“依法办事”这是真理,当然错不了!但法律是万能的么?若法律万能,还需要舆论、政治和军事的存在么?有警察就足够了嘛!法是万能的么?法万能那还要道德做什么?在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和发生在大陆的“军旗事件”中,正是因为行为者的行为并不一定违法,但又确确实实,实实在在地伤害了它人、它民族的感情,威胁到了它国、某地区甚至全世界的安全。如此情况下,难道因为法律和道德难以制裁和规范他们,你就可以听之任之么?法律的制裁永远都是马后炮,马后炮永远都不能消灭危险和罪恶,它只能让制造了危险和罪恶的人负担一些很小很小的责任。而舆论、强制性的道德规范却可以在排除潜伏的危险和消灭暗藏的罪恶方面多少起一点作用。将一些层次提高,某种意义上讲,中国人冯锦华先生和另一个不知名的先生,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在严格地依法办事。他们所依的法,是超过了各国宪法的更大法——尊重民族尊严,保护基本人权,维护世界和平!

当然,由于个人的条件不同,对这两个人的行为不能作大力的宣传和广泛的提倡,以避免机械简单的效仿;但需要明确的是,他们的行为一定不是“不应该”、“不可取”和“暴徒”,他们的行为肯定是在严格地依法办事!事实也证明,不论在主观和客观上,他们的的确确是在排除潜伏的危险和消灭暗藏的罪恶!确确实实是在维护民族尊严,保护基本人权,维护世界和平!如此先知先觉的人,如此为了大家的利益而不计个人安危冲锋陷阵的人,难道不值得人们的充分肯定么?——野猪 16:35 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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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旗”行为与“文革”混乱的区别

写在《冯锦华先生做客强国论坛》之前

“旗手被粪”事件发生后,除了旗方有人借此大肆宣传批评和谴责“旗手”一方的人是暴徒以外,还有一些虽然不是“旗手”一方的正规成员,但正积极希望与“旗手”一方“联合”的人也以一副维护人类和平和社会秩序的模样纷纷发表明显倾向于“旗手”一方的言论。例如“‘旗手’的行为完全属于无心之失,她是无辜的!”“就算她真的错了,也应该给她一个机会改过。”“我对以暴力行为对待‘旗手’的人,给予严厉谴责。”(这话听起来好象只要谁谁谁特别看了一眼一只母鸡也立即犯了“强奸”罪似的!)等等。而一些中立的人士,竟然还把“旗手被粪”事件跟“文革”中的一些行为和“文革”的危害相提并论。

对于“旗手”一方和积极希望与“旗手”一方联合的所谓“公道话”们,因为她们是利益相关者,她们的言论当然需要极力维护“旗手”一方。而对于她们的极力维护,如果危害不太大的话,也不值得一评。倒是那些中立者的认识误区,则需要及时地澄清。

所谓的“文革”行为最主要的表现是在体制上砸乱公检法机构,肆意对自然人进行人身攻击,其危害主要造成了社会混乱、特权暴力,使那些找不到“组织”的自然人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简单讲,就是为了达到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最终目的,不惜使用精神摧残和身体伤害的手段。而冯锦华先生使用红油漆在东京靖国神社门口的狮子狗身上喷写“该死”二字的行为,和发生在长沙的“旗手被粪”行为,他们的目的都不是为了剥夺谁的基本人权,也就是说,他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置某些具体的什么人于死地,而是为了维护包括日本人和“旗手”本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这个世界的和平和全社会的秩序。而他们的具体行为更是文明、理智。譬如在“泼粪”的同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保护“旗手”作为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这是“文革”行为么?

对于这两个人的行为,尤其珍贵和值得赞赏的是他们明明知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却不计个人安危,为了社会公众利益,为了世界和平,为了人类正义,挺身而出,勇于牺牲!所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所以说他们是大侠或者壮士也许夸张了一点,说他们是勇士也还差那么一点证据,但他们一定是英雄,不仅是民族的英雄,也是维护世界和平和社会公德社会公众利益的英雄!他们为了大众的利益,为了世界的和平不惜牺牲自己个人利益的行为,应该得到我们的肯定和大力表扬!有人说“‘泼粪’不是爱国主义”,我也认为。因为“泼粪”行为的意义在客观上其实是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世界和平,维护人类正义!你认为么?

还有一点,不论是“石狮该死”还是“旗手被粪”事件,目前活跃的讨伐都仅仅只局限在海外和网络,不象文革时期——全民上阵,哪怕棒槌上挖两只眼睛也可以起来“造反”。这也是区别之一。——野猪 19:14 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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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手”的作用和“旗帜”争夺战

《军旗事件》如何结局

元旦假期,正在大连进修的小小鹿来到南方,下榻于小鱼儿的书房;正巧小鱼儿和丁丁想连接家庭内部网络,我就天天跑过去卖弄半吊子的网络技术并利用他们的宽带上网,还不误相聚喝酒。

那玩意真快!尤其是打开那些“旗手被粪”的图片时,感觉就跟调阅自己硬盘数据似的。而那个“旗手”自然也就成了我们的下酒菜。

丁丁:“这事将来如何完结呢?”
野猪:“这要看‘旗手’自己怎么看待和处理这件事。”

小鱼儿:“如果她不仅深刻道歉,而且以后每次公开露面的时候都就此事反省一番,人们还会原谅她吗?”
野猪:“那样的话,谁还追究她啊!”

小小鹿:“那不是老也忘不了这件事情吗?”
野猪:“要的不就是这个效果么?这可比你们在课堂上向那些大学生们说教强多了。”

小小鹿:“一个演员而已,还有如此功能!”
野猪:“那是自然,否则为什么美国人会利用她来实现日本人的愿望,同时也达到自己的某些政治和经济目的!而她那样的‘白痴’除了能够起如此作用外,还能够干什么?”

“这么看,好象是在打一场‘旗帜’争夺战似的!”
“当然,你不见打仗的时候,哪怕只有一个士兵攻入了对方的阵地,首先就会把敌人的旗帜给揣了,再插上自己的旗帜。”

“可不是吗!”
“干杯!干杯!”大家又喝了一杯。——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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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只攻“军旗事件”中的“军旗”

鉴于“军旗”一方,尤其是维护“军旗”一方的“军旗护卫队”们十分不解本人为什么现在只攻“军旗事件”中的“军旗”(旗帜)而不立即炸毁其“后勤给养库”和派特种部队去俘虏那些远离一线的“指挥将领”们,故做此文。还有,被无知和胡搅蛮缠的人粘上了的确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不过对于野猪来说,没关系——什么东西没见过!故做此文。

《孙子兵法》说“全国为上,破国次之;伐谋、伐交、伐兵;不战而屈人之兵。”所以,本人现在只攻“旗手”,只夺“旗帜”的目的只有一个——继续给“旗手”和“旗手卫护队”们机会,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改邪归正,自动投降!也就是说,到了总攻的时候,对方再想投降可就没有机会了。那个时候,不是人无情,而是箭无眼!

“军旗事件”发生后,相信谁都知道其后果、结果,哪怕那些说不出来的人,他们的感觉也肯定能够明确地告诉他们——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消灭那一小股已经偷袭进来的部队”,“必须拔掉那一小股部队已经插在了我方前沿阵地上的旗帜”!因为打仗的时候,旗帜就是象征,一旦夺取了旗帜,哪怕对方依然千军万马,他们还有战斗力么?即便他们的士兵们能战,他们攻击谁?

当然,这不表示“军旗”背后的“后勤给养”和“军事指挥官”们就能够全身而退,跟他们算帐,只是时间问题。——野猪21:55 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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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事件”之后美国的动作与中国的影视剧现状(上)

我们都看到了,“911事件”发生后,在美国的文化界和影视界发生了一些非常明显的变化。比如在评选2001年度新闻人物(大概是新闻人物)的时候,事实上的评选结果是被怀疑为制造“911事件”的幕后总指挥——拉登荣膺充当那个杂志的封面人物。但是,在最终要不要采取这个结果的问题上,美国人只做了简单的讨论和说明后,竟公然违背基本事实,撤下了拉登,而换上了一个被他们认为是勇斗拉登的美国人——美国纽约市长猪里按里先生。这是为什么?这难道不是讲政治的缘故么?

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在“911事件”发生前,美国的暴力凶杀影视剧铺天盖地,而“911事件”发生后不久,美国立即对过去的影视剧和剧本进行大清洗,该封的封,该杀的杀。这又是为了什么?这难道不是为了维护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么?

连美国这样民主、自由得仿佛天堂一样的国家,他们也要讲政治,为了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缘故也会对文化影视行业进行必要的清洗和围剿;中国这样一个问题众多,尤其因为曾经饱受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和饱受日军侵华战争蹂躏的那段历史所造成的伤痛至今没有愈合、消退,尤其在今天还有日本右翼势力和台独势力在暗中威胁,它们时刻图谋霸占和分裂中国国家领土的如此隐忧存在,中国有什么理由不讲政治?又有什么理由不时刻提高警惕,为了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民族尊严随时剿灭那些倒行逆施的文化、影视行业败类?

即便排除政治原因和“军旗事件”的负面影响,中国的影视剧也有需要检讨的地方。例如为什么漂亮的少男少女演员那么多,而农村题材和表演农民的演员那么少?是否因为表演农民需要真才实料的演艺技巧,而我们的一些少男少女演员,尤其是少女们之所以能够进入演艺圈主要依靠的是脸蛋和身材而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演技?是否因为漂亮的男女演员们因为或者缺乏演技、或者怕苦怕累而无法充当表演农民的角色?抑或表演农民和反映农村题材的影视剧因为要深入农村,而农村是个没什么油水,过于贫瘠的地方,所以我们的影视行业不愿意为了艺术而牺牲那些在城市很容易获取的眼前经济利益?——野猪 12:04 2002-1-6

“911事件”之后美国的动作与中国的影视剧现状(下)

过去,很多描写农村题材的影视剧和演员们,他们常常能够通过影视剧和自己的表演让人们感觉到乡间的气息,土地的朴质,人间的真情和温暖,让人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真善美,什么是真正的假丑恶。通过电影电视,小处人们能够娱乐观赏,大处能够热爱生命、热爱国家、为有尊严而自豪!

看看我们今天的影视剧,满眼都是饭店的酒,宾馆的床,男人的钱财,女人露得过分的胸部和扭得夸张的屁股!而适合在这些地方“演戏”或者假戏真演的人除了那些“俊男靓女”、“酷哥辣妹”们还有谁能够担当?你让那些正经的演员去,他们愿意么?当然不愿意。还有那些大量的、重复的、雷同的所谓“宫廷艺术”,和“白痴艺术”、“违规艺术”等正充斥着我们的影视舞台。这些作品在潜移默化中向观众灌输的无非就是“女人的漂亮就是本钱”,“男人的漂亮就是财富”,“只要你愿意装,只要你不在乎品位、廉耻、尊严,那简直就是越白痴越可爱!”“只要你够胆量,越不守规矩就是越有个性,越酷!”呜呼!我们的影视剧究竟在干什么?还讲不讲道德?还讲不讲规矩?还讲不讲起码的礼仪廉耻?它们究竟让观众娱乐到什么?又究竟要把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引向何处?

这就难怪今天的人们普遍认为:那些活跃在荧屏上的所谓俊男靓女,酷哥辣妹们常常有一些就是倚靠脸蛋和身材甚至单纯的“肉”而混迹于影视剧之中的!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基础的文化知识和起码的演技只是配角,真正的“主角”应该是如何“搞关系”,如何“搞出名”,甚至干脆就是如何争取到上床的机会,以便让那些能够让自己上台的人来“临幸”“宠幸”自己!如此的荧屏队伍,如何具有战斗力?

