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北交大教授欧阳林和学生阿芳”之间的奸情
读《男盗女娼的马克思主义:教授和考研者的人格分裂》一文和女学生阿芳与记者的对话,我认为女学生阿芳有卖淫、盗窃、诬陷、栽赃、陷害的重大嫌疑;不论她说所的事实真假与否,我认为学校应该开除她!
她“告网状”,指北交大教授欧阳林与她有性关系,而且是强奸,证据有:1、自己的内裤;2、教授的亲笔题目与答案。
关于内裤,我认为不仅有可能是她的,也有可能不是她的。从女学生阿芳自称“有意识在他面前表现得非常聪明,也经常与他一起吃饭”,和蓄意存留短裤、期望落空后又去有关部门举报和找新闻投诉的一系列表现看,她显然是个十分有心计,城府很深的,并不简单的普通女人。说她是女人是因为她敢做敢为,把标志着成熟女人的表现一展无余!她既然如此有心计,又有机会接触教授,并到教授的家中,她就完全有可能盗取一条短裤并号称是自己的。她可以故意暴露自己的短裤,让大家看到自己曾经穿过那条短裤,然后把那条短裤送给一个跟教授或者可以合法那样或者不可以合法那样的人,然后把已经那样了的短裤盗窃出来。不过这个方式有个致命的破绽,就是那条短裤上应该还有另一个人的排泄物而没有她自己的,一经检验,真相大白。也许北交大教授欧阳林有自恋倾向,而且喜欢某种短裤,于是,女学生阿芳为了讨好教授,就送了他一条短裤,然后把污染过的短裤或者使计骗到手,或者干脆盗窃出来,再弄上自己的污秽,以要挟教授,诬陷、栽赃、陷害教授。
关于教授的亲笔题目与答案,也是可以破解的。既然阿芳是学生,欧阳林是教授,学生完全可以从教授那儿获取那样的东西;谁能证明那一定是教授的自动出卖,而不是巧合?正巧学生问了那些问题,教授也回答了那些问题,这也是一种有可能的事实存在。那些东西是学生阿芳事后才拿出来的,谁能证明那不是她苦苦收集到的一个栽赃的假证据?
学校里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哪怕学生阿芳的单方指控完全属实,在我看来,不仅教授不是受害者,不值得特别保护,学生也不是受害者,也不值得特别保护,而且应该是重点打击的对象。真正受害的是学校、教育、和良家清白女子的名誉、荣誉,必须重点保护。即便有这样事实,女学生阿芳也不值得同情;她既然卖淫就应该遵守规则。她破坏的规则太多了,个人信誉严重丧失!她将来找工作,谁都会重点考虑她的信用,在可以不用的情况下,肯定不会用她!网友不是说了吗:“哈哈,就这素质还考研究生?中国的悲哀,教育的悲哀,后患无穷。——水城人家”“没有职业道德!!! 此女不如妓女!!!——汗颜”“都很可恶!相比之下这个女人更可怕!难道考研和报案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报案之后难道还有人限制你考研不成?强奸?自欺欺人,慢慢编吧!如果让你这样的女人得逞,还不把我良家女孩都亏死了!这种风气就是让你这种贪图享乐走捷径、还恬不知耻勇于献身的娘们给搞坏的。——民生”
本文的分析有个前提:学生阿芳没有受到严重的、难以抗拒的胁迫,否则,全文作废。 ——野猪 1:57 2005-6-21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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