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控告台《苹果日报》 赢后再告美总统 [byzh] 于 2006-02-04 19:48:38上贴 http://qglt.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12186120&typeid=14 李敖出示韦氏大辞典(联合网)
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 台湾著名学者、无党籍“立委”李敖3日上午举行记者会,表示对岛内的《苹果日报》提出诽谤刑事诉讼,附带民事损害赔偿新台币3千万元,他说,这些钱是要用来控告美国总统布什的诉讼经费。
据台媒报道,此事与李敖上月26日举行过的另外一场记者会有关,始终持反对台当局向美国军购立场的他,当时表示要向美国联邦法院提出对美国总统布什的告诉,因为依据美国所谓“台湾关系法”,美国必须提供(Provide)武器给台湾,这个提供应该是无偿,不应收取费用。
不过就在第二天(1月27日),台湾《苹果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批评李敖,称他的英文老师该打屁股,因为他搞不清楚Provide与Free(免费)不一样,又提到李敖向美国提告,会闹国际笑话。
对此,李敖表示,他已经从美国众议院2006年到2007年财政年度外交关系授权法的第234页第14行,找到“Provide”这个字眼,美方自行明确解说就是“Without Charge”(无需付钱),苹果日报社论的批评显然是错误的。 李敖还出示韦氏大辞典表示,所谓“台湾关系法”中的“Provide”就是“提供”的意思,不涉及买卖。
李敖表示,《苹果日报》描写他是连英文都不认得的人,是恶意诽谤,在有人格与有自尊心的人眼中,是奇耻大辱,且利用大众传播工具,构成加重诽谤罪,已至为明确。他说,这次控告的对象包括《苹果日报》发行人黎智英等四人。(言恒)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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