我也认为这个现象的确存在。例如,不是就有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本来已经弄了一个老公,却不满足,还要跟一个什么市长不清楚,结果被那个市长掐死了么?这其中有没有交易?类似的例子在荧屏、演艺、文娱圈内已经公开的就不胜枚举,暗藏的还有多少,相信谁都心知肚明。我甚至怀疑,造成如此现状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以来的这个圈子因为某种历史遗留的原因而不得不过于腐败;而为了掩盖那些腐败,只好借助更加的腐败甚至干脆就是“白痴”来反衬!当然,这是深层次的原因,需要专家去论证,个人的怀疑只是直觉,一般当不得真!——野猪 18:40 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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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旗旗手”与李登辉

在台湾问题上,李登辉过去一直以中国人的身份强调和“论证”“台湾是台湾,中国是中国”;而大陆和很多台湾省的人则严厉驳斥李的分裂图谋。后来李扛不住了,干脆号称自己是日本人,又称台湾也是因为有一段被日本人统治的历史所以才有今天的兴旺发达,所以台湾应该属于日本,所以身为日本人的自己一直从事的分裂活动其实也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台湾“回”到日本的怀抱!如此恶劣的人,我们还有可能跟他理论统一的问题么?如此中国人,你有必要、又如何视他为自己的同胞?

与李属于一丘之貉的人现在也有一个,她就是那个以自己的身子充当“旗杆”,在大陆跟李遥相呼应、高举日本海军军旗的小女人!而且这个小女人的周围,还有一个势力强大的“护旗卫队”。其成员不仅有美国的保镖,也有台湾的分裂势力或者虽然没有公开从事分裂活动但因某些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缘故而与大陆讨价还价、搞对抗的台湾“文化人”,还有只顾赚钱,不顾民族大义的上海“文娱商业界”的老板等。

说这个小女人跟李登会相当,主要有这样几个理由:

首先,他们都身为中国人,却不以中国人为荣。比如李登辉公开号称自己是“日本人”。比如那个小女人公开表示“只有转往海外发展,才能够免(因为高举日本军旗,为日本人冲锋陷阵而被国人谴责,而被粪,而)遭更多的危险”,而目前还没有转移到海外,那是因为有“很多电影邀约,明年会很忙”,所以才舍不得离开大陆这个危险的是非之地。也就是说,她只认为美国、日本安全,而中国是最危险的地方!尤其是中国的网站,简直就是制造911恐怖事件的凶手!就是就是在制造比制造911恐怖事件还要严重的真正的恐怖事件!而那些批评和谴责她的人,则都是凶手,比制造911恐怖事件还恐怖的凶手!总之,也就是说,因为钱的缘故这个“旗手”才姑且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暂且生活在这个恐怖的地方。否则,哼!

其次,他们在阴谋没有被彻底揭穿以前,均表现出十分的狡赖。比如李登辉的所谓“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的谬论。比如那个小女人在被迫发布的所谓“道歉文件”中,十分严格,十分界限分明地将道歉对象限制在“伤害了关心我的人们”这个范围。这是什么意思呢?这表示她为了效忠日本军旗,根本就不愿意让自己“变节”!我们都知道,这个小女人的行为伤害的是那些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曾经遭受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和侵略战争蹂躏的几乎全体中国人。而这些人中知道这个小女人是谁的人肯定为数极少,他们自然就无法去“关心”这个小女人了。难道因为如此,小女人就可以漠视自己对他们的伤害而拒不道歉么?而且这个小女人的行为不仅已经侵犯到这些人的利益,也伤害到了国家的整体利益,践踏了民族尊严!她的那个“道歉文件”不论由谁来解读,无论怎么解读都是找不到诚意的!这还不算在“道歉文件”发布后,“旗手”立即利用这个“道歉”为自己辩解和翻案:多大个事情,况且我已经道歉了,你们应该……。这是什么意思?这与鬼子后来的托词怎么那么地相似:战争已经结束,历史已有定论,赔偿的事,你们不应该……

同为中国人,大家对这两个人原来的期望也是一样的:只要坚持一个中国,什么都可以谈;只要真心诚意道歉,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真的在痛改前非,努力争取重新做人,所有的错误甚至罪孽都可以原谅!但非常可惜,他们的公开“宣言”和所有公开活动已经表示他们今天都背叛了对他们有期望的人!为了坚持自己的所谓“理想”,为了坚决维护“日本军旗”的“尊严”,为了让“日本军旗”牢牢地插在中国境内,插在中国人的心上,他们都甘愿赤膊上阵,公开背叛!——野猪 12:20 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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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军旗事件》给全国各电台电视台的一封公开信(测试版)

鉴于有人公然使用自己的身子充当日本海军军旗的“旗杆”,高举日本海军军旗在中国的杂志上耀武扬威;鉴于日本海军军旗是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右翼势力的象征,而它们又是曾经让中国人民饱受侵略者铁蹄践踏和侵略战争蹂躏的历史和正在寻机向中国发动再次进攻的危险现实;我们是否应该呼吁全国各电台电视台警惕:我们的文娱战线正在被日本军国主义的余孽侵蚀、占领!

鉴于那个“旗杆”“旗手”在上海得到了“娱乐商业界”老板的力挺;鉴于那个“旗杆”“旗手”因为得到了上海“娱乐商业界”老板的力挺而稳稳地插在了东海之滨,依然在中国的领土上高高飘扬;我们是否应该呼吁全国各电台电视台警惕:我们的文娱舞台已经被日本军国主义的余孽占领,沦陷了一个!我们是否应该请求全国各电台电视台:行动起来,自觉抵制日本军国主义的余孽透过上海“娱乐商业界”占领我们更多的娱乐舞台!

鉴于那个“旗手”“因为无知所以无心,因为无心所以无过”的荒谬逻辑与狡辩和她的那个“道歉文件”针对的只是“伤害了关心我的人们”,实际上并没有对真正受到伤害的人们——遭受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和侵略战争蹂躏的全体受害者进行道歉;鉴于“旗手”恶狠狠地把民众的强烈批评和声讨恶骂成比『911』还要严重的真正的恐怖事件和在上海的叫板——公然与谴责和声讨“军旗事件”的国人进行对抗;鉴于那个“旗手”的行为已经客观上起到了误导和教唆那些热衷于追星的青少年们嬉戏自的屈辱历史,漠视自己的民族尊严的缘故;鉴于“旗手”的行为在客观上美化了日本侵略者,把侵略者的象征——军旗当成美来欣赏,并出版在时装杂志上,对中国进行莫大的侮辱;鉴于“旗手”“只有转往海外发展,才能够免遭更多的危险”的荒谬逻辑和完全是因为有“很多电影邀约,明年会很忙”,所以才舍不得离开大陆这个危险的是非之地的污蔑;我们是否应该强烈要求“旗手”在全国所有的正规媒体和各大网站上刊发正式的道歉书,并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道歉的诚意!

国家是我们大家的国家,“旗手”的行为已侵犯到我们大家的利益,伤害到了国家的整体利益。我们的电台电视台,我们的报刊杂志以及一切合法正规的媒体都应该站出来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责任!如果那个“旗手”和拥护她的某“娱乐商业界”老板(们)以及其它一切外围护卫们紧密地团结起来拒不就此作深刻的反省并向国人作出深刻的检讨和道歉,我们是否应该强烈呼吁:

全国各电台电视台立即自觉地停止招聘这个“旗手”,立即停止与这个“旗手”有关的各种娱乐活动,直至彻底停播与这个“旗手”有关的各种片子!还有各个正规的报纸杂志以及其它出版物自觉地抵制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右翼势力透过“娱乐商业界”对中国的进攻!

为了彻底肃清《军旗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的目光除了更多地关注电台电视台外,是否还应该敦促张艺谋那样的导演加快速度,推出更多健康的新星,拍摄更多健康正常的片子;我们是否也应该鼓励那些曾经受到日本侵略者蹂躏和再一次受到《军旗事件》的代表——那个“旗手”的精神刺激和伤害的受害者们通过法律的途径提起集体诉讼,向“旗手”讨回尊严,让“旗手”赔偿精神损失!——野猪 21:43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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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旗”在上海高高飘扬说明了什么?

正当人们对《军旗事件》的象征——那个“旗杆”“旗手”进行耐心得接近苦口婆心,差不多就是苦苦哀求地批评和劝告的时候;正当有民族正义感的民众满怀愤怒地针对《军旗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愤怒申讨的时候;正当那些善意的批评劝告和愤怒的声讨与谴责越来越向纵深发展的时候;正当《倒旗折杆》运动在各大网站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

不料一股寒流从东海之滨传来:在上海的那个“娱乐商业界”老板竟然公开发表了宣言:由“旗手”担当主要角色的那部片子从导演到演员、投资都是一流的,我非常有信心投资这部电影!这同时也是宣誓:我们上海的这个“娱乐商业界”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可以把这面“日本海军军旗”继续插在上海娱乐界的阵地上,让她高高飘扬!

呜呼!“日本军旗”能够在上海的娱乐圈上空高高飘扬说明了什么?上海的文娱界难道真的忘记了日本侵略者当年杀了多少中国人?上海的文娱界难道真的不知道“日本海军军旗”就是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右翼势力的象征么?上海的文娱界难道真的不知道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右翼势力正是当年让中国人民饱受侵略战争蹂躏和正企图继续向中国发难的你死我活的敌人么?上海的文娱界难道真的忘记了“忘记了历史就是背叛”么?——野猪 20:25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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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死灰复燃 “旗手”公开叫板

时间:2002年元月3号
地点:上海
人物:以自己身子充当“旗杆”高举日本军旗的“旗手”
剧情:在上海,那个“旗手”公开叫板:真的有点让大家失望了!我今天在此是想告诉大家,我现在真的身心都很好,十分健康!(“旗手”重复说了两遍:“令大家失望,我现在都好!”)

我非常地不明白:难道谁谁谁的“身心不健康”才是人们的的期望么?一个让人们因为“看到她身心健康”而失望的人,她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罪孽深重的人?

我突然想起一个经历:有一年夏天,我坐在一个饭店附近的水泥台阶上纳凉。一个老妇人后来也提了一个竹椅子过来,就坐在我的旁边,也凉快凉快。闲来无聊,她问:
“你不是当地人吧?”
“我是湖北人。”
“哈哈,我一看你就不是当地人。”老妇人爽朗地哈哈笑起来。
“……”我疑问地看着她。
“我们这儿的人是不坐地上的。”老妇人指着我的坐的地方解释到。

“听口气你是上海人吧?”我老毛病发作,又开始炫耀自己的听力。
“阿拉不是上海人,是此地人。”
“从小……”我固执己见,坚信她是上海人,或者从上海移民过来的。
“阿拉不是上海人。阿拉只去过上海几次。阿拉不喜欢上海。”老妇人不断地强调自己不是上海人,不肖的神情几乎把她刚才的愉快一扫而光。后来老妇人还说:
“上海人很馋的,从别人菜篮子里跳出来的鱼他们也会拣去吃的!上海人很脏的,地上被人睬过的死蛇死苍蝇他们也会拣去吃的!”
“死苍蝇怎么吃?还被人踩过?”我愕然!——野猪 9:56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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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倒旗折杆》运动进行到底 《军旗事件》继续发酵

倒旗折杆 夺回阵地 剔除军国主义余孽

经过“长沙被粪”后,代表着“旗方”的“旗手”的反复表演,或者说“旗方”通过“旗手”的反复表演,让人不得不做如是想:必须彻底摧毁那面“旗帜”!坚决折断“旗杆”!毫不留情地剿灭和评叛这股借助“无知”作为盾牌,倚托“去外国发展”、“嫁给日本人”和海外媒体的“关注”与“宣传”作为靠山,利用新形势下政府部门难以直接干预“个人举旗行为”的缝隙,公然无视和粗暴践踏国人的创伤和感情,代表日本军国主义和右翼势力向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国家利益进行攻击的,代表“无知”和“鲜廉寡耻”而占领文娱舞台,在上面耀武扬威的势力!

