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民主就是行贿、暗杀、撒谎和反人类

美国号称要使用核武器偷袭中国,以保护其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永久存在。那么美国在中国的这块势力范围里,他们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呢?

首先,当然要号称民主。这一点已经作到。

“民主”以后,权利似乎“合法”了。于是“合法”的权利立即膨胀成“合法化”。而“合法化”了的“民主”它们都在干什么呢?

第一是行贿。例如向一些小国家的政治人物谁谁谁行贿,从而得到他们在国际上的支持。当然这其中一定还有美国政府的谁谁谁。不过由于这是总统的行为,而总统的行为是“合法化”了的,没有非法一说,民众和大众媒体不许过问,否则就是泄露国家机密,要抓起来。

第二是暗杀。例如当有人揭露“合法化”中的种种非法,贪污腐败的时候,“合法化”了的总统当然就会对其进行制裁,将其秘密处决。由于总统是“合法化”了的,所以他们的行为没有非法一说,只能认为那是民主过程的代价,是总统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三是撒谎。行贿不能叫行贿,应该叫做“购买情报”或者“务实外交”,也就是依法行贿。暗杀不能叫暗杀,应该叫做“总统紧急措施”,应该叫做“民主的代价”。如此,岂止谬论可以形容,完全的撒谎嘛。由于总统是“合法化”了的,所以他们公开撒谎的行为不该叫做撒谎,而应该叫做“澄清事实”,叫“推动民主”。

第四是反人类。当自己非法的行径被人发现后,他们采取暗杀的行动;当越来越多的人看清楚了自己的反动本质与自己越来越远的时候,他们采取了军事入侵和宣布随时都有可能向这个世界上所有不服从自己的国家进行核武器偷袭。凡此种种不是侵犯主权是什么?不是侵犯人权是什么?不是反人类是什么?凡此种种,何来民主、自由、法制!——野猪 11:55 20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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