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南京鸡鸣寺尼众要求参加社会劳保”
(草稿)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接到一份市政协转来的提案:鸡鸣寺住持莲华法师希望社会保障也能覆盖佛教人士,该寺尼众强烈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该缴的保险费寺里一分钱也不会少。
对此我以为,首先必须分清楚这是一个国家供养问题,还是一个佛教出家信徒从事经营性盈利活动的问题?如果佛教出家徒接受了国家发放的生活费救济金之类,应该属于国家供养,这没有问题。如果参加保险并支付保险费,那不仅是个盈利性的商业活动,同时也表明这些人的信仰发生了问题,个人的修行其实已经停止了。
首先,支付保险金的过程,是在拿十方的供养搞投机:或者得到回报,或者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若肉包子打狗,那是辜负了供养者,因为辜负而造成的因果,供养者肯定有份。这时候,出家人不仅没有提拔供养者,反而牵连拖累了供养者,这与出家人的身份不符。若得到了回报那表示经营成功。经营成功,这其中的利润怎么算怎么分?是必然地属于得到了供养的人还是应该属于供养者本身?如果属于供养者本身但他们又没有得到,却被参保的人——即所谓的出家人得到了,这些所谓的出家人就有偷盗嫌疑。
而且,参加保险以后,总有一天会得到回报——领取保险金。那么从那一天起,那些人的生活就有了保障。既然有了保障,就不需要继续接受十方的供养的,否者就是贪婪。一个出家人,不接受十方的供养,会是什么样子?供养与被供养之间,对于供养者来说,是在种善根。修行人如果拒绝了十方的供养,岂不是拒绝了人们种善根?供养者供养时,因为有供养心,所以有功德。出家人断绝了别人做功德的路,如何度人?慈悲心如何体现?试问,出家人的生活有了绝对的保障以后,还需要谁来供养?
我们都知道,并非从古到今,而是古今中外,传统的宗教都有自己行之有效的整套完整运做体系。放弃自己的体系,把世俗的东西当成保险,这修行还有必要继续下去么?干脆全部世俗化,岂不更加保险?我们都知道,公民有很多权利,例如结婚生子,例如合法的两性生活,例如吃肉喝酒等等,但是,佛教出家人在决定放下一切去修行的时候,就放弃了这些权利,并努力远离这些权利。为什么要放弃要努力地远离这些权利?因为这些权利妨碍了出家人的修行。这个支付保险贪图获取保险金的思想和行为,是赤裸裸的趋利行为,是六道轮回的缩影!热衷此道的人其实已经对僧团失去了信心。如果这样的人还在修行,大概属于喉咙喊破也枉然,坐成骷髅也枉然了。2003年6月8日, 9:33:02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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