回忆过去,自“军旗事件”发生后,“旗方”除了被迫向公众出示了一份苍白的道歉“文件”外,再无其它任何实质性的动作或者令人信服、使人原谅的表现,以告慰那些被其“高举军旗”动作所刺激而遭到精神伤害的、曾经遭到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和战争蹂躏的国人。不仅如此,“旗方”继“因为无知所以无心,因为无心所以无过”的狡辩后,又利用那篇“文件”以“已经道歉了作为挡箭牌”,继续理直气壮地大肆狡赖!甚至企图通过狡赖和一相情愿的“淡忘”期望来为“举旗”行为翻案,为那个被迫的“道歉文件”正名。“旗手”所谓“我真的罪该万死吗?”的抗议便是证明。

而一些传统媒体,在作新闻报道的时候,往往只发布“旗手说了什么”,“旗方怎么说”的消息,至于“现场的情形”和其他的说法,甚至自己有没有去过现场均不作交代。似乎“旗手”“旗方”的说法就是圣旨,似乎新闻的价值仅仅只限于“旗手说了什么”和“旗方怎么说”这一个方面。面对如此恶劣的“旗方”动作和不正常的传统媒体利用“跟风”和片面的“宣传”所进行的“护驾”,就难怪网友[我是开心果]不得不提出严正的质问:“媒体是利益集团的工具还是社会良知所在?”和如此呼吁:“媒体不是利益集团的传声筒,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所在,是事件忠实的记录者及宣示者。”

而我更是认为:在这场艰苦的“倒旗折杆”运动中,“旗手”和“旗杆”们不仅是平叛的对象,甚至包括正在拍摄和已经出版的相关片子,都应该属于剿灭清洗的对象!非如此,“旗帜”“旗杆”就依然还有奇货可居的贩卖市场!借助这些“旗帜”“旗杆”的“日本军国主义和右翼势力”的进攻,甚至躲在后面的一些美国的某些动作和台独势力的进攻就依然能够得逞,我们的阵地就永远收复不了!非如此,中国的文娱舞台就没有健康和正常可言!一个充斥着“忘记了自己是谁”、“挟洋自重”和“越白痴越有人气”的畸形舞台,她能够使民众健康地娱乐么?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么?——野猪 11:45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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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是精神病 贝多芬有妄想症

驳斥《袭击“旗手”的男子已经具备精神病特征》

曾经有人说过,根据某些专家的诊断,耶稣基督、贝多芬、达芬奇等等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都有精神病。例如耶稣是精神病,贝多芬有妄想症,达芬奇则患有忧郁症。别以为这是笑话,如果从十分专业的眼光看,我也认为他们的确有“病”。我还想起了一个叫虚云的中国人,他是一个和尚,一辈子艰苦朴素,活了104岁。但根据日本人对其的解剖报告称,这个活了百多岁的老人居然在生前早就罹患了严重的胃病!你相信么?反正我相信。我的相信并非根据日本人的报告,而是对这个和尚“一日二两米,外加松子充饥”生活习惯的充分了解。据此,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相信他的胃当然会与常人不太一样。而一些十分专业的人把这些超常的表现视为“病”,当然也就不无不可了。至于有人认为刚刚发生在长沙的袭击那个“日本军旗旗手”的男子“已经具备精神病特征”,我看那人也太小心了,何不干脆说他“就是精神病”?

我相信那个男子是“精神病”,如果没有“精神病”,他怎么会热血沸腾,义愤填膺?如果没有“精神病”,哪有勇气?如果没有“精神病”,哪会如此想法周全?如果没有“精神病”,他怎么只使用污秽之物去“玷污军旗”,而不是刀剪火烧呢?如果没有“精神病”,他怎么会只针对“旗手”一人,而放过了当时台上台的那么多人呢?

甚至那个“旗手”“旗杆”,她的行为因为已经引起了万目关注,众人声讨,与耶稣、贝多芬、达芬奇和虚云老和尚等人一样,是否也因为“杰出”而应该荣获一个什么“病”的称号呢?还有某些视文明抗议为暴力,将人们把自己的不满和愤怒通过正常的渠道表现出来的行为污蔑为希特勒行为、污蔑为希特勒信徒的行为的某些人,他们自己是否也该荣获某种“病”的称号呢?——野猪 18:48 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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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手”的背后果然有黑手

评《“旗手”长沙遇袭被爆有幕后黑手》

根据大洋网讯(标题:XX长沙遇袭被爆有幕后黑手),我认为“旗手”的背后果然有黑手!这个“旗手”“旗杆”不仅甘愿受美国人操纵,还甘愿被日本“军国主义”和“右翼势力”利用。而在她的周围,还有一只“旗帜卫队”。这个卫队中既有大陆的的经济利益相关者,也有台湾的经济利益相关者,当然,一些有政治头脑或者热衷于参加政治活动的台湾“文化艺人”们也是这个卫队的成员。

这些成员中已经有人跳出来保旗护杆了!例如他们会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把“旗手被粪”说成是“观众过于热情”等等。例如她们会说:“觉得她因误穿日本军旗服装而在台上被男观众痛殴很无辜。她只是穿错衣服,相信还是无心的,就算她真的错了,也应该给她一个机会改过。”例如她们会说:“我对以暴力行为对待‘旗手’的人,给予严厉谴责,‘旗手’已对军旗装事件道歉,她再有甚么不对,自有国家法律可以制裁她,但不能公然污辱她,这是错误行为。”等等。

不过稍加分析,不难发现这些“旗帜卫队”的成员们现在为“旗手”做出的种种狡辩和维护其实完全是为了维护与自己相关的某些眼前利益或者其它长远的政治利益,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想一想:万一这面“旗帜”最终被人们扯下来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那个“旗手”在现实生活中将如何落脚?而“军旗事件”的一开始,很多的结果其实就已经确定了。譬如那个“旗手”会因此而坠落仅仅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根本就没有“落”还是“不落”的选择。

还有这个“卫队”成员中为“旗手”所进行的那些狡辩和维护,其本身也是经不起一驳的。例如这个“侮辱”的问题。事实已经雄辩地说明了首先是“旗手”“旗杆”侮辱了太多的中国人!这些曾经遭到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和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人,他们已经很不幸了,他们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那个“旗手”“旗杆”为什么还要如此狠心地要在他们的伤痛上再撒一把盐!

在网络论坛上对“旗手”“旗杆”的围剿,顶多只能够跟“旗手”“旗杆”的钱袋子过不去,而“旗手”“旗杆”对一些本来已经遭到伤害的中国人的侮辱,那可是冷刀子戳人心窝啊!

对这个所谓的“侮辱”问题,我要问,难道只许“旗手”“旗杆”在一些中国人受伤的心上撒盐,而不许人们起来反抗和抵制么?

针对“旗方”的一些说法,我还要问:如果说人们起来反抗和抵制“军旗事件”的行为是“恐怖”行为,那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制造的“南京大屠杀”难道是“反恐怖”行为不成?如果说容忍了这些言论的论坛是在助长歪风,那么我要问:只听你“旗手”“旗杆”“旗帜卫队”一面之辞的媒体就是公正的媒体么?其实,出现在网络论坛上的抗议言论那只是整个抗议群体中的冰山一角,而且由于现在能够上网和通过网络发表意见的人们整体素质较高,这冰山一角所显露出来的肯定比整个抗议群体要理智得多温和得多。出现在网络论坛上的一些诸如“泼硫酸”等言论,那只表示言论者对或许有的此种行为的担忧,客观上是在为“旗手”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安全考虑,是警示。它怎么就变成了威胁呢?

要知道,对于某些人或者事情来说,譬如面对“历史事件”或者“政治事件”中的某些人,是“人人得以株之”的!至于会不会有勇士、有多少出来打先锋,那要看那些人或者事情对人们的伤害程度,而不是什么有没有勇士或者勇士敢不敢的问题。而法律,面对那些甘愿受罚而犯禁的人来已经失去了意义。虽然说化解两败俱伤的方式可以是牺牲这一方,也可以是牺牲另一方,但眼前的这个“军旗事件”由于犯众怒的一方罪过太大,民怨极深,谁冒天下之大不韪!

至于所谓“我对以暴力行为对待‘旗手’的人,给予严厉谴责”说法,更是无稽之谈,指鹿为马,强词夺理,根本就是耸人听闻!说这话的人大小也算个有些年岁的“文化人”,相信何为“暴力”,她一定知道。我倒要问问:一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仅仅只是向被“旗方”形容为“弱”的人身上泼了一点什么对身体毫无伤害的“液体”,那跟“强暴”能扯上关系么?又怎么变成了“暴力”呢?难道在这个“文化人”的眼里,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制造的“南京大屠杀”那叫“反恐怖”;以自己的身子高举日本军旗为军国主义张目,为侵略者招魂这是“旗手”的个人自由;而只要是往某“女”的身上泼了一点什么被这个“文化人”自己定义为“液体”的东西的人就一定是残忍和野蛮,他的行为才是真正的暴力么?

我不明白“旗方”的有些人,她们为什么在面对如此特殊的“历史事件”或者是“政治事件”的时候要反复强调自己一方遭到的是“暴力”行为,而对造成如此反应的根本原因却忽略不计,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也毫无反省呢?说什么“就算她真的错了,也应该给她一个机会改过。”这是什么话?要知道,机会是自己通过努力争取来的,不是发号施令唤来的!——野猪 14:22 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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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欺骗民众的“舆论”必须依法或者立法严惩

《军旗事件》发酵

经过《军旗事件》的发酵,在“旗手被粪”事件发生后,不仅“旗手”“旗杆”方的言行前后自相矛盾,出尔反尔,甚至在媒体上也旗帜鲜明地出现了两大阵营。阵营之一的都采用了“现场”“目击”“亲耳听到”的说法,而另外一个阵营则基本上只引用“旗手”怎么说,“旗杆”“旗帜卫队”说了什么,至于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则没有任何交代,显然是不肖一谈。

翻阅网友的言论,我发现“现场”“目击”“亲耳听到”阵营的说法为:约9:30分左右,当她一曲歌完,准备与小朋友合唱的时候,一个头带棒球帽的青年人走上了舞台,走近、一把抓住她,用拳或矿泉水的瓶子敲击她的脸部或胸部,接着她倒在台上。后来值勤的武警也冲向了男青年,连同工作人员一起把男青年扭进后台。……这名男子20多岁、身高1.75米左右、身着黑色T恤。演出时,他肩扛摄像机从舞台的后门闯入,并未引起现场工作人员的注意。这名男子冲上台后,立即放下了摄像机,然后手拿一个瓶状容器砸向赵薇的肩部,把她打倒在地。赵薇跌倒后,她的经纪人冲上去把她扶起来迅速撤到后场。记者注意到她手上和白色演出服上都沾有污物。那名向赵薇袭击的男子随即被现场保安拖出场外,而赵薇下台后就把自己关在体育馆内的洗手间,记者随即冲向后场,但被有关人员拦住,门户紧闭的洗手间传来了赵薇的哭泣声。

而“旗手”“旗杆”“旗帜卫队”通过传统媒体面向公众的说法有这样一些:“一名热情观众突破保安的防线冲上台去想与她近距离接触,结果不小心碰倒她。保安随即将这名观众拉开。其实在演出过程中发生这种事情非常正常。这些热情的观众只是想上台与明星近距离地接触。那名男子的身份也已经搞清楚了,他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观众,太热情,也不知道他当时上台是要和她拥抱还是向她献花,但绝对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把他放了。其实对于我们来说,这只是演出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意外,不像现在有些媒体所报道的那么严重,而且就这件事的本身而言,它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影响。其实只是一个歌迷有些过激表现,根本谈不上袭击。至于什么朝她泼粪便,她躲在卫生间里面哭更是无稽之谈。” 这一方甚至还动员传统媒体的记者:“快替我辟谣!”而事隔一天,这一方却红口白牙地就同一件事说出了跟原来截然相反的话:“在长沙突袭我的人,已经查出来是有人唆使的,背后主谋动机很可议”。请注意,这次变成了“袭击”,而不是因为爱而热情过度。也就是说,这个说法完全推翻了以前的反复“声明”。

