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山西的形象,太原的公安局长等一干人,辞职吧!
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这个案件)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了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5月15日《京华时报》——《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调查:两地警方各执一词》)。
这样的话,在公安内部,为了带好队伍的缘故,讲一讲无伤大雅,但是,面对公众如此狡辩、粉饰,就犯了众怒!还有公安部的发言也不中听,北京警方的公开言论稍微好点。
这个案件发生以后,若太原或者山西警方、北京警方和公安部在发言的时候及时反省自己,同时向公众道歉,这个案子也就是只是一个案子了,可惜的是他们的发言均未涉及到这些,而是主观客观上都在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这个案件就不是案件而是事件是现象了!
现在,山西的整体形象已经遭到了破坏,山西的治安让人担忧。这直接导致了后果:在同样情况下,旅游者不会选择山西,而是山西周围的地方。在同样情况下,人们会抵制山西警察,而选择其它地方的警察。这就是起码的后果。
现在这个事情还没有烟消云散,不是说“结束”的时候。怎么结束?我看,刘立民的直接领导应该辞职,所在的分局局长或者副局长应该辞职,太原市也要推荐一个公安局长出来辞职。起码这三个人应该辞职。还有山西省分管治安的头也应该挑出一个来,辞职。这是事件是恶劣的,影响是会延长的。这个事件不仅伤害了山西的整体形象,也伤害了全体警察的形象,还有中国政府的形象。这个事情的结束不能只以凶手受到了法办为标志,而应该以一干人的辞职为句号。——野猪 16:11 2005-5-15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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