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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蒸死幼童案看监护人失职入刑可强化责任感       
从蒸死幼童案看监护人失职入刑可强化责任感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341 | 更新时间:2015/7/25 | 文章录入:暮遥 ]

恶性案多至蒸死幼童 成人单独留置儿童车内须谋杀论处

有一父母,自己逛超市,把儿童单独留置车内,结果车被盗,因盗窃犯光要车,不贩卖儿童,儿童被盗窃犯弄死。有一父母,自己逛菜场,把儿童单独留置车内,以为窗户开一点有空气,在里面不会有事,结果儿童被半开的车窗卡住脖子活活吊死。有一父母,自顾走亲戚聚会应酬潇洒,把儿童锁在在车内,车晒着,可怜四岁的儿童活活闷死,干蒸而亡。

潇湘晨报《湖南4岁男童正午被锁车中身亡 车窗全是手印》揭发说:6月28日中午11点左右,有些父母,干脆把四岁的儿童单独锁在车内,实验证明:太阳暴晒下,那车内的温度十分钟内升到了47度,可怜儿童,活活折磨而死,堪比凌迟酷刑。湘潭市中心医院护士作证:孩子脸部皮肤有破损,全身发紫红色,出现了尸斑,晒熟了。这就难免群情激奋,众口一词:猪狗父母,杀。

惨案发生了,再杀偿命确实可以平民愤,但类似案例很多,原因也很多,或父母自己尚未成人,不该生子,但就不许他们生?做不到。或父母杯水主义,不把小命当命,大不了再生一个,但这难以入刑,不是解决问题的下手处。或汽车设计不合理,这更无法可想了,因为机器永远是机器,永远达不到人一样的智商。

那就怎办?答:入刑。小孩个个孙悟空,如来佛千百亿化身,种种行为表现,稀奇古怪的想法,没有不知道,只有想不到。小孩与车,无法可想,但高压监护人、成年人,只要法律严肃一些,可以基本解决问题。例如单独留置儿童在车内,尚未发生意外,谋杀论处,拘留30天到判刑3年,拘留不缓刑,但可以折算为罚款,1天1万元。有期徒刑可以缓刑,但30万的罚款须交。若后果严重,谋杀论处,刑罚就高不就低。目的:杜绝单独留置儿童在车内以及明显危险场合。而且,现在条件好得多,儿童都可以全托,单独留置儿童在家,也可以考虑入刑。竹林一僧22:57 2015/6/28大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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