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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必须守法  ——学佛学法心得       
学佛必须守法  ——学佛学法心得
[ 作者:哑羊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959 | 更新时间:2007/5/22 | 文章录入:网络蜘蛛 ]

学佛必须守法

曾经看到一个居士给庙里装的杀毒软件是盗版的,我当即提供了一张正版的供养,同时指出使用盗版,不仅犯了盗戒,也是违反了国法。学佛的人,必须守法,要比没有学佛的人更应该守法;因为佛教的因果论、戒律要比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仔细得多。

守法当依据戒律,从五戒的杀、盗、淫、妄开始;其中的盗戒,又是最容易犯,迫切需要学习的。例如非赢利地私自刻录光盘,几张且在没有侵犯著作者合法权益时,应该没太大问题,但太多张,批量地,就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制作、复制等活动。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八条》: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进口、发行实行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编写、印刷、流通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必须由宗教活动组织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制作、复制……活动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有些学佛的人,出于好心,十分乐意把自己喜好的内容翻录、复制,然后送人,这看起来是在弘法,功德很大,但是,你有没有想一想,你的行为违法了?或许有人说,我又不赚钱,非赢利目的,没事吧?但是,法律有明确规定,例如“许可证”的规定,你没有拿到“许可证”却去翻录、复制、印刷,就是非法。例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制作、复制、印刷等活动。则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对于一些钻法律法规空子的行为、的人,尚且法不容情,若愿意学佛,却还去犯“盗”戒,不好啊!你自己犯戒,你可以说是你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但你的行为,还伤害了佛教徒的整体形象,这样,别人该不该说几句?——哑羊 23:25 200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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