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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不与官做主,只能农夫种红薯 ——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被敲诈勒索、威胁的遭遇(上)       
当民不与官做主,只能农夫种红薯 ——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被敲诈勒索、威胁的遭遇(上)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330 | 更新时间:2009/8/4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当民不与官做主,只能农夫种红薯 ——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被敲诈勒索、威胁的遭遇(上)


一、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

2006年8月3日16:45左右,我的车于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经一江西过路大货司机的检查,发现化油器下面的一个塑料圈断了;老司机建议:你只能先用铁丝绑着,坚持走到野三关(地名),那里有个比较大一点的汽车维修点,到时候再想办法。我递支烟给老师傅,老师傅客气的接受了。我没支付报酬,老师傅也没提报酬。




二、遭到敲诈勒索、威胁


由于没有铁丝,我就到路边一家店里问有没有铁丝卖。小店里坐了四个妇女,其中一个说没有铁丝卖。她们问我车子怎么坏了,并告诉我前面几百米的地方有个汽车修理铺,什么车子都能修。经她们这么说,我就想去那里找来师傅帮我用铁丝把化油器绑好。

由于我车子上装有高级相机和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我就问她们:能不能帮我看看车子?她们中有人立即就答:给20块钱就看。我想了想,就说:一小时10块钱,可以吧?后来她们中的一人又要50块钱。

面对这样人,我想我是遇到了坏人。我就不敢离开车子了。我准备给122打电话找拖车。

后来,几个妇女中的一人就问我:要不我去帮你喊师傅,你给我20块钱?我就说:若找来的师傅能修好我的车子,我给你20块钱,若修不好,给你10块钱。也就是说,不论是否能够修好,只要你走了几百米路,找来了师傅,我就至少给你10块钱。

这个妇女走后,那个跟我要50块钱的妇女就从店里出来,十分气愤地质问我“为什么?”,都是10块、20块、50块的事情,大意就是答应要给那个妇女20块钱,就应该给她更多。我一听就烦了,没好气地说:“你这样很不好!你这简直就是敲竹杠!”就没再理她。她就质问我:“你拿了我的纸盒子?”命令我:“那是我的纸盒子,你给我放回还原处。”威胁我:“我马上就去找两个人来……(对付)你!”说完走了。

所谓纸盒子的事情。就是这个小店的对面、离国道沥青边缘一米多远的路边、堆放的一堆废物中的一个散架的一些包装纸箱中的一个1/4立方米的散架的纸箱;离这堆废物10米左右,在国道的同一方向旁边,还有一堆垃圾。这样一些无用的东西,又是在国道旁边,还没有任何标志——例如圈起来或是写块“私人财物”,在紧急情况下,拿来充当一回“道路抛锚车前后左右警告性障碍物”,以免发生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正常吧?必须吧!为什么这却成了路边店主挑衅抛锚车主的道具?

更为过分的是,那妇女还以我车在她的门口抛锚为借口,让我把车弄走,否则就如何如何,让我等着瞧。




三、报警

事情发生到这个样子,我不报警就只能随时面对打混仗了。

我于16:57分打110,并要求他们出警。

不久收到警方的回电(号码:07184712355),询问情况。当时的女警察说:“人只是口头威胁,并没有实际来人……”。我说:“要是人真的来了怎么办?”“要是真的有人来了找我麻烦,(由于他们是有备而来)我是不是立即拿起车上的铁棍工具砸他们脑袋?(面对车匪路霸,打死有奖曾经是湖北警方自己竖立在路边的告示)”

最后,电话中的女警察表示派出所将出现场,但至少要等40分钟后。




四、正常交易与强迫交易和路霸的性质、在修理厂的随想

在那个妇女威胁我后,一个满身油渍的小伙子就开着摩托车来了,那个帮我找师傅的妇女就坐在摩托车的后面。师傅说修不好。我就跟那个妇女说:师傅来了,但修不好,只能给你10块钱,你辛苦了。那个妇女拿到10块钱后,没有再提要求。