呜呼!我们的公众人物,他们的话究竟还有没有什么可以相信的部分?人们究竟应该相信他们的哪一句?呜呼,我们的某些传统媒体,在某些关系重大的“事实”部分,为什么“旗手”说什么,你们也偏听偏信地说什么?新闻的及时、公证、客观性哪儿去了?——野猪 14:25 20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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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粪与凌弱是一回事么? 也为《军旗事件》正名

发生在长沙的“明星被粪”事件后,一些人认为,那个“旗帜”“旗杆”明星该粪,不仅该粪,挨打也是罪有应得;而另有人则认为,因为对方是“女”,因为对方是“弱”,所以不能粪,不能打。

我也认为,如果对方是“女”,是“弱”,且果然“无知”、“无意”的话,的确不该打。但是,该不该打与该不该“粪”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

所谓的“打”,主要是针对个人身体而言,不要说对方是“女”,是“弱”,哪怕对方高如战马,壮似虎狼,哪怕对方罪该万死,普通人也不应该对其发动身体攻击,否则就应该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若有程度伤害,还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对罪犯实施“打”“杀”的行为只能够由国家权利机关去实施。

所谓的“粪”,它与“打”的区别在于不论是“粪”的动机还是“粪”后所造成的直接后果,都仅仅只是借助人的身体去“打击”和“震撼”那人或者通过那人能够传递到的他人的精神。“粪”虽然也要借助人的身体,但“粪”的本身肯定不会伤害到人的身体。当然,若因“粪”而造成了精神伤害,且程度相当,也可以视同身体伤害。不过由于“旗手”“旗杆”已经反复多次公开表示自己真的“没有受伤”,自己真的是“好好的”所以这个“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当然”了。

有人认为“前夜上台扑赵微的男人,实在不象一个男人所为。这种勇气,和古代国家破落时叫小女子自杀没有什么两样。”我想这其中混淆了很多的概念。例如,“古代国家破落时叫小女子自杀”,这当然不对,因为那些“小女子的确无辜”,所以迫其自杀其实就是迫害谋杀。而我们眼前的这位“旗手”“旗杆”,她无辜么?何况现在针对她的批评和谴责几乎都给她留足了面子,铺设了万条退路;即使到现在,我也没有发现有人提出枪毙和打死那个“旗手”“旗杆”。如此情况下,你还为她含冤叫屈,说她无辜,那么,批评和谴责她的国人岂不是都有罪!还有,“前夜上台扑赵微的男人”这个说法,很容易让联想到“扑打”、“扑杀”,而实际上该男子只是去“粪”一下那个“旗手”“旗杆”,既没有“扑打”、“扑杀”她的动机,也没有造成“扑打”、“扑杀”的事实后果。

如果基于善意、诚实,好好地摆事实讲道理,去为谁谁谁辩解或者正名,那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使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拙劣手法搅局,那好有一比——搅屎棍!也就是向众人身上泼粪!——野猪 11:35 20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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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手”终于愤怒 她想不通!

根据来自于《强国论坛》2001-12-31上午的言论,我发现,在人们的善意期待之中,“旗手”终于愤怒地正式道歉了:“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该做都做了,道歉、低调行事等等”。“911时讨论页数不过三百多页,长沙遇袭的事,两天内有近七百页的讨论文章,这才是真的恐怖事件。”“凡是以粗鲁、攻击、偏激字眼发表文章,全数照登,但声援我的网友,贴了一百多封,一封也没被注销来”。“我喜欢大陆,很多电影邀约,明年我会很忙,舍不得离开这儿,因为我相信支持我的人仍是大多数。”“我相信支持我的人仍是大多数”。

呜呼!这“旗手”“旗杆”究竟是真“无知”还是骨子里面完全地充满了叛逆?如果这些言论和想法是真的,从这些言论和想法来看,“旗手”“旗杆”过去以来所发表的一切“道歉”完全都是文过饰非,企图欺骗舆论,愚弄民众,蒙哄过关!而一切的“声明”,全部都是为了“自卫”和“阻击”。即拒绝民众的批评和谴责。

说什么“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好象自己多么地无辜,多么地受害似的。仿佛全中国人都对她不起似的!我要问问,人都到了不惜身陷囫囵而向你“泼粪”,而希望你醒悟的程度,这难道还不够善良么?我要问问,在网络论坛上,一个主流的声音是希望你“认真反省,加强学习,以实际行动来认识错误,以努力学习来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这难道还不够仁至义尽么?你难道非要逼迫国人也效仿美国白人警察对待那些被自己怀疑为小偷的黑人那样——杀无赦,而向你这面“鬼子的军旗”上泼硫酸你才能够正常起来么?你难道非要强迫国人也效仿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大屠杀过程中对待中国妇女那样——先凌辱再残杀,而拧断你这根“旗杆”的脖子你才心甘情愿么?

说什么“911时讨论页数不过三百多页,长沙遇袭的事,两天内有近七百页的讨论文章,这才是真的恐怖事件。”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在网络上批评和谴责“旗手”“旗杆”的中国人个个都是暴徒,比制造911恐怖事件还凶残的暴徒么?说什么“在长沙突袭我的人,已经查出来是有人唆使的,背后主谋动机很可议”。难道“旗手”“旗杆”还想借此再起祸端或者风云再起地炒做自己?可爱的“旗手”“旗杆”,你知道“国人共株之”这个说法么?也就是说,包括泼粪勇士在内的所有参入或者心想参入的民众,都有权利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的缘故而向你提出最严厉的批评和最强烈的谴责,乃至于泼粪!

说什么“凡是以粗鲁、攻击、偏激字眼发表文章,全数照登,但声援我的网友,贴了一百多封,一封也没被注销来”。这意思大概是说批评和谴责你的帖子可以出来,而声援你的帖子却都不能出来。我不明白,你是当时的网络编辑么?或者你就是那个发贴的人?否则怎么知道如此详细?

如果是过去,因为遭到蒙蔽,我还有点同情心,但今天,面对“舍不得离开大陆”的原因仅仅只因为有“电影邀约”,而并非其它什么;面对能够把“军旗事件”跟“911恐怖事件”联系起来并且进行类比的人,能够深刻认识到“911恐怖事件”的确恐怖可怕的人,你能说她没有政治头脑么?你能认为她的政治敏感度很低么?让我还继续相信如此“旗手”“旗杆”是个“无知”的人,是个被人利用的人,是个因无知而犯错的人,那我自己岂不是白痴一个!——野猪 10:57 20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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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欲静而风不止 评《张惠妹出面力撑旗》

树欲静而风不止 “旗杆”上飘扬的果然是旗帜 评《张惠妹出面力撑旗》

不出所料,除了CCTV外,除了贴身的美国保镖外,除了日本右翼和军国主义外,“旗手”一方果然还有别的海外支持者——“张惠妹出面力撑赵薇”!

虽然张惠妹在支持“旗手”的时候不敢公然与中国人作对——也承认旗手的行为不对;虽然张惠妹在支持“旗手”的时候也借用了一些普通的狡辩说法——“旗手”的行为仅仅是“无心之失,是无辜”。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的公开声援,足以说明“旗杆”上飘扬的果然是旗帜!那“无知”“无辜”的“演员”果然是“旗帜”,是“旗杆”!高举军旗的时候所宣称的“无知”果然是当做逃避责任的盾牌!试想,连远在台湾,跟政治不怎么相干的台湾歌手也认为高举日本军旗是不对的行为,在中国,还有谁能够理直气壮地号称自己“无知”,就是不懂!

在“军旗事件”发生后,出现在网络上对“旗手”“旗杆”的围剿,绝对不是针对什么燕子、什么小姐,即便在长沙发生的“明星被粪”事件,泼粪者也充分考虑到了那个“旗手”“旗杆”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承受的打击和赖以生存的“面子”。所以泼粪者才使用了“泼粪”而不是泼硫酸,“压”脖子而不是当场拧断她的脖子,或者用巴掌打脸!这足以说明在长沙的这个泼粪行为完全是为了在精神上抗议“旗手”的反动!根本就不是什么“暴力袭击女性”!试问,如果是暴力袭击女性,这个“旗手”的脸上为什么没有长出“梅花”?如果是暴力袭击女性,这个“旗手”为什么可以立即前往上海继续“表演”?如果是暴力袭击女性,那个被某些人称为“大汉”的年轻人为什么“打”人不用力?

“泼粪”者的行为应该可以代表一个阵营。这个阵营的人既要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又要尽可能保全那个“旗手”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各项基本权利,因为她目前还是一个中国人。某种意义上将,这个阵营的人才可以从根本上保护人们的基本人权。而看起来是在维护“旗手”的一些人,应该可以代表另一个阵营。这个阵营的人,他们对“旗手”的维护其实是那面“旗帜”和另外一些什么“旗帜”,至于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利益,他们是不会考虑的。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想一想,在这场旗帜鲜明的斗争中,万一最后旗方失败,“旗帜”被废,那个“旗手”在现实生活中还能够平静地生活么?她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么?有的时候,一开始就承认失败,那叫急流勇退,而坚持错误理念反动行为,那是顽抗到底,死路一条!越顽固,死得越快!而拥护其负隅顽抗的人越多,力量越大,越是能够将其推入万劫不复境地!——野猪 18:36 200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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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CCTV包庇“旗杆” 为“旗手”正名所导致的社会骚动

根据“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12月30日讯:(记者张文伯)前晚在湖南经济电视台建台六周年晚会上发生的“赵薇被袭事件”引起了央视元旦晚会的高度重视。昨天,记者从该台晚会组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处获悉,他们已经召开内部会议,(为了保证让那个‘旗手’借助CCTV的舞台为‘军旗事件’正名)提醒各部门加强现场的保安工作。”显然,CCTV就是这个“旗手”的最大后台!CCTV正在努力地“引粪上身”!

这个“明星被粪”事件刚刚发生才不久,人们的愤怒因为来得突然所以暂时只把注意力都积聚在“旗手”本人身上,相信冷静下来的人们,随后一定会发现到那个已经提供了舞台的湖南某电视台和即将提供舞台的CCTV同样也是应该遭到谴责的对象!届时,如果再有什么东西诱发,例如“严惩”“泼粪凶手”的结果甚至虚假的传说,或者“旗手”在CCTV更加风光的感觉等等,都有可能会导致“军旗事件”的进一步发酵!现在,靶子只有“旗手”“旗杆”,而“旗手”“旗杆”因占有“弱”、“女”等优势,人们尚且能够自我节制,一旦类似于CCTV的“后台”们能够把人们的愤怒成功地转移到自己的身上,那时候的局势,恐怕就有难以收拾之虞了!

在湖南,现在已经埋下了某些祸根。如果对其挖除不力、清理不及时的话,其发酵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例如网友[兀地不气杀我也么哥]的这段话:

我震惊的是,“旗手”的经纪人向媒体发表的声明居然变成了:热情的观众想近距离接触明星,不小心将她碰倒。还说,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更让我震惊的是,一向自诩为坚守新闻良知的湖南经视在网站上刊登的一组图文并茂的报道中称:晚会继续进行,直到结束。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全国知名的明星,一家全国小有名气被称为电视湘军小虎的省级电视台,居然敢冒天下之不讳,扯弥天大谎。——野猪 14:44 200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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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被粪”是文明行为

由于“军旗事件”的发酵,“明星被粪”事件发生后,有人认为“泼粪”的行为绝对不可以原谅,而稍早的传言,更是借“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打人的恶性事件”的说法,故意将特殊的“历史事件”或者“政治事件”混同于普通的治安、刑事案件。其目的究竟怎么样虽然暂时无法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那个定性确立,在客观上一定能够起到为“旗手”“旗杆”正名的效果!

