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的定义 袭击珍珠港第二(35)
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分子的定义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精确地定义,但是,肯定不是这样的:“所谓恐怖主义,就是这样一种思想,认为在自己或自己所属的家庭、组织、国家或民族受到包括人身或财产侵害、侮辱、经济或文化甚至军事等侵害之时,可以进行一切形式的复仇以造成复仇对象的生命和财产等损失而不顾殃及无辜。所谓恐怖分子,就是有着恐怖主义思想并准备或已经进行了此类复仇行动的人。”
我们先来看看巴米杨大佛,她侵害了谁的利益?侮辱了谁的感情?但是,轰隆隆几声炮响,顷刻间灰飞湮灭。如此摧残和破坏人类文明的野蛮行为,不是恐怖主义是什么?如此恶劣的家伙们不是恐怖分子是什么?再来看看那些所谓的保家卫国者,他们以武力控制了合法的政权以后立即规定全体国民中男的必须蓄养小胡子,女的不许工作,这究竟是在保护人民还是在侵犯人权和限制人身自由?还有日本当初偷袭珍珠港和制造918事变的时候,美国人妨碍了日本什么、中国又妨碍了日本什么?小鬼子们的偷袭和侵略行为与保家卫国有什么关系?他们的行为除了战争的成分外,剩下的不是恐怖行为是什么?
所谓的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分子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征:灭绝人性、反人类、丧心病狂,受军国主义或者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所以思维不正常但心态良好、杀人不眨眼,漠视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生命和办事不计后果等等。——野猪 15:25 2001-9-15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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