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旧版 | 留言板1 | 留言板2 | 原创音像 | 多媒体作品 | 日光禅寺 | NHB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野猪工作室 >> 旧版 >> 野猪工作室 >> 杂文随笔 >> 正文

当前没有任何公告!

联谊会馆管理约定[增补版]       
联谊会馆管理约定[增补版]
采用斑竹、版务总管、志愿者共同参与管理的模式
[ 作者:边衣白简 | 转贴自:强国论坛 | 点击数:994 | 更新时间:2005/7/15 | 文章录入:边衣白简 ]

 

联谊会馆管理约定[增补版]

 

文章作者:[联谊会馆] 2001-09-13, 19:22:54



联谊会馆管理约定

联谊会馆目前采用斑竹、版务总管、志愿者共同参与管理的模式,同时鉴于联谊会馆本身特点的要求,
特草拟此约定,希望各位馆友、志愿者、版务总管和斑竹共同遵守。


一、《网上人民论坛管理条例》是联谊会馆管理的首要依据。

二、对贴重了的帖子,一般删除楼上的那个。
如果其中一个有跟贴,则删除没有跟贴的那个。

三、请版务总管和志愿者留意服务时间表,如果是您服务的时间,您就是主管,也主删。
如果是其他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并且那位志愿者也在,碰到不妥的帖子,
那么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提示他/她删除。

四、其他情况,特别是几位志愿者共同服务的时候,请按照此管理约定执行。
比如,有的志愿者因故不在的时候,目前还没规定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段,
以及联谊组织正式活动的时间等等。
如果志愿者对其他志愿者删贴标准等有不同看法,请多进行内部沟通,注意不
要公开谈论此类事情。
斑竹不在论坛时,一般由版务总管负责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协调。

五、版务总管和志愿者不执行直接删除。

六、联谊会馆是网友轻松交流的场所,请勿在此讨论政治类的话题。

七、对不文明用语和脏话要坚决删除。

八、在联谊请勿谈论任何个人隐私。

九、联谊提倡礼貌和互相尊重、容纳,维护良好而宽松的交流氛围是每位网友的责任。

十、人身攻击等不利于网友友好相处的帖子不予保留。

十一、2001年9月起,联谊会馆设版务总管,负责日常性工作,与志愿者相互配合;
志愿者仍按照服务时间服务,职责基本不变。

沟通与谅解,始终是联谊的宗旨,版务总管和志愿者删贴前先应先善意提醒,
并指出原由,但不要也不必和网友发生争论。



以上草稿,请各位版务总管和志愿者补充指正,也恳请各位网友提出建议!




 

*****************************************
 



回复关系:
 

 

[ 回到联谊会馆 ] [ 回到论坛首页 ]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上一篇文章:高科技(市政府办私厅厅长逸事)
下一篇文章:随笔:发人深省的“美国形象”测评结果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回顾历史 股民炒发展[74]
· 108看盘 假设七浪划分…[79]
· 尊重股市客观规律 理…[71]
·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144]
· 佛经佛像 面如见佛[125]
 
· 关于结石与打结石[458]
· 吃不穷喝不穷[423]
· 二百五与哈巴猡[497]
· 2024年佛历3051年和2568年…[490]
· 枯木倚寒岩 三冬无暖气[53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107]
· 有汉口火车站[790]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1201]
· 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1524]
· 清明节的问答[1502]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版权申明|关于本站|网站信箱|电话13615880574|QQ138318623|MSN联络|管理登陆
友情链接|打印本页|浙ICP备05064315号|联系站长:冷水泡茶 |关闭窗口|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