我虽然也认为“打人不对”,但与用自己的身子充当“旗杆”、高举日本军旗在中国大地上嚣张的那个“旗手”的行为相比较,“泼粪”行为无疑是正义和文明的行为!如果连这样的行为也是“暴力”的话,那泼硫酸的行为呢?如果连这样的行为也是犯罪行为的话,本人在网络论坛上发表的一系列言论,又算什么?

为了阻止日本鬼子的进攻和扫荡,抗日战争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曾经被迫拿起武器,奋起反抗。在反抗的过程中,他们一定会伤亡到日本鬼子,你说他们的“杀人”行为需要受到法律“杀人偿命”的条款的制裁么?为了抗议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警惕和抵制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中国国家利益,我们英勇的年轻人冯锦华先生勇敢地将象征着“狗血淋头”的红油漆喷在了日本靖国神社的狮子狗身上,与日本曾经发动的侵略战争和在侵略战争中的种种暴行相比较,这一行为难道还不够正义,不够文明么?同样背景下,长沙“明星被粪”事件的当事人之一的那个小伙子,他的行为究竟是否正义,是否文明?

为了维护法律的缘故,为了尊重人权的缘故,那个小伙子当然应该承担在“明星被粪”事件中相应的法律后果。至于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究竟应该罚他多少钱,相信警方心中一定有一本帐;而作为民事部门,被粪者能够获取多少精神赔偿,相信法官们的心中自然也有一本帐。——野猪 13:36 200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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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被粪”表示“军旗事件”已经开始发酵

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右翼”势力借助美国人利用中国的“明星”充当“旗杆”“旗手”成功地将日本军旗插进曾经遭到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受到侵略战争严重伤害的、本来就难以愈合的中国民众的心脏、在中国上空高高飘扬以后,立即激起了很多中国人的强烈愤怒和坚决反对!

而作为很可能是“历史事件”或者“政治事件”的这个“军旗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必然会发酵。发生在长沙的“明星被粪”事件就是这个发酵过程中冒出的第一个泡泡。随着那个“旗手”“旗杆”本人的后续“反动”动作、态度和庇护她的小集团、大集团们的某些不得人心的态度和表演,可以肯定地认为,以后的泡泡还有很多,会更大!你可以保证自己不,甚至也可以保证身边的谁谁谁也不,但中国还有很多人,你也能够保证么?如何保证?

“军旗事件”发生后,我曾经认为“在某些严肃、重大的错误面前,如果有诚意,反省深刻,那只表示反省者日后的日子也许能够好过一点,并不表示一篇作文就一定能够洗刷自己的耻辱或者罪行!”经过这次“明星被粪”事件的佐证,我对此更加深信不疑。也就是说,那个“旗手”“旗杆”和庇护支持她的小集团大集团们,他们已经与那些曾经遭到日本侵略者铁蹄践踏,因日本侵略者的入侵而饱受战争摧残和蹂躏的绝大多数中国人之间拉开了距离,甚至还有可能敌对起来!(但原我的这一判断是个十分错误的判断,这一推测是十分荒谬的推测。)

从一些新闻资料看,这个“旗手”“旗杆”身边的保镖中有两个看起来是西方人的小伙子们。虽然不能以此来说明谁谁谁是在挟洋自重,但回忆前不久当“军旗事件”发生后,在民众的一片谴责声中,曾经传出这个“旗手”“旗杆”要“去美国发展”的威胁的消息,而现在还有人提出“假设这个‘旗手’‘旗杆’因此而嫁给日本人”的威胁的揣测,凡此种种迹象,至少可以认为那个“旗手”“旗杆”的确认为西方人跟自己比较亲,或者她的确愿意跟西方人亲密。还有,在他们过去的一些声明中,其中就有“因为是美国人设计的,所以……”这样的句式,这是否表示他们认为“只要是美国的,就一定是……”呢?

我不认为谁谁谁跟西方人亲密就是“背叛祖国”,我也不认为被西方人亲密的人就是对自己祖国没有感情,即已经蜕化变质的人。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只相信因为是“美国人干的,所以肯定就……”,而对于很多中国的谴责和质问,他们却只愿意装聋做哑?我还不明白,有的人为什么一方面极力地表示自己跟美国人、日本人亲密,而另一方面又以现实的行为动作来“表现”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无知”和对国人民族感情的漠视呢?难道对中国历史的“无知”也是一种时尚?难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就那么地耻辱么?——野猪 13:06 200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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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保证以后没有谁继续袭击“旗手”?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不论《长沙袭击》事件是意外还是预先设计,有一个可能谁都无法排除——类似的事情,而且仅仅只针对该“旗手”一人的袭击动作将不可避免,将不局限于一次、两次、三次……

而且警方无法“严厉”处罚。你认为么?——野猪 21:57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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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在改变形象,CCTV还继续牛逼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从这两年的情形看,人民日报开设了人民网,在人民网上开辟了《强国论坛》;而《强国论坛》不负重望,在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新华社也开设了一个《新华论坛》,虽然那儿的人气没有《强国论坛》这边旺,但依然能够因势利导,勇敢地探索开拓。

再看看同样地位的CCTV,他们做了什么?在《日本军旗事件》如此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们的屁股究竟坐在了哪一边?是中国一边还是日本一边?是对社会对历史负责一边,还是对自己短期的经济利益一边或者谁谁谁的经济利益一边?有传言说“来年的元旦,中国中央电视台将邀请她(那个日本军国主义的旗手)在特别节目中表演,让大陆数亿观众看到其重展笑颜。”我不禁要问,CCTV它们竟然要利用“元旦晚会”的机会为那个“用自己的身子充当鬼子军旗旗杆”的“旗手”正什么名?我不禁要问,果然的话,他们究竟把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放在了什么地方?——野猪 21:48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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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在长沙“闹事”的年轻人?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打人总是不对的,哪怕对方是死囚!

但不能因为打人者所打的人是特殊人物或者在特殊的地点打了什么人就认为这个人应该罪加一等、二等、三等,乃至于若干等!尤其是被打的对象是个本来就该遭人唾弃的人!尤其当被打的人根本就够不上“伤害等级”事实的前提下!

对于这个打人者,警方当然应该按照正常的处理手段加以处理、调解。至于调解不成,譬如当被打者向打人者提出了打人者没有能力承受或者根本就不愿意负责的某种要求时,警方只能够结束调解,将此事移交给法院,由法院定夺!

我个人认为,谁谁谁把谁谁谁摁一下,打一下,对方却依然能够唱歌跳舞,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可以不了了之,最多也只能够在精神赔偿的问题上做点文章,或者道歉,或者按照《治安条例》罚款;至于刑事方面,事实就那么一点,能够构成多大的罪?有什么理由、能够关押多长时间?马上就元旦了,这是对于中国人来讲比较重要的节日,在这个时候关押人犯,我们的警方,你可要三思!

而作为“商女不知亡国恨”的某些被打的人,当“被打”的事实并非肉体上的“打”,而是精神上鞭挞的时候,你要好好想一想,你凭什么向那些“教育”和“提醒”你的人索取赔偿?——野猪 21:20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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摁一下,打一下,对方依然能够唱歌跳舞,多大的罪?

在湖南长沙,因为对民族尊严敏感,对国家利益敏感的缘故,有人对“用自己的身子高举鬼子军旗”的人,摁了一把,打了一下,对方依然能够唱歌跳舞,自己却因此获罪,遭到警方的关押,我不禁要问:多大的罪,至于入狱么?

立即放这个年轻人出狱,要罚款,找我!

——野猪 20:55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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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民众的“声明”“透露”行为必须依法或者立法严惩

评《某经纪人的“透露”》

大家还记得曾经有个搞同性恋的男歌星在涉及一桩刑案后,不仅没有尽一个公民应尽的公民义务——如实称述事实,与警察方合作,协助警方早日破案,反而召开记者会公然撒谎,说什么“是在买矿泉水期间被一陌生男子打劫”!这一行为在当时就遭到了众人的谴责和警方的调查,应该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是不应该继续发生的事情。但非常遗憾,这个行为的复制品,刚刚又出现了!而且复制者正是“用自己的身子高举鬼子军旗”的那个小集团!

明明是被愤怒的观众泼了“大粪”,明明是被愤怒的观众使用武力“扳倒”了,那伙人竟然能够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说什么是“一名热情观众突破保安的防线冲上台去想与‘旗手’近距离接触,结果不小心碰倒‘旗帜’”。呜呼!是我们的新闻媒体本来就这德行,还是我们的公众舆论的确没有什么正经可言,抑或我们的社会信誉早就丧失殆尽?

面对如此集团,面对如此损害社会信誉的行为,他们该不该受到法律的追究?该古该遭到道德的谴责?该不该遭到人们的唾弃?与承认冯锦华先生往狮子狗上喷红油漆是正义行为一样,在充分理解敢于在长沙“扳倒”旗杆这样的正义行为情况下,如果那些“旗手”和小集团的人被我撞上,胆敢跟我较量,我也要甘愿坐牢而唾她和他们一口唾沫!

具体的法律要遵守,具体的法律责任要勇于承担,但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更应该勇于承担!现在有的地方的警方似乎正占在日本人的立场上使用中国的法律对付我们的勇士,人们应该不难预测:这是在玩火!希望我们的警方能够明白,有些事情是“历史事件”和“政治事件”或者是某些“历史事件”和“政治事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处理那样的事情一定要考虑当时的时代、社会和政治背景。否则事情搞大,小事很快变成大事,让你无法收拾!——野猪 16:10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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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旗手”真的“弱” 她还是我们自己人么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今天以前,我一直认为那“旗手”是自己人,是被人利用了而无意之中充当“旗杆”的,但现在,我对自己的认识感到了怀疑:她还是我们自己人么?

通过强国论坛,我发现在如何对待“用自己的身子高举鬼子的军旗”的那个小姐这个问题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阵营。阵营之一认为那个“旗手”的确是无知犯错,因为根据目前“愚乐业”的现状,就她那样的水平,不知道什么是“军国主义”,什么是“南京大屠杀”,什么是“旗手”,什么是“旗帜”,那是十分正常的事情。所以她的错误必须得到国人的原谅。如果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也愿意原谅任何人因为“无知”而犯下的一些错误,但眼下的这个“旗手”,这根“旗杆”,其“无知”究竟是真无知还是拿了“无知”当盾牌,以为“无知”是天真而荣耀,不得不令人警惕!

网友[终南]曾经尖锐地分析道:那些替“旗手”行为作种种辩解的人,把“旗手”的银幕形象固化到实际中的“旗手”性格中去,因而得出其“天真、无知”的前提。

网友[终南]曾经尖锐地分析道:并非所有女子都可以“弱”而代表之。大家应该没有忘记那个荒唐的陕西“少女嫖娼”吧?事主麻旦旦被冤至今没有下文,那才称得上“弱”呢!面对强势,无助无援。一个当红演员能算是“弱”么?她们有大量的崇拜者,有超出其劳动价值的高额报酬,有因此而大获其利的机构支持,当然还有政府部门的保护,何弱之有?

对此,我是完全同意的!“旗手”并不是“弱女子” !在“弱女子”与“无知”的问题上,人们是否应该再把自己的眼睛擦亮一些?还有“无知”的问题。面对历历事实,那“旗手”所在的集团居然能够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说什么是“一名热情观众突破保安的防线冲上台去想与‘旗手’近距离接触,结果不小心碰倒‘旗帜’。”。呜呼!是我们的新闻媒体本来就这德行,还是我们的公众舆论的确没有什么正经可言,抑或我们的社会信誉早就丧失殆尽?回忆这个集团当初的表演,如果他们以前的所谓“声明”还让人们真假莫辩,无所适从的话,这次的“透露”可真是拨开了云雾露狰狞,原形毕露了!这个集团并非无知,而是狡猾!这帮人并非真的无知,而是拿着“无知”当盾牌。躲在盾牌后边欺骗舆论,愚弄民众!——野猪 15:42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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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的警察在为日本法律张目?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在“旗手”遭粪淋头以后,在“旗杆”被扳倒以后,惊闻“当地警方发表的惟一看法是:‘这是一起打人的恶性事件’”,我不禁要问:这个地方的警察是否在为日本的法律张目?为日本军国主义撑腰?为日本右翼势力壮胆!或者我们的警方和法律也与这个“旗手”一样弱智,与这根“旗杆”一样“无知”!也是不知道“日本军国主义”何物,不知道甚至“南京大屠杀”等等?

