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个要在“法院”前面去掉“人民”?
从剔除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看,从照顾台湾地方政治势力的情绪看,在一些地方,例如“法院”、“政府”前面去掉“人民”,当然是个话题,可以照顾到台湾政治势力的情绪,可以为阶级斗争的结束树立一个标志,反正国家养了一批什么囊,没什么事的时候总得搞点事情让他们消遣消遣吧。不过,话题就是话题,终究只是一个话题。
而事实,若“法院”前面去掉“人民”,“政府”前面自然也要去掉“人民”,还有“警察”的前面,“公仆”前面等等,相应地也该去掉“人民”。这还不要紧,反正这些的前面事实上早已经没有真实的“人民”,仅空挂着“人民”二字而已。重要的似乎在“代表”前面是否也该去掉“人民”?若去掉,“代表”的前面改成什么?不论怎么改,那个“人”总不该去掉吧?想去掉也是去不掉的,因为我猪这样的,断然不能取而代之。有“人”在,自然有“民”,于是,事实上“人民”依然存在着,改了等于没改。
以上都是废话,在这纷纷扰扰中,朕虽然耳背,似乎也能听得到一个脚步声。那是什么?是新的意识形态的躁动,一个胎音。它是谁?彻底结束阶级斗争当然是好,条件,环境、气候似乎允许了,时间似乎也到了。彻底结束阶级斗争需要一个明显的标志,然后,该有一个新的意识形态会出现了!现在还有没有阶级斗争?抹杀阶级斗争的存在是否科学,是否符合事实?这是一个学术问题,留给相关人士,有关部门去回答,用答案去换几个银子花花吧,猪不参乎。——野猪 21:20 2004-12-4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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