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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
[齐君睿] 于 2004-11-11 20:54:03上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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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

文/齐君睿

读书的人是书店的上帝。

买书有别于买肉,买肉时有价可讲,买书无价可论。到集市上去买肉时,常与屠夫讨价还价;买书不行,那价码虽不醒目,(除了盗版书),但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不容更改。

清贫的读书人去买书,常遭窘境。诸如我辈,前几天到市里一家书店去买书,售货员上下打量过我后,一张阴霾的脸,冷森森拒吾于千里之外,她不看我,连眼皮也不抬,嘴撇得瓢似的。在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寻找自己需要的书籍时,她悄然尾随我的身后,不动声色地紧盯着我,生怕我是一名雅盗。她的行为使我始终不得从容。最后将书和余钱掷给我时,我立刻就联想到体育课中掷铁饼的一幕。麻衣相法里所谓观人八法“威、厚、清、古、孤、薄、恶、俗”,我时常想那个书店里的售货员可以囊括后四项。

读书人囊中羞涩,买书最好去旧书摊,那里的书常常五至八折出售。在邓县上高中时,每星期家里给我五元钱生活费,我常常是每天只吃一顿菜,挤下可怜的块儿八角的,去光顾设在陋巷里的“劝学书摊”,那是个旧书摊,在那一堆狼籍里,我曾拣拾到不少的遗珠。

在朋友与同学中,我算得上是个嗜书的人,但也不至于成癖。既然属于工薪阶层,生活不太宽余,想想只有恋爱和买书的时候才会显出少有的慷慨。三十多年来,书读了不少。但无法企及于“忠厚传家,诗书继作”的境阶。为人处事唯求达理罢了。堕入书生行列,文不能武不善,便疏懒于在人前走动。都说如今的款爷、富婆个个出气如风旋。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识不得简谱的歌星,认不得汉字的老板,掰掰指头能数清吗?可传播文化总得有人,哪怕气若游丝,仍愿意从生活费里挤出一点钱来买书。

慷慨于购书的人,必爱书如命。我与先生婚前婚后买书存书,为读书而耗资不少,有时隔三差五有同学或朋友来看,看不完就借,借去之后又归期遥遥,还书之时,又总不能完璧归赵,自己心厚皮薄,表面和颜悦色,内心急如火焚。久之随托人写了这么一句话悬于书架旁:“老公与书,概不出借。”


齐君睿 2004年11月11日下午下班后写于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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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象《买书》这样信手拈来的的短文在报纸和一些杂志上常常可以读到到,确实算不上一篇惊天动地的文章,但是,闲暇的时候读一读,总是没有坏处的,若能开心一乐,甚至开怀大笑,算是受用了。

    《买书》一文细腻、诙谐,还有洞悉的观察。例如“她悄然尾随我的身后”和“识不得简谱的歌星,认不得汉字的老板”是对人和社会的体会和观察。细腻之处通过买书、读书、藏书表达,仿佛味道,《买书》一读,便知味道。《买书》的诙谐,主要在用词上:例如“雅盗”、“掷铁饼”、“遗珠”,谁人读后,焉能不笑!还有“老公与书,概不出借”,典型的公共幽默,同时也是对生活的感激,对生命的珍惜。

    《买书》全文的网络编排比较完美,令人赏心悦目。不象我的坏习惯,什么时候抓到一把字就胡乱地扔上来,散落的豆子撒了一地,看起来整个一破衣烂杉的乞丐。

    综观《买书》,似乎一个大的“句子”排比,段段不离“书”。也象一篇完整的乐章,一、二、三、四具备。例如第三乐章一般为升华,本文的第三段就是升华:“可传播文化总得有人,哪怕气若游丝,仍愿意从生活费里挤出一点钱来买书。”(我不认为“读书的人是书店的上帝”这一句可以作为独立的一段,应该是《买书》的副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