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自由论坛封堵《条例(草案)》(第二版共8条)
为了维持网络论坛的正常秩序,为了保卫言论自由的阵地,特制定本条例。本《条理(草案)》全称为“人民网自由论坛封堵不文明言论的《条例(草案)》”,简称《封堵条例》,目前为《封堵条例》(草案)。
本条例由人民网网友集体发起,交人民网法制部门审查,由当班斑竹执行,全体网友监督。
第一条:辱骂普通网友的笔名,封笔名3天。3天不见效果,加封7天,同时封IP。 第二条:辱骂值班的斑竹网友的笔名,封笔名1天。1天不见效果,加封4天,同时封IP。 第三条:值班的斑竹辱骂网友的笔名,封笔名1天,不封IP;辱骂同样值班的斑竹的笔名,封90天。 第四条:90天内连续被封三次的网友笔名,改为全面审核状态,只放质量高的帖子。
第五条:网友笔名之间相互辱骂时,同时封笔名1天,1天不见效果,加封4天,同时封IP。 第六条:网友笔名之间相互挖苦、责难时,警告一次,48小时内连续警告三次者,同时封笔名1天。 第七条:网友笔名连续上同样帖子超过7次,封笔名120分钟;若连续上不合适的帖子7次以上,封笔名1天。
第八条:网友笔名投诉申讨值班斑竹网友笔名方法不当者,警告一次,3次警告无效,封笔名3天。事后经过调查,网友的投诉申讨若有效,有理,封被投诉被声讨斑竹笔名3天。
——野猪 12:11 2004-9-20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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