在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抵制“日本右翼势力”的进攻这个大背景下,那个“旗手”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那根“旗杆”国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去拔掉!说什么“这是一起打人的恶性事件”,什么意思?打人就是打人,又没有达到一定的伤害程度,最多只能算做“治安意外”,为什么要提升到“恶性”的高度?这是占在日本人的立场说话,还是为日本人办事?所使用的法律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野猪 15:06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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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锦华是英雄 倒旗杆者勇士

评《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被踢倒》

喜闻继遭南京媒体封杀以后,“旗手”在长沙再次被人踢倒,还泼了大粪!按照某些人的观点“”。但我不认为,我认为“军旗事件”是个历史事件,是个政治事件。在历史事件和政治事件中,传统的法律和道德标准是没有办法客观全面地加以限制、制裁和谴责的。

例如冯锦华先生往日本靖国神社门口的狮子狗上喷一点象征着“狗血淋头”的红油漆事件,如果按照传统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他的行为当然不能够得到肯定,且必须遭到制裁。但是,如果充分考虑到冯锦华先生如此动作的动机和特殊的背景,他的行为就不应该被传统的法律加以制裁,更不该被传统的道德规范加以约束。因为在“战争”这个大罪恶面前,冯锦华先生喷油漆的行为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简直就不能够算做一个事!至于冯锦华先生现在被日本的法庭一审为违法,需要坐牢,那是日本人的行为。日本人的行为只能够代表日本的价值取向、利益追求和政治图谋。不代表中国,更不能够代表历史的正义。例如日本曾经对中国的侵略,按照他们的说法,当然是正确得不能再正确,应该得不能再应该,合法得不能再合法的事情,但对于中国来说呢?

与冯锦华先生的行为一样,那个在长沙踢“旗手”,往日本军旗“旗杆”上泼大粪的年轻人的行为,也不应该被传统的法律加以限制,被传统的道德加以谴责!

网友[梦剑爱国贼]说得好:“其实,我也相信,那个‘小姐’一开始穿日本军旗装是由于无知,而不是故意,这个时候说她是汉奸、打她,我认为都是不公正的,我想如果她在事发后能够立即认错,深刻反省,同时揭露事件的真相,大家一定会原谅她的,可她没有,而是一意孤行,死不认错,这实际上是主动得走上了汉奸的道路,这个时候她还是无知吗?这个时候还不是故意吗?是她自己放弃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她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人们所唾骂!!!”如果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也愿意原谅任何人因为“无知”而犯下的一些错误,但是,如果社会危害过大,侵害国家利益过多,我“无知不究”愿望如何实现?尤其当“无知”者将“无知”当作盾牌的情况下,我“无知不究”的愿望是否在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我“无知不究”是希望其“自纠”的良好愿望是否在缘木求鱼,是否为自欺欺人?

经过《长沙泼粪》事件以后,看看“经纪人就长沙演出‘遭袭’事件发表声明”的再次拙劣表演,我不得不做如是想:你是旗手,就无法避免劲风!这劲风就是国人的民族情结,爱国精神。这旗手,就是日本军国主义的代表和先锋,是日本右翼势力的象征和前途部队。现在的情形是,要么东风压倒西风,要么西风压倒东风!据说那“旗杆”的结构中,还有CCTV在暗中使劲,果然么?——野猪 14:44 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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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明星无法跟体育明星相比较

在“封杀”那个“明星演员”的时候,有人的目光又关注到了体育明星伏明霞,对她公开表示的这句话感到非常地生气:“我不知道卢沟桥曾经发生过什么!”大有将她也抓起来去跟那个“明星演员”陪绑的味道。

其实我认为,那些不上格调的影视明星是根本无法跟体育明星相比较的。体育明星再怎么不济,他们已经为国争光了,而且不是因为金钱的刺激。

对体育明星的无知可以宽容一些。体育明星对学业的荒废那是因为要为国家争光、且已经为国争光了。在他们的身上如果出现了因为无知而导致的错误,其后果应该由国家来承担。影视剧明星的的无知则无法原谅,因为影视剧的本身就需要为文化和政治负责,因为一些影视剧明星在经济上已经得到了巨大的好处。

体育明星跟影视明星相比较,同样因为无知而犯的错误,其导致的严重后果远远小于影视明星,甚至对社会风气的净化不构成危害,也难以伤害到民族尊严等等。何况他们充当明星的时候,所挣的金钱恐怕连那样明星的零头都不到吧!体育明星的无知,那仅仅只是一个个人文化水平的问题。脏裤子只是笑话, 一句话杀不死伏明霞!——野猪 13:29 20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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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几句用自己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鬼子的旗手

一个日内瓦的科学记者——强国论坛《外国学者眼中的中国社会》的嘉宾[埃克曼]同志曾经利用一句拉丁成语教导我们说:“谁最喜欢这个东西,谁就要批评它。”某小姐虽然不能被称为是一个什么“东西”,但这句成语中所指的“东西”,并不一定非要是什么“东西”不可,对人的批评其实也一样——谁最爱护她,谁就要批评它。严肃地批评她。毫不留情的批评她。

在“鬼子军旗事件”发生以后,我一直坚持“封杀”那个用自己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小姐”,但同时,我已经向其指出了一个条金光大道——去类似于北京大学的一流大学从头开始学习历史,提高和充实自己的文化知识以后再回演艺圈发展,或者干脆利用此事急流勇退,埋头一门心思搞搞学问。对于一个名利早已丰收的人来说,对于一个对中国历史完全文盲的“文艺工作者”来说,他们眼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条是从12点钟开始向13点挺进,最终堕落。你的内涵匮乏嘛,哪来前进的动力?另一条是退回到7、8点钟,一切从头,努力地向12点钟迈进。愿意勤奋学习的人,哪有不进步的道理!

在“鬼子军旗事件”发生以后,那个旗手的表现不完全是“继续无知”,而是已经被一团浊气笼罩,虽然表面看我们伸过去的手是在拉她一个人,其实我们是在跟那团笼罩着她的浊气较量。经验告诉我们,对于某些明星来说,她们已经修炼得脸皮比城墙还厚;在她们看来,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好坏之分,只看有没有机会制造“轰动效应”,利用那些“轰动”能赚多少钱!这里所说的“明星”既可以专指某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泛指那股笼罩着明星的浊气。

我十分认同网友[决战]的忧虑:“如果很快她就更红火地出现,那就证明她已经成功。”而她的成功,也就是他们——日本右翼势力的成功!我十分认同网友[决战]的分析:“对于这样的人决不能有一丝的怜悯。”此时的怜悯就是任其堕落,任其被人当枪使!我十分理解网友[决战]的心情:“如果支持决战的人很少,只能说明强国之路还很长很长很长。”妇人之仁嘛,败家亡国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所谓的“仁慈”,所以明星无知我们也跟着无知?我十分接受网友[决战]的告戒:“羊必须知道狼的危险。”防敌必须御之于国门之外,鬼子都进村了你再反击,即便立即取胜,但有些损失已经造成!

以前我并不十分熟悉这个明星,我跟她无冤无仇;现在的三陪行业十分发达,野鸡店满街都是,温柔可爱的女人比天上的繁星还多,甚至比明星还干净,如此环境之中,不要说我自己,恐怕很多(男)人对这个“女人”的关注都不是因为“眼色”的缘故吧?难道对一个女人的评论多了几句,就必然要与“色咪咪”和“裙子”、就必然要与“盯”和“摸”搞上关系么?何况有的人喜欢的女人是李若彤那样的干净和赵雅芝那样的韵味,对于某些眼睛大得空洞无物的女人他们并不欣赏。这是世界公认的,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来证明他们对这个旗手的关注仅仅只是人外,而不是人本身。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往往就是见仁见智。你有自己的想法这很好,别人有别人的想法也很正常,怎么可以把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当成唯一衡量一切外部事情的尺度呢?——野猪 10:27 20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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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用自己的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小姐是在演戏么?

为了说明小姐无辜,有人强调演员所扮演的角色并不代表演员就是那个角色。似乎别人都是白痴,竟然分不清楚“演戏”与现实!有的人则反复强调小姐只是无知,绝对不是心甘情愿地去充当鬼子们的旗手。似乎要说明无心之过不应该得到严厉的制裁!这样的辩解究竟有多少人愿意接受,我不知道,反正我自己认为不值得一驳。

对于那些为那个小姐辩解的一些说法:因为小姐是无知的,所以……;因为是美国人设计的,所以……。我想问问:因为是无知的,就该免于承担责任么?因为是美国人设计的东西,就不能认为那是在为日本人服务么?因为是美国人设计的东西,就一定没有政治色彩么?说什么假如真要是有什么“政治色彩”的话,相信美国人民也轻饶不了那位设计者!这是什么话?美国人中就没有反美的人士么?在美国入侵阿富汗的战争中,在刚刚被捉的塔里班士兵中就有美国人,难道这也是在“演戏”,不是真的?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事实,就是日本右翼势力已经成功地利用了我们的小姐的无知而干了一件伤害了很多中国人感情和民族尊严的事情,结果如此,任何的“解释”和狡辩还有什么用?

那个用自己的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小姐,她所干的那个丑事早就将自己弄的臭名远杨,人不承认她“的确不是东西”都不行了!那个用自己的身体高举鬼子军旗的小姐是在演戏么?当然不是,那只是一次商业行为,不是正经的“演戏”行为。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商业行为负责,经济上的,其它方面的。至于杂志方面的一些问题,当然也要解决,但杂志是杂志,商业演出是商业演出——小姐的行为是小姐的行为。追究杂志的时候不表示就不能追究小姐,追究小姐的时候也不表示放纵了杂志。——野猪 13:06 20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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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人的新形象

赞《厦新果断遗弃高举鬼子军旗的明星》

喜闻“那个用自己的身体去高举鬼子军旗的明星广告牌被撤,厦新老总:与负面报道有一定关系”这一消息,令人非常欣慰。“厦新”公司,了不起!

虽说现在的明星多于老鼠,其繁殖速度比苍蝇还快,但真的放弃一个被自己收买,已经为自己的钱袋添砖加瓦,作过贡献的“漂亮女人”,是否需要特别的勇气和决心呢?所以“厦新”公司的老总应该是个有勇气、有胆量、有魄力的人!还有,一个成功的商人,他们应该十分明确地知道在其所属的国家里自己所处的位置,定位自己就是定位市场,才能方向明确,远离亏损;他们应该有长远的眼光,眼光长远的商人才是市场的真正朋友,才一定会有钱赚。所以“厦新”公司的老总应该是个十分了解中国国情,且目光长远的战略家!这样的人,没有道理不赚钱!

