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押台独分子的场所等问题
平息“台独事变”以后,必然要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关押台独分子?由谁关押?关押在哪?
我看是不是一个不杀,然后这样:
第一、对于在台的台独大头子,由台湾当局审判,台湾关押,在台湾服刑3年,总人数10名以下。 第二、非在台的台独大头子,由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就地关押,在福建服刑15年,总人数30名以下。 第三、一般台独分子,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法庭,集中审判后集中关押到沙漠地方,让他们全部去栽树。 第四、小台独头子,人数在3000以下,跟一般台独分子一样审判,一起服刑,可以继续当头头,领导犯人。
上面三和四所列犯罪人员的刑期在20年以上。
第五、在台抓获的外国人或是铁杆台独分子,或是协助台独分子捣乱的,全部以间谍罪抓起关押,不审不判。 第六、台湾的刑事犯罪分子们都不关押在台湾,跟台独分子们一起去栽树,判多少年就栽多少年的树。
为了上述的安排,全国人大可以事先或者事后制定一个法律,依法,以后所有分裂国家的分子都如此处理。——野猪 13:05 2003-11-27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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