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为什么庇护“法轮功”
我们都知道,美国人任何行为的目的终究脱离不了这两条:第一、树立、巩固自己的主人地位,确立和压迫别国、别地区成为自己事实上的附庸地;第二、在冠冕堂皇的旗号下肆意掠夺地球资源。
也就是说, 美国人在主观上是绝对的自私,为了达到自私自利目的,美国人的一切“正义”、“法制”、“民主”、“和平”、“平等”,等等,等等,全都是欺骗手段!例如美国为了阻止亚洲地区人民与其公平地享用地球资源,先是使用原子弹屠杀无辜的大阪和长崎平民,还利用中国的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和法轮功问题,千方百计地阴谋颠覆与破坏。我们都知道,美国号称司法独立,新闻自由,但是,“9·11事件”期间和过后,美国政府不仅高压美国之音不许播这个,不许播那个,而且还公然阻止美国的刊物刊登本·拉灯的头像作为封面。这些事实说明了什么?
美国人现在封李大师为美国人,将李大师的“学说”供奉为反华有力工具,这是什么意思?我想起了: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在这个同仇敌忾,同心同德,全球一致反恐的时刻,美国人一方面指责别国反恐不力,一方面自己又大行恐怖主义之实,这贼喊捉贼的伎俩,能欺骗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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