根据《成都商报》,我们可以知道这次自觉抵制日本右翼利用中国明星借尸还魂的阴谋的“厦新”公司,它的脑子十分冷静:“迷恋那个用自己的身体去高举鬼子军旗的明星”的消费者主要是青少年,而青少年是个消费能力较弱群体,所以继续用“那个用自己的身体去高举鬼子军旗的明星”做广告效果也不会理想。也就是说,不仅在民族感情上“厦新”公司爱憎分明,而且在对市场分析、广告策划和商业决策方面,也十分讲究科学分析,超前谋划。

通过“厦新”公司的如此分析,我们还可以知道,商界对明星的利用,其实有严格的筛选标准,并非谁的眼睛大谁就值钱,谁的皮肤细滑柔嫩谁就值钱,谁的什么地方肥瘦适当谁就值钱。有的时候,甚至一个残废一点的人可以达到的广告效果会远远地超过那些个什么明星!明星的虚拟价值,往往就是泡泡,没那么实在。

既会赚钱,又没有丧失良知的商人在今天这个社会上是十分难得的。他们被称做“儒商”。所谓的“儒商”,就是不会为了钱而干出种种损人利己的坏事,更不会为了钱甘愿充当日本鬼子的旗手,事情败露以后还妄图逃遁,以为投靠了美国就能够万事大吉或者雪洗自己的耻辱!注意了,无视很多中国人的感情,拒不深刻反省和真诚道歉的用自己的身体去高举鬼子军旗的旗手——顽固的某明星,如果你胆敢跨国逃遁,投靠美国,那你的行为必将把自己推向深渊,彻底堕落成为民族的敌人!——野猪 17:52 20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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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与猴子

有人问世界上是否有“没有观众的著名电视(电影)演员”?网友[自由狙击手]说得好:“没有观众的著名电视(电影)演员”也许没有,但“没有观众的著名艺术家”是有的!至少是“没有太多观众的著名艺术家”是有的!

我也认为,一个艺术家一定需要观众的认可,但拥有众多观众的人或者动物不一定就是艺术家。例如“李大师”,其死心塌地追随者成千上万,但这能够证明“李大师”所宣讲的东西就是“宗教”或者其它什么正经玩意么?还有三条腿的狗,两个头的蛇,会识字的猴子,它们同样也有大量的观众,但那猴子是艺术家么?我又想起了恩格斯说过的这句话:一个人所受到的教育就如同影子一样,时刻跟在他的后面!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认为那个为鬼子高举军旗的小姐应该从新进入校园,或是补课,或干脆转业,去做学问。

我认为,按照那个小姐的表现,她的前途并不光明。即便是排除这个鬼子的军旗事件,我对她的其它方面种种表现也没什么信心。我认为她的文化知识已经决定和制约了她将来的发展空间,如果不努力学习的话。

十多年前,我们的演艺圈内曾经有个十多岁的小孩,他拍摄了很多的电影电视,是个名气不小的星。有一天,在导演和众多演职人员的视线内他虔诚跪在我的面前问我:“我的头很疼,请你教我一个方式……”我仔细询问了他的情况后,知道他的拍戏“工作很多”,我于是告诉他:“只要有时间,哪怕在一堆演出的服装上,你也要抓紧时间睡觉!再好的方法我没有了。”

说这个故事,是想说明即便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也会因为拍戏的“工作很多”而无法得到充足的睡眠而累得头疼,何况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学习时间乎!说这个故事还想说明我对现在一些明星高达90分以上的“学习成绩”的怀疑并非凭空想象,多少还有一点证据。何况现在还有网友已经明确提出了“上学时间少,拍戏时间多”,甚至“只是挂了名,并没有真正地上学”的质疑或者证言乎!

艺人就是艺人,跟艺术家不是一回事,其行为也不一定全都是艺术!尤其是严重缺乏文化修养、少有尊严的人。就像猴子就是猴子,纵然有成千上万的观众,它们依然还是猴子。我们都必须承认会识字的猴子也许的确拥有众多的观众,但那猴子是艺术家么?——野猪 21:54 20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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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娱乐圈重进学校是某些明星的唯一出路

兼评当今娱乐圈

我一直对当今的娱乐圈强烈不满,但由于不太懂这一行,所以仿佛老虎吃刺猬,一直无处下口。现在一些明星的相继堕落,为我的议论充当了实例,话,也就随我怎么说了。

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我们的很多影视剧中,只要想表现政府公务员,尤其是警察忘我工作,一般就一个模式:带病坚持工作,带病坚持破案。给人的印象,似乎我们的警察队伍是个完全的豆腐渣工程,哪里还有打铁需要自身硬的条件?官员们的所谓带病坚持工作与群众从现实中总结出来中的“上班三步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不实的“宣传”在实际上所能够产生的效果最终只能是笑话、笑话、笑话!那个行业的人,在把自己试图宣传的对象变成笑话的同时,自己也越来越可笑了。这是艺术创作的实际内容方面,可以认为根本就没有什么生活基础。

在艺术的表现方式方面,影视剧给我的印象:按照某种格式填写的面孔那才是艺术,只有拥有仿佛剥了皮的煮鸡蛋一样的皮肤,那才能够成为演员。而当明星,往往还要伴随一些丑闻。我就不明白,那些歪鼻子斜眼的人就无法通过影视剧来表现艺术么?我们的演员,为什么非要一个面孔?影视剧究竟是在通过艺术来表现什么,还是必须通过女人的脸蛋和皮肤才能够表现什么?

如果一个的确有演艺才能的演员同时还拥有一副公认的好摸样,这当然不是坏事,锦上添花嘛。但因为脸蛋和皮肤可人的缘故就必然地成为艺术家,我看那只能够唱堂会,肯定不是真正的艺术。唱堂会么,东家首先需要的是热闹,其次是露出的脸别太难看,至于艺术,啊呸!东家没那心思,除非把艺术放在床上演还差不多。

大约我的心灵比较肮脏,我对一些突然冒出来的明星女人常常会十分地警惕:伴随着那个按照格式填写的娇好面孔,她的身子里是否暗藏着腐败、暗疮?这也是一个从谁谁谁哪个走私家口中刚刚吐出来的剥了皮的煮鸡蛋,上面还有谁谁谁的唾液!臭,恶心!

就是这么一个圈子,有什么值得留恋?何况有的明星大约已经钱搞够了,急流勇退后去搞搞学问,再按常理寻找一个正规的丈夫好好过日子,不好么?现在进学校很方便,哪怕北京大学,凭自己现在的威望,再花点钱,去学学历史,不难吧。相信只要真心实意,不出10年8年,一定能够有所建树。那时候,再来回忆和评价这个“日本军旗事件”,你完全就可以问心无愧地号称是个真正的谁谁谁了!——野猪 17:08 20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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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颗明星不落都不行了

评《日本人对军旗事件的反映》

在某些严肃、重大的错误面前,如果有诚意,反省深刻,那只表示反省者日后的日子也许能够好过一点,并不表示一篇作文就一定能够洗刷自己的耻辱或者罪行!很多罪犯临终前其言不可谓不善,但法本无情,此时才向善,真能立地成佛?你如何医治自己给别人留下的伤痛!很多人的努力不可谓不大,但内疚的心情并不一定都能够左右乾坤,逝者长已矣,伤害别人后给自己造成的心理压力,往往跟良心同在,虽有非实,似幻似真,如影随形,让你不得安生!

我与那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感受完全一样,无法接受那个小姐在众人压力之下出台的又一份不痛不痒、文过饰非,并有意推卸责任的道歉“文件”!最起码,除了书面道歉外,她至少还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会穿这样的衣服?为什么到现在居然还有心情拍戏、演戏?她应该动用自己的所有经纪、智囊,立即采取一些实际行动来争取人们尽可能多的谅解!她应该清醒了:这是一个原则性非常强的大是大非问题!只要她的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她应该感觉到此时此刻在她的生命途中,正面临着一个非死既生的坎!

在一个历史事实面前,任何充当了反面教材的人,她们纵然全身是嘴,人们纵然对其再怎么爱怜可惜,事实就是事实,伤害已经造成,历史角色已经定位,谁敢改动?谁又能够改动?我完全同意这样一种分析:军旗装其实是在为日本军妓制度张目,“卫生”和“幸福”是日寇当年对日军在慰安妇问题上的宣传,“和平”与“繁荣”则是与日军当年军事扩张时“共存”、“共荣”骗局的翻版。这些文字和日本军旗图案相结合,意图在否定日本军妓制度的罪恶。军旗装实际上是军妓装,这种设计和策划可谓“独具匠心”。 

这是就事论事。无法接受那个小姐的道歉“文件”还因为不能!一个网友说问得好:“难道无知就可以做损害民族尊严和感情的事吗?”这个“日本军旗事件”包含两个主要内容,一个是我方某个领域中的一些人他们已经完全堕落为金钱名利的奴隶,缺乏起码的历史知识、文化修养,丧失了起码的民族自尊心;另外一个是日本的右翼势力与美国的一些反华势力相勾结,已经成功地攻陷了我方的某个领域,完全俘虏了我方那个领域的一些人。这个自愿身披鬼子的军旗耀武扬威的小姐便是这些俘虏之一。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的明星比老鼠还多,比苍蝇的繁殖速度还快;现在是个百花齐放的好时节,“包装一个明星很简单”,一个又一个的明星随时都可以涌现出来,对明星有需求的人们没有必要过分地失落,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造星厂”的自动保护。

就目前的情形看,已经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譬如日本晚麦地大学海洋生物教授姿三撞获认为:在珍珠港事件纪念日前夕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应该是巧合。这意思是说美国人在作怪,中国人被当抢使。而他的学生认为这个事情毫无意义不需要过于关注,有价值的是知道中国人的反映。这说明了鬼子们的内心确实真的想干那些事情,他们正在做积极的准备。而通过这个“日本军旗事件”,他们灵敏的嗅觉肯定正在向他们的司令部传达这样一个信息:除了俘虏中国的明星外,还应该注意和瓦解中国民间的觉悟和团结!

想想鬼子们有的时候的确很可笑!明明是他们与美国人穿一条裤子,千方百计把中国虚拟成自己敌人的国家,却偏偏把中国与美国绑在一起,他们也不想想,日本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岛,有什么资格动用中国和美国的联合来对付她?真是恬不知耻!

当然,对于今天美国人的骚动——把那个早就忘却了八辈子的破港事件拿出来搞事,这其中与鬼子们有没有什么私下的默契,也许人们应该拭目以待。从人们对这些事情的反应看,并不能排除的确有一些有心人真的是想把珍珠港和美国扯进来,试图暗中转移某种视线。譬如日本右翼对中国的进攻,它们肯定是需要什么东西作为掩护的!——野猪 21:57 20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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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醒了! 评《南京《快报》关于封杀赵嶶的倡议》

我们不想跟谁有仇,但谁不把我们的感情和尊严当回事,就是跟我们过不去;谁跟我们过不去,也许我们难以做出什么,但离开你,逃得远远的总可以吧!

那些为鬼子扛大旗的人,不是我们跟她有仇,而是她太不把我们的感情和尊严当回事,她简直就是在跟我们过不去!我们不是中宣部,也不是其它什么政府部门,不能采取强硬手段对其进行制裁,但我们有腿,会跑得远远的,避开此人;我们还有手,可以转换频道,眼不见心不烦。

现在不是常规战争期间,那些为鬼子们扛大旗的人不会被军法从事。但非军事动作同样能够挑起事端,可以打击人们的信心,伤害人们的感情和尊严。例如小鬼子们中的大鬼子,他们公然去靖国神社对甲级战犯——世界公认的罪人们顶礼膜拜,这就是用非军事的动作挑起事端,煽动日本人民公然与世界对抗!激起二战中被鬼子铁蹄践踏的所有亚洲人民的反日仇恨!而身为中国人的公众人物,因为钱的缘故,竟然置中国人的感情和尊严不故,甘愿充当鬼子们非军事行动的马前足,是可忍,孰不可忍!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政府一手遮天,什么事情都由政府包圆。政府承包的事情多了,犯错误犯罪的机率自然增大,负面形象也就不知不觉地高大起来。现在允许民间联合,行业自律,这个做法很好!这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还因为民间联合与行业自律往往跟它们所反对或提倡的东西息息相关,血浓于水,其说服力和实际效果较政府的外来干预更加直接有效。

南京醒了!不仅在于她为了维护自己的感情和尊严而敢于公开抵制那些有意、无意,甚至恶意挑战自己的事情,还在于她开启了一扇尘封的大门——以民间联合与行业自律的形式和方式去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野猪 10:09 2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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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与占领 杂志与明星

在有些问题上,杂志社与明星究竟谁的作用更大,更能制造轰动效应?当然是明星,而不是杂志社!当初田震一句“这样的奖不领也罢”给了多少杂志报纸电台电视台当头一棒?若没有田震如此当头一棒喝,泛滥成灾的那些颁奖活动会迅速地降温么?试想一下,如果当初那句话不是由天震而是由某杂志报纸电台或者电视台随便说一句,会有那么好的效果么?看看杂志报纸电台或者电视台天天的“提倡”、“呼吁”,但一些事情却依然我行我素的现状,相信谁都知道这个答案。

当然,如此答案鬼子们自然也十分地清楚,所以他们才千方百计把魔爪伸到我们的明星队伍;他们肯定相信,只要俘虏几个中国的明星,那比夺取相当地盘更为有利。夺人地盘,还有“侵略”的嫌疑,舆论上讨不到便宜。俘虏明星,那只是商业行为,尤其现在WTO了,只要双方愿意,什么买卖都可以做。而且现在中国的明星对内开天价,对外的那个价,恐怕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俘虏明星以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没有后遗症。因为当人们回过神来的时候,鬼子们的企图恐怕早就达到了!剩下的,只有明星与国人之间无休无止的矛盾,鬼子正躲在一边偷着乐哩!

