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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没了?148法律援助也投降了?       
《消协》没了?148法律援助也投降了?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498 | 更新时间:2005/4/23 | 文章录入:boar ]

《消协》没了?148法律援助也投降了?


因为不幸“中奖”了一只劣质的手机,我再次拨通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148,希望得到他们的法律援助。不料,我突然发现148的作风完全变样。他们再也不仔细地询问咨询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问咨询者在打电话之前都做了些什么。比如,有没有去这个部门,有没有去那个部门。所提的建议也似乎与法律援助这个窗口不相符合,比如“反正没有什么办法,还是等一等吧!”“反正没有什么办法,还是忍一忍吧!”等等。后来,甚至连这样的话也敢说:“因为手机没有列入强制三包的范围,所以你不能选择立即退货,因为根据行业规定‘经销商有两次返修的机会’(也就是说,商人们有两次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的失误的合法权利)。只有在两次返修以后商品依然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才可以选择更换同类的商品或者退货,”“虽然说《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不能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的正规法律相抵触,但现实中常常无法办到。要知道,有的时候,国家的法律要服从行业或者地方的某些具体规定,否则根本就难以解决任何问题!”至于消费者在支付了巨额货款以后却得不到使用商品的合法权利的保障的问题,他们则不提出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什么法律建议。这不是在拒绝帮助明显处于劣势的消费者一方,而偏袒奸商那一方吗?这样的法律援助到底是仗义执言还是为虎作伥?

根据我的经验,刚开始的时候,148是敢于仗义执言的。比如他们一旦发现了弱者的利益受到什么伤害,就能够立即提出相关法律条文并且向咨询者推荐相关律师。可是,现在为什么就突然地一扭屁股坐错了地方呢?

青少年的时候,我喜欢读一些侦探方面的小说,我非常钦佩那些智慧高深的侦探们。比如每当有一个案子出现,他们都会从其中的蛛丝马迹里面抓住要害,找到罪恶和制造罪恶的人。这样的一些故事情节,对我以后的人生和思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再加上长期身处社会主义的我对社会主义的深刻感受,就形成了什么事情都希望对方来为我决定的这样一个思维模式。比如,每当遇到一件什么麻烦的事情,我都希望别人能够从我的叙述中抓住什么,找到什么。所以,常常字被人们问起“你想要(干)什么?”的时候我就立即茫然起来。因为我一直认为我想干什么是建立在我能干什么的基础上的,而我能干什么,应该由我咨询或者请教的对象来告诉我。他们可以从我的叙述中指出我能够干什么,可以干什么。

直到有一次杨告诉我“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想干什么一定要你自己来决定。只有你决定了的事情他们(律师)才知道怎么去帮助你。在你没有决定以前,他们(律师)不可能做出任何的决定,也不可能为你做出什么决定”。我于是知道,在资本主义里面,是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别人来为你决定什么。什么都由别人说了算、由组织来决定的方法,是社会主义的的习惯。由于当时我一时难以脱离社会主义的影响,所以我就问杨,“可我不知道我能够干什么呀?”“这没关系,你可以问,可以充分地问,任意地问,问什么都可以。他们可以回答你任何问题,也可以告诉你可以干什么,但到底去干什么其决定权在你。”

大约是为了学习资本主义的缘故,我们也陆续地开办了一些诸如咨询热线之类的节目、组织,也“可以问,可以充分地问,任意地问,问什么都可以。他们可以回答你任何问题,也可以告诉你可以干什么,但到底去干什么其决定权在你。”比如《消协》组织,比如148法律援助窗口等就是其中的例子。刚开始的时候,148法律援助这个组织也真的对法制的宣传和建设起到了推动的作用,比如它让很多人知道了自己原来具有很多的合法权力,让一些奸商们知道了原来自己有很多法律义务等等。但是,慢慢地,它就再也不敢随便地向弱者提供法律援助了。为什么?因为他们的上级发现,由于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导致了很多的不法奸商难以生存。而很多地区,常常就是依靠这些不法奸商所聚敛的非法利润和行为来充实地方财政和维护“政府”的“权益”。如果群众都拿起法律武器,那么不法奸商就难以生存,那么地方的经济就难以振兴,那么地方政府的财政就难以充实,那么地方政府就难以运转!

呜呼!政府的命运难道真的就掌握在不法奸商的手中吗?难道不使用非法的行为我们就难以进行工作吗?难道我们今天的经济果然都是不奸就难以振兴吗?难道我们的政府只要依法行事就会立即垮台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首先,中国商人有和气生财的传统美德和智慧,也有童叟无欺的智慧和道德规范,还有“回头客”、“薄利多消”等等一些具体的商战宝典。所以,无商不奸的说法绝不是中国商人的本来面目和真实反应。就我所知,这世界上没有几个成功的商人是一贯奸诈下作,完全与法规制度格格不入的。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或者将来,循规蹈矩的商人们总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只有他们才是政府财政的有力支柱,是政府机构赖以生存的和正常运转的有利保障之一。而不法奸商们的行为,普遍都是短命行为。它们不仅无法延续自己的商业生命,保证财政的充实和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腐蚀了一个民族的传统美德,亵渎了人类真诚朴素的本质!

所以,政府的财政完全没有必要寄生在奸商的非法利润之上。也不可能真的就寄生在它们的身上。虽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为了转变思维的缘故,中国的商人曾经普遍地扭曲过自己的商业灵魂,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改革开放,尤其是WTO越来越临近,很多的商业理性正在逐步地恢复。可以肯定,在不远的将来,即使那些不法商人们还有那么一点胆量,继续作奸犯科,恐怕等待他们的不再是“反复的批评教育”,“严厉的查处”,而是真正的死无葬身之地了!——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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