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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 扁案与佳案都属于从重从严从快结案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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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 扁案与佳案都属于从重从严从快结案案件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079 | 更新时间:2009/8/3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
所谓的从重从严从快结案,就是在道德上判断,不须审判就该定罪,从法律上看审与不审都可定罪,从政治上看久拖不利的案子。
杨佳孤独深入上海市公安局,行凶杀人,导致多达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这不论从道德上、法律上看,都是铁证如山,罪名100%成立。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台湾地方法律、国际法,陈水扁同志和家属及其跟班们贪污那么多钱,在当今这个法制化基本健全的世界上,其行为不论从道德上、法律上看,都是铁证如山,罪名100%成立。
政治上,扁案与佳案又都属于久拖不利的案子。佳案久拖,仅仅“一局的警察也打不过一个歹徒”这样的风言风语就会导致复杂的政治麻烦,扁案久拖,拔出罗卜带出泥,还有多少人要受害、受到牵连?被受害、受到牵连的是些什么人?是台湾的政治精英和经济大碗,若是把这样人都干掉了,台湾的经济,台湾的政治还不垮台了?
违法犯罪确实是应该打击的,但是,身体有病时只能选择中医所说的“协调与平衡”,西医所使用的快刀割肿瘤,没有任何一个医生主张干脆吞砒霜死了算了,干脆把脖子割断或往心脏插一刀,对不。所谓的“协调与平衡”,所谓的快刀割肿瘤,就是法律与罪犯相互协商一下,看看推举谁出来受过。如杨佳就可以挺身而出,以死平息纷争;而阿扁,有那么多的钱,买几个退罪羊出来鸡火鳖汤,不困难吧。
为了社会和谐,经济繁荣,政治稳定,扁案也好,佳案也好,快快结案吧。一定不要凌迟的样子,谁舒服呢?——野猪 12:10 2008-9-1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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