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抗日战争的篇幅章节中,有大量的日军饱和轰炸,屠杀人类的历史记录,日本有计划、有组织地动用了当时能够动用的最多、最大的杀伤力武器,针对一切自以为可以针对的人们,不分老弱妇孺,大规模集体屠杀。日军的暴行激起了全人类的反抗,都来反抗,人多力量大,集体的智慧大于天,更大的炸弹就出现了,且依据日本自己制订的法律,及时有效地对日本实施重点打击,成功地迫使日本不得不投降。
日本投降后,鉴于日本无法无天,罪恶滔天,人们废除了日本宪法,专门为日本制订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喊日本遵守,同时,永久性地不许日本拥有攻击性武器和军队,把日本牢牢地掌控在手中,日本可以胡说,但不许乱动,乱动还炸。
央视揭发说: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本部通过了《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第103条规定:“战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包括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怖,挫败其意志。”依据这样的法律规定,为有效打击日本的嚣张气焰,有人依据日本法律在日本使用了核武器,包括前不久日本在本土实施的核泄漏试验等等,理论上属于依法办事了?!至于日本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自作自受,又是一个话题了。德国效仿日本,在二战中对英国采取同样手段,但因德国早已反省,且有积极的姿态和具体的行为,人们都把德国当做正常国家了。日本百年内难以成为正常国家罢。继续建议:找个机会把日本打散,一部分划给海南台湾,一部分并入越南菲律宾,没人要的直接炸平,沉入海底。竹林一僧15:02 2015/6/14大别山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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