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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养小孩的因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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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养小孩的因果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390 | 更新时间:2015/7/28 | 文章录入:暮遥 ] |
养小孩,古人总结说:养女不教如养猪,养子不教如养驴。还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现今父母养儿,在家时十分规范,这样不可以,那个不许,必须怎样,一定完成,等等,多半各自的兴趣爱好,脾气秉性为“法”,在那里把小儿控制在笼子里,但到了诸如公园,也就是政府给予的福利池子里,开笼放雀,完全彻底地放养了。央视一个新闻的节目,记者现场采访一个放纵小儿踏花的行径时,那父亲美国人一般,两手一摊,双肩一耸:我有什么办法? 你有办法,没办法,你的事,但公园踏花,侵犯了公共利益,人家还怎么欣赏?是可以民事追究,喊你赔钱的。踩一脚,便宜地说,几块钱罢,若名贵了,很贵了,喊你赔钱,还“没有办法”嚒?这样案例,我看,必须有一些才好,否则何法杀鸡儆猴,以儆效尤?杀一儆百,是维护传统道德的有效手段之一,百年数十年数年,应有,否则“公”“私”的界限,在哪里? 教育是社会的基本有形的成本之一,包括国有教育体系和父母管教,国有教育方面,劝说为主,少量的强制性示范作用也必须星星点点地眨眨眼,闪一闪,否则完全失控,仅仅民族的未来,怎么一个了得?古今中外,损坏公共器物,现在说破坏生态环境,都是重大过失,与“罪过”齐名,不管,不好,要管的。竹林果方13:33 2015/4/14大别山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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