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敢说“对敌斗争”了!
——快评《罗干:法院检察院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
“对敌斗争复杂期”这个句子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存在敌人,二是敌人有明显的,也有不明显的。为什么说存在敌人?因为若无敌人的存在,就不能说“对敌斗争”,就不会有“对敌斗争”的状态。为什么说敌人有明显的,也有不明显的?因为若都是明显的,就不应该复杂,所谓复杂,主要是敌人暗藏着、潜伏着,就是敌人并不明显,让你敌我难分。
自从“以阶级斗争为钢”的口号被废除以后,虽然同时并没有废除“敌人”的提法,但因为很多事情被划分到人民内部矛盾范畴,很多国际交往被磋商、斡旋所取代,稳定、团结、和谐的强风吹遍到了中国的角角落落,实际上,“敌人”的概念已经越来越淡漠。
现在中央明确提出了“对敌斗争”,且以“对敌斗争复杂”加以说明,这表示现在不仅有敌人确实存在着,且敌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容易看得出来的。那么,谁是我们的敌人,谁不是我们的敌人?我以为,一切仇恨中国、仇恨中国人的人都是属于敌人范畴,只分危险的敌人与威胁很小的敌人而已;一切爱护中国、中国人,希望、乐于看到中国安定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人,都不是敌人,哪怕他们对中国政府的批评过于偏激,那么他们对中国、中国人的批评过于偏激!——野猪 21:43 2006-6-28
附录
罗干:法院检察院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 [傲西] 于 2006-06-28 20:59:59上贴 http://www.qglt.com/bbs/ReadFile?whichfile=12674818&typeid=14 --------------------------------------------------------------
资料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在此间强调,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干是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大会上做上述强调的。
罗干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担负着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的发展时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说,要按照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能力。
罗干指出,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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