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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状告CNN案”即将流产,谁控制了美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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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状告CNN案”即将流产,谁控制了美国法律?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602 | 更新时间:2009/8/3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
——当知道自己确实有罪后,就拒绝司法程序,千方百计逃避审判,美国是法制国家?!
美国纽约居民梁淑冰联合中国公民李丽兰于2008年4月委托纽约海明律师楼向CNN、主持人卡弗蒂和CNN母公司特纳广播公司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每个中国人一美元共13亿美元,简称“华人状告CNN案”。当美国联邦法庭接受此案,并向CNN发了传票后,这个案子的性子就定了:必须审判!至于法庭怎么判决,例如CNN有罪有过错、无罪有过错、无罪无过错等,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华人必须代表人类检验一下美国的法律,美国究竟是愿意学做文明人、文明国家,愿意讲法律,还是在庄严神圣的法律面前退缩,逃遁!
从目前的情况看,CNN没有道歉的诚意,只是图谋以所谓的“说明”来证明自己无过错、无罪,CNN“希望中国人民能够理解中美两国乃至中国与西方社会新闻制度本身存在的差异,其中包括新闻事业运作的方式方法。”从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最近的言行看,显然难以承受压力,要退缩了。从目前的情况看,CNN差不多快把“华人状告CNN案”挤出司法程序,变为“外交纠纷”了。
我相信人类基本的判断、看法是:CNN不仅有过错,而且有罪,结果明显地摆在那里。CNN可以通过种种的方式“说明”什么,但终于只是有可能尝试着解剖自己的过错、罪行成因,一定难以改变业已存在的结果。我相信CNN已认识到了,所以CNN千方百计地逃避审判,把逃避审判作为头等大事!我在想,若法庭判决CNN有罪、有过错,判其赔偿,那表示美国还是愿意学做文明人、文明国家,愿意讲法律的;若法庭判决CNN无罪、无过错,或无罪有过错,这事就一定不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一两个华人的事了!——野猪 12:05 2008-5-3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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