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安部立两条规矩
北京有个警察开着车到山西去度假,等红灯的时候遭到后面一辆车的骚扰,就下车好意规劝那人:“前面是红灯,你还叫喇叭,你飞过去呀!”身为警察,这是乐于助人,希望大家讲秩序的表现;身为警察,这是宣传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表现。
可惜的是,那个被规劝的家伙居然跟我一样,是一头蠢猪!刘立民同志,这个警察队伍里面的败类,他不仅不感谢北京警察的好意,反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沉着冷静地尾随北京警察,技术熟练地跟踪侦察到了北京警察的临时住处;他迅速调集了一干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仅用一分钟就将北京警察消灭——活活打死了!
这事本来已经令人十分地生气了,可我们的一些警察同志在公开发言的时候,居然不用用脑子,信口开河雌黄,他们火上浇油的表现立即迎来了骂声一片,把个本来小小的丑事弄得很丑很丑!警察队伍整体来讲是好的,特别是一线的民警十分辛苦,这一点必须承认;但是问题不是没有,而是还有很多,很严重。为此我紧急建议公安部立即立两条规矩:
1、任何警察不得私自公开发表与任何案件有关的个人评论。平时要多读报纸;最好在每个派出所的大厅里、法制办公室里放一台计算机,直接连线到强国论坛,所有警察每周必须上机一次,时间不得少于一个钟头。 2、警方的任何公开言论必须经过新闻顾问的审核。也可以在强国论坛先虚拟地演念一遍。——野猪 14:07 2005-5-16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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