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的标准如何衡量?
活跃在伊拉克境内的“反美维和护家”行为常常被一些感情朴素的人认为残忍,常常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们污蔑为残忍血腥犯人类。但是,那些人为什么不问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有罪在先,现在所遭到的报复仅仅只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人类的道德标准和法律目的只有一个:保护多数人的生命,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当多数人的生命和利益受到威胁受到侵害的时候,以少量的暴力动作保护大多数人的和平与安宁,这是人类不得已的选择!
试问,谁能说各国的刑法,各种处死法律条款不人道?枪毙是杀人,电刑是杀人,斩首同样是杀人,而且很多国家都使用过,枪毙和电椅以及毒针现在正被多国使用着!将斩首行为公开播放确实血腥,但美国及其帮凶们又展示了多少?究竟是伊拉克那边出现得多还是美国及其帮凶那边出现的多?
而且,活跃在伊拉克境内的“反美维和护家”行为的展示行为那是为了警告后来的更大规模暴力,希望以及其个别的展示行为来威慑后来的罪恶行动,相比较而言,它们比美国及其帮凶的炫耀式展示行为理智得多,和平得多。在这几时年里,美国及其帮凶们是制造和展示血腥行为最多的集团。为什么单单美国及其帮凶可以规模化地干这样的事情而别人就不能效仿?
所有的血腥画面都是残忍不人道的!但是,若无美国的压迫,哪来别人的血腥个案?美国及其帮凶都是一些善于伪装的家伙们,在他们伪装十分严实的情况下尚且能够摘取最血腥最暴力最罪恶的桂冠,活跃在伊拉克境内的“反美维和护家”行为所全力展现出来的全部血腥画面也不及美国及其帮凶们的千万分之一,两下比较,究竟什么才是残忍的标准?为什么只许美国及其帮凶放火却不许别人点灯?——野猪 12:52 2004-6-24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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