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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的量刑应该提高       
袭警的量刑应该提高
——评西安6天发生5起袭警事件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069 | 更新时间:2005/6/9 | 文章录入:boar ]

袭警的量刑应该提高  ——评西安6天发生5起袭警事件

警察打人脱警服,这是公安部的规定;因为公安队伍是公器,公器是双刃利刀,维护秩序与破坏秩序只在一念之间,不严肃难以公器公用。那么同时,人打警察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起码10年的刑期。

警察脱警服后,肯定是终生不得再当警察,这对于一个热爱警察事业的人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也许比死了老婆死了父母都难受。而袭击警察,同样也是危害极大:不仅使矛盾当前无法解决,甚至矛盾升级;同时更为严重的是袭警行为若得不到严厉的打击,必然导致国家的专政机器威严扫地,诱发更多的矛盾,国家专政机器将受到大面积挑衅、围攻。

当警察不得打人的同时,人也不得袭击警察。这里面可以说有权利公平的原因,也可以说没有。说有,都是为了维护公器,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说没有,是开除打人警察与重判袭击警察者双方的罪责、罪行不一样。警察因为打人而脱警服并不一定就是违法犯罪了,也许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脱警服,但是袭击警察者一定是犯罪了。

自古以来中国人都坚持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的信条。美国的警察甚至在追捕小偷的时候也可以开枪,更不用说自己安全受到威胁时候的必然反击。

中国的警察现在已经比过去好多了。整体看,谁都可以批评批判警察队伍,一有警察打人等事立即遭到广泛的谴责便是例证。具体到民警个人,过去的警察可以各霸一方,为所欲为,但是今天的民警却必须小心谨慎,稍不注意,哪怕有轻微的越轨行为甚至言语就会被公民投诉,多要受到处理。这样情况下,在保护公器的同时保护民警的力度也要加强,否则警察成了什么行业?

西安6天发生5起袭警事件这是不能容忍的,相关责任人必须严厉打击,起码10年的刑期,而且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高额罚款;若现行的法律难以严厉打击,公安部就应该去找全国人大修改、增加新的法条。——野猪 17:46 2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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