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的问题公安局凭什么可以拿不定主意!
研究生夫妇无端遭到暴徒的攻击以后,一人“自愿”跳水自裁,一人躲入农家草垛藏身。这看起来仿佛鬼子追捉地下工作者的电影片段,听起来又象黑道在整治人的时候却常常摆出正人君子模样的传奇故事。这样的事情竟然就在我们“法制国家”的眼皮底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发生以后,警察竟然对自杀和他杀的认定“拿不定主意”!
文革中有多少人跳楼,又有多少人跳水?难道他们都是自杀么?二战中有多少人并非被法西斯亲手杀害,难道他们都是自杀么?鬼子们那个编号为731的部队在活人身上种植病毒以后,那些受到病毒折磨的人常常就熬不过,他们或者相互把对方掐死,或者自己撞墙,这也是自杀么?
所谓的自杀,是自己杀死自己。它应该具备主观上的故意,而没有外来的直接胁迫,否则就是他杀,至少是迫害致死!在这个案件中,研究生肯定没有自杀的主观故意!因为他一开始的表现就是正义凛然,稍后在与武装暴徒们的斗争中也凭借自身的顽强和一身正气明显地占了上风;还有,当时他们是一对新婚的小夫妻,一定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希望。种种证据表明,该研究生没有自杀的动机!他的死亡,不是自杀,也不是迫害致死,肯定是他杀!
最后我想问问:是什么原因导致那几个原本在逃的暴徒突然勇敢地回来主动地向组织说明情况?他们在逃期间都干了些什么事情,隐藏在什么地方?当地公安机关当时没有抓他们是因为故意放纵还是确实没有破案的能力?同样是杀人,多人合伙杀了警察以后,凶手们一个也逃不出鬼门关,为什么这四个武装暴徒在杀害了平民以后却可以栽赃被害人是“自杀”,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公平?公理何在?法律果然只是官僚们的小妾么?——野猪 22/02/2001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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