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子公司、呱呱县长、重大发现
几年前,大约很有几年以前!大约是在看电视的时候,发现有人在里面利用说相声的机会,为自己的《点子公司》做广告。也就是先厚着脸皮去征集一些点子,然后出卖这些点子,当然,征集点子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而点子的出卖则一定要收钱。我当时就想到如果作为一种宣传,也就是宣传这样一种理念:“市场经济中,任何超常人的思维都有可能转化成金钱”当然是好的,可看着看着就发现那些借了国家的舞台说相声的人其实目的并不在宣传理念,而仅仅只是在为自己的“发明”做广告而已。我就恶心起来:点子能够赚钱谁不知道?一个人的一生中,谁又没有几个可以赚钱的点子?
谁都知道点子可以赚钱,可是,并非谁都可以借助国家的舞台来做广告,这就是公平与不公平的区别!我承认点子的作用,但我不认为点子可以组成公司!我承认有很多人喜欢钱,但我更知道,当人们看到自己的贡献可以造福人类的时候他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金钱,而是如何扩大那些点子的适用范围,或者如何再想一些点子出来继续造福人类!这才是真正的人性,这才是人类本来的面目!不信你就反省反省自己,观察观察别人!好好地问一问自己!
中华民族是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官的来历也源远流长,所以接近现在的后来,大凡欲当官的人都应该经过一定的磨难,否则如何“为民做主”?看看那些容易得来的官,他们在上任的前后都干了些什么?行贿受贿,买官要官当然不在话下,上任以后鱼肉百姓也理所当然;至于一些没有“坏心眼”,只有“良好愿望”的人,虽然有心,但是他们的力量,够吗?如果只有好心,没有力量,却能够得到官位,与那些主观上就有利用官位来赚钱的人所造成的后果有什么分别?不都是糟践老百姓吗?
没有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本事就得到了官位,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我们都知道,任何人经过培训以后都有可能获得一技之长,都可以为人类创造财富,哪怕他是一个白痴!关键是,谁负责培训他/她?谁有义务支付那笔培训的费用?譬如一个县长,不谈他/她因为弱智或者其它什么原因而最终造成的地方危害,单就那些初期的培训费用就让无辜的平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这公平吗?我想问问那些非正规渠道进来的县官们:谁负担你们的学费?谁支付你们巨额常开支?我还想问一问,我也有发现,那些种种的发现拿出来当个省长部长都不过分(而且可以完全自费交学费),成吗?——野猪 11/01/2001 21:55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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