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建议公安部,当然,需要军方合作……
公安部可以去找一找军方,花点钱送点礼。要求军方:
允许、鼓励战士学习相关法律,并建立考核制度。由于在军队服役的人基本没有身体缺陷,而且经过了服役以后,基本有纪律性,有荣誉感。若他们再知道相关法律,退役后直接到公安部门深入第一线协助警察维持一般的治安,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普通战士帮助警察办案的例子还少么?这说明军人具有警察的素质,只是没有经过训练而已。军人退役后进入公安部门不直接成为警察,让他们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都是年轻人,相信很快就可以成为合格的警察。军人服役的时间比较长,年轻人记忆好,悟性强,每天只需要一个钟头的集中学习,几年下来,警察所具备的法律知识谁还通不过考试?由于警察毕竟跟军人不一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现实性,所以我建议他们暂时不直接成为警察,必须经过再考核才可以进入。海军陆军空军等各兵种部队的服役战士他们所学东西由公安部有针对性地分别编写教材,这些教材不能收钱,钱由公安部自己出。民兵好象也归军队管吧?把这些人中的合格有兴趣人员也搞来,不一定非要他们全天候“协助”,可以一月几天,让他们干第二职业,获取象征性的报酬,当然,以容易为主。公安部自己有发放容易的权力。
公安部自己:
1.警察少,我认为确实事实,应该大量扩充警力; 2.警察学校不够,可以把目光盯紧了军队,跟军队要人; 3.没有经过身体、法律常识、道德水平、文化知识考核的所谓“协警”,即刻全部辞退。 4.找政府要求,继续裁减机关臃肿的人员,费用搞过来,自己用。 5.把警察队伍扩充10倍为长远目标,3倍为中期目标,2倍为三年内的目标。
6.把警察分为三种,一种为正式警察,一种警察学校的实习生,一种为学习警察。警察学校的实习生与学习警察一样待遇,学习警察就是从军队退役以后直接到警察工作的人。
7.边远地区工作的警察退休以后,一定要更多地给他们退休金,只能比退休前的多,不能少。当然,相应地,对于不合格的警察要坚决清理,永不录用!
目前的情况是:城市警察的收入数千,农村和不富裕地方警察的收入数百不到千元,差距应该在4倍左右,这不合理。警察只是一种普通的公务员,不是富裕的商人,他们的心态应该正常起来,盲目攀比要不得。这方面有巨大的潜力可挖。而且有些地方的警察过剩,如此警力不够的大环境下,这样情况应该坚决杜绝!公安部也不能养闲人!我知道有的女警察十分无聊,今天跟这个结婚明天跟那个结婚,而且都是有利可图的对象。虽然这是她的自由,但这样人显然不合适当警察。无用的女警察应该劝退。还有公安部内部有没有浪费的现象?这也是值得一挖的内部潜力。从财政那边搞一点钱,自己再少浪费一点,钱应该不是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野猪 22:16 2004-9-3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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