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同志依据一个说“公道话”的同志的话,即:“有人看着那50万眼红,却无视每年那亿万打水漂的巨额浪费。诚所谓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也。那么多挥霍浪费贪污腐败祸国殃民的事儿他不管,偏生和一个弱女子过不去,不仅愚蠢,而且也实在有些霸道。即便就事论事,也找错了对象,究竟谁更应该被责备?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高官对她的屁股感兴趣,她疯了,一次次地折磨自己的屁股?一些人所以怒火中烧,口诛笔伐之,总是因为酸葡萄心理在作怪。”
然后搬出了毛主席以来的神人的一些话,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是屁股就能摸,包括女人的屁股,不必在乎她的性别。
我不完全同意这样的说法。不十分欣赏这样的文风。不认为这样的论战一定是可以解决问题的。
我以为,老虎的屁股是摸得,即便被老虎回头咬到,也是英雄,但女人屁股不能乱摸,必须严格按照配额,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其实所谓说“公道话”的同志也是这个意思,只因为情绪化而没有说得条理一些,单一一点,都搅在一起,且无解决所说一些问题的方式方法,这是必须承认的。但问题来了,再乱也有办法逐一应对,各个解决的。笼统地得出一个是屁股就能摸、必摸,可以瞎摸,就不好了。这既解决不了问题的本身,也解决不了问题提出者心态暂不平衡的问题。结果必然是对抗,你说你的,他说他的,谁都有理,谁都无理,谁扮演小流氓角色,搞不好会轮班来。
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呢?首先要明确,老虎的屁股乱摸可以,女人的屁股不能乱摸。其次必须统一思想,达成协议:当女人变成老虎时,其屁股就丧失了地位,难以继续被“女人”保护,可以作为老虎屁股,该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第三,即便是丧失了资格、难以继续被“女人”保护的屁股,也还是女人的屁股,摸的时候,还是要有一定的规则,必须坚持一个道德的底线;最好的方式,是用纱布遮着,猛拍一巴掌(女执法),不使用“摸”的方式。
这是有传统的,中国人不是有“打屁股”的说法么?扳子打在屁股上,那叫执法,没人再会唠叨你的。至于屁股被打了女人,若无死罪,该上药还是要上药的。就让爱说“公道话”的同志们去吧。是药泼上去,还是抹上去,摸上去,由便;反正同样都是女人,该是没什么不合适的。——野猪 2008年9月26日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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