师傅看着修不好,就再开一辆车过来要拉我的车子到修理铺去。绑好准备拉时,那个无理要钱的妇女却不让拉,说是先给钱。我再次给警方07184712355打电话:“她不让我的车走,说一定要钱……为了避免矛盾激化,也是为了抓紧时间修车,我的意思是先把钱给她,然后警察来了以后再处理。经过商量,警方同意了。”

我掏出50块钱给那个并没有完成“看车”劳动的妇女后,她哈哈大笑,得意得很。然后车子被允许移动了,大约300米,到了一个修理铺。

利用这40分钟,我一方面请师傅帮我弄车,同时打开电脑坐在路边码字;我要问:
当民不与官做主,只能农夫种红薯 ——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被敲诈勒索、威胁的遭遇(上)


一、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

2006年8月3日16:45左右,我的车于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经一江西过路大货司机的检查,发现化油器下面的一个塑料圈断了;老司机建议:你只能先用铁丝绑着,坚持走到野三关(地名),那里有个比较大一点的汽车维修点,到时候再想办法。我递支烟给老师傅,老师傅客气的接受了。我没支付报酬,老师傅也没提报酬。




二、遭到敲诈勒索、威胁


由于没有铁丝,我就到路边一家店里问有没有铁丝卖。小店里坐了四个妇女,其中一个说没有铁丝卖。她们问我车子怎么坏了,并告诉我前面几百米的地方有个汽车修理铺,什么车子都能修。经她们这么说,我就想去那里找来师傅帮我用铁丝把化油器绑好。

由于我车子上装有高级相机和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我就问她们:能不能帮我看看车子?她们中有人立即就答:给20块钱就看。我想了想,就说:一小时10块钱,可以吧?后来她们中的一人又要50块钱。

面对这样人,我想我是遇到了坏人。我就不敢离开车子了。我准备给122打电话找拖车。

后来,几个妇女中的一人就问我:要不我去帮你喊师傅,你给我20块钱?我就说:若找来的师傅能修好我的车子,我给你20块钱,若修不好,给你10块钱。也就是说,不论是否能够修好,只要你走了几百米路,找来了师傅,我就至少给你10块钱。

这个妇女走后,那个跟我要50块钱的妇女就从店里出来,十分气愤地质问我“为什么?”,都是10块、20块、50块的事情,大意就是答应要给那个妇女20块钱,就应该给她更多。我一听就烦了,没好气地说:“你这样很不好!你这简直就是敲竹杠!”就没再理她。她就质问我:“你拿了我的纸盒子?”命令我:“那是我的纸盒子,你给我放回还原处。”威胁我:“我马上就去找两个人来……(对付)你!”说完走了。

所谓纸盒子的事情。就是这个小店的对面、离国道沥青边缘一米多远的路边、堆放的一堆废物中的一个散架的一些包装纸箱中的一个1/4立方米的散架的纸箱;离这堆废物10米左右,在国道的同一方向旁边,还有一堆垃圾。这样一些无用的东西,又是在国道旁边,还没有任何标志——例如圈起来或是写块“私人财物”,在紧急情况下,拿来充当一回“道路抛锚车前后左右警告性障碍物”,以免发生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正常吧?必须吧!为什么这却成了路边店主挑衅抛锚车主的道具?

更为过分的是,那妇女还以我车在她的门口抛锚为借口,让我把车弄走,否则就如何如何,让我等着瞧。




三、报警

事情发生到这个样子,我不报警就只能随时面对打混仗了。

我于16:57分打110,并要求他们出警。

不久收到警方的回电(号码:07184712355),询问情况。当时的女警察说:“人只是口头威胁,并没有实际来人……”。我说:“要是人真的来了怎么办?”“要是真的有人来了找我麻烦,(由于他们是有备而来)我是不是立即拿起车上的铁棍工具砸他们脑袋?(面对车匪路霸,打死有奖曾经是湖北警方自己竖立在路边的告示)”

