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很有必要

——兼答孔乙己同志疑问孔乙己同志:

虽然你号称自己是[穿长衫而站着喝酒唯一的人],但是,我在绍兴的[咸亨酒店]门口却看到了另一个[穿长衫……人]。我还听说,当[咸亨酒店]到世界各地广开分店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穿长衫……人]将站在那些[咸亨酒店]的门口。尽管它们只是铜像,但都号称自己是[穿长衫……人],而[穿长衫……人]的人不就是孔乙己您么?

孔乙己同志,我还在其它很多的地方看到了号称自己是[穿长衫而站着喝酒唯一的人]。在网络的聊天室,在BBS,在论坛等等,号称自己是[穿长衫……人]简直就多得去了。而且这些自称[穿长衫……人],还常常说一些您孔乙己完全不可能说出的话,干一些连您孔乙己都不齿的事情,此时,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合法权益,你做如何打算?是起诉他们盗用冒用了您的别名还是通过广告来宣传自己与他们不是同一人,或者干脆把自己的别名自杀了?

可你又如何起诉他们呢?笔名么,你取得别人就取不得?他们只是依法取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笔名[穿长衫而站着喝酒唯一的人],又不是直接号称自己就是孔乙己,侵犯了你的姓名权,你凭什么起诉他们?试图通过广告去澄清和申明什么也是徒劳,因为那些[穿长衫……人]太多了,太没有规律了。而且您的广告还有可能被人怀疑是在自我炒作,那时候,可不是画虎不成反成猫?而为了那些该死的混淆而自杀自己的业已成为品牌的笔名,岂不是冤枉又可惜?——野猪 13:19 2002-1-23


附录孔乙己的问题:
野猪,难道版主关山度,小平头,东回归线等不是品牌吗?人民网随便就扔掉不是推倒自己的品牌吗? (穿长衫而站着喝酒唯一的人: 2002-01-23, 11:28:37)0 B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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