看看我们现在所扎的篱笆,不论是杂志还是报纸,不论是广播还是电视,鬼子们想占领其中哪怕一锥之地都如同登天。不信你拿那破旗子去任何一家官方的杂志或者报纸或者电视,看看有什么地方可以插,有谁敢让你去插!被旗帜插上了,那就表示那个地方被人占领!

也许你的历史文化知识不够,但外人突然跟你说:你是你妈从粪坑拣回来的,对此,你不反感么?同样道理,也许你的确十分白痴弱智,但一面鬼一样的旗帜突然插你家大门口,你真的就不感到奇怪么?问题:如果有人拿鬼子的旗子给田震当袖标,并且在付钱的时候还告诉她“这样漂亮,你好美!”你说田震会不会把他们全宰乐?同样都是明星,田震为什么有脑子,你却无?——野猪 15:18 20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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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用日本国旗军旗来包装自己的小姐

今天的强国论坛上,有些人似乎在议论一个什么小姐好象在用日本国旗军旗来包装自己。这事情闹的,可真是的!

我以为,现在是个只要不违法乱纪就可以干那么一点标新立异的事情而不会遭到法律追究的社会。是个通情达理的社会。是个因为少有压制所以一些没什么管束的阿哥小姐们常常能够肆意任性的社会。比如男的搞同性恋,女的跟走私家搞那个事。等等。

小姐不论什么原因,哪怕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光阴而搞几片鬼子们的破旗子把自己包装包装,这应该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现在也没有什么证据显示小姐的行为是以当鬼子以为光荣,是在为鬼子们做什么特殊的宣传工作。反正那破旗子,谁没见过,用不着刻意宣传吧。

不过也有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寄生于公共娱乐场合的人,多少还是应该考虑一下国民的感情。过多过泛地表现自己的无知并非好事,无知与可爱永远都划不上等号,除非哪个小姐是个100%的金丝鸟,不“无知”就有非常的危险!而那些公共娱乐的主管部门,则更应该采取措施不要让小姐们肆意伤害国民的感情。有些行为虽然难以依法认定为有损什么,但既然引起了民众的责骂,就该检讨自己!尤其涉及到朴素的民族自尊和严肃的国家感情问题时,非同儿戏。尤其在特殊的时刻,比如马上就是“12·13”南京屠城的忌日了。

有的时候,有些事情也许对小姐们个人完全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甚至还能够产生某种程度的轰动效应,但对国民的感情伤害恐怕已经造成,而感情受到伤害的国民往往不会把因此产生的愤怒宣泄到小姐们的身上,而是转嫁给政府。这就是或许有的不良后果。

我们还应该警惕鬼子们的阴坏和另一种方式的入侵,例如南京的“盛岛事件”,我的疑问到现在都没有解开:那酒店开业的日期与一个特殊日子为什么那么巧合?那酒店所在的位置与一个特殊的地点为什么那么巧合?这次我们的小姐在特殊时期突然穿起了鬼子们的国旗军旗,是否又一次着了鬼子的道?这些都不是明白无故地冤枉人。试想,当初“盛岛(刚才打错了一个字,把岛写成盗)”的企图如果全部得逞会是什么效果?起码可以让人们淡化那个特殊的日子吧?起码可以慢慢地让人们忘记这地方原来是个特殊的地方吧?而对于饱受蹂躏的中国人民来说,有几个“9·18”纪念日?有多少依然保存完好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正觉寺纪念碑》?有些事情,如果谁真的装天真而着了鬼子的道,哼,果然的话,有些小姐连婊子都不如!——野猪 14:58 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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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过的东西就不可能被鬼子们利用么?

评某小姐的《声明》

首先,这个认定就不是真理:“《时装》杂志是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正规出版杂志,如果这幅照片有明显的军国主义倾向,是不可能被审定出版发行的。”

难道审查过的东西就不可能被鬼子们利用么?审查过的东西就不可能反动么?编辑们都是电子辞典,其知识范围已经含盖了现有的各个学科,他们什么都懂,怎么都知道,所以永远都不会失误,也不会犯错误?所以这个声明的第一条最多只能达到推卸责任目的,无法否认自己的白痴行为已经在客观上起到了为鬼子们冲锋陷阵的作用。对此,如果需要补救,就是在再出版一本同样的《时装》杂志,把原来的图片缩小,把“12·13是南京屠城的忌日”这几个字放大并加上一段5号字的说明。

第二点也是推卸责任。“模特穿什么样的服装参与拍摄是由设计师和编辑共同策划商定的”这是在为自己推卸;“美国设计师可能不大理解我们中国人民的那段历史和民族情结”是在为美国人推卸。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要知道“9·18”、知道《南京大屠杀》等重大历史史实,他们就不会面对鬼子们的旗子无动于衷,更不会白痴到在特殊日子里披上鬼子的军旗向着中国人为鬼子们冲锋陷阵!我可以原谅谁谁谁过去的无知,但在知道事实真相以后不仅不痛改前非,反而极力白痴一样地掩饰,当国人是什么?都与你一样白痴么?

为自己的白痴行为推卸倒也罢了,还妄图为美国人推卸!说什么美国人“不大理解我们中国人民的那段历史和民族情结”,这简直就是放那种东西!难道美国就是好鸟?是哪个说美国人不知道受伤者的感受?果然的话,美国为什么在其珍珠港遭到袭击,在911后会向日本扔原子弹和出兵侵略阿富汗?

第三点没什么实际意义,妇人骂街的伎俩,信不信都那么回事。第四点,说什么“没想到这么多人关心XX,在此谢谢大家的提醒与爱护”。真是脸皮厚,真是自做多情!人们现在关心的是鬼子们变着花样对中国的进攻,是对“12·13是南京屠城的忌日”的悲痛。不要说鬼子们的旗子被披在人身上,就是插在一条狗的身上,很多中国人也会发现并且严肃处理那条畜生!说“提醒与爱护”也许还能够扯得上边,若以为都在拿这事关心你,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起码我不是。第五点更是混帐,连如此严肃的场合,也忘不了捞取私利!还要为《时装》和某女士添彩抹粉,说你无知可真是太轻,简直就是下贱东西!

看那声明后,我立即打了一句话“谁是审查的编辑?马上滚!”但又想想,编辑放行完全是基于水平问题,下课即可,没必要回家。通过这个事情的提醒,我们应该给所有直到今天还不知道《南京大屠杀》的编辑记者们上一堂课,一定不能让这个群体对如此重要的历史史实无动于衷,毫无感觉。——野猪 15:36 2001-12-4 16:10 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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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娱乐圈 挽救新艺人

过去,为了建立开放股票市场,我们不得不使用“买了股票一定赚”的方式教育人,使人们从现实中感到了“股票是可以快速生钱的金蛋”,然后自觉地抢着去“投资”;后来为了控制风险,在反复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我们的市场又通过整顿而让人们终于能够痛苦地认识到了“股票市场简直就是一个毫无规则的赌场,谁是庄家谁才赢。”“股票市场里,真的就是风险自负!”这个例子说明了在有些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用事实来教育某些人,只有实际行动才可以让某些人清醒过来!

现在,娱乐圈的白痴现象已经越来越不象话了,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容忍、不整顿就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如果说搞同性恋的什么男明星还可以容忍的话,那么因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则肯定无法姑息;如果说跟走私家们干那种事情的女歌星明星还可以容忍的话,白痴到甘愿给鬼子当枪使,以美国人为绝对权威这就必须遭到强烈的谴责和无情的封杀!

娱乐圈虽然可以弱智,完全能够白痴一点,但在大是大非面前绝对不应该装糊涂,更不能彻底摆脱基本文化范围。作为一个曾经饱受日寇铁蹄践踏的国家和民族,在面对过去的侵略者正在磨刀霍霍的时候,她的人民如果依然对一些重大的历史史实完全不了解,或者干脆就是故意装傻,麻木不仁,无动于衷,这不是甘愿充当鱼肉,任人宰割么?而那些公众人物们,他们种种有意无意的“带头”和“示范”行为,如果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充当鬼子们的急先锋作用,误导“美国就是绝对权威”的作用,则更是危害极大,必须遭到有效的严厉的迎头痛击!

有人问,如果日本的松田小姐也穿中国的国旗招摇过市,日本人也该强烈地谴责她么?我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因为日本并没有被中国侵略过,中国军队没有去日本本土消灭他们的军队。日本没有因为中国的军事行动而遭到过类似于“南京大屠杀”野蛮侵略,中国军队也没有去日本制造过“9·18”事变。我想,你就是给他们吃点药,对他们扇扇情,他们顶多只会恨不能咬美国人一口,而肯定不会无来由地仇恨中国,除非他们疯了。还有日本的靖国神社和中国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情,无法类比。比如靖国神社中的一些千古罪人,那是世界公认的坏家伙,他们的获罪是因为侵略了别人的国家,而人民英雄纪念碑里面,哪个是侵略者?——野猪 11:43 2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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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对这个小姐上纲上线

有的人说,“任何事情上纲上线都不是好事”,我很不同意。譬如对待“南京大屠杀”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就必须上纲上线!不上纲上线,怎么能够让鬼子承认有这个事件?你试试,对此若不上纲上线,那些当初“围攻”“盛岛”的民众有几个不会被警方以“扰乱治安”的理由住进去关押罚款?而一但谴责和坚决反对“盛岛”阴谋的行动被定性为“扰乱治安”,一旦“盛岛”之类的“日本伙伴”们能够为所欲为,南京那些仅存的大大小小抗日纪念场所、可以证实日军当时犯下滔天罪行的场所和器物,还能够保存几件?没有了实物,日后“南京大屠杀”的史实又有几个人能够相信?不要说鬼子,连国人也难以置信了!

在身披鬼子的旗子招摇过市这个事情上,如果是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发发疯倒也罢了,反正没几个人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而一旦被印上了杂志,而且披那破玩意的人是个早就被传媒热炒的小姐,那产生的效果就不同了!一个最直觉的想法是:

看!鬼子的军旗真漂亮呀!

看!连时装杂志都有了,这军旗能不漂亮么!有如此漂亮军旗的军队,他们能干坏事么?

什么,“南京大屠杀”,又是谁在杜撰啦,真恶心!

不就是一个演戏的小姐么,不要这样了,“任何事情上纲上线都不是好事嘛。”

怎么?好好的又是谁在提“12·13”呀,“国人的心态应当开放些嘛。”

不就是一本杂志么,至于上纲上线嘛?

什么?鬼子已经攻占了“盛岛”,我们的明星小姐也爱上了他们的军旗?什么?鬼子们正在利用“盛岛”和小姐们对金钱的喜爱而通过他们正在一个又一个地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简直就是耸人听闻!吃饱了没事,撑的!——野猪 12:33 2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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