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信誉保障体系”之我见
目前诸如铁路“救济基金”,诸如“助学贷款”,诸如“社会救助不全面”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所谓“大学生恶意拖欠甚至干脆拒绝偿还助学贷款”,所谓“兰州站旅客受助不还款 救急基金告急”,所谓“社会救助站”无法救助那些确有困难但有不符合“三无”条件的困难人,等等等等,这已经不是个别的突发事情,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了。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我们的浮躁有关。我们在个人信誉还没有建立起来时,在社会还无法有效地监督、裁判个人信誉并且有效地进行表彰鼓励和谴责、制裁时,我们就把个人信誉建立在“有”上并且立即事实救助、贷款,这当然要出现问题。
这事怎么解决?其实解决的办法也是有的。中国历史上有“保甲”制度,现在有居委会,村委会,而且遍布全国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确。我们何不充分利用这个组织?现在流行社区,其实叫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最具法律效率、最科学、最好的,社区的名称、称呼没有它好。当然,如果社区里面还有居民委员会,则社区的推行确实值得探索。
出门在外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无法回家,好,铁路给你一张回家的火车票,“社会救助站”可以提供你食宿,但必须有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担保,你回家以后,可直接将钱还给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也可以交/汇给就近的铁路“救济基金会”、“社会救助站”。逾期不还者,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将启动自动的追缴诉讼,届时,不仅要将你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还要向你惩罚性地索赔“失信”费500元(~50000元)。
大学生需要帮助,需要助学贷款,好,给你贷款,但必须有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担保或者垫付,你学成以后,若失信恶意拒绝偿还贷款,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将启动自动的追缴诉讼,届时,不仅要将你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还要向你惩罚性地索赔“失信”费(500元~)50000元)。
总之,凡是需要救助的对象,不论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方便地得到救助,但你必须及时地偿还欠债,否则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将启动自动的追缴诉讼,届时,不仅要将你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还要向你惩罚性地索赔“失信”费500元~50000元。
这是完全有条件操作的方式,成本小,效率高,合法、科学、全面,这样做,能够十分容易地迅速地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信誉保障体系”,促使个人信誉快速、高效地形成。——野猪 12:01 200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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