最后,电话中的女警察表示派出所将出现场,但至少要等40分钟后。




四、正常交易与强迫交易和路霸的性质、在修理厂的随想

在那个妇女威胁我后,一个满身油渍的小伙子就开着摩托车来了,那个帮我找师傅的妇女就坐在摩托车的后面。师傅说修不好。我就跟那个妇女说:师傅来了,但修不好,只能给你10块钱,你辛苦了。那个妇女拿到10块钱后,没有再提要求。

师傅看着修不好,就再开一辆车过来要拉我的车子到修理铺去。绑好准备拉时,那个无理要钱的妇女却不让拉,说是先给钱。我再次给警方07184712355打电话:“她不让我的车走,说一定要钱……为了避免矛盾激化,也是为了抓紧时间修车,我的意思是先把钱给她,然后警察来了以后再处理。经过商量,警方同意了。”

我掏出50块钱给那个并没有完成“看车”劳动的妇女后,她哈哈大笑,得意得很。然后车子被允许移动了,大约300米,到了一个修理铺。

利用这40分钟,我一方面请师傅帮我弄车,同时打开电脑坐在路边码字;我要问:

1、任何劳动都可以索取报酬,但必须双方同意,而且必须有一定的标准,大家能够看得过去。出钱方若不接受要价且要价方没有实际劳动过程,后来要价方却以不许修车相要挟,强索钱去,这不是强迫交易是什么?

2、国道两边一定范围内,没有私人领地,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没有明确标志私人物品的情况下,一个在很多废物中的废弃的纸盒子怎么突然成了私人财产?成了这样妇女挑衅威胁的道具?如此妇女如此霸占国道,谁的后台?不要说车子在国道上抛锚,即便临时停一下,只要不影响机动车行使,于你路边店何干?我请你看车子(主要是车子里面的物品),你要报酬,这是应该的。但10块、20块、50块钱地迎风涨,这就味道不正了。因为我不离开车子,你无法完成“看车”的劳动,得不到报酬,你就挖空心思找借口,又是拿了你的纸箱子,又是车不能抛锚在你门口,这不是敲诈勒索是什么?这不是路霸是什么?

3、强迫交易与路霸都是严打的对象。

……

目前为止,处理这事的警察由于还有一个打群架的案子优先,只表示帮我要回了强索去的50元钱,其它答复还没有。我今天就住在野三关不走了。我将写个《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被敲诈勒索、威胁的遭遇(下)》;在下半部分里,我将根据此事和前一次的事情,谈谈国道环境与湖北的形象,希望湖北的形象快速好起来。湖北的形象必须快速好起来!——野猪 21:41 2006-8-3
1、任何劳动都可以索取报酬,但必须双方同意,而且必须有一定的标准,大家能够看得过去。出钱方若不接受要价且要价方没有实际劳动过程,后来要价方却以不许修车相要挟,强索钱去,这不是强迫交易是什么?

2、国道两边一定范围内,没有私人领地,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没有明确标志私人物品的情况下,一个在很多废物中的废弃的纸盒子怎么突然成了私人财产?成了这样妇女挑衅威胁的道具?如此妇女如此霸占国道,谁的后台?不要说车子在国道上抛锚,即便临时停一下,只要不影响机动车行使,于你路边店何干?我请你看车子(主要是车子里面的物品),你要报酬,这是应该的。但10块、20块、50块钱地迎风涨,这就味道不正了。因为我不离开车子,你无法完成“看车”的劳动,得不到报酬,你就挖空心思找借口,又是拿了你的纸箱子,又是车不能抛锚在你门口,这不是敲诈勒索是什么?这不是路霸是什么?

3、强迫交易与路霸都是严打的对象。

……

目前为止,处理这事的警察由于还有一个打群架的案子优先,只表示帮我要回了强索去的50元钱,其它答复还没有。我今天就住在野三关不走了。我将写个《在318国道1447公里处抛锚被敲诈勒索、威胁的遭遇(下)》;在下半部分里,我将根据此事和前一次的事情,谈谈国道环境与湖北的形象,希望湖北的形象快速好起来。湖北的形象必须快速好起来!——野猪 21:41 2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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