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将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看中国户籍制度的实质性飞跃
仔细阅读“上海将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到沪3天以上须办证”的新闻,我依然反对收取费用,哪怕只有25块钱。因为纳税的公民已经向国家纳税了,而居住证制度是政府行为;由于政府是纳税人雇佣的工作人员,就象董事长下面的部门经理,经理不能向董事长收管理费,确实有管理费问题,应该要求董事会另行开支。任何地方的公安部门都是董事长下面的部门经理,他们只有干活的责任,没有独立作生意的权利,因为当他们能够履行责任的时候,他们该得的个人利益,可以动用的公共资源就已经给他们了,任何地方的公安部门在履行职责的时候,都不能重复收费,确实存在费用问题,应该跟财政部去要。纳税公民的钱最后都到了财政部。
除了收费不合理外,我认为“上海将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是个很好的试探行为,是个很好的过渡方式。它表示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即将有一个实质性的飞跃。我甚至看到了中国政府又一次废除了“收容遣送办法”——废除“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或“暂时证”等等奇怪的证书。
现在,新一代的居民身份证即将发放,据说里面藏着持有者本人的各种秘密资料,这是不是吹牛我不知道,不过我愿意相信那不是吹牛。我想,当新一代的居民身份证全国发放完毕以后,什么“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或“暂时证”等都将寿终正寝。届时,流动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的身份证在方便的地方“喀嚓”,例如小区,饭店,车站码头,高速公路的出口等地方划一下,就办完了“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或“暂时证”,尽到了公民的义务,而且不会有经济负担。
由于新一代的居民身份证是个信息库,而且个人无法自行变更,拿着它行走天下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由于新一代的居民身份证是个信息库,你流动到哪里该登记没有登记会有特殊的记录,一旦这样特殊的记录让你感到了麻烦,任何人肯定不会再那么马虎了,当人人都主动登记的时候,必将对警察管理社会治安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数据,提供了良好的帮助。于是,任何部门再也没有理由搞什么“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或“暂时证”了!再想利用这样的方式敛财,就不容易,不可能了!
我觉得,“上海将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是个好行为,积极的行为,是彻底废止“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或“暂时证”等等奇形怪状证书的前奏!它甚至谈不上是个探索,它就是前奏!——野猪 1912 2004-9-29
上海将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到沪3天以上须办证 晨报讯10月1日起,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境内人员就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0月1日起居住证制度将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试点发证,预计10月8日,上述社区将迎来第一批办证人员。在此基础上,上海将争取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向全市全面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试点期间,《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按原规定标准减半收取,每证25元人民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只须交纳25元的IC卡押金。
而此前推行的暂住证将和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试点社区的来沪人员已办暂住证的,有效期内视同办理居住登记。有效期满后,打算继续在上海居住,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条件成熟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手续,将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
去年,上海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境内来沪居住1天以上的流动人口为499万,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为383万。其中外来就业人员为375万人。有关人士据此估计,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境内人员约有400万。
■申办指南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除此之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补充材料。(丁利民)
来源:《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刘锋)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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