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觉寺》不能迁移 《南京盛岛大酒店》必须拆除
在酒店的经营者与文物部门相互勾结而故意毁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正觉寺纪念碑》,妄图抹杀日军侵华史实事件发生后,立即有很多人出来表示了强烈的谴责和坚决的反对。愤怒的人们甚至还勇敢地向卖国求荣分子们的巢穴发动了正义的进攻,一举捣毁了太阳旗下闪亮的猖狂,打击了二鬼子们的嚣张气焰。看到那么多人都觉悟起来了,本来我就没有必要再说什么,可突然又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远远还不只是孤立地局限在这一件事情上。譬如直到现在,居然在文物管理部门之间还存在着这样的争论:一方认为“纪念碑只是大屠杀的‘标志物’”,另一方则认为对方的认识“违背了文件规定”,将纪念碑拆掉移走的行为“更是错误的”!姑且不论他们双方的孰是孰非,也不惧怕他们会在法律法规上争取到什么,以便后来大搞“依法破坏”,“合法卖国”。比如,“是标志物,所以,可以拆除”;比如,“不是文物,所以,可以拆除”;比如,“因为落后,因为与城市现代化不相符合,所以,必须拆除”,比如,“中国人就是落后,日本人就是先进,所以,不能得罪日本人,所以,不能让日本人看到他们不喜欢的事情,所以,要毁灭哪怕是整个日军侵华的历史,所以……应该统统拆除,毁灭,忘却!”等等。
现在,单就中国与日本两国的历史我想问问:香港割让以后对于英国人来说,那是合法么?当然是合法!而对于中国人来是,也是合法么?当然不是!香港割让以后对于英国人来说,那是合法;对于中国人自己来说,就不是!美国进攻日本,在日本上空种蘑菇,对于二战中受到侵略的人来说,那是合法么?当然是合法!而对于日本人来说,也是合法么?当然不是!美国进攻日本,在日本上空种蘑菇,对于二战中受到侵略的人来说,那是合法,是正义;而对于日本人来说,就是非法,是不人道!还有,我想问一下那些分管文物的官员:“你们家祖坟有没有?是否文物?如果因为不是文物就可以任意践踏么?”
也许有人立即就会打出“经济建设”的大旗,或者“改革开放,吸引外资”的幌子,但是,我要问:前天,为了钱,我们将河流堵塞;昨天,为了钱,我们将千年古樟挪窝;今天,为了钱我们可以把历史转移;明天,我们还有什么?为了赚钱,不要脸的事情尚可容忍,但是,为了钱不要命的人到底有几个?又有多少人愿意跟那几个不要命的人陪绑?我不接受在政治上搞什么“立场”、“观点”,或者“方法”的名堂,但是,我认为在民族、国家的问题上,一定要有!我厌恶大帽子压人,政治挂帅,上纲上线,但是,在民族与国家的问题上,必须使用!有人说,弱肉强食;有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同意!我更认为,在非暴力的情况下,不自卫,就是自杀,而集体自杀,就是反人类!
中国的机构官僚臃肿,腐败堕落,软弱无能,所以在关键的时刻扯皮拉筋,敷衍塞责,早已见怪不怪。也许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这样,只有这样才能够表示他们“很忙”,“很辛苦”;只有这样,才能够突出他们的“学者风范”!啊,呸!拿本子上有记载的文物当文物,没有记载的就不算文物,这是哪门子的文物?又是哪门子的“专家”?这样的所谓文物管理部门还不关门,留着何用?试问,连《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正觉寺纪念碑》都可以拆除,还有什么不能够拆除?试问,连酒店都可以侵占文物场所,还有什么没有理由去抹杀中国的历史?试问,你可以拆除我,我为什么不能够拆除你?——野猪 15/12/2000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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