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其实也是事业
文/水之源
哲学家康德在《道德的形而上学》中指出:“婚姻是两性器官的一种契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婚姻的历史早于法律的历史。也就是说,在法律没有诞生之前,婚姻就已经诞生了。和大多数法学概念相比,婚姻这一概念有其特殊性。大多数法学概念是法律的伴生词,概念是和法律同时产生的。而婚姻这一名词则是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早期人类社会的婚姻并不需要法律来调整,即使是在阶级社会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婚姻仍然是由习惯来调整,如我国古代,是由“礼”来调整的。
按社会学家的看法,人类的婚姻有四个目的。其一,生物性的目的,就是繁衍生息;其二,经济性的目的,两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其三,社会性的目的,得到社会的认可;其四,心理性的目的,满足对情爱和性欲的渴望,获得归属感。
在未开放的年代,一切按部就班,或许为了其中的任何一个目的,就足以让人们走进婚姻。而随着社会的开放,物质生活的提高和对精神生活的不断追求,人们对婚姻的目的有了更多的思考。男人发现,所谓婚姻的四个目的,并不一定要通过婚姻来实现,这就使他们不再轻易地为了某个理由而进入婚姻。同时,面对一些在择偶中比较功利和实际的女孩,白领男性更是对婚姻有些望而生畏。所以,和女性一样,男性并不是不需要婚姻,而是需要一个比较理智和完美的婚姻,越是事业有成的男性,对女孩的要求、对婚姻的要求就越高。
芸芸众生之中,事业上的成功者毕竟是少数,与其在熙熙攘攘的名利场上勾心斗角算来计去,不如退避三舍真心实意过日子。婚姻离不开金钱,但对婚姻最具杀伤力的恰是金钱。拥有稳定婚姻的同时拥有万贯家财自然是锦上添花,倘若只选其一,建议还是选择前者,因为任何一桩稳定的婚姻都是无形无价的不动产。友情晶莹如雪,经不起爱情阳光的照耀,如果重色轻友有助于婚姻的完善和发展,那么少去甚至不去朋友家里又何妨?我们可以在其他场所畅续友情。
有些人以为事业要成功,必要付出婚姻的代价;婚姻要美满,必要付出事业的代价。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婚姻和事业的冲突原本就是可以调和的,只是双方都忙昏了头,不愿意多动脑筋,觉得夫妻之间可以互相理解,可久而久之就变得不理解了。这是人性的一大弱点,人们老在拖延中伤害最亲爱的人而不自知。
婚姻与事业的关系好比家务与爱情,媳妇与婆婆,最重要的是调和。如果把家务也视为爱情的一种形式,那么做家务时便充满了诗情画意;如果媳妇将婆婆视为母亲,婆婆把媳妇看作女儿,那么婆媳之间就会化腐朽为神奇,和平共处。
同样,把婚姻当作事业、把事业当作婚姻同等对待,就会相辅相成事半功倍。婚姻与事业好鱼翅与猪排骨,是可以兼得的。当然,也不要太贪心,妄想婚姻和事业平起平坐。虽然两者都很重要,还是有轻重缓急之分。各人的立场不同,在有的人眼里,婚姻是猪排骨,事业是鱼翅;在有些人眼里事业是猪排骨,而婚姻是鱼翅;还有些人干脆将鱼翅和猪排骨一锅煮,这种人最聪明也最幸福。
把婚姻当作事业,人们就会去积极地经营和坚守。一旦用理智、智慧和良知来经营自己的婚姻,那么婚姻的副产品离婚现象自然就会有所褪色。在日益浮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就会尽可能减少对婚姻对象的异化而